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调整管理办法
一、总则
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是提高配变有效出力、充分发挥低压线路供电效力的一项重要保证,也是降损工作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为确保公司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供电,提高配变出力,改善客户端供电质量,降低低压网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信丰供电公司电网内所有公用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低压三相负荷的平衡,公司相关部门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提高配变出力、降低线损的技术措施进行常抓不懈;
三、测试和调整的要求
1、公用配变低压三相负荷不平衡率应尽可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即不平衡率≤15%,零线电流不得大于额定电流的25%;(负荷不平衡率=[最大相电流—最小相电流)/最大相电流]×100%
2、各供电所至少每季度应对所辖公用配变进行一次低压负荷的测试,并做好相应记录;测试时应尽可能做到既测试变压器出线侧负荷,同时测量各分支主线负荷情况;测试时应分别测量a、b、c相及零线电流。
3、三相负荷测试的时间要求,测量三相负荷时段应以晚上灯峰期间(19:00--21:00)三相负荷平衡为基准,城区及圩镇部分变压器可根据不同的低压负荷运行情况进行确定;
4、对于农村公变台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出低压线路三相负荷分布图,图中必须清楚标明台区名称配变型号容量、每相各条支线及小组处所接单相用户数及每相线路所接单相户数汇总数等;
5、调整三相负荷平衡的要求:调整时应首先考虑线路未端负荷平衡,再考虑支线负荷平衡,再考虑主干线路负荷平衡,最后达到整个台区负荷平衡,切忌单纯追求变压器出线侧负荷的简单平衡;
四、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的管理
1、对于不具备三相负荷不平衡度调整到≤15%的配变,供电所应进行统计并且做出改造计划及方案,并对要改造的项目根据台区供售电量情况进行先后实施的排序,逐步提高三相负荷的可调性;
2、公司生技部门应结合公司技改资金情况,优先安排公变三相平衡供电的技改项目;
3、各供电所应建立变压器负荷平衡资料台帐,专设一个文件盒进行存放,内容包括变压器负荷测试记录、负荷分布图、不具备三相负荷不平衡度调整到≤15%的台区统计及应进行技改的资料、计划及计划实施技改台区先后排序等;
4、公司营销与生技部门对基层供电所三相负荷调整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2次检查。
五、考核
1、各供电所对三相负荷平衡的管理要切实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实施三相负荷测试及调整的供电所,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第4-1-2条规定给予考核;未建立健全配变负荷平衡有关台帐资料的给予100元经济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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