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小学资源教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置理念
以服务本校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身心发展训练、生活及课业辅导及其它专业化及多元化学习及辅导资源,期能健全其身心灵发展。
第二条 管理人员
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校长室对本教室各项业务办理与推展情形负督导责任。
第三条 设置地点
资源教室
第四条 开放时间
每周上课时间开放为原则,其余时间另案申请核准后使用。
第五条 使用规则
本教室场地器材书籍等应爱惜使用,并以原地使用为原则,并应据实填写使用记录;使用登记簿按时归还,同时保持本教室整洁,若需外借,应先申请核准,使用人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违反规定者,取消使用权利。
第六条 申请方式
有特殊需要学生、心理辅导老师与辅导老师优先使用,教师请在所需使用日前三天提出申请。直拨校内分机8407或至资源教室向管理人员登记申请,以一堂课为一个使用单位。资源教室依照申请者的申请顺序安排使用。
第七条 服务项目
严格执行资源教室学生的筛选和进入、训练程序。按照要求指定辅导老师,制定个别化教育的方案,开展相应的课程训练活动。
心理咨询-依个别差异及实际需要,提供个别及团体辅导身心发展训练-不定期结合多元化潜能启发课程,办理加强训练生活及课业辅导-定期办理师生及家长座谈,协助学生生活及课业适应
第八条 本办法经学校会议通过,呈校长核定后实施。
9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