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公司14号文规定,保证矿山安全发展,提高安检员现场管理责任,特对安监员提出以下考核制度。
一、 安检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尽职尽责,杜绝好人主义,履行好岗位职责。凡利用工作之便对各施工队吃拿卡要,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停止工作,在公司早会、各施工单位面向职工作检查。
二、 在全面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安全重点,消除影响矿井安全的重大隐患。在本班内出现重大隐患不按时回报者一次罚款200元。
三、 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到“五勤”:脑勤、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治理隐患,隐患不排除不离开,险情排除不彻底不离开,不现场交接不走,凡做不到者,一次罚款500元。
四、 工作重要认真做到: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保安全,发扬三铁精神,发现好人主义拿原则送人情,或索取礼物,竟发现或举报,上交公司处理。
五、 对防突防治水、一通三防等专业知识要掌握,并经常学习,全面检查。被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六、 对不参加各施工队班前会的一次罚款50元。
七、 对不携带光学瓦斯监测仪、便携式报警仪,一班次罚款50元。
八、 对不监督检查瓦斯检查员的上岗检查情况的一次罚款100元。
九、 对当班通风设施掘进迎头钻孔控制距离、顶板及支护情况、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各地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抽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情况,先探后掘、先抽后掘情况,不立即停止作业,不采取防范措施,不像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回报的情况,上交公司处理。
十、 每班上井后到调度室将本班的隐患及安排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当日矿值班人员回报。一班次不登记不汇报者罚款50元。
十一、 对当班安全情况未处理的隐患,不向下个班交代清楚的,交接班人员各罚款50元。
十二、 接班人员除继续处理监督处理上班未处理结束的隐患,做不到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
十三、 当班安检监员要抓重点,对影响生产的隐患要盯靠处理,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掌握对有隐患不能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生产的,要及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积极组织处理,对不汇报、不停止作业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罚款。
十四、 对井下瓦斯异常涌出、冒水及瓦斯突出预兆,安检员不停止作业不回报,不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的,交公司处理。
十五、 对井下睡岗玩岗,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贵平煤矿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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