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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19 热度:72

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实施办法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扶贫帮困,切实帮助职工,经公司党政工组织研究,就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达成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职工,在遇到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工伤、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抗力造成重大经济负担,致使生活困难时,由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二、补助范围:

1、员工因病去世。

2、员工患重大疾病。

3、员工因工伤、因病住院治疗。

4、员工家庭因突发性原因(如车祸、火灾、财产被盗等)造成生活困难。

5、员工直系亲属去世。

三、补助标准:

1、员工因病去世的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2、员工患大病的(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溢血瘫痪、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中风、严重烧伤、帕金森、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脑部良性肿瘤、终末期肺病、颅脑手术、肝硬化腹水、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的生活特困员工,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员工因病住院发生医药费较大且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经济来源,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员工家庭遭受意外损失或伤害(如被盗、火灾、意外交通事故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受损情况,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5、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6、员工因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住院或在家休养的,需单位安排探望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7、每季度公司补助3-5名生活困难职工,春节慰问8-10名生活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元。

8、如遇特殊情况,补助标准可酌情调整。

四、补助程序及有关要求:

1、员工申请补助,需有本人书面填写《青海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报所在基层工会核实,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2、员工工伤、生病住院治疗的,所在单位需探望的,由所在基层工会填写《伤病员工探望申请表》,报公司工会审批后予以支付。

3、员工患重大疾病治疗的,由所在基层工会填写《伤病员工探望申请表》,公司工会安排探望和慰问。

4、一年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可申请一次救助。同时,公司工会还将根据员工困难程度,适时为困难员工申报西宁市困难职工及股份公司困难职工救助。

五、资金列支:

**公司职工困难补助资金从公司工会会费中列支。

本意见为暂行,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年龄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申请原因

基层单位意见*年*月*日

所属基层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伤病员探望申请表

探望人姓名

年龄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探望原因

基层单位意见*年*月*日

所属基层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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