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常工学院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办法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办公现代化的建设,目前我校计算机和软件数量日益增加。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的正确使用
1.计算机使用者应认真学习计算机的有关知识,了解计算机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无规则操作,随意点击。
2.不得任意下载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游戏、娱乐软件。
3.不得随意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设置。
5.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在校内计算机上使用时务必先查毒、杀毒。
6.计算机内的资料尽可能存放在非系统盘(如D、E等盘),尽量不要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和我的文档中,以减少系统崩溃时的资料损失。
第二条 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工作
1.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采取谁使用、谁负责日常维护和保证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安全的责任制度。
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情况,给每台计算机配备一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日常维护和安全。
3.计算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检查和督促本部门的计算机安全,及时关闭电源、定期清除无用的垃圾文件,保管好计算机及打印机的驱动文件,并做好查毒、杀毒工作。
4.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计算机负责人员做好计算机的防火、防水、防盗、防毒等工作,在典型病毒发作日应尽量避免使用计算机。
5.对于计算机硬盘内的重要资料应及时备份到外部存储设备中,以便减少硬盘损坏时的资料损失。
6.对于部门新购买的计算机、打印机,应认真阅读使用手册,做到熟悉本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的各项性能,并能熟练安装相关配件(如墨盒、硒鼓),同时妥善保管随机资料及光盘。
第三条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报修、维修
1. 计算机产生黑屏或打印机不工作,应首先自查插头是否松动,若故障依旧,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
2. 计算机硬件发生故障(不包括因操作错误、病毒等软故障),应及时送至资产管理处维修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处理,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的主机箱,以免造成插件丢失、配件损坏,并认真填写维修申请表,注明故障现象。
第四条 计算机添置配件及计算机的升级:行政部门及二级学院办公室计算机维修、配件升级费用得支出均按行政切块包干经费得使用规定执行,实验教学用计算机维修、配件升级费用得支出均按学校实验室维持经费使用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由学校各类资金购置的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计算机软件,无论经费来源(包括捐赠、资助、随机赠送等情况),均作为学院的财产纳入学院的固定资产帐进行管理。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严格按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申购软件。
第七条 各类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参照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八条 为了利于管理和方便使用,计算机软件按类进行归属管理
1.常用的操作软件、工具软件、专用软件、杀毒软件,由各使用部门归口管理。
2.多媒体课件由现代教育中心电化教研室负责保管。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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