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现场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各项要求可作为对工程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检查和竞赛评比及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目 标
第四条 文明施工总体目标:实行施工总平面模块化管理,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全国火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树立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工程。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项目单位负责组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含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监理承包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接受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本办法的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内文明施工策划和管理。
第八条 设计承包商应为工程文明施工总体布局提供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现场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第九条 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应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以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标志牌、旗帜等式样、标准和色标,以达到视觉形象统一、美观的整体效果。
2.施工总平面应由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按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定置区划,实行模块化管理。
3.现场大型标志牌除项目单位在办公区集中设置若干块以外,承包商必须在办公区集中设置“六牌二图”等大型标志牌(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单位名称、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计划;二图: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施工区划图)。
4.项目单位、承包商办公区必须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
5.现场的各类建筑物,应制定统一标准,保持现场整体视觉效果。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6.进入现场的机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整洁;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色标醒目。
7.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排放、布置美观,具体位置须经承包商工程管理部规划,其它区域不得存放。
8.装置型设施包括宣传类、道路交通类、区域围护类、废料垃圾回收处、标识类,均应进行设计和规划。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
第十条 区域围护管理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一律实行区域围护、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区域封闭、定置化管理。如:设备材料堆放场,加工、组合场,锅炉安装区,制氢站施工区,烟囱施工区,主厂房施工区等。
第十一条 道路、沟道与交通管理
1.厂区由项目单位冠名的道路均为混凝土路面,并须形成环形网络。
2.承包商根据施工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全部采用硬化措施,保持平整。
3.厂区主干道两侧应按国标设置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4.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由项目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维护,保证整个厂区道路和排水畅通。
5.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应由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统一管制。
6.土方运输和特殊物件运输,必须编制专项管理措施,确保道路清洁完好。
第十二条 绿化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应设置绿化带。
2.员工生活区宿舍和运动娱乐场所门前、场边应种植花草树木。
3.整个现场绿化率应达到20%以上。
第十三条 吸烟室与饮水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
2.吸烟室与饮水点应设置座椅,配备一次性纸杯,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
第十四条 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2.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放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第五章 文明施工设施
第十五条 高处作业
1.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复攀爬作业的人身安全防护设施。
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4.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装设的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钢板制作并涂以警告标志、编号。
6.临时防护栏杆: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
7.水平防坠器:水平粱上作业人员水平移动防坠落设施。
8.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是用脚手架搭设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标准有效。
10.高处活动走台: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在高处活动走台上进行。
11.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用电作业
1.配电箱与电缆: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从箱式配电室引出到一、二级电源柜;电缆敷设要求采用直埋式敷设,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颜色和标识等由项目单位或承包商统一设计规划,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2.工程现场围墙内禁止架设架空输电线。
3.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新光源。
4.三级盘与便携式卷线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承包商在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5.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6.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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