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办法
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员工宿舍是宾馆为员工提供舒适、安全的休息和学习场所。为了保证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一些规定,下面带来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 范文,欢迎阅读。
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1】
根据度假村村务会精神,为了更好的规范员工宿舍楼区域管理。根据目前很多员工从楼上扔垃圾、生活物品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执行。
一、对所有宿舍纱窗行固定。各宿舍不得私自开启、移位。宿舍内如需透气,只能开启有纱窗的那一扇玻璃。
二、宿舍楼a栋,所有的厕所窗户都将被固定。宿舍人员严禁私自开启、破坏。
三、宿舍楼即日起严禁在后窗阳台或走廊晾晒拖把、鞋、袜及其它杂物。属于宿舍共用物品或私人物品应严格按照宿舍物品摆放标准执行。
四、宿舍人员严禁往后窗乱丢垃圾及生活物品。
五、 宿舍楼绿化带卫生由绿化部负责。由保安部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督导。
六、员工如需晾晒被子、床单等大件物品,应统一晾晒在一楼或二楼专用铁架上,严禁乱搭乱放。
七、员工应主动做好安全防范,做到宿舍没人时,关闭所有电器、水、门窗。
八、宿舍内使用插座的应使用安全性能达标的插座,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插座的摆放应远离易燃、易爆品,并放到不宜被水侵蚀的地方。在宿舍没人时,主动将电源切断。
九、员工在进入宿舍楼区域后,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走廊、浴室大声说话、吵闹、唱歌等,影响他人休息。
十、宿舍管理员已将盐酸、刷子等清洁用品,放于门卫处供员工使用,员工应主动到门卫处领用,不定期对宿舍厕所进行清洗,保持宿舍区域卫生整洁。
十一、各宿舍严禁侵占空余床位,禁止将公私物品摆放于宿舍内空床上,宿舍内大件物品可整齐摆放于储物间铁柜上。
以上规定,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根据宿舍管理奖罚规定严格处理,并视情况追究部门责任。
备注: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第一次给予个人扣除一分处理;第二次给予个人扣除二分处理;第三次给予该宿舍宿舍长扣除二分处理;对连续出现四次及四次以上的给予该部门扣除执行力考核分二分。
对违反规定的宿舍,第一次提醒整改;第二次给予该宿舍宿舍长扣除二分处理;第三次给予该宿舍部门总宿舍长扣除二分处理;对连续出现四次及四次以上的给予该部门扣除执行力考核分二分。
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2】
为维护员工宿舍楼良好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环境清洁、整齐、公用设施完好的生活环境,使广大员工能得到充分休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住宿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住宿对象
原则上为住宿地距公司5公里以外的男、女员工。
二、 住宿管理
公司住宿管理女工楼设2名宿舍管理员负责,男工楼设1名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负责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卫生间、水池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及所有住宿者的管理工作。
三、 住宿要求
(一) 员工到公司申请住宿,分到床位后,均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不在宿舍居住达1个月以上的,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
(二)严禁男工进入女工宿舍楼,女工进入男工宿舍楼,宿舍内严禁留异性住宿。凡在公司宿舍居住的员工,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得顶撞谩骂、无理取闹。
(三)各宿舍应于上午7:00-8:00和下午15:00—16:00之间将垃圾堆放室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准将垃圾堆放室外,违反1次罚该宿舍所有住宿人员每人50元。
(四)宿舍楼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倒饭菜和污水,违者将严肃处理。
(五)要做到随手关水、电的良好习惯,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造成的跑、冒、滴、漏和随意浪费。用电时间:夏季早6:00关灯,晚19:00开灯;冬季早7:00关灯,晚18:00开灯,违者每次罚款10元。
(六)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如需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公司指定地点。
(七)宿舍内门窗、玻璃等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尽快修复。
(八)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耗电电器,违者罚款50元。
(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及易燃物品,禁止饲养宠物,违者将予严惩。
(十)室内收(录)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违反1次或有人举报提出异议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退厂时,应于离职的同时迁出宿舍,并在退出宿舍前1天,通知公司后勤人员,进行门钥匙和床位移交,否则不予办理退厂手续。
(十二)不得在墙壁上剪贴字画及乱订铁钉、衣架等,违者罚款10元。
(十三)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违者罚款10元,到保卫处领车。
四、 被取消住宿的条件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宿权利,勒令退宿外,并由公司按厂规给予严肃处分,造成重大事件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的;
(二) 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者;
(三) 蓄意损坏公用设施或公物者;
(四) 吵闹、屡劝不改者;
(五)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者。
职工宿舍楼管理规定【3】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 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管理处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 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 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 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 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 公司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 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司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 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处理,非故意损坏的责任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全体员工之行为,全体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 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3. 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 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 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保持。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 将每周值日的工作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 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 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 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 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 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 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 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 次日06:30,值班员不可以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确认宿舍外出人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凭经批准的《请假条》放行,宿舍值班员须在请假条上签名,无请假条不予放行,外出人员销假确认;
2. 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 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有无未经批准之留宿人员,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 如须紧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员发出指令,宿舍值班员负责实施。
5. 如发现宿舍内的不假外出、卫生较差、未办理留宿手续留宿等违机违规情况将追究当日宿舍值班员责任。
三、卫生值日员
全体队员轮流值日,当日休息的领班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发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发的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个人物品的管理
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关于物品的管理,关键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类管理体制,确保公私财物无损坏、无丢失。
三、离职人员物品管理
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主管,将情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五、人员的管理
公司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一、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三、请销假规定
员工外出必须请假,不假外出、超时不归将视情况按照制度做相关处理,请假人数每班控制在40%以内,病假需出具正规医院病历及收费发票、医生建议休息单等凭证。
四、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第2篇 职工宿舍楼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宿舍楼的管理,确保全体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管理
1、凡进入大楼居住的职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休息秩序。每个宿舍设舍长一名。全体职工要团结互助、互帮互敬、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职工。
2、居室及铺位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原则以车间、科室为单位集中居住,不允许个人自行调房、调铺,自行调换视为违章,除罚款50 元外,责令搬回原铺。不听从安排者,取消其住楼资格。
3、房间内不准乱扯、乱挂、乱贴,衣物、鞋摆放整齐一致,床底最多摆放三双鞋,其余放在箱内。被褥铺叠平整方正。职工负责清扫各自居住的房间和楼道所冲窗户卫生,并长期保持整洁干净,清扫的垃圾倒入卫生间垃圾筒内,违者罚款30 元。
4、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热水器、电褥子、大功率音响、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在现设备外安装灯具、插座,不准在房间内和楼道内起火做饭,违者罚款200-500 元。
5、为保持清洁卫生,全体职工必须在职工餐厅就餐,不准在宿舍内就餐,如有违反罚款30 元。
6、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人走灯灭,不准开灯就寝。违者罚款20 元。
7、宿舍内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跑、跳、随意拉床等,更不允许聚众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违反前条罚款50 元,违反后条罚款500 元。
8、宿舍内窗台、玻璃要保持清洁,宿舍门牌要认真爱护,如发现自然脱落,立即粘贴好,否则罚款50 元,如有丢失,每人罚款100 元。
9、阴雨大风天气及休班放假时间,要把室内窗户和走廊窗户关严,以免雨水淋坏墙壁,违者罚款50 元。
10、21:00 后男女不得互串宿舍,夏季任何时候不能互串宿舍,以免影响其他职工休息,违反者罚款100-500 元。
11、职工如有调离,必须在当日办理完离厂手续并离开厂区,否则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强行离厂。
12、居住职工,不得容留外人住宿,外来客人必须在晚上九点前离开宿舍,直系亲属因故确需住宿的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批准手续,并进行备案,违反者罚款50 元。
13、车间、院内任何物品未经批准不能带入宿舍,否则以偷盗论处。
二、楼梯、走廊的管理
14、楼梯每天必须先把脏物清扫一遍,楼梯扶手和楼梯所冲窗户及平台必须由值日人员用布擦干净,如有违反罚款30 元。
15、走廊除每天必须清扫外,也需用拖把认真拖一遍,始终保持清洁,否则罚款30 元。
16、用拖把拖楼梯、走廊时,一定仔细、认真,不要弄脏墙壁、房门及其他地方,否则罚款20 元。
17、全体职工应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手乱扔果皮、烟头等杂物,不准向楼道泼脏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违者罚款30 元。
18、全体职工应自觉维护走廊、宿舍内的墙壁卫生,不准弄脏墙壁,违者罚款30 元。
三、卫生间管理
1、每个地漏上面的扣钟任何人都不能拿掉,地漏上面和洗手槽(包括下边)如有异物,及时清理,以免堵塞下水道,违者罚款30 元。
2、大小便池要保持整洁,大小便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大便纸和女用卫生巾不准放入便池,要放在纸篓内,以防堵死下水道,违反者罚款100 元。
3、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卫生间内水龙头用完后要及时关死,天亮后电灯要及时拉灭,违反者罚款20 元。
4、任何人不准在厕所内乱写乱画,违反者罚款50 元。
5、垃圾筒及纸篓要及时倾倒,每天最少一次,有必要两次以上,违者罚款30 元。
6、卫生间内的所有卫生用具不准乱拿乱动,用完后要冲洗干净且摆放整齐,违者罚款20 元。如有丢失值日人员不及时找回,罚款30 元。
四、其他规定
1、职工应自觉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正常损坏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办公室,经查验认定后更换,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正常损坏不报告的按非正常损坏处理,对故意损坏公物,污染公共卫生的要从重处罚。
2、全体职工负责监督其他职工的行为,如发现不遵守卫生制度的报办公室后处罚。
3、被处罚态度恶劣,拒不服从管理,有严重不文明行为的加倍从重处罚,直到取消其居住资格。
4、违规现象发生,职工应积极配合查出责任人,若相互包庇,造成无法认定的,同时处罚相关人员。
5、对各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举报的视其情况奖励50-500 元。
6、偷窃财物者,一经发现除勒令交出财物外并开除出厂,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7、辞退及开除职工一律不准再进入厂区,违者处罚保卫值班人员30 元。
8、未经批准,职工外出必须在晚10:00 前赶回公司,否则由保卫科作好记录,次日报分管经理处理。
五、检查办法
1、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办法。分管副经理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办公室每天抽查一次。每季度评出标兵宿舍1-3 个,进行表彰奖励。
2、各种检查记录情况要及时(最晚不超过次日)报综合管理办公室研究处理,在检查时需由两人以上。
3、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徇私情,不准趁机打击报复,也不准隐瞒不报,如发现此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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