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学科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一、学科后备人才遴选标准
1.年龄:男性≤45岁,女性≤40岁。
2.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能力:有较强的理论、业务技术能力,5年临床工作实践经历,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2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临床3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作为优先培养对象。
4.职业道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认同医院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考评良好以上。
5.按规定完成规范化培训计划。
6.具备以下业绩中的三项以上:
(1)年度被评为优秀带教老师。
(2)获得县(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科内业务骨干。
(4)有院级以上(含院级)立项课题(为课题组组成成员),并按计划进展。
(5)县级专业委员会成员。
(6)开展三级医院项目,成效好。
二、学科后备人才的培养标准
1.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相应学分。(ⅰ类10分,ⅱ类30分以上)
2.每年对自己在本学科本专业的学习有安排,并有书面的学习计划,年终写出技术总结一份。
3.每年担承大科以上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4.按要求完成住院总医师工作。
5.每年写出本专业、本学科国内外学术进展综述或专题动态报告一份。
6.每年在全国发行的专业技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最新学术译文、文献综述、专题动态报告一篇以上。
7.三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包括立项在研及完成的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业务,或推广应用一项新的科研成果。
8.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完成科室三基培训及带教工作。
三、学科后备人才的管理
1.建立学科后备人才信息库,内容包括:一般信息登记、年度考核登记、民主测评结果、培养意向、培训情况、奖惩情况。
2.学科后备人才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医院每年对学科后备人才培养达标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为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3.优先安排进修学习,或对口支援单位挂职。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管理知识培训。
4.后备人才能进能出,有上有下,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随时补充,经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去。
5.每年召开一次后备人才专题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四、学科后备人才产生程序
1.个人申报。
2.民主推荐。学科后备人才以民主推荐方式,由各科室推荐、领导署名推荐、领导班子推荐等方式。名额不限。
3.确定人选。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后,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提交院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学科后备人才名单,填写学科后备人才表一式二份(综合办、医教科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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