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化、制度化管理,厉行节约,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修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采购管理规定
1、物资供应部根据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实际损耗程度,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严格采购程序,统一采购。
2、建立劳保用品仓储管理台帐,做好仓库保管及发放工作。
3、物资供应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符合劳保用品安全、卫生、性能等规定标准。
三、发放管理规定
1、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定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供应部应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供应部按各分厂、部门相符合的劳保用品台帐所登记的明细,定时发放。附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3、各分厂、部门应建立健全本分厂、部门在岗人数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台帐,并确定专人管理,定时由各分厂、部门统一按规定领取并发放。
4、对新进厂员工,按规定发放工装和劳保鞋等劳保用品,每套应交押金100元,进厂满6个月经分厂审核后退还押金。(押金交财务部,供应部依照财务部收据,发放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3号,逢节假日顺延。
四、领用管理规定
1、劳保用品领用程序: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使用期限到期后,向分厂、部门申领,由分厂、部门统一向物资供应部申领。员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2、因临时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领用劳保用品的,由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领用。
3、各分厂、部门建立领发台帐的在岗名单、工种应真实、准确,严禁造假冒领。
4、各分厂、部门新进员工和员工离开本单位,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及时通知物资供应部,以便做出相应调整。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应该佩戴的地方、应该佩戴的时候必须佩戴。
2、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爱惜劳保用品,要清洗、保养、整洁,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
3、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4、对于不到发放劳保用品时间而劳保用品(工作服)已损坏的,可以在公司供应部购买(价格按成本价)。
5、劳保用品是用来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六、检查监督
1、由安监部对劳保用品的使用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2、对违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的,安监部按公司制度处理。
七、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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