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设施(备)的效能,使治理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生产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经处理后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证环境质量达到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厂所辖的环保设施(备)的管理。
三、职责
分厂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设施(备)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分厂环保设施(备)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修理及更新改造,并对设施(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管理内容
1、设施(备)实行分类管理,按其功能可分为a、b两类
a、环保部门考核或当地政府特别关注的与污染源治理配套的主要环保设施划分为a类。
b、与生产设备配套的工业卫生所要求的配套环保设施(备)划分为b类。
c、a类环保设施(备)属于重点考核环保设施,其完好率,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率和处理效率必须达到环保规定的考核指标,b类环保设施(备)由分厂进行考核。
d、分厂环保设施(备)明细及分类表
设施所 在单位 | 编号 | 设施名称 | 设施型号 | 设施等级 | 治理范围及污染物 |
加氢系统 | 1 | 水放空槽及液下泵 | v-5505 p-5505 | b | 主要污染物有苯、酚、氰、硫化物、cod等。收集的废水去库区水放空 |
加氢系统 | 2 | 放散槽 | v-5501 p-5501 | b | 主要污染物有氢气、芳烃、非芳烃等。收集的放散气去煤气管网 |
加氢系统 | 3 | 雨水收集池 | 混凝土地下池 | 主要污染物有苯、酚、氰、硫化物、cod等。收集初期雨水及生产现场废水去生化处理或达标排放 | |
加氢系统 | 4 | 脱焦槽 | v-5107 | 主要污染物有so2、酸性工艺废水。废水去雨水收集池,气体达标排放。 | |
加氢系统 | 5 | 加热炉 | h-5101 | 主要污染物有nox、co2。气体达标排放。 | |
油库区系统 | 6 | 水放空槽及液下泵 | t-5611 p-5611 | b | 主要污染物有苯、酚、氰、硫化物、cod等。收集的废水去控制分离器分离油水。 |
油库区系统 | 7 | 1#、2#控制分离器 | s-5601 | 主要污染物有苯、酚、氰、硫化物、cod等。收集的废水去分离水槽。 | |
油库区系统 | 8 | 分离水槽及液下泵 | t-5613 p-5613 | 主要污染物有苯、酚、氰、硫化物、cod等。收集的废水去化产机械化氨水澄清槽。 | |
油库区系统 | 9 | 烟气洗净塔 | cy-5601 | 主要污染物有芳烃、非芳烃等烃类物质。收集的烃类物质去焦油大槽,废气达标排放。 |
2、工作管理
a、建立和完善设施管理、操作规程。
b、建立和完善设施检查、维护和维修制度
c、负责定期对分厂环保设施检查,维护和检修。
d、每月5号以前分厂专职安全员向安全环保管理部填报上月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报表。
3、管理
a、分厂环保设施实行定人、定机、定职操作的岗位责任制。运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并做培训记录。
b、分厂环保设施应做到外观整洁,无明显漏风、漏灰、漏水、漏油现象,运行正常。
c、分厂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应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做到同时运行,同时维护,同时检修的生产“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经常处于最佳、可用状态。
d、分厂各岗位运行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日常工作中要作好环保设施运行及检修记录。
e、对各种环保设施捕集、处理下来的各种污染物应有明确的处置方式,并予以记录。
4、设施暂时停止运行,分厂专职安全员要提前三天书面报告安全环保管理部(非计划停运要及时上报),并同时提出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待批准后,方能停运。
5、中心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或不定期抽查,分厂运行岗位应操作人员及工艺技术组应予积极配合。
6、艺改变或其它需要停运、拆除、搬运或报废,应由分厂设备技术组提出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管理部组织审查、鉴定确认,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需报环保部门批准。由生产管理部、基建技术部组织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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