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友好来访、参观接待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外沟通交流,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制定本接待管理办法。
一、友好来访、参观接待主要负责部门是医院办公室。
二、根据来宾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一)上级领导和重要来宾来院参观,由院领导接待,办公室陪同接待。
(二)专业性参观,由分管领导与职能科室负责接待,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一般性参观,根据来访人员情况由办公室和职能科室负责接待,必要时由相关院领导参与。
三、认真做好来宾的住宿、膳食、交通安排,根据来访的需要,应分不同类别予以安排落实。
四、对来院参观学习的单位和人员要热情接待,注意仪表、服装,服务周到,有礼有节。
五、每次接待工作都要做好接待登记,每年汇总、总结;对重要领导、知名人士要请其签名留念。
六、常规接待程序
(一)接待场所的落实:安排好会议室,布置会场(横幅、茶水、水果、多媒体、医院宣传材料、宣传报导等)
(二)由接待人员在医院主要出入口处或行政楼下迎接
(三)入座后,双方介绍人员情况
(四)由院方致欢迎词和医院简要介绍
(五)播放医院影像资料片
(六)双方交流,作对口介绍
(七)按需安排实地参观
(八)由接待人员负责送行
3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