1目的与依据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电厂实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情况编写的。
2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保管
2.1安全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或丢失的,必须向电厂申领,同时上交30元。
2.2工作服(包括冬装、夏装、防尘服、耐酸碱服等):由使用者自行保管,未到更换期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上交50~100元服装费;工作服发放后未工作满半年的,要上交电厂50~100元服装费。
2.3劳保鞋(包括绝缘鞋、棉鞋、水鞋等):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鞋的种类上交20~100元。
2.4防尘口罩: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防尘口罩的种类每个上交20~50元。
2.5防尘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顶上交10元。
2.6防护眼镜: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只上交10元。
2.7安全带:由使用班组或处室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条考核班组或处室50元。
2.8防毒面罩:由运行分场使用的专业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个考核100~200元。
2.9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具考核5000元。
2.10防火服: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套考核500元。
2.11其他安全防护用具: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者或班组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按该安全防护用具购置价格的80%进行考核。
3佩戴安全帽的要求
3.1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3.2工作人员进入电厂,必须佩带安全帽。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
3.3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调整到适合的位置。
3.4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3.5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3.6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4工作服的要求
4.1工作中要穿集团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集团公司的要求,选择穿着冬装或者夏装。
4.2如果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酸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时,要穿着防尘服、耐酸碱服等特殊的工作服。
4.3要穿着和体的工作服,并且要将衣扣扣好,禁止敞怀。
4.4在转动、移动等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将衣服和袖口扣好,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地方。
5劳保鞋的要求
5.1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使用相应的劳保鞋,如:电气工作要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冬季室外工作要穿棉鞋;接触水的工作要穿水鞋;接触酸碱的工作要穿耐酸碱鞋等。
5.2劳保鞋要妥善保管,防止鞋损坏后不能起到良好的安全防护作用。
5.3一些特殊的劳保鞋(如高压绝缘靴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如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
6防尘口罩的要求
6.1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职工在粉尘较大场所中工作时要佩戴防尘口罩。
6.2防尘口罩为非一次性使用用品,要妥善保管,定期更换滤纸,以便能够起到良好的防尘作用。
6.3防尘口罩在使用前,应认真查看口罩的通气孔、固定带等处是否完好,如果有缺陷,应进行更换。
7佩带安全带的要求
7.1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工作人员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凡离工作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7.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7.3高处作业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进行固定。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7.4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
7.5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7.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8防毒面具的要求
8.1在工作或应急救援中,接触有毒物质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以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
8.2使用防毒面具前,应全面检查面具,禁止使用有缺陷的面具。并且根据要接触的毒物正确选用滤毒罐或滤毒盒。滤毒罐和滤毒盒的选用见附表。
8.3防毒面具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的面具应及时进行更换。
9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要求
9.1在空气中氧含量缺少、毒剂浓度高或各种毒物混存、抢救中毒者以及现场情况不明等有生命危险的作业场合中,要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9.2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呼吸器,特别是氧气罐的压力,如果压力不足,不准使用。
9.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定期检查,氧气罐定期进行充压。
9.4运行分场应定期组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培训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10防烫服的要求
10.1在高温高压设备上及有可能发生烫伤的场所进行工作时,要穿戴防烫服。运行分场要制定防烫服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10.2防烫服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10.3使用前,工作人员要全面检查;使用中,要按照要求正确穿戴。
10.4运行分场应定期组织防烫服的培训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11考核
11.1工作现场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视情节程度考核20~100元;重复违反规定者将加倍考核。
11.2因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按电厂及集团公司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11.3安全防护用品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的,按本规定2.1~2.11内容处理。
12附则
12.1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12.2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12.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2.4本规定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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