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机电工素质,增强机电技术力量,使机电工能够单独上岗操作,能够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系统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
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
二、 形式: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三、 范围
井下各掘进队、综采队、井下运行单位、地面运行单位、机电队、后勤服务中心等。
四、 要求:
1、 机电管理部对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2、 各单位必须有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机电培训工作,并报机电管理部。
3、 各单位机电负责人每季度将制定本单位机电培训计划,并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4、 各单位严格按机电管理部和本单位的机电培训计划进行。
5、 在进行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努力使每一名受训人员都掌握培训内容,提高个人素质。
6、 各单位正职领导要高度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7、 各单位负责的机电培训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每次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机电队伍。
8、 各单位的机电培训要集针对性,效果性、实用性相结合进行培训。
五、 考核
1、 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扣机电培训负责人100元。
2、 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的 扣责任单位500元。
3、 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培训教案、培训记录不全等,扣机电培训责任人100元。
4、 各单位不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的扣单位正职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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