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是我部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记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了我部对本科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基础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本科基础课教学工作档案的管理,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基础课教学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科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学校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2、二级:基础部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用。
二、基础部本科基础课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1、应明确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主管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基础课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将本科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2、基础课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3、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三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4、各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将教学档案交给部本科教学秘书进行归档管理。教学档案的借阅要及时归还。
三、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级别及类别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系领导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
2、各个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4、基础科学部发展规划、基础科学部规章制度。
5、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典型教案。
6、教学日历、试题、答案、试卷分析。
7、学校各个专业的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
8、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9、各种教学管理文件。
10、承担教研项目情况。
12、教学论文发表情况(附复印件)。
13、教学获奖情况(附复印件)、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情况。
14、调串课记录。
16、教师授课任务书。
17、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
18、学生评教、专家评教。
19、各门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分析、学生试卷、考场记录。
19、各种教学活动照片。
20、基础科学部师资队伍建设。
(二)教研室
1、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3、青年教师试讲材料。
4、历年考试试题。
5、历年考试试卷成绩分析。
6、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
7、教研室开出的各门课程试卷。
四、对归档材料的要求
1、学生试卷保存齐全,无丢失、破损。试卷批改规范、严格、公正、核分准确,无提分现象。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资料完备,填写规范正确。
2、学生实验报告保存完整,无丢失、破损。实验报告批改认真,给出评语、分数并签字。
3、有关文件要有公章,日期准确。
五、保存年限
1、试卷、课程设计及实验报告保存三年。
2、其他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基础科学部
第2篇 某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第3篇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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