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检验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浩华地产工程项目部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检验管理。
【术语】
◆工程部
甲方指派的进行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进场检验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半成品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同与否做出确认。
【资料审查】
所有工程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查阅下述资料:
1、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出厂合格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提供海关商检资料。
2、新技术、新工艺中使用的新材料,按顺序提供:
2.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鉴定资料(省、市级)。
2.2企业标准。
2.3检测报告。
3、对进场材料的包装、标牌及外观进行现场检查,与合同要求、质保书核对生产厂家是否一致。
【检验要求】
1、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检验,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报送项目监理部。
2、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第一批进场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通知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参加进场检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得缺席。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进场检验后,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对检验情况进行签认。
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除参加第一次的进场检验外,应不定期抽查相同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其余批次的进场检验,并在所参加批次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对检验情况进行签认。
所有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参与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检验所签认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由施工单位复印后,交工程部备案。
4、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所有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检验进行旁站监督。
【进场检验】
1、由项目监理机构或者工程部确认的见证人员与施工方相关人员一道,由施工方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按比例抽取试件送双方约定的,经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进行旁站试验,符合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相关部位。
2、对已经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当工程部认为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抽取试件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工程。当抽取试样被判定为不合格时,材料供货单位组织退货,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如被判定为合格,则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3、凡现场配制材料,如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等,均需进行试配、试验,对材料的配制过程、计量进行检查和抽查。
4、凡场外配制的材料和外委加工件,应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和跟踪,对生产工艺、材料、加工设备均要进行跟踪检查,如商品砼搅拌站、门窗等。
【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浩华地产工程管理中心
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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