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学院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学院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学院生存、改革、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学院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二)提出
1、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以书面形式,并署名。
2、建议者将合理化建议交给院办公室。
(三)受理
院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初审,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采纳
1、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由院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2、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院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建议人提供反馈意见。
(五)奖励
对可避免学院重大损失的,或对学院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建议,由院办公室根据预测效果或实行后取得的效果提议奖励,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奖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
第四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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