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实训(实验)室(以下简称实训室)建设,规范实训室建设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立项范围
1、新建、扩建或改建实训室的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基建除外)建设。
2、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3、实训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4、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二、立项原则和要求
1、项目立项申请,应综合考虑学院发展规划要求、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科学性与合理性。
2、优先考虑重点专业及新建专业的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实用性好、生产型实训设备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省、市重点实训室的建设项目。
3、对于涉及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可视经费情况,采取分年度建设的办法,但须有年度建设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4、实训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无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经过教务处批准备案。
5、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①负责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调研分析工作。②负责项目的申报、经费预算、各建设阶段的进展情况报告及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③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一)初审
1、新建实训室建设项目需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实验)室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系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2、扩建或改建实训建设项目预计经费10万及以上的必须按要求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年度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预计经费1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系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对于上述情况,各申请部门按轻重缓急排序后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若有其他配套设施要求,需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申请表》,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三)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报院长批准。
四、设备采购
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照《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执行;属分散采购的设备由学院组织采购,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五、设备入库与项目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供应单位、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就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设备验收。
2、设备验收合格后,申请部门凭验收单到教务处实训设备科办理入库手续。
3、设备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教务处组织验收小组对实训建设项目验收。由申请部门作实训室试运行及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由验收小组对实训建设项目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实验)室立项
申请书
2、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年度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3、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立项
申报表
4、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申请表
5、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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