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新员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新员工的管理,培养员工技能以符合岗位需要,使新员工了解企业内部环境,确保公司新人的素质符合车间要求。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装车间对新员工的管理。
三.定义
1.新员工
新入职处于适用期的员工.因岗位调动(不含多能工轮岗).外部门调入及长假(3个月以上)返回的员工.及大学生。
2.大学生
人力以校园招聘形式招入,在总装实习的未定岗大学生。
3.试用期
指总装车间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等情况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四.职责和权限
序号
职责权限
车间
工段
1
新员工管理制度的编制.维护修改
主责
辅责
2
组织新员工公司级培训和考核
主责
辅责
3
对班组级培养计划的审核及其培养的监督控制
主责
辅责
4
组织各部门对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的确认和应用
主责
辅责
5
制定并执行部门级.班组级培训和培养计划
辅责
主责
6
对新员工的阶段考核及结果确认
辅责
主责
7
对新员工试用期考察期进行考核及结果确认
辅责
主责
五.工作程序
1.1员工录用(调入)前应到车间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a:填写个人履历表;(见附表一)
b:新员工办理考勤卡照片1张(调入人员交考勤卡);
c:新员工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1.2新录用(调入)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由车间安排进行有针对性车间三级培训,以利于对车间规章制度的了解和认同,培训完成后由统计员按组织机构图分配人员,由段长分配工作。
车间三级培训体系
序号
层级
课程内容
目标达成
1
主任
车间介绍
认识领导
了解车间各项管理规定
了解未来发展:夯实职业理想,稳定就业
车间文化介绍
了解车间整体文化氛围产生归属感
2
主管
业务链文化理念及其具体案例和先进事迹
认识领导
了解各业务链职能/业绩/荣誉
质量/安全业务链培训
了解安全要点
了解质量要点
3
段长
团队介绍
了解团队/认可团队/归属团队
工段介绍:了解本工段特点/注意点/岗位要求/职能
了解工段/了解业务/认识职责明白要求
1.3领取工作服、劳保用品等。
2.1.2.班组培训
a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工作。
b应遵守的劳动纪律。
c安全注意事项。
d工作任务的达成率。
2.1.3.实地操作培训,由工艺员确认。
a拟任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b拟任岗位质量、安全注意事项
2.2必须确保新进人员通过岗前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车间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组织机构、目标、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熟悉并遵守公司、车间的规章制度。
2.3各班组必须指定有丰富经验的老员工,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新员工在半月内不得独立作业,独立作业前本人及组长提出申请,并由工艺、质量人员进行技能评定。
2.4从事培训指导的人员本身必须精益求精,要能圆满地完成指导培训工作,对在培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车间视情况给予50-100元奖励。
六.试用
6.1新聘用(调入)人员自入车间之日起,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定岗,业务熟练者可提前申请,由工艺、质量、工段长确认。
6.2试用人员所在班组长应对试用员工针对本班组、本岗位进行质量、工艺、安全培训,并填写《总装车间专项培训表》,培训完成后,由员工在相应位置签字。
6.3试用人员所在班组长应对试用人员以试卷形式进行培训效果验证,并对实际操作进行验证。
6.4试用人员所在班组长应加强对试用人员监控,每天与试用人员交流一次,每天进行质量抽查四次以上,并填写考核记录,指排专人对其进行指导、监控。
6.5试用人员所在工段长应加强对试用人员的考察,段长必须每周与新员工交流一次,以便及时关心和掌握试用人员思想状态及操作技能进展。对某些岗位可采用试用人数多于实招人数的方法进行试用,鼓励竞争。
6.6试用期满,各组长根据待定岗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确定是否可定岗。定岗人员须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定岗审批表”,认真做工作小结,各段长进行定岗谈话和考核,签署定岗意见,并将“定岗审批表”及考核意见报车间主任审批。试用人员定岗一般一个月研究一次。
6.7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由所在班组长随时提出辞退申请报车间办公室,予以辞退。
6.8试用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应努力保持积极的心态,个人有权向组长、段长、主任等申诉,车间会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七.员工关怀
试用期期间主管(每2周一次)对新员工慰问关怀,洞察其心态与应聘时变化,识别不利于稳定的因素,给予引导或汇报给相关领导
八.工资待遇
8.1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发放本岗位工资的80%及每月午餐补贴,对确能胜任本岗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发一部分工资。(第一月执行培训工资)
8.2车间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报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即离职的,不予以结算工资。
8.3车间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工资应于办妥离职移交手续后始予发放,未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者,薪资暂由人力薪资科保管,待办妥手续后始予发放。
九.辞职或调离
9.1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得填具《员工辞职(交接)申请书》(见附表五),呈报组长核转主任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所涉事项交接手续清楚,始得离职。
9.2员工辞职,员工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交书面申请书者或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当月工资扣发。
8.3员工被车间辞退后,又想回车间者,车间将不予接收。
第2篇 港务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条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报到后开始执行。
第六条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二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公司发展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考核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部门主管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3篇 新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1】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
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
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
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腐。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
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
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
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
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 、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腐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
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2】
一、 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
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 个月,包括2―3 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
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 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
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 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 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第4篇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二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四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办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三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人力资源办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八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九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一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办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办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公司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三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六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八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
培训讲师根据自己培训内容编制培训考试题(满分100,60分合格),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办组织新员工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附:新员工培训方案一(适用于应届大学生)
新员工培训方案二(适用于普通操作类)
新员工培训方案三(适用于成熟性人才)
第5篇 港务集团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港务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报到后开始执行。
第六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二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公司发展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考核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主管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6篇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六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二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公司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主管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7篇 新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设备部、生产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管理部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管理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办公室、管理部、设备部或生产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生产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管理部或行政办公室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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