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广大铁路土建04标工程项目部管段所属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望桥梁施工队及各作业班组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根据铁道部、滇西铁路工程指挥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广大铁路土建04标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杜绝违章;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广大铁路土建04标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的安全目标是:
1、控制一般责任事故,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和机械设备重大事故。
3、杜绝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4、无重大火灾事故,杜绝爆炸事故。
5、杜绝毁坏铁路行车设备事故。
6、杜绝铁路既有线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项目桥梁施工安全有序的开展,实现广大铁路土建04标工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广大铁路土建04标段项目部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
副组长:李
成员:蒙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滇西铁路工程指挥部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和要求;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考核项目部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工区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办公室
工程部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书记
项目副经理
安质部
试验室
财务部
测量队
物资部
合同部
机备部
第一工区
第四工区
第三工区
第二工区
技术员
安全员员
材料员员员
工班长
质检员员
领工员员
测量员员
架子队队长
架子队安全负责人
施工队工班(组)长
施工队队员
安全生管理组织机构图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桥梁架子队伍签订安全合同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的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施工生产,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下图:
消灭施工安全等级事故的安全保证体系
技术保证
组织保证
制度保证
经济保证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奖罚制度
安质部
安全检查和奖罚制度
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安全规则教育
安全工程师
实现安全目标
经济兑现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项安全预案
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以“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
2、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条款,把安全工作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坚持克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3、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噪音和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4、负责组织全体职工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职工积极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常认真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5、使用劳务队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三证齐全,择优录取”的原则(三证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
6、积极协助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分析、处理职工和民工伤亡事故,负责事故现场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职工和民工死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党委书记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项目安全动态,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有关事宜。
3、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解决。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本项目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三、总工程师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遵照落实;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2、指导安质环保部编制审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会诊付诸实施。
3、指导安全生产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处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措施和方案。
4、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5、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四、工区负责人职责
1、工区负责人受项目经理委托,全面负责桥梁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实施生产计划。
2、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工作,对现场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3、经常对工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
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配合项目部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并切实落实防范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五、安质部职责
1、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安全、人身安全以及运输安全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企业资质评审、企业资质年检和评先评优工作,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颁发安全作业合格证,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结案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责任认定,并对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六、安全工程师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3、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参与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调查、识别、评价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控制程序,组织实施和控制;收集、识别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4、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和劳动竞赛、评比活动,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实施安全奖罚事宜。
5、负责与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方、员工进行沟通,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和报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发现或潜在的不符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和验证。
七、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专(兼)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安质环保部和安监人员指导。
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搞好安全交底。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及时消除人、机、物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对违章违纪责任者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4、专(兼)职安全员上岗时必须佩戴袖标,秉公办事,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八、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2、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重、难、新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组,进行技术书面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
4、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5、进行革新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措施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防护措施。
7、负责防洪工作。
8、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要求。
9、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注意了解下级安全施工生产动态,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施工生产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指示。
九、合同部职责
1、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2、在编制承包生产任务时,应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要求,按规定标准编制劳动经费计划。
3、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应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
4、以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机电部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动车辆、机械、电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使其保持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2、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行车执照和发给机械操作证。
3、企业购置特种机械设备(如锅炉设备、起重机械等),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必须齐全。
4、负责制定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防冻、防火措施。主持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车辆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5、组织车辆、设备大检查时,安全技术性能要列入检查重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十一、物资部职责
1、采购供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
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请领、运输、贮存、发放等管理,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十二、财务部职责
1、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2、及时保障工程部及合同部编制的劳保经费。
3、做好劳动保障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4、协助项目部领导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十三、施工作业人员职责
1、在工班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2、自觉遵守各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听从安监人员和其他领导的劝告,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他人违章行为。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参与专业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4、对因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十四、现场技术员职责
1、负责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负责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现场作业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
3、每天进行施工作业前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4、对以下桥梁施工要重点进行控制:
⑴确定钻孔桩施钻及挖孔桩基础开挖施工顺序。
⑵脚手架、支架安装技术指导以及安装质量检查。
⑶模板工程安装技术指导及质量检查。
⑷预应力张拉工艺控制。
⑸连续梁挂蓝安装、移动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⑹支架预压后的受力安全状态分析。
十五、操作工人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2、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安全班前讲话活动,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识别和控制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危险源,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责任。
5、对不安全作业要求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并可以直接向安全质量部门或越级反映情况。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班组长,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第四章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生产生活用水要符合国家标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二、施工用电安全生产
1、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3、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接电源;
5、照明灯具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物架上;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9、电焊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
10、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动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11、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焊割。
三、机械设备施工安全
1、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的工作情况。
2、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切割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4、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设置缓冲器,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构件应捆扎牢固。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构件升起,并切断电源。
5、挖掘机作业和行走应平整坚实。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严禁人员出现在挖掘机作业区范围内。
6、电动凿岩机启动前,应检查机构各部位,确认正常后,方可通电,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金属管道上通过。
7、自卸汽车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来往。
四、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施工安全措施
㈠基坑支护及开挖
1、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维护设施;
2、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
3、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㈡人工挖孔桩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以下情况:
⑴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⑶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⑷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4、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部必须向桥梁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5、人工挖孔作业前,桥施工队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6、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的、不间断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7、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8、人工挖孔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时可在护壁内沿竖向和环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00mm钢筋;首节护壁应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护圈,护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邻护壁节间应用锚筋相连。护壁强度达5MPa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施工中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层深,挖一层土方施做一层护壁,严禁超规定开挖、后补做护壁的冒险作业。
9、人工挖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⑶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⑷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1min。
⑸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每斗质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等必须用料斗系放,严禁投扔。
⑻必须自上而下逐层开挖,每层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软土质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⑼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
⑽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10、施工中孔口需用垫板时,垫板两端搭放长度不得小于1m,垫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孔径大于1m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扣牢保险钩,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固定点。
11、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和工具,确认安全。
12、孔内照明必须使用36V(含)以下安全电压
㈢模板安装与拆除
1、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
2、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现浇多层构筑物时,应采取分段支撑的方法。
5、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后方可拆除。
6、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
㈣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2、悬空作业处应有平整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搭设脚手架,立杆根部必须埋入土中30CM以上,所有脚手架必须采用顶撑保护。
4、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连续处,采用18#铅丝绑扎,每三个月检查保养一次。
5、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放置,同一副里、外立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
6、拆除区域内操作人员应严格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非操作人员或其他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
7、脚手架拆除,应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递减。
8、立杆、斜拉杆的接长杆拆除,应两人以上配合进行,不得单独进行。
9、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㈤钢筋绑扎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及其他临时电气设备。
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
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上。
7、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㈥混凝土浇捣
1、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3、用手推车运料应依次行走,不得拥挤、抢先,在下坡道的走道上必须缓慢。
4、自卸车卸砂、石等材料,应在现场有关人员指定的地点卸料。
5、浇筑离地面2M以上的构筑物,应设置操作平台。
6、浇筑盖梁、立柱等悬空的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附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7、使用振捣器之前应先检查其构件部位性能。
8、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第五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遇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二、操作安全措施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缓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挂钩。挂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运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⑶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⑷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捆绑必须牢固;
⑵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⑶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脚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架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必须和吊索具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边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起重吊机机械吊装预应力空心板
1、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经进场验收合格;其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及工作环境、临近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建筑物等综合情况和保护措施的交底.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脚手架等必须经过技术签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作业区域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吊装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监控.
3、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信号,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在无法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沟,或加设安全网.
4、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与基坑、沟渠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友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20-30mm试吊,确保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6、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准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
六、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空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支挂安全网等用具。
3、高空作业应精力集中,不得嬉闹。
4、酒后禁止高空作业。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空作业所用料具应放置稳妥,禁止抛掷。
7、高空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9、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夜间不宜进行高空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广大铁路桥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罚措施。
一、安全生产奖励
以开展安全生产为目标,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队伍,按下列规定由项目部给予奖励:
1、全年无职工因工、非因工死亡事故,无既有线安全事故,无主要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无民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等,奖给桥梁架子队10000元,工区负责人2000元,其他技术干部及安全员每人500元一次性奖励。
2、实行安全按月计奖。凡是在本项目范围内工作的正式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均可享受安全奖,奖励标准由项目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3、凡在年终被项目部评为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和架子队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安全生产处罚
1、施工现场发生施工重大伤亡事故,主要责任交通重大伤亡事故,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每发生一次,罚分工区负责人2000元,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
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工点有违规作业,对该工点施工队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该工点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3、架子队没有按照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措施施工,无安全防护人员,随意施工,发现一次,罚该架子队500元,罚工区负责人100元,安全员50元。
4、技术干部及安全员不坚守岗位,无责任心,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罚技术干部及安全员各100元。
5、因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施工事故的,追究设备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6、因现场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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