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全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是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
2、各部门必须统一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目前公司执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中午两小时吃饭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在工作时间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坚持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各部门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5、各部门的考勤员必须每天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给考勤员和有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必须简要说明其情况。
6、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考勤制度,重视考勤管理,支持考勤员工作。
7、部门每月的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在每月26日前交送行政部。
8、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年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副职请假,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要经总经理批准;正职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9、请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10、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11、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真实反映员工的加班情况,对不认真考勤,考勤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及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2、各类假期考勤的处理,特殊岗位须在休息日上班的,给予补发当天工资。
13、迟到、早退除按相关的人事考核规定处理外,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 员工未经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
14、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检查考核。
15、本办法与公司现行的岗位职责考核、人事考核结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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