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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7 热度:44

兴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兴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z人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医院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医院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我院医疗、科研、教学事业的持续发展,将目前有限的人员编制数集中用于医院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上,保持我院各级各类技术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的合理比例,使医院的人事调配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医院目前学科及人才梯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新进人员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医院编制范围内,每年根据自然减员和人员结构情况适当引进和补充,主要用于引进高学历、高层次、紧缺学科的特殊人才,以保持医院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结构,构筑医院人才高地。

二、引进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爱岗敬业。

三、今后纳入医院编制的新进人员临床一线的要求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主,非重点专科和其他辅助科室适当以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作为补充。医技、护理、辅助科室确需引进大专及大专以下毕业生,一律采取聘用制形式考录,人员关系不再纳入医院编制计划。

四、今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调进人员,尤其是非干部编制的人员。对少数急需调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等)必须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以内的县及县以上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由于后勤人员超编,原则上不再增加后勤人员(含财务人员),特殊岗位需要增加的人员(含财务人员,第一学历大专以上),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一律采用聘用制形式,人员关系不列入医院编制计划。

六、今后引进的聘用制人员的关系、人事档案均由医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人事代理关系。

七、对新进人员,人事科将根据医院现有编制、缺编情况和各科室需求,制定当年的进人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区卫生局、人事局审批备案。医院将严格按计划引进人才。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兴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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