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公司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公司节约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水、电、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公司及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按照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
1.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3.节能办公室组长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4. 各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 节能办公室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各单位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的制订、实施;并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
(2)节能办公室负责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审计工作,建立问责制度;
(3) 节能办公室负责能源报表的核算及定期能源网络监测的填报;
(4) 各单位设定兼职或专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① 贯彻落实国家、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② 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③ 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④ 负责检查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⑤ 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⑥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⑦ 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⑧ 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⑨ 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⑩ 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第二章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条 各单位应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中心年度计划;应将节能减排贯穿在企业改革、结构优化调整、技术创新、加强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
第二条 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体系。
第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内部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和目标实施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作为相关负责人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
第五条 各单位定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实现企业设备和工艺的现代化、规模化,全面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第三章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应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
第二条 各单位应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四章节能减排考核、监督与奖惩
第一条 公司所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确定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并将此目标作为经济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中。
第二条 各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送至节能办公室,由节能办公室汇总报送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三条 各单位年度、月度节能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有: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分解与责任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节能基础工作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公司所有。
第二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一《燃料管理制度》
附件二《用能管理制度》
附件三《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附件四《能耗定额管理》
附件五《关于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某医院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各科室、**卫生院、**卫生院: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医院,控制污染减少排放,打造绿色医院,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减少浪费和消耗,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切实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和县卫生局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节能降耗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节能降耗工作,特成立医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副组长:***组 员:***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院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指导,保证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协调相关科室配合。由总务科具体落实相关要求,具体组织检查、奖惩和宣传工作,并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为医疗活动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一)纸类的使用
1.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员工用自己的水杯。开会时,请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2.使用电子邮件、局域网代替纸类公文。
3.双面使用复印、打印的纸张。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再利用空白面复印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再次使用。
4.多使用再生纸,公文用纸、名片、印刷品,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5.多用手帕、毛巾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使用抹布。
6.所有文件尽量使用小字号字体。
(二)其他物品的使用
1.多使用回形针、订书钉,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修正液。
2.不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如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原珠笔、水笔和钢笔等。
3.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4.尽量使用充电电池,电池应回收,回收时应避免挤压破损。
(三)坏了的设备可以修复后再使用,减少资源浪费,也可节约资金。
空调、计算机器材、传真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进行维修。
(四)选用有环保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办公室环保理念的用品。
1、提倡购买绿色标志产品,以利可持续发展。
2、给各部门采购冰箱、电脑、复印机等时,除考虑价格因素外,省电、节能、辐射少、经久耐用等绿色环保指标也必须予以考虑。
(五)节省水资源
1.水龙头、水管、马桶如有漏水现象,能自己修的马上修好,不能修的任何员工都应该向主管部门及时通报。
2.洗手擦肥皂时不要开着水龙头。
(六)节省电力资源
1.无人使用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应关掉灯源或电风扇、随手关闭楼道灯。
2.高耗电量的电器如冰箱、微波炉、烤箱、复印机等避免同时使用一个插座。
3.灯具每半年清洗一次,管线定期维护保养。
4.空调温度控制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5℃,每季进行清洗维护。
5.下班不忘关电源。
(七)节约燃油能源
加强公务用车和救护车的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及油耗上墙公示制度。主管人员要保持车辆、发电机等设施的正确良好使用状态,操作人员要探索节油操作技巧,定期检测设备。对违章用车、违章出车造成的消耗和责任事故,并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
三、节能降耗目标
通过以上节能降耗措施,使我院耗电量、耗水量、耗油量均较上年下降5%,达到县卫生局对我院节能工作的责任考核目标。
第3篇 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二
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节能减排工作,降低学校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建设能源节约型校园,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节能减排工作是学校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校园而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师生员工能源节约意识、降低学校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节能减排的范畴包含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商业经营、工程施工和其它公共场所的能源使用及污水、废气排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保卫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团委、后勤集团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由后勤集团总经理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学校节能减排工作总体方案,分配水电使用指标,安装计量仪表,并对学校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措施,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本部门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后勤集团水电维修服务中心是学校水电供应、抄表计量收费、核对水电费支出、管理学校公用水电使用及校园路灯、加压房和配电房等节能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中心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校园公用水电设备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后勤集团校园环境服务中心是教室节水节电工作具体负责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教室水电使用情况,中心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教室照明及卫生间用水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科是学生公寓节水节电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学生公寓水电使用情况,公寓科科长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学生公寓水电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校办车队和后勤集团车队是学校公有车辆节能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车队队长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学校公有车辆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是学生食堂节能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中心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学生食堂水电和燃油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空调管理和使用。科学合理使用空调,无特殊情况,室内温度高于10摄氏度低于26摄氏度及非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空调。
第十四条 室内照明管理。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体育场馆等场所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照明设备。夜间或阴雨天室内光线不足时,可根据室内人数的多少局部或全部开灯,同时要做到人走灯关,杜绝无人灯开、灯光长明等浪费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 室外公共照明管理。校园路灯要根据季节变化及光线强弱,及时开启或关闭,晚上12点后关闭一半照明路灯。无特殊需要不启用各种装饰灯和庭院灯。
第十六条 公共用水管理。公共用水指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绿化、公共保洁等所需用水,各单位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水源,未经批准,禁止用公共水源冲洗道路、车辆。
第十七条 消防水源管理。除抢险救灾和消防演练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动用消防水源。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等需要使用消防水源的,须报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保卫处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 大容量耗能设备安装审批。各部门新增采购安装大容量耗能设备的,须报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九条 非计划用水用电审批。各单位自主办学(班)、利用学校公有用房和设备从事经营创收、校园内商业经营、工地基建维修等使用水电的,须报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五章 工作措施
第二十条 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每年5月份确定为“学校节能减排活动月”,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等校园新闻媒体,开展节能减排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分配水电使用指标的管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以楼栋为单位分配年度水电使用指标,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的水电指标数,认真管理和监督本部门水电使用情况,力争本部门水电使用数量不超过指标数。
第二十二条 安装或更换水电计量仪表。为了准确核算各部门水电使用情况,学校分批分片安装水电计量仪表。
第二十三条 加大科学节能技术投入。学校筹集经费,对学校空调、教室照明、路灯、电梯、供水设施等耗能较大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节能效果。
第二十四条 加强学校节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校新建工程一律采用高效节能器具,已建的教学、实验、办公、学生宿舍等楼房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学校争取筹措落实经费,逐年分批更换使用高效节能器具。
第二十五条 统筹协调,解决学校水电设施破损而造成的水电浪费问题。筹集经费对校园内老化的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制订落实方案,解决已建工程的遗留问题;对校园内槽式厕所进行改造,解决槽式厕所浪费水源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加强空调管理。学校所有空调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使用,冬天使用空调时温度设定不能高于10摄氏度,且不能使用其它取暖设备;夏天使用空调时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摄氏度。使用空调时禁止长时间打开门窗,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20分钟关闭空调。会议室如使用空调,须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启动,并在会议结束前10分钟关闭。
第二十七条 加强办公室水电管理。办公室内禁止私接电源、安装插座和灯具,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报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各部门要做好办公室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用电管理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办公楼内卫生间水龙头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八条 加强教室水电管理。照明方面:白天光线充足时,关闭照明设备;晚自习时要求学生集中就坐,凡在教室晚自习10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可开两组灯。晚自习下课后10分钟内必须关灯。固定若干教室作为学生学习使用,根据需要延时关灯,其它教室临近考试可延时关灯。卫生间用水方面:严格控制水源使用,发现水管破损渗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九条 加强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学生公寓禁止私接电源,除了照明、电脑、手机充电等正常用电外,不允许使用取暖、制冷、烹饪、电热杯、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管理员要主动巡查楼宇内卫生间水龙头的使用情况,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处理或报修。
第三十条 加强对学校公有车辆的管理。学校公有车辆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和加油的管理措施,落实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并认真做好单车能耗核算工作。
第三十一条 加强非计划使用水电的管理。非计划使用学校水电的,须报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各部门自主办学(班)使用水电须向学校交纳水电费;利用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设备从事经营创收并占用学校水电资源的,按营业价格收取水电费。
第三十二条 加强校园内商业经营场所、商业活动、建筑维修工地等水电使用的管理。规范校园内商业经营场所水电计量仪表的安装;严格审批校园内商业铺面、商业活动、建筑维修工地的水电使用;认真做好水电费收缴工作,不经审批私接管线使用水电的,按国家、桂林市供电局有关规定以盗窃水电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三十三条 加强水电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种浪费水电行为进行登记,并在校园网上通报。
第六章 奖罚措施
第三十四条 凡严格按学校规定节约水电未超指标的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造成水电指标超支使用的,超支部分参照桂林市关于超支使用的收费标准,由财务处统一从部门的业务费或办公费中扣除,超支部门还须作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
第三十五条 本着合理、公平、安全、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如有严重超支使用指标,并查实该部门有违规记录的,将扣发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津贴。
第三十六条 对违章、违纪用水、用电、用油等造成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4篇 项目部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履行公司和分局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项目部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司和分局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项目部成员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二条各部室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为自身的重要工作,将节能减排贯穿在生产生活、加强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
第三条制定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定期对各部室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相关部门对项目部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及时对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第五条 根据分局有关能源减排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项目部建立节能减排统计台账,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并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按隶属关系按月上报。
第六条项目部要加强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定主要装置、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要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节能减排标准,编制、完善节能减排设计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快节能标准化进程,完善节能标准化体系。
第八条 项目部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优化操作,提高用能效率。
第九条 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减排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部室进行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条加强项目部节约管理,在用水、用电、用车、办公设施使用等方面制定系统、规范的制度,从每个环节实现节能减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节水意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现象,节约每一滴水,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二)加强用电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少开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三)合理安排用车。各部室办公用车,相关部门务必协调好时间安排,对车辆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减少资源浪费。
(四)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减小和避免电器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教育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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