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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罚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9-06 热度:12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第1篇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期间绝对安全,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管理范围,本办法是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与上述管理办法重复部分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对各工区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依据本办法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奖罚内容及标准进行奖罚。

第四条 奖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有理、有据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包括综和管理部分、基本作业部分和专业部分等内容,专业部分包括路基、桥涵等工程,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2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施工规范对照手册》和公路施工技术规范等其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安全管理检查方式包括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检查奖罚内容

第七条 综和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检验批等各项安全管理台账。

第八条 基本作业:劳动安全卫生、施工用电、施工现场防火、材料储运、火工品管理、施工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特殊场所作业、季节性施工、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静态验收等。

第九条 路基工程:地基处理、路堤、路堑、过渡段、特殊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等。

第十条桥涵工程: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及运架、桥位制梁、桥梁支座安装、涵洞、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

第十一条项目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实现年度考核目标的工区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按年度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本办法兑现奖励。

第十二条项目部每年组织各工区开展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年内被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评为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或类似荣誉的工区,项目部每项给予工区奖励10000元;被集团公司评为标准化工地的每项给予项目奖励5000元。被评为各级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奖励。项目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对现场施工规范、上级机关和业主检查效果好的、无因工责任事故、无因工非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无影响企业经营市场的安全问题、无新闻媒体曝光及其它事件的工区进行表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区”荣誉称号,给予获奖工区50000元奖励。

第十四条凡在个人工作范围以外,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和采取得力措施,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对主动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200~2000元;举报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核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元;提出和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应用,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认定后,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

第十五条发生因工责任伤亡事故对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

(三)发生员工较大死亡事故或两起一般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发生员工重大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员工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责任事故是指工程作业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对发生员工因工非责任伤亡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项目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三)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安全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

(四)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死亡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1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

(五)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非责任事故是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定性为非责任、不可预见、自然灾害和意外伤亡等,并且没有造成投标停牌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对责任者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扣发项目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二)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三)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四) 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两起一般亡人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对发生亡人事故未按时上报的,事后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被国务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项目的经济处罚,按第十六条至十七条的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政府管理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罚。

(一)被省部级政府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参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二)被地市级政府机关(铁路局)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罚款5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二十条对发生机械设备、车辆、火灾、中毒、爆炸等责任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4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三章 安全检查奖罚标准

第二十一条对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等部门的安全检查结果,以上述单位下发的检查通报为准,按发现问题和表扬的责任单位为主体进行奖罚,奖罚标准以1万元为起点。对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检查结果,以奖罚通知书或检查通报的形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奖罚处理,奖罚标准以200元为起点。

第二十二条处罚以责任单位为主体,由项目部直接扣罚,对于责任人由责任单位在内部进行处罚;奖励由项目部直接奖励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安全检查处罚细则见后附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对各工区的处罚,由项目安质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经济罚款均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各工区的安全生产奖发放由项目安质部进行核定后按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除执行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罚外,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条款同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项目所属各工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针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和有遗漏时,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依据本办法进行的奖罚,由项目部财务部代扣代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唐南京发电厂属于高危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 安全费用依据营业额按月提取,提取比例0.2-0.5%。

第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六条 企业编制计划书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如工程建设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等。

(二)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三)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四)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五)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八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安全监察部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各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财务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设备检修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工机段劳〔2022〕71号《工务机械段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有效提高维(检)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车间干部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安全生产基本稳定、有序可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写实进行打分。

2.车间安全主管负责对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督查督导、深度分析,负责车间日常量化考核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

3.车间财务主管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印发月考核通报,收集、存放考核表。

三、考核原则

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突出“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

3.突出“安全管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4.突出“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1.适用范围:车间管理人员6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主任1名、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陈建华在路局驻勤),行政管理员1名;工程技术人员7名:安全员1名、设备主管1名、技术主管1名、财务主管1名、材料主管1名、职教管理员1名、自轮管理员1名。

2.车间生产管理干部指标

结合车间实际,车间生产管理干部岗位量化指标如下(其中纳入考核问题中劳动安全问题不低于总数的25%,纳入考核的b类及以上问题不低于50%):

项目 姓名 下现场天数 (天) 添乘 (次) 跟班 作业 (次) 夜查 (次) 纳入考核问题(件数)

胡成(主任) 14 4 1 2 4

王内蒙(书记) 14 4 1 2 4

张振新(副主任) 14 4 1 2 3

高瑞龙(主席) 7 2 1 1 2

3.车间专业管理干部指标

车间专业管理干部制定专业管理问题库,每月至少发现2件专业问题,并在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填写个人写实。

4.考核内容及标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大项。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基础分均为 100 分。过程考核包括“安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加减分”三个部分(详见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结果考核包括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安全问题、段“一个车间一个科室”督查结果和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评价结果五个部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个人自评情况及月度工作简要写实,按照过程考核、结果考核的原则进行打分,以分计奖。

5.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

每月末25日18时之前,根据车间管理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内容,首先根据过程考核、结果考核中相关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其次根据安全职责履行、量化指标完成、发现典型问题、安全履责扣分及加分进行简要写实,交车间主任或书记进行点评打分,结果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五、奖金分配办法:

总额:车间被评为优秀的(综合评价结果 1.8 及以上),按照人均500元奖励;被评为良好的(综合评价结果1.8 以下 1.7 及以上),按照人均300元奖励;被评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7 以下 1.6 及以上),不奖不罚;被评为失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6 以下),按照人均200元考核。

个人:根据领导评定的车间个人考核得分,计算个人得分占车间干部总分的比例,用比例在车间奖金总额中换算个人奖金额(详见附件)。

六、干部日写实:

1.日写实是各级干部落实安全职责的真实记录。干部对现场检查、夜间抽查、添乘检查、跟班作业等检查项目,必须坚持全方位写实。通过日写实及时发现、分析和研究、解决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

2.干部现场检查必须提前掌握并拟写检查项目内容,即被检查项目的作业程序和每个程序的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所具备的作业技能等,以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干部写实时要严格按照量化指标要求,将下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等逐项记载,并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相关栏目中。

4.干部除使用纸质考核表外,干部月度岗位履责情况一律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干部岗位履责”中,实行网上流转。

七、奖惩:

1.考核结果整理统计后交财务兑现。

2.对未按照量化指标完成任务、日工作写实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干部,由车间安全员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报车间严肃处理。

附件:1、车间主任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一岗一月一表)

2、专业管理干部专业问题库

3、奖金分配表(段定)

设备检修车间

2023年9月9日

第4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公司各部门及在沙洲公司工作的外协单位。

2、管理职能

2.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领导责任。

2.2安监部是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统筹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中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裁决,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3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在安监部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日常管理,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3、组织机构与分工:

3.1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东辉 翟向阳

副组长:武国忠、季永华、胡银雷、朱世春

成员:刘鸿斌、葛拥军、赵世明、陈汀、刘 相、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3.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

组长:刘鸿斌

副组长: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成员: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季先忠、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飞、李宝利、倪健新

3.3检查与分工

检查组负责人检查成员检查内容检查时间

发电安全检查组陆志富岳利平、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发电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9:30-11:30

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组郑国良赵世明、季先忠、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维护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起重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9:30-11:30

燃化安全检查组肖 安何利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燃化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9:30-11:30

外协单位综合安全检查组刘鸿斌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季先忠、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各外协单位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9:30-11:30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4.1.1安全生产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查找生产过程中和生产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1.2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边考核”

4.1.3安全生产检查分类与管理:

4.1.3.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

4.1.3.1.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1.3.1.2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1.3.1.3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1.3.1.4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1.3.2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班组自查、本部门自查、安监部检查、公司大检查.

4.1.3.3安全生产检查管理:

4.1.3.3.1班组自查:要求班长结合本班组日常工作、班组建设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周记录一次备查。

4.1.3.3.2本部门自查:要求部门结合本部门月度工作及公司月度总体工作安排,对本部门各班组、各专业进行检查,每月两次。

4.1.3.3.3安监部检查、公司联合检查:安监部每周组织安全网络成员对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大检查由安监部牵头,每月对全厂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一次。

4.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2.1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2.2检查各种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等。

4.2.3检查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4.2.4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完善情况。

4.2.5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2.6检查生产现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2.7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监部、生技部、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检查。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3.1.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以“四查三防一提高”(即:查安全思想、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隐患及薄弱环节、防人身事故、防设备重大事故、防误操作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重点,并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安全工作。

4.3.1.2“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做好“六防”(即:防风、防汛、防台、防污闪、防暑、防雷)工作。

4.3.1.3“秋季安全大检查”中“三防”(即:防火、防寒、防风、防冻)工作。

4.3.1.4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前一天止,公司、部门、班组要结束制定、上报、下发检查计划工作,根据总公司部署精神和内容制定。

4.3.1.5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的第一天起,公司、部门、班组要在三天内做完层层动员工作。

4.3.1.6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结束的前一周,部门、班组要做完总结、验收工作,并且将总结上报;公司要在最后一周内组织全面验收总结工作。

4.3.1.7“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3月15日到5月31日,“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10月11日到11月30日

4.3.2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3.2.1机组检修前检修区域与运行区域的检查:检修作业区、大型设备存放区、专用工具区、人行通道区等区域的隔离标识、安全警示、通道标示情况

4.3.2.2现场作业监督检查:现场起重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的检查监督

4.3.2.3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检查:脚手架、起吊设备、安全工器具、动火设备、临时电源、危险品存放等的检查监督

4.3.2.4作业现场的人员作业行为检查:

4.3.2.5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及两票执行情况检查:

4.3.3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3.3.1防汛检查重点:责任落实情况、有关防汛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设施防汛能力及技术措施、防汛应急以及后勤保障等;

4.3.3.2防火检查重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完好情况以及消防应急工作是否到位等;

4.3.3.3防冻检查重点:油、水、汽系统、灰管路、开关配电箱温控器、电控柜防冻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管路泄漏或设备漏水、漏油、上霜等现象;

4.3.3.4防雷检查重点:220kv变电站、各生产房屋机、生产辅助房屋设施的接地、避雷装置测试情况,各防雷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

4.3.3.5防污闪检查重点:防污闪定期工作计划制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等(按照绝缘子清扫周期、涂刷长效防污涂料周期等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属本部门、班组自查发现的要及时组织整改;属公司、安监部门发现的要下发《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外协单位下发《罚款通知书》责任部门要按期限完成整改工作。

5.2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问题整改计划上报安监部,并按限期完成;暂时无法完成、需公司解决的,由安监、生技部进行协调,并报请公司批准列入月度生产计划或大、小修中解决,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提供书面材料,否则考核100-300元。

5.3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者、以及对重大隐患整改有功者按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5.4公司检查发现各部门、外协单位、各班组没有严格按本规定4.1.3.3条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要求进行定期自查自改工作,公司将考核相应责任部门、外协单位、班组50-200元。

5.5《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和整改通报下发后,责任部门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条考核50-100元。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则予以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任、班组和个人的责任。

5.6各单位、部门检查人员应严格要求,不能按要求参加检查应提前向检查组负责人请假,否则每缺席1次考核50-100元。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第5篇 境外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项目五部(简称“项目五部”)为规范和加强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铁总-北方国际联营体(简称“联营体”)下发的《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共安全风险重点关注巴基斯坦的社会安全风险主要包括:

1、政治风险:指巴基斯坦的政局变化、战争、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社会*、民族宗教冲突等。

2、经济风险:指经济危机、金融市场动荡、主权债务危机、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动等宏观经济形势变化。

3、政策风险:指巴基斯坦政府的财政、货币、外汇、税收、环保、劳工、资源政策的调整和国有化征收等。

4、自然风险:指地震、海啸、火山、飓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等。

5、社会治安风险:指纠纷、性骚扰、抢劫、人身攻击、勒索、绑架或劫持、海盗、盗窃、诈骗等。

6、其他风险:巴基斯坦发生的可能对项目五部人员造成危害或形成潜在威胁的其他各类风险。 项目五部对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依照巴基斯坦及国内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项目五部全部人员。

第四条 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是项目五部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第五条 项目五部设立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第六条 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五部的最高管理者,即项目五部项目经理。在最高管理者直接推动下,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应列入项目五部日常工作中,将公共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至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各级人员,其完成情况将体现在对公共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七条 设立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项目五部的常务副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由项目五部日常事务主管领导任副主任,项目五部其他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一名秘书。

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五部日常事务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五部其他主管领导担任,组员为项目五部各主要部门领导。

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落实联营体的公共安全管理政策,与联营体与公共安全工作相关的各主管部门保持业务联系。

2、制订公共安全管理规划与建设目标,推动建立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体系。

3、整合系统内资源和力量,协调各部门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秘书部门为项目五部下设的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该部门设置专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负责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作为秘书部门,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具体制订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巴基斯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通过公共安全管理报表以及汇总项目五部的各类报表、会议纪要、总结报告、调研分析以及外部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项目五部人员情况、巴基斯坦安全局势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等动态信息,并及时报送项目五部领导。

3、负责及时向项目五部各部门公开的共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内部通报方式传达较为敏感的公共安全风险预警信息,进行风险提示。

4、密切关注巴基斯坦的安全局势,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负责及时对项目五部发出预警,并要求项目五部根据巴基斯坦实际情况更新和演练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5、协助完成联营体公共安全负责部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项目五部倡导全员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所有的部门和员工都要立足部门职能和岗位要求,努力保障项目五部的合同安全、作业安全、物流安全、信息安全、医疗卫生安全、财务安全、环境安全等。通过倡导全员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推动建设具有项目五部特点的公共安全管理文化。

第三章 公共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指南》是项目五部采取必要公共安全管理措施的主要参考文件。项目五部根据巴基斯坦的具体安全风险,可有针对性地采取指南中推荐的各种安全管理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在人员安全管理方面,以“员工生命高于一切”作为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

1、在规划人员安全管理方案时,要根据巴基斯坦社会安全风险特点和等级,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努力做到安保措施与风险等级相匹配,有效集成包括安全意识、信息控制、路线控制、交通工具控制、技术控制、物理控制、人力控制等在内的多种控制措施。

2、人员管理控制按照不同风险环境下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原则。从低风险环境到中、高、极高风险环境下,采取的措施从遵守项目五部安全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定期评估风险、控制个人信息、避免有规律活动,保持警惕并采取反监视措施等,逐步上升至配备卫星电话、参加高风险安全培训、24小时保安巡逻、贴身护卫、投入高标准物防设备、严控出行范围、控制来访人员、停止非必要的访问和工作等。

3、 项目五部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安全意识,外出时保持行为低调,避免成为犯罪分子关注目标。出行要严格控制须知范围,经常变化并最大化减少规律性行程。面对如抢劫、盗窃、劫持、骚乱、绑架、武装冲突等各种突发安全威胁,员工应接受基本应对培训,在最大限度保全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冷静应对,努力降低伤亡几率。

第十二条 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应寻求工作需求与安全要求的最佳平衡。项目五部人员经常出入的营地、办公场所、住所等通常具有封闭性特点,要参照如下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场所管理方案。

1、规划场所安全管理方案时,要注意符合巴基斯坦法律法规对各项控制措施的合规性要求,严格设定、划分和管理各部分的出入权限,同时要对场所及各分区进行分层控制,确保任何一个威胁事件的攻击过程都会受到数层控制措施的依次处置,直至威胁终结。

2、营地的选择应在具有开阔地面的高地,营地保护措施应包含多层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车障、减速带、金属栅栏、护坡、壕沟、警戒塔、照明及避难所等。场所周边应视具体需要设置固定岗保安、巡逻岗保安、快速反应部队、贴身护卫、车辆护卫小组等安保力量。保安人员根据需要可配备警械、报警器、视听设备等。如有必要,还可请求巴基斯坦当地警察、军队等提供更高级别保护。

3、营地应独立设置一个主公共入口,并根据需要设置监控系统、巡逻系统、入侵系统、安全警报系统等,尽量少使用路标。在主入口处要对所有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还可发放必要的通行证来控制载货车辆外出。人员的出入控制需采用必要的证件。受访者应对来访者车辆和人员负责,并陪同活动。

第十三条 在应急资源保障方面,要注意储备急救药品、人员转移和撤离所需的交通工具、手电、地图、指南针,足够至少15日使用的食物和饮用水等应急物资和资金。加大对通讯设备的投入,在各项目部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为在通信条件较差、环境恶劣地区的项目部营地配备海事卫星电话,随时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四条 根据巴基斯坦安全形势和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充分利用安保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国际组织等第三方资源,通过咨询专业意见、参加保险、外包或成为sos 国际救援组织会员等方式,将巴基斯坦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交由专业权威机构负责实施和保障,接受24小时不间断的公共安全援助。

第十五条 保障项目五部人员安全,还要特别注意建设公共安全软环境。项目五部所有人员开展工作,都要坚持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在商务活动中提倡诚实守信,尊重巴基斯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通过媒体从正面积极宣传中国公司在当地所做的贡献,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通过当地人管理当地人,努力增加当地人就业,努力与当地社会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建设一个相对友好的公共安全软环境。

第十六条 在公共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系,接受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还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军队、警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拓宽公共安全信息渠道。项目五部负责人要注意做好内部维稳工作,建立员工与领导沟通的良好渠道。处理与当地人的纠纷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由所在国政府、合作伙伴或企业雇用的当地保安力量解决,避免发生我方人员与当地人的直接对立。

第四章 公共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 项目五部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共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其他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共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主要是项目五部人员进行公共安全管理培训。除动员项目五部内部资源外,还可邀请项目五部外部公共安全管理专家进行相关培训。

项目五部根据需要可要求海外事业部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协助组织在国内的集中培训,在国外则要组织上岗前培训、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 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的对象,按照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

1、决策层培训侧重了解全球安全环境和项目五部所驻国家安全形势,掌握有关公共安全的政策法规和领事保护等内容,在风险评估、防范和应急处置中发挥决策作用。

2、管理层培训侧重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绩效,利用社会专业安全资源和项目五部资源来提升项目五部的适应能力,提高安全风险辨识和管理能力,分析和应对高风险环境下的安全风险并分配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巩固和完善企业突发事件应对方法和措施。

3、执行层培训侧重对公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控制措施和应急技巧,能够全面负责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运行。

4、操作层培训侧重认知威胁,熟悉个人和项目五部的安全措施,知晓和了解不同层次安全风险的定义和相关要求,熟悉避开安全风险的技术等。

5、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侧重于贯彻执行项目五部的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辨识当地犯罪团体和恐怖主义威胁,认知和发现重大危险源,熟悉处置安全风险的各种技术,能够进行检查、控制和监控,能够对紧急事件做出适当响应。

第十九条 公共安全培训的形式包括出境前培训、岗前培训、专项培训、室内与实操培训等。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项目五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安全审核和检查

第二十条 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项目五部的安全审核和检查工作。项目五部应按照要求,配合针对公共安全管理的内部和外部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改进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和联营体要求,对项目五部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核。审核内容为对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合性和有效性开展审核,包括针对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所有安全要求的完整审核,也包括针对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进行的专项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根据需要组织针对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外部审核。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将选择来自项目五部外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合性和有效性开展审核。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五部设立应急领导小组,该小组是项目五部处理巴基斯坦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巴基斯坦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接受上级领导并贯彻落实上级指令,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审核应急工作的各类汇报材料等,必要时派出现场指挥部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为接收传递巴基斯坦突发事件信息,分析情况、研判局势并提出参考意见,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跟踪巴基斯坦事态进展,及时向各有关方面报告信息,完成应急处置的总结和文件归档等工作。作为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小组交办的所有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五部根据《联营体总体应急预案》制订项目五部应急预案和各部门的现场应急预案,形成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完整应急预案体系。

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项目五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所属项目制订现场应急预案并进行检查。应急预案应由机构与运营风险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演练、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五条 根据《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巴基斯坦突发事件分为一级突发事件(境内总部级)、二级突发事件(境外机构级)、三级突发事件(境外机构下属项目级)。其中三级突发事件由由项目五部处理并报联营体,二级突发事件由项目五部处理并报联营体,一级突发事件由项目五部上报联营体,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出现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主要包括启动应急预案,向当地警方、境外机构和项目五部所在国使领馆报告,推动使领馆与巴基斯坦政府部门交涉并报送联营体,联营体根据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同时高度重视应对媒体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引导媒体进行正面报道等。

第二十七条 项目五部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应急后评估。应急后评估通过对事件应急过程的分析和总结,或通过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或结合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过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流程以及应急流程进行修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内部装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装修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座各店内部装修工程。

第三条 各店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负责内部装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  进场手续

第四条 内部装修前申请部门(各商场)必须填写《内部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电气设计图纸、资料及装修用材说明,填写时应注明装修的具体内容,按统一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的封闭物及挡板。

第五条 接到《内部装修申请表》后,物业部应立即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批复。

第六条 《内部装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由施工单位到物业部办理手续。

第七条 办理施工手续时,施工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费用:

1、《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施工证工本费

4、施工押金

5、灭火器租赁费(办理动火证时交纳,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施工人员《特种行业操作证》(如焊工证、电工证)。

第八条 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单位交纳施工证工本费、施工证押金、施工押金、灭火器租金等,并开具收据(财务部办理);

(3)、查验《特种行业操作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发放《施工须知》,并告知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5)、填写《内部装修登记表》;

(6)、通知物业部电气科;

第九条 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内部装修申请表》与物业部进行施工规范及要求对接。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 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指导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第7篇 酒店安全管理防范办法

酒店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共场所,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各种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近年来虽然很多酒店在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但因为各类酒店的不断扩大、经营模式的变化以及各种人为、管理因素等,酒店的安全还是存在着很多隐患,各类安全事件层出不穷。2007年9月湖南浏阳市浏阳酒店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25人受伤。2023年5月吉林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失火,造成10人死亡,35人受伤。2023年10月江西南昌新东方大酒店内,一7岁男孩从酒店五楼天花板的玻璃球内坠落而下,当场死亡。因此,酒店的安全管理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提高客人安全意识

酒店安全问题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客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客人疏忽大意而在酒店丢失东西或物品被盗,客人抽烟引起火灾等。2023年8月10日,义乌市某酒店2022房间一名叙利亚游客卧床抽烟引起火灾。当时该客人已睡着,所幸被该酒店的巡查保安发现,并立即将火扑灭,未造成进一步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客人应该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到酒店中潜在的不安全隐患。酒店员工也应提醒客人提高警惕,引导客人遵守酒店规定,并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二、开展安全工作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保证客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是酒店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和根本,是酒店最大的社会效益。酒店经济效益也是以安全为前提和保证的。因此,安全虽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它保障经济效益的实现。一旦失去安全保障,酒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会付之流水。因此酒店做好安全管理,保证客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向客人负责。同时也是向经营管理者自身负责。部分管理层因为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酒店的安全问题。比如宴会厅物品没地方摆放,就随意堆放在安全通道;为追求高利益,一味的让员工加班,而忽视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等。因此,酒店管理层首先应高度重视安全,树立风险意识。

酒店安全工作的关键,其实就是管理与培训的问题。因此酒店管理人员既要负责检查与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也要负责安全工作的学习与培训督导,尤其要重视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这些员工往往是跟客人联系最密切的,他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在大连香格里拉大酒店,曾有一位女性客人因为厌世准备自杀。客房部员工发现客人情绪不对,仔细观察后,马上报告客房部经理和大堂副理,从而阻止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因此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客人和酒店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进行强化,他们才能真正地树立安全意识,并自觉地应用到实际行动中。

三、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现在酒店虽然都设立了安全部,但是安全管理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工作,它需要酒店内每个员工的努力。因此酒店可以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每个部门选派一名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完善和执行酒店的安全计划,并负责定期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委员会应意识到自己对酒店客人、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酒店财产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

应急事件是指发生在酒店中的一些突发的、重大的不安全事故或事件。从安全角度看,现代酒店中容易产生的应急事件一般有停电事故、客人违法事件以及客人伤、病、亡事故、涉外案件、恐怖袭击等。同时还包括一些不可抗自然力产生的灾害,如台风、地震、水灾、海啸等。酒店应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做好应对的准备工作,并定期培训。各部门应熟悉各自职责及应急程序,管理层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这些程序制定好了,不应是酒店的摆设,更不应是酒店应付上级检查的工具。而应让酒店所有员工熟悉,并要定期进行演练,真正地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四、采用高科技手段,加强酒店安全管理

现在酒店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都应用了大量的高科技手段。高科技不仅可以使酒店服务质量提高,同时能更好地保证客人及酒店的安全。现在酒店一般都采取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装有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防火、防爆、防盗系统等,使酒店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和其他侵害因素的侵袭。成功地应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辅助酒店的安全管理,不但要求酒店日常操作模式要符合科技的要求,而且需要有相应的科学管理体系和科技人员配合,使先进的科技有效地服务于酒店的安全管理。

五、定期检查酒店设施设备,尽量减少安全隐患

火灾始终是威胁酒店的一个重大灾难。现代酒店的诸多功能都集中在同一建筑内,各种电器设备种类繁多,用电负荷大,再加上有的电器电线安装不符合要求,因而成为引起酒店火灾的主要原因。据调查,在福建省福州、泉州、厦门三个地区主要酒店中,应电器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火灾约占酒店火灾总数的54%左右。其主要原因是线路安装不合规范、线头裸露、电线老化、动物啃咬电线、电器设备安装不合理、电器本身有故障等。因此,酒店应定期的检查设施设备,做好相应记录,避免或减少安全隐患。

第8篇 班组安全管理办法

封皮:

********建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安全生产

公司(盖章):总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部(盖章):项目经理(签字):

2005年月日

正文:

为了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公司与你项目经理部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5‰以内。

2、施工现场达标率为100%。

二、项目经理部的责任

1、认真学习并执行现行《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政策。对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公布。

2、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确保安全设施投入使用。设置好施工现场的各类标牌。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标准和法规的学习。

4、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级、班组级、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卡必须填写齐全,并保存好与安全教育相关的资料。

5、实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等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和安全整改记录。

6、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整改记录。

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落实会议各项要求。

8、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台帐。

10、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参加公司组织的演练。

11、工程竣工后,将整理完毕的安全资料报办公室存档。

三、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

1、由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时间:暂定为2005年5、7、9、11月份的25日、26日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表(见附表)

4、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共计10项,满分为100分。

5、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分以上的为合格。

6、项目经理部发生死亡、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考核得分为0分。

四、奖惩

1、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项目经理部发生死亡、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同时追究项目经理及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安全 生 产 责 任书考 核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目标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扣20分

②轻伤事故率超过1.5‰的,扣10分

③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扣5分

20

2

项目责任制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扣15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公布的,扣5分

15

3

安全措施

①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扣10分

②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扣10分

10

4

安全检查

①项目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的,扣10分

②无安全检查记录的,扣10分

③无整改记录的,扣10分

10

5

安全教育

①无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记录的,扣10分

②无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记录的,扣5分

10

6

安全技术

交底

①无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②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齐全的,扣10分

10

7

消防安全

①无消防安全制度的,扣5分

②无消防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的,扣5分

5

8

安全生产

活动

①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10分

②无“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总结的,扣5分

③未参加公司其它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的,扣10分

④未参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扣10分

10

9

工伤事故

未建立工伤事故台帐的,扣5分

5

10

安全资料

①安全资料不齐全的,扣5分

②工程竣工后未移交安全资料的,扣5

第9篇 后勤服务集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集团财产及员工的安全与人身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依据《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建立健全集团安全工作的组织网络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集团主管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集团各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集团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集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和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集团党、政、工会的负责人及集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消防队,各班组或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履行所辖区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原则,履行安全职责。

第八条 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在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集团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对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调查各类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收取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公布检查、评选(比)结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奖、惩意见;

(六)受理集团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执行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本单位各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与承包、承租经营户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 集团员工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作业过程中,对不能当场排除的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毒、生产和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通讯安全。

(一)防火。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定期演练;

(二)防盗。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各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的管理与防护,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量;

(三)生产和设备安全。集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作业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人身伤害,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压器、电梯、储油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四)食品卫生安全。集团各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把进货关,严禁出售不合格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五)网络通讯安全。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通讯系统的保密、安全,严禁利用计算机和通讯系统从事危害网络通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饮食服务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发展公司、供热中心、园林与环卫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做好常规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常规和应急的防范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安全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集团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出人人负有安全责任、人人对安全认真负责的局面。

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则;

(二)了解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

(三)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煤气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识和技能,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 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纠纷现象,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加强用人管理。聘用员工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必须坚持“三证”(身份证、婚育证、务工证)齐全,不得录用“三证”不全者,杜绝出现聘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

第十八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时间规定为:每学期结束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其检查内容为:

(一)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

(三)各类安全隐患的查处;

(四)消防、防盗设施和器材的齐备及有效情况和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

(五)已被确定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安全自查的记录;

(七)安全员、消防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要害、重点场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其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备、有效;

(五)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标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饮、食品营销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

制作、储运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是否得当;

(七)现金、票据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的使用与管理;

(十)各类机械、运输设备有无带病运行;

(十一)各岗位人员执行规定的情况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情况;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各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应当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每月28日前,集团各单位将本月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内容包括:本月检查重点、每次检查实施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处理情况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集团按年度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单位的工作绩效。

(一)考核、测评工作由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集团各单位自我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综合量化考核、测评的项目为:1、组织落实;2、制度健全;3、责任明确;4、制度落实;5、岗位培训;6、持证上岗;7、问题整改;8、隐患排除;9、事故发生;10、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的单位或班组,集团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集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安全员、消防队员和一线职工,由各单位评定并提出表彰和奖励的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九条 奖励方式为:集团通报表扬、表彰、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对事故单位的事故责任人予以追究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当,防范设施不到位,经检查、督促改进不力者;

(二)上岗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当事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对安全隐患排除不力、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者;

(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指挥不当者;

(五)因失职、渎职从而发生盗窃、火灾、人身伤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会影响和直接经济损失者;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第三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当班人员擅自脱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者;

(二)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事故者;

(三)发现事故未及时报告产生严重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者。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了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以下处理:

(一)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者,移交学校保卫部或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奖惩决定,须经集团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设备技术部负责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管理台账,对生产设施从投入使用到报废拆除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3 财务部负责拨付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采购资金。

2.3 各单位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职工按规范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

3 管理流程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项目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技术研发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规范管理。

4.1.3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1.4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应严格按公司《变更管理规定》执行,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5 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操作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操作人员接受培训,由熟悉生产设施性能的技术人员负责讲解。

4.2.2 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3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3.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2.4 涉及生产设施的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2.5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2.6 操作人员要准确填写生产设施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3 维护保养

第11篇 某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安保部主管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2.安保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3.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3.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

3.2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及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安全员要立正面向驾驶人员,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

d.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或当值人员换岗时(外保),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

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件。

4.2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允许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记事簿及签字笔:详实记录安全员在当班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3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用于夜间查岗,同时保养。

4.2.4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情况时,为防止头部可能遭受伤害,应及时佩带,以保障人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床架摆放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床下摆放的鞋尖顶朝外,并保持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须保持整洁、无污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严禁在治安区域内衣帽不整。

4.3.9其它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交接班管理

4.4.1各岗应设置《安全员交接记录表》,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等相关情况,向接班人交代并签名认可。

4.4.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接班人员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记录管理

4.5.1各记录不得销毁、乱画或写些与当值工作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至管理处存档。

4.5.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第12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 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 分配器元件 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 现象。

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 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 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

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 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 杆等转向运 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 ,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 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 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 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 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 及规定。

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 ,不得因车 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 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第二十一条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 准的噪声规定。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第二十三条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 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第二十四条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 装用翻新的轮胎。

第二十五条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 u形螺栓须紧固。

第二十六条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 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 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二十八条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 速杆无变形。

第二十九条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 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第三十条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 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第三十二条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 而发生损坏 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 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条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 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三十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十六条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 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

第三十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四十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 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 使用。

第四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 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 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第四章安全技术检验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 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第四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 ,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四十八条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四十九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劳动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在检验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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