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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热度:59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第1篇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 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铁建设〔2009〕235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及铁道部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高风险隧道、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监控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四章 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 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隧道、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

第五章 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参加的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和策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并负责工程抢险救援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的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全线施工工点和其他安全风险工程的风险评估。

(三)全面负责工程风险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四)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对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点进行责任包保,负责督办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 安全质量部职责

负责高风险工点的管理工作,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参与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的审查、论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纳入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并将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工点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二) 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组织设计阶段风险工程相关技术方案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对风险工程提出技术管理要求。

(三) 计划财务部职责

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 物资设备部职责

参与大型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工作。

(五) 综合部职责

督促检查各单位标准化落实。

(六) 现场指挥部职责

监督管段参建单位开展工程风险评估,检查风险工程设计方案执行和相关施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负责管段内风险工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风险防控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二)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相应成立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将有关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深水大跨桥梁墩台施工、高陡边坡路基施工、特殊结构特种设备、跨越既有线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依据专项评估意见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及防范风险的具体技术措施,选择适宜的施工工艺,制订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制订本单位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2. 开展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工作;对工程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实施动态评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3. 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风险技术方案和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将有关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三)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参与制定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细则,监督施工单位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六章 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 实行高风险工点建设单位领导包保制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加强对高风险工点的管理,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包保,包保领导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包保工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包保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实行中度、低度风险工点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包保制度。各参建单位成立风险工程管理领导小组,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点的管理由各参建单位项目部成立高风险工点领导小组,建立督办台账。中度、低度风险工点的管理由参建单位工区成立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工点建立督办台账,按月上报工程水文地质和施工情况等至项目部及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实行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要切实改进创新检查方法,把查管理、查体系和查现场、查实物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规定处理;实行问题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逐一登记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般、较大安全隐患治理由施工单位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由建设单位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 工程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全过程。参建各方依据工程地质、施工环境和条件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施工单位应专人负责风险监测项目,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依据不同的检测内容,编制施工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频率以及监测数据分析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新识别出的风险,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分级调整经总监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对极高、高度的风险分级调整,经组织评审和汇总后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第十六条 实行高风险工点施工单位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施工单位是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对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包保和干部带班作业纳入综合考核。

第十七条 加强安全重点工作管理。一是强化隧道工程管理。必须根据隧道风险级别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宜的工艺工法和施工设备;对软弱围岩隧道必须采用“三超前、四到位、一强化”的施工技术。二是重视桥梁工程施工。深水、深基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跨营业线、高等级公路桥梁的施工方案必须进行重点复核,现浇梁满堂支架、移动模架、连续梁挂篮、大型模板必须进行专业设计、检算并进行专项验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涉及公司其他有关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条款,均为本办法的有效条款。未尽事宜,参照铁道部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详见施工方案

宜兴市文化中心(大剧院)-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机构网络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值班表

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姓名

宗培智

徐汉青

徐惠勤

吴建军

徐汉青

宗培智

徐惠勤

职务

质检员

安全员

施工员

技术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施工员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生产事关重大,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效益,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为了切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根据《建筑法》、《劳动法》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依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系列文件精神和《宜兴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细则》,经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宜兴市文化中心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管理

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无伤亡事故;

2、无重伤情况发生,轻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无火灾事故;

5、无急性中毒事故;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级部门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达到80分以上,标化工地必须达到85分以上,安全费用占总造价百分之1.5;

二、责任要求

1、领导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网络健全、分工明确,工地每天要有检查,安全科半月检查;

2、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奖罚分明,坚持项目经理为该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3、及时上报并严肃责处各类事故,不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4、桩基础施工中,每个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均必须先申请,待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禁止项目经理独自发包,严禁项目经理长时间离岗。

三、安全生产

1、督促和支持公司、监理单位抓好现场安全环节,不断提醒和促进,避免事故发生;

2、公司有定期检查制度,工地有专人负责,每天例检,并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直接负责人,对项目现场负首要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到人,切实整改,消除隐患切断事故发生源;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绝不隐瞒,并积极善后,配合查处。

4、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5、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万人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柒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叁以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火灾、急性中毒、车辆交通事故、爆炸事故;

6、按标准,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争创各级标化工地。

四、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施工,并作如下承诺:

1、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审定的施工总平面图部署各项临时设施。场内道路畅通,按规定硬化,场容整齐;施工区和生活区必须分离,

2、施工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3、遵守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正常施工时间为早上6点-晚上22点,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需有工艺等方面的确切理由,并书面向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4、车辆运输严禁抛、洒、滴、漏污染环境;在施工现场在门口一侧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阴雨天施工,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应先清洁;全力配合城市环境卫生部门对建设运输车辆的管理。

五、工人工资支付

为切实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特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领导充分重视并直接参与工人工资发事宜;公司建立详细可行的工资发放制度,专人负责巡查项目部现场的工人工资发放状况,确保工人工资由项目部通过可靠渠道按时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

2、工程项目部要和班组签订劳动协议,并签订班组与工人的劳动协议,明确工资数量、发放时间和方法,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发放工资,特别是要保证竣工后和节前工人工资的正常发放;

3、出现工人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积极认真迅速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宜兴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细则》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奖惩。

1、该工程每次检查得分率低于80分罚500-1000元,高于85分奖500-1000元;

2、对公司要求完成省级、市级文明工地的单位工程,按公司管理条例进行奖惩;

3、项目经理或单位工程受到安监站等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表扬一次的,除上级部门给予奖罚外,公司也将给予500-3000元的奖惩,严重的撤换施工队伍;

4、对伤亡超标及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工程和责任人员,除按公司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挔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现安全预控目标的措施

1、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深刻领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文明意识,积极做好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扎实开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和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项目部严格制定规章制度,针对各施工环节,各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扼杀在摇篮状态。对项目部所有人员对照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细则》实施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4、项目部对现场的安全措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在开工前落实到位。施工中,项目负责人要作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经常督促项目部人员,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险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工地或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打桩工、起重机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除进行三级教育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三、班组教育,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联系实际领会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事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必须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生产是危险性较大行业。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纪守法”的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之规定,本人自愿签署本责任书,在以下几条负有责任:

一、在认真接受安全三级教育,明确建筑业生产特点,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章上负有责任。

二、在模范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违章作业,服从工地安全管理上负有责任。

三、在遵守企业、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和对违章指挥行为予以拒绝上负有责任。

四、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随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做到“自查、自改、自我完善”上负有责任。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底当天的作业环境(如临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风、雨、雪、霜、雾、严重酷暑等)。

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处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具夹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晒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夹吊索具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4、记上一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5、记上一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一活动日

1、班组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和用上班后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制度。

2、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表扬,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奖励的意见。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变质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及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了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三、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人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五、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是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是治理脏、乱、杂、散的重要内容,是建筑行业提高企业知名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工地办公室做到整齐有序,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图纸文具整齐划一,进入室内给人感觉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3、食堂内外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洗达标,炊具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有除“四害”措施,炊事人员健康证有效,食品生熟分设。

4、职工宿舍确保窗明地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合理安排卫生值日。

5、厕所内水冲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指定专人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有防蛆蝇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清洁整齐,保持随做随清,工完料尽,日产日清无杂物,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7、施工道路指定专人清扫,做到整洁干净无积灰、无扬尘、无积水,车辆进出无带泥土现象。

8、材料堆放建料仓,有标签,城垛、成方、一头齐、易失小件入库存放。

注: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卫生许可证必须与项目相符

防尘、防噪音措施

1、脚手架使用2000目密式安全网防护,防止粉尘的扩散。

2、水泥库三面用围栏防护,防止水泥粉灰的扩散。

3、不再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严格遵守《宜兴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不在夜里大声喧哗、尽量避免晚22时至晨6时的夜间施工。

5、必须连续作业至夜间时,应事先向环保部门办理手续,在居民主要入口悬挂安民告示。

6、对夜间施工的机械进行检修,尽量减少噪音的发生。

7、补充内容: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

三、用电负荷计算

3.1、电动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数量

总功率(kw)

1

搅拌桩机

sjb-ⅱ

90

5

450

3.2、电焊机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数量

总功率(kw)

1

电焊机

b*-300

12.5

2

25

3.3、照明灯具设备表6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数量

总功率(kw)

1

碘钨灯

1

5

5

3.4、总用电量计算(以估算有功负荷p为例)

p=480kw

四、确定线路走向,电源线线径及电箱位置

4.1、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由于甲方没有提供电源,我方全部使用发电机组。

4.2、动力电源由发电机一级电箱引至打桩机上的二级电箱,再逐一分配到卷扬机、搅拌桩机、电焊机上。

4.3、照明电源由二级电箱引致三级电箱后再输出,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分开,互不影响。

4.4、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本供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供电(tn-s),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制度。

4.5、一级电箱及二级电箱进线规格截面积均采用3×50mm2+2×15mm2铜芯线。

4.6、发电机及电箱布置见平面布置图,共使用四台发电机组,其中一台200kw、二台120kw和一台150kw。

五、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需要进行管理。

2、工地的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接线和管理,不得擅自架设和安装电路,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3、电工在接线、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应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定期检查的绝缘检验工具。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4、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和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室外架空高度不小于3m,室内不小于2.5m。水平沿墙敷设或门口固定最低点不得小于1.8m。

5、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器工具。

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并且须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8、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10、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11、下班后一小时必须把电闸管好并把电源箱门锁上。

12、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所有漏电开关是否正常,并认真登记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3、开关箱距离操作者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按钮开关不能安装在交流接触器一侧。

14、开关箱内禁止对方任何杂物,箱下不能堆放砂子、水泥、白灰、水泥袋等,且灌木、杂草要清除干净。

15、开关箱必须完好无缺,并配上所,钥匙由专人保管。

16、三级漏电保护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17、其余规定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0日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必须列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内,作为核验评分内容之一。

第4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建筑施工事故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

a.高处坠落事故b.物体打击事故c.各类坍塌事故 d.物体打击事故

2、安全的组织管理是指()

a.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政策b.设立安全的管理机构c.设计并建立一种责任和权利机制以形成安全的工作环境的过程d.把安全管理作为组织目标的一部分

3、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质量第一、兼顾安全c.安全至上d.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4、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a.减少安全投入,节约安全成本 b.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c.制定评分办法,便于行业管理d.建立统一的司法解释,有助于法律程序的执行

5、在施工现场安装、拆除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的单位承担。

a.相应施工承包资质b.制造能力的厂家c.检测检验人员d.维护保养经验

6、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兼职 b.专职c.业余d.代理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

a.马上报告有关部门b.找有关人员协商c.立即制止d.通知项目负责人

8、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三级教育b.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c.安全常识培训d.安全技术交底

9、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并保持安全距离。

a.集中设置b.混合设置c.相邻设置d.分开设置

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

a.安全责任人b.保卫责任人c.义务消防队d.消防安全责任人

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有权()。

a.拒绝接受施工交底 b.修改施工交底和施工方案c.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d.修改工艺规程

1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

a. 清点数量 b.定期检查c.查验d.验收

13、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a.10日 b.20日c.30日d.40日

14、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后方可任职。

a. 考试b.考核c.考试合格d.考核合格

15.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 )。

a.平安保险 b.人寿保险c.第三者责任险d.意外伤害保险

16、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必须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a.范围 b.程序c.期限 d.季节

17、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a.负连带责任b.负相关责任c.负总责任d.不负责任

18、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中,要距离明火()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时不得碰撞。

a.10米b.8米 c.5米d.3米

19、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配备2只10升灭火器。

a.80m2 b.100 m2 c.120 m2d.150 m2

20、以下不属于安全管理基本原理的五个要素的是()。

a.政策 b.组织c.调查 d.业绩测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少选每题只得0.5分,错选、多选均不得分)

1、以下属于成功的安全管理政策都具有的观念的是()。

a.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b.对人力和资源的保护是降低损失的重要途径c.大部分的事故和事件不是由“粗心的工人”造成的,而是由于控制不当导致的d.对于管理者而言,安全同效益和质量有着同样的重要性e.成本对项目而言远远比安全重要

2、安全生产的目的包括( )

a.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c.促进经济发展d.减少项目成本e.加快项目进度

3、目前出现建筑施工事故的类型是()。

a.高处坠落b.各类坍塌事故c.物体打击事故d.起重伤害事故e.触电事故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有()情况的,应当立即制止。

a.违章指挥b.检查c.详细记录d.违章造作e.观察

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关安全的()。

a.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c.售楼方案d.施工经济技术措施e.作业材料选购方案。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 )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a.施工队伍负责人b.施工队伍安全员c.作业班组d.现场安全员e.作业人员

7、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 )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a.施工资金b.周围环境c.季节d.气候e.作业人员调整

8、职工的( )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a.膳食b.配件库c.饮水d.休息场所e.危险品库

9、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a.毗邻建筑物 b.生态环境c.构筑物d.施工照明e.地下管线

1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a. 设置消防通道b.配备消防水源 c. 配备消防设施 d. 配备灭火器材 e. 请消防队员驻防

11、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批评b.教育 c.检举d.报警e.控告

12、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 )共同进行验收。

a.主管部门b.总承包单位c.分包单位d.出租单位e.安装单位

1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哪几个基本要素()

a.政策 b.组织c.评审 d.调查e.业绩测量

14、以下属于被动监测系统的识别内容的是( )。

a.目标的完成情况 b.伤害及病例 c.财产损失d.危害e.标准中的疏漏

15、安全组织管理措施包括( )。

a.企业或者项目内部的控制方法b.保证个人、安全员和班组顺利合作的方式 c. 企业或者项目内部交流的方式 d.员工能力的培养 e.制定安全管理计划

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的()所需费用。

a.安全作业环境 b.技术改造措施c.安全施工措施d.质量保证措施e.返工材料变更情况

17、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a.规章制度 b.操作规程c.不成熟经验d.劳动纪律 e.强制性标准

18、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

a.零配件 b.保险 c.限位 d.节油装置e.制造工艺

1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a.生产(制造)许可证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照片d.产品构造图 e.设备履历书

20、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

a.范围 b.区域 c.任务 d.权利 e.义务

三、案例题(每题5分,共15分)

1、某建设工程已委托某施工单位为总承包单位,该施工单位提出由另一家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承担主体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如果有了事故也有分包单位上报,并已签订了分包合同。

(1)主体工程可以由分包单位自主承担。()

a.正确 b.错误

(2)国家规定,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a.正确 b.错误

(3)此事故由分包单位上报。()

a.正确b.错误

(4)国家有关规定,事故统一由建设单位上报。 ()

a.正确b.错误

2、某小区十号楼地下室有一电气设备,该设备一次电源线长度为10.5米;接头处没有用橡皮包布包扎,绝缘处磨损,电源线裸露;安装在该设备上的漏电开关内的拉杆脱落,漏电开关失灵。某工程公司在该地下室施工中,付某等3名抹灰工将该电气设备移至新操作点,移动过程中付某触电死亡。

判断题:

(1)本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违章操作,移动电气设备未切断电源。()

a.正确 b.错误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正确 b.错误

单选题

(3)下列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是()。

a.电工 b.木工c.水暖工d.瓦工

(4)下列关于特种作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追究其刑事责任

b.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c.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d.特种作业人员可不考核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情况

3、某公司在一工地用吊篮进行外装修作业时,施工人员指派一名抹灰工升吊篮,由于吊篮未挂保险钢丝绳,在上升时突然一个倒链急剧下滑,吊篮随即倾斜,由于一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从吊篮坠落死亡。

判断题:

(1)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作业时吊篮未挂保险钢丝绳和工人未系安全带。()

a.正确 b.错误

(2)高处作业吊篮必须设置保险锁。()

a.正确 b.错误

(3)作业时工人将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a.正确 b.错误

选择题

(4)下列关于施工员布置这项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事故责任在于设备,与施工员无关

b.可以安排未经培训的抹灰工造作吊篮的升降

c.施工现场的工作布置由施工员安排,没有违章指挥

d.抹灰工对施工员的违章指挥可以拒绝 接受

四.问答题(5分)你作为一名项目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5篇 水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参与人员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多、工程占地范围大、施工复杂、涉及爆破、高空作业等特点。工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稍有不慎,便会发生事故。随着科学技术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水电建设规模、机组容量、施工难度不断增加,给水电建设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近两年来,电力建设安全形势严峻,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多发。

1水电站施工影响因素

水电站施工作为一个复杂大系统,人、设备、环境三个因素作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管理缺陷作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为此,针对人、设备、环境、管理四个因素加强管理,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以建管局为主导,施工单位为主体,设计参与、监理监督保障的安全管理体系,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观念,树立整体观和全局观,提高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我们应注意各个参建单位发挥的积极作用,归纳如下:

①业主的主导作用。建管局应在工程建设中按照“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责,从整个工程建设的需要来安排各个项目的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的组织和超前决策,抓好各标段,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此外,还应负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管理,为各参建单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团结和带领各参建单位同心协力,共同推进工程安全建设。

②设计的龙头作用。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管理制度,提高设计对工程的适应性,加强对设计工作的考核与监督。加强设计单位与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做到现场设计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及时解决。设计单位在确保重大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质量的同时,提高设计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和工程永久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能。

③施工单位的主体作用。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各项工程均要靠施工单位来具体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本单位丰富的水电施工管理经验和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才,调动整体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④监理的保障作用。建管局按照“大监理、小业主”的管理模式充分授权监理,建立和完善监理管理办法,对监理的安全、质量等管理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加强监督。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有重点的全方位管理,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树立监理管理威信,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理的保障作用。

2水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总体架构研究

水电工程建设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许多工作需要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管理,才能保证安全。安全管理体系由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构成,安全保证体系有有组织保障、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文化保障和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组成。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最终的目标达到人、机、环、管的全面安全。

第6篇 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一、概述

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的大事,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建设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颁布了诸多的规定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保护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健全法规。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除了一些表层的致因外,其深层次的原因还与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关。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利益各方要谋求近期的利润和长远的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大小,应与获利的多少大致相协调。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给市场营造平等、公平环境的政策及措施,应重视各方利益的协调,重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直接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益和发展,涉及到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利益。显然,解决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办法,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和办法。这需要总结、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本领域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该体制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二、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首先,“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上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方。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

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

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势投资方兴建的工程占一定比例,这无疑是安全生产的隐患。不少工程安全事故,与建设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有的事故中,建设方就是主要或直接责任者。

其次,在某种程度上,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和成本最小,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企业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施投至貌似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

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并非不知道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他们担心事故发生,但出于生存、利润与发展的考虑,认为抓安全生产要投入,没有利润,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实际上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是一种侥幸心理——编者)往往不愿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

施工方的侥幸心理,除了与只重视眼前利润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隐形及长远效益的主观原因有关外,还与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关。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致使施工方在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工程中,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偏低,这也是施工方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的客观原因。

第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投资的主渠道由单一的国有,向多元的方向发展。我国实行的是建设项目申报制度,对于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无法对其实施安全监督和质量监控;即使是按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由于人力、财力等诸多因素,也很难做到“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真正到位。

从事施工作业的一线工人往往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建设专业知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他们身处企业的下层,一些工人尚达不到训练有素和职业化,很难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有效有“群众监督”。

三、完善和改进建议

由于国情和社会保障制度不甚健全等,不可能让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关闭、歇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行业主管部门应从多种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产业政策,完善和改进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所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表明,事故与建设方有关的占相当比例,必须加大对建设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企业的权益氛围。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用这笔不菲的押金或保证金提醒各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

5.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控。或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6.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工程保险制度,除了已实行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外,还应设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新险种,如建设方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其中一些险种应强制推行,同时政府要有政策支持。

7.综合治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建设方的过分压价,施工方的过分竞价,压价行为;治理建设方强求施工主的“垫资”行为;治理建设方不按进度给付工程进度款以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依法打击建筑材料供应者的垄断及强买、强卖行为,依法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环境等。

(伋雨林)

第7篇 油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油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石油天然气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行使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章 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五条 监督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开展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监督室(组)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 监督站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1.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3.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根据施工单位申报情况,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评价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6.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资质考核及安全员岗位资格年检工作;

7.负责对大庆油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在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大庆油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变更和定期年检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情况的收集、统计和整理,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9.协调黑龙江省及大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监督室(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核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报监督站审批;

2.具体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

3.具体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到监督站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前的登记和备案手续,并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信息,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并及时上报监督站;

6.负责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第八条 监督站按照以下监督模式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1.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行业安全监督模式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接受其宏观指导和管理;

2.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监督站制定的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模式进行监督。

第四章 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第九条 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备案)表》及有关资料到监督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2.施工单位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到监督站办理审查手续;

3.监督室(组)负责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经监督站审批后,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4.监督室(组)负责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监督站确定的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流程进行监督。

第五章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十一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具体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到监督室(组)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监督室(组)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监督站审批;

2.监督(室)组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情况,安全措施费用到位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布置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第十二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行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凡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在安(拆)前到监督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持监督站颁发的备案卡方可进行安(拆)活动,在取得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及监督站签发的备案卡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及使用流程如下:

1.监督站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工作。施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前,持相关资料到监督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监督站受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对起重机械安(拆)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和设计文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静态检查表》、《大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核验表》、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安(拆)合同、专项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等;

3.监督站针对有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向施工单位发放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卡,施工单位持备案卡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安装使用检测;

5.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外埠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及使用手续按照外埠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安全措施费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价

第十三条 监督站真对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实行现场评价,其评价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监督站书面提交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评价申请,监督站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阶段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评价打分;

2.建设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监督站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现场评价表,并出具安全措施费用评价联络单,作为施工单位计取安全措施费用的参照标准。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监督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监督站书面提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申请和创建方案;

2.监督站收到申请书后,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阶段性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量化评分;

3.监督站根据现场评分结果,对项目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结论,作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和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依据。

第八章 安全行为和实体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监督和实体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 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监督内容:

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监情况;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2.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演练与落实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和监控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3.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资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审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的情况;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向监督站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情况。

4.对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情况; 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情况;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5.对其他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体监督的重点包括: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塔吊、施工机具、拆除作业、焊割作业和装卸搬运等。

1.脚手架搭设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钢管、扣件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卸料平台、通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使用等内容;

2.基坑支护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按规定审批情况;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土方开挖及作业环境;

3.模板工程模板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审批及验收手续;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施工荷载情况;模板搭设的验收;模板的存放及拆除等内容;

4.“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重点监督检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正确使用情况;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等内容;

5.施工临时用电重点监督检查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安全电压、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装置、变配电装置等内容;

6.塔吊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合格证及登记备案情况;安全装置、附墙装置;指挥、操作及联络信号;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及维修记录等内容;

7.施工机具重点监督检查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等施工机具的安全状况;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等内容;

8.油田专业工程拆除作业重点监督检查拆除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施工前施工许可证和动土、动火证的办理情况;拆除前的准备工作;拆除作业和安全防护情况;

9.油田专业工程焊割作业重点监督检查作业前焊割设备、工器具和各类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焊工资质情况;焊割作业前,动火手续办理情况;焊割作业及安全状况;

10.油田专业工程装卸搬运作业重点监督检查装卸作业防护用品和作业机具配备情况;装卸指挥、作业及安全情况。

第九章 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2.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

3.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5.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7.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8.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

9.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10.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如果发生时);

11.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及声像资料等。

第十九条 按照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模式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第十八条中5-11的有关内容形成监督档案。

第十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未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监督站发现未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工,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监督站网站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监督站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行为问题和工程实体安全隐患书面责令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监督站,对迟报、瞒报或漏报的,监督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监督站负责解释,自2023年5月1日起实行。

第8篇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 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铁建设〔2009〕235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及铁道部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高风险隧道、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监控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四章 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  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隧道、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

第五章  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参加的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和策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并负责工程抢险救援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的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全线施工工点和其他安全风险工程的风险评估。

(三)全面负责工程风险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四)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对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点进行责任包保,负责督办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  安全质量部职责

负责高风险工点的管理工作,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参与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的审查、论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纳入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并将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工点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二) 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组织设计阶段风险工程相关技术方案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对风险工程提出技术管理要求。

(三) 计划财务部职责

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 物资设备部职责

参与大型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工作。

(五) 综合部职责

督促检查各单位标准化落实。

(六) 现场指挥部职责

监督管段参建单位开展工程风险评估,检查风险工程设计方案执行和相关施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负责管段内风险工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风险防控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二)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相应成立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将有关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第9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第10篇 如何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在经济建设中,有些部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忽视安全生产的倾向,有的甚至见利忘义,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致使重特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暴露了少数部门的管理漏洞,和一些领导干部在安全问题上的麻大不仁,以及在安全管理上的极端形式主义。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路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按期竣工,确保质量和创造最佳效益的重要手段。然而,有些地区公路部门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思路。

一、强化施工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总书记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论述,既符合唯物的辩证法,又揭示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而且能够给人以深刻的教育和启示。贯彻落实这一个重要论述,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首要问题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教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就是效益”的道理。掌握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技术水平,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在公路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实施措施,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开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施工中,要强化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评讲安全施工情况,做到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及时发现、消除事故的苗头,督促员工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安全总结教育,对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的,认真组织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教训,制定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对好的经验,成功的做法要及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以更好的指导公路工程的建设,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促生产”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首先,健全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其次,建立对领导干部有效的安全生产制约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奖罚和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追究领导和管理者的责任,要按有关法纪,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第三,按照“一岗一责制”的要求,层层制定安全责任制,安全奖罚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关键工序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使“责、权、利、效”相结合。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使安全生产进入有序可控状态。

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保护单位财产不受损害,确保公路施工场外的人员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只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用具,才能确保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施工。

(1)要根据公路工程特点,从中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像沥青加温站、拌合站、路基施工放炮段、施工穿村镇路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生产。

(2)深入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作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不封闭交通的施工路段,既要确保施工机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又要确保行车、行人的安全,必须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既不影响通车,又不影响生产,又确保公路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3)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改进生产设备质量,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生产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整治,积极采用新的安全生产装备,用科技手段和先进装备保证安全生产。同时配备、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及安全施工标志,封闭交通标志,职工的专项劳动保护用品等。

四、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1993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早就明确提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搞好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作为公路施工企业,就必须依据安全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的所有岗位、人民、设备和全部生产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控制,要坚持每天检查考核,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和布置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每项工程竣工后,要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同时,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单位内部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揭露安全生产中的矛盾问题,增强单位、施工队(班组)安全生产的压力和动力,使每个人都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要督促每个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保障公路建设安全施工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克服安全生产形式主义,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

一些特大重大安全事故之所以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的,但深层原因是安全管理松驰。突出表现在(1)有些施工单位“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过分强调抓施工进度,让工人加班加点,疲劳作战,放松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抓安全工作经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有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没有针对性,满足于一般要求,一般号召,以上级会议、文件来落实,没有行动。(3)有些单位不解决实际问题,习惯于大轰大鸣,雷声大、雨点小。致使安全生产隐患得不到控制。(4)有些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或呈事故苗头没有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而是弄虚作假,为赢得上级的满意,说假话,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过且过,致使没有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没有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 ,制定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沉重的教训能使我们警惕,因此,作为施工单位增强四个意识对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极为重要。一是增强实事求的意识,要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增强忧患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挂在心上,对安全生产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居安思危、稳中识患;四是增强奉献意识,抓安全生产要肯于吃苦,不怕困难,克服贪图享受的拜金主义思想,做到尽心尽力,勇于奉献。

安全生产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抓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要从严要求,从狠着手,从细操作,依法管理,按章办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安全生产心中有数,狠抓落实,不搞浮夸、虚假的东西,克服形式主义。因此,安全生产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六、强化施工安全要强点,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以防车祸、防高空坠落、防爆破塌方、防触电、防机械事故、防中毒为要点,围绕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认真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将施工安全要点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强化管理,避免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进度,要避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而造成事故的现象发生,要以安全生产保进度,以安全生产促进度。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避免为追求短期效益,将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可有可无的事情,或不重视安全投入,致使安全措施经费欠缺,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及解除。

公路工程的施工,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人员多,工程复杂,机械种类繁多,外部影响因素多,不仅涉及企业内部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而且涉及公路沿线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只要多方齐抓共管,强化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建章立制,强化检查监督,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将会得到极为有效的控制,从而更大地发挥公路的投资效益。

第11篇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条 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第六条 安全检查签证指监理人员依据安全规程、规定、标准等,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活动。

第七条 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八条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章 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理活动。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以形成独立的监理能力作为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的最低要求,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相关承诺,投入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工具),并备齐与安全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等依据性文件。

第十一条 各网省公司(含直属公司,下同)应依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建设规模的电力建设工程,提出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力资源、生活办公设施、检查检测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电网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要点等),经考试合格,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三)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十三条 监理员等现场辅助安全监理人员,应熟悉本专业工作(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施工、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两年内参加过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下同)组织施工招标工作,并重点对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

(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监理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安全监理审查备案、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制度。

(三)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送项目法人审查批准,并抄送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按经项目法人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一)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四)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六)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八)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以下设施和工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一)重要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气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

(二)重大工序转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

安全检查签证工作要点:

(一)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三)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对电力建设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详见附录。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监理单位认可的适宜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 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二)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五)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六)检查施工场地的“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七)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九)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十)参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及存在其他事故隐患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整改通知及暂停施工令一般情况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发送 (特殊情况先口头下达,并在12小时之内补发书面文件)。

第二十三条 出现以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之一,监理单位必须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一)无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人身安全。

(四)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

(五)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第二十四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员在实施现场安全监理时,必须真实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措施执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安全监理记录与质量监理记录应分别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可参照附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施工协调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以实现施工安全的可控、在控。

第二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工程监理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法人在监理招标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必须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并将本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中。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本办法的要求组织工程监理招标,严格审查投标人资质,确保中标人的资质及其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满足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具体编制要求,并提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考核内容。

第三十一条 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项目法人必须依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明确监理单位相应的监督管理权限,并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于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如旁站监理不到位、文件审查不认真等)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法人未按本办法落实安全监理管理责任的,必须限期纠正,国家电网公司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法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对工程进度及投资控制造成严重影响的监理单位,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及后果严重程度,采取对其进行通报、在后续工程招标中进行扣分,以及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监理投标等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执行监督和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751号)同时废止。

附录:

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

一、输电线路工程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重要爆破炸药填装等。

(二)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三)架线阶段: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

二、变电站工程

变电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等。

(二)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等。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三、火电工程

火电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等。

(二)安装工程:发电机、气轮机本体安装,发电机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气体灭火系统调试等,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组合安装,锅炉水压试验,给煤机、磨煤机、送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试运,汽机转子找正、扣盖,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四)其他: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等。

四、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大方量爆破装药,压力灌浆,坝体混凝土浇筑,洞室开挖遇断层处理,岩壁梁施工、厂房行车的安装调试及负荷试验,充排水检查等。

(二)安装工程:闸门、启闭机安装及调试,水轮机组尾水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水轮机蜗壳安装及调整,发电机定子、转子组装及调整试验,各种带电试验,重要辅助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机组的各种性能试验等。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运输,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四)其他: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水下作业,危石、塌方处理等。

第12篇 浅谈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弊病

撇开公路建设工程生产环境恶劣、地区往往也比较偏远和工程行业流动性强和个人主观因素,客观说来,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普遍存在以下十大问题。

一、项目部安全架构,人员编制问题。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项目部安全人员数量的严重不足。比如造价5个亿的一个标段,按要求来说应该至少配备10个专职安全员(5000万至少配备一个专职安全员),一个安全主管,然而,很多项目实际上也就配备了一两个专职安全员,加上一个主管,总共三四个人。通常情况下,这三个人管的不只是安全,还包括质量和环境管理。有的项目更狠,整个标段也就一个安全主管,俨然就是个光杆司令。好吧,就算人少了,也不一定搞不好安全吧?我觉得此言有理,但是前提是这些人应该拥有和约翰·兰博相差不远的战斗力。所以这里我还是不得不遗憾地表示搞好安全存属偶然。

二、工程运转、承包模式不利于安全管理。

搞过工程的人都知道,工程都是总包、分包、层层转包。尤其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道路建设工程,里面参建人员鱼龙混杂,人员成分复杂程度那还是相当壮观的。有来自五湖四海的a、b、c、d、e……各种知名或不知名的大小公司,这些分包的老板下面经常又有好几个小包工头,而小包工头下面还有更小的小小包工头。有的小包工头也就管两三个人,所以经常我们以为找到分包的负责人就以为问题可以解决了,没想到人家之间根本互不相识,互不买账。还因此引出许多难以言明的让人纠结的问题,最让人头疼的是发生事故后责任承担与分摊问题。话说有次楼主得知工地上有个工人坐无证三轮车回家时在路上遭了车祸挂了,结果项目部处理此事那叫一个痛苦,因为那个人在他们的施工队里基本没人认识,后来才知道这位不幸的兄台来自当地,他们的老板手下总共就两三个人(之间好像也不认识),而且老板本人还不在工地,转来转去搞了半天才确定这人确实跟项目有点关系。劳动局全判项目部的责任,项目部自然觉得不公平,后来项目果断因为此事打了官司。

三、工程安全管理环境复杂,事故风险高,且危险源根深蒂固,极易反复。

楼主其实对公路建设所知道的专业建筑知识不甚了解,但其中的危险源,楼主确还是相当明确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坑洞作业、爆破作业、电焊气焊作业等等,危险作业很多,然而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保设施却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问题基本每天都会重复,比如违章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无证电焊气焊,甚至违规爆破等等。相对于2023年上海发生的“11.15”大火最终确定的原因(焊工无证上岗)来说,焊工无证上岗实在是完全正常,纯属小儿科了。至于为什么没有完全遏制住这种种恶形势,一言难尽,我想借助春晚小品上的一句台词:“这事不赖我。”

四、工程参建人员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及安全人员安全业务素质不高。

这一项看起来有点套话的嫌疑,但这却是你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或许你知道工程安全该怎么做,但你多半不知道当所有人都不理你或懒得理你,当项目的领导都开始带头违规,当你的话被当成耳旁风而你没有任何办法时你该怎么做。归根到底,在这个领域里,安全在很多时候其实只是文件上的各种看起来外强中干的空洞的词汇,只是上面领导即将来检查时大家所喊的乖巧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口号和一条条迎风招展的横幅。从项目领导到项目员工再到下面的包工头和农民工,安全意识普遍很低,大家甚至憎恨安全。包括安全员本身,90%以上的安全员其实并不是学安全出身的,他们对于生产的认识很多时候远高于对于安全的认识,加上他们基本没有接受多少培训,于是很多安全员本身都存在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的问题,更不用说专业的安全知识。不少安全员其实就是项目部随意指定的连任命书都没有的行将退休的老师傅,而他们对于安全的见解通常是“不死人不残废就是安全”(而且他们都是兼职)。

五、安全检查、会议,问题整改困难。

为什么单单说着两项,因为这两项是所有安全工作中最重要和最能代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好坏的指标项目。其实,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还是在坚持进行着,尤其是检查,作为安全员,基本每天都是在工地上度过的。但是安全检查和会议流于形式的确实比较多,大多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检查或开会。就算是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却往往是重复出现的问题,导致整改之后再次复发,甚至犹如雨后春笋般重现,整改起来本就麻烦,彻底整改则属于不可能的范畴。晓得问题不想整改,而且经常复发,大的问题整改困难,还经常涉及到整改资金的落实,索性大家都不去提及。

六、制度齐全,但落实困难。

不管哪个项目部,其实他们的制度都很齐全的,但是又有几个人敢说自己的制度都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贯彻了呢?一旦制度不能落实和贯彻,再完好的制度和体系又何异于一纸空文?而当作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盒制度都得不到落实,你拿什么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拿什么保证参建人员的安全?拿什么保证你的职责范围内不出任何事故?

七、安全人员的心态问题。

注意,这里要说的不是安全人员的心态不正什么的,而是说安全人员的心态受到了环境的影响,感觉到自己的工作很难开展,职责很难履行,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没什么信心。这其实不能怪他们意志不坚,更不能说他们没有责任心,正是因为他们从事安全,他们才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无力,体会到安全管理的困难,认识到安全管理的捉襟见肘的情况。正是因为他们还有深深的责任感,而安全很难管好,才会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才会心怀惭愧,于是到后来,便疲倦了,麻木了。当工地上没有发生什么事故,一切正常时,有人会觉得他们可有可无,当工地上发生事故,他们就会被当做饭桶承受各种骂。此外,只罚不奖的制度也大大打击了他们的工作激情,甚至带来很多人的白眼和偏见。其实,真的不怪他们,他们只是被当做超人使用的凡人,他们只是绝大多数时候得不到任何支持的卑微的跑腿。

八、安全管理在工程中的尴尬地位。

或许很多人并不知道,穿戴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也不见得长得比别人更“屌丝”化的安全员在不少同事的眼里,他们竟然是:“吃干饭的”、“什么都不会”、“一天到晚闲逛”的一群饭桶。而且只要跟安全有关的东西,比如《安全专项方案》,其实里面涉及到技术的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制,但是人家直接不管,全部推给你。当需要其他部门(尤其是技术部门)做点什么理应由他们做的东西,他们总是很忙,他们总是没有时间,甚至直接表示不搞。实在搞不懂大家明明都知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个道理,却还是有那么多人认为搞安全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看不起搞安全的人。号称第一的安全落到如此境地,后果该由谁买单?

九、安全大形势和工程现状、社会因素。

整个国家和社会对于安全的理解基本上都是一些皮毛的东西,落实的也大多是一些比较肤浅的东西。国家对于安全的重视还大多停留在完善并不能很好落实的体系制度而已,有的地方甚至只是为了搞形象工程,宣传横幅多,标牌多就是安全搞得好。而整个社会对于技术、对于工艺、对于进度的重视很显然远远高于对于安全的关注,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重生产,轻安全”。技术人员的工资和级别往往高于同时期通学历的安全员的现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有的人甚至想:进度上去了,钱就大把大把的来了,至于安全,可有可无,就算死一个人,不就是几十万块钱吗?何况,只要控制得好,死人的事故是没那么容易发生的。社会的一种功利心理对于安全的腐蚀和漠视早已不是一两天以前的事了,但是有谁会站出来大喊一声并阻止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吗?或许以后有,也或许永远都没有,因为中国人口世界第一。

十、安全经费问题。

安全经费一般都是工程合同金额(总造价)的1%,看起来很少,其实已经不少了。比如说一个1亿 的工程,按标准来算,安全经费就有100万了。一般情况下,买点安全帽、安全带和制作安全类的标识标牌已经绰绰有余了。然而,我要说的是,这1%是不可能全部落到实处的。而不能全部落实,必然回导致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因为安全工作开展的全部动力和来源就是这1%的安全经费,源泉出现问题,你能保证喝到的水没有问题吗?至于原因,真的比较复杂,个人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搞过工程安全的人都知道一二。

其实,以上所说的十大弊病并不全是工程安全管理行业里面才有,有些因素在其他很多行业也都非常顽强的存在并发展壮大着。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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