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车间外委电气设备及装置修理工作程序,充分调动车间内部维修力量,最大限度降低车间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委修理
(一)外委修理的界定
车间内部确认该设备或零部件具有可修复价值(修理费用不超过购买新设备价值的50%),修理后可恢复设备性能,且认定公司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完成的修理工作,可外委修理。
(二)审批程序
1、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以下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车间审批完毕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2、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及以上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实施外委修理,如不符合外委修理要求的,申请班组不得擅自外委修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班组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外委修理设备或零部件测绘图纸或提出技术规范要求。
2、外委修理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负责组织申请班组人员、使用单位人员、机电管理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外委修理好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外委修理质量验收表》(见附表2),该表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存,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3、外委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车间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建立台账、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并在月度绩效进行考核兑现。
二、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界定
修旧利废是指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回收的有修复价值的各种物料、零部件等,进行加工修配使其恢复相当的使用价值并用于生产的;或者对报废的、拆除解体的废旧设备,回收其有用部分进行利用。
(二)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气(含电机、变压器、电气装置)及其元器件的修复。
2、车间各类报废表计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的修复改造代用。
4、螺栓回收利用。
5、各类电气设备装置已损坏单元卡件的修复再利用等。
(三)审批程序
1、凡属于修旧利废范围的设备零部件,由车间班组申报,车间技术管理员每月初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修旧利废汇总表》,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
2、所申报修旧利废的设备零部件修复方案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制定,按照公司已下发的技术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班申请组组织实施。
3、修旧利废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申请机电管理部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该表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管,修复鉴定合格的设备零部件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
(四)奖惩办法
1、车间建立《修旧利废统计台账》,负责核算节约价值。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计算方式为: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新购买物品采购价格-修复成本。
2、修复后设备及零部件必须能够使用,使用一个月后,若性能良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申请奖励。
3、修旧利废设备及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一年内,若因修复质量影响生产的,将追回奖金;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修旧利废每月考核一次,奖金分配仅限修旧利废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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