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集团员工离(退)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辞退:
1、因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方针变动而需裁员时,首先考虑对相关员工进行职位调整;如员工不能调配至其它岗位或无法胜任该岗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裁减。
2、对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无条件予以辞退并视具体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
3、员工因工作能力而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公司多次培训仍无效,公司可劝其辞职,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被公司辞退,当月出勤统计不足一个月的,不计发当月误餐补助。
第二条 员工辞职:
1、员工擅自离职(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公司将无条件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2、员工离职,当月出勤统计不足一月的,不计发当月误餐补助。
3、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其他管理职位和副主任以上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申请;其他员工须提前一周申请。按相关流程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三条 相关权责及流程:
1、员工聘任期满,原合同自然终止,继续聘任或另聘岗位者需办理续聘手续。
2、职员辞职或被辞退时,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离职结算清单》,办理完一切手续,将表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后,方可离职。
3、员工离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提取的所有业务提成不予提取,同时员工需按公司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4、员工辞职,未提取的所有业务提成将不予提取。
第四条 附件
《离职申请表》
《离职结算清单》
'员工离职证明书'
'辞退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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