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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9 热度:28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广砚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广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辖区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指挥部是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管机关,总监办、驻地办负责实施对承包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包人应按职责和合约对安全生产进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

一、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杜绝责任交通重大、特大事故;

三、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爆炸事故;

四、控制重伤以上年负伤频率2‰以内;

五、安全生产达国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建设指挥部成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指挥部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监督指导考核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第六条驻地办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指挥部。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驻地办应当及时向建设指挥部和总监办报告。驻地办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七条承包人相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创建云南省交通厅或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第四章安全保证体系组成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方针和实现安全目标,各单位针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工程实际,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

第八条思想组织保证

1、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机构或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其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将施工经验丰富、安全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的各级机构和部门,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权威。

2、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各级专职安检人员的检查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安全教育要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经理部、项目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4、承包人应通过安全生产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把“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安全生产思想落到实处。

第九条工作保证

一、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同时编制安全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并下达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保证措施。

2、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一些危险点,必须组织设计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及措施。

3、承包人要对作业层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及防护方案等安全技术交底。

4、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和安全规则。

5、根据各工点或工序的具体情况,配置与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杜绝因机械设备不符工程特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施工过程阶段检查内容和要求

1、各个作业层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清楚所从事施工项目的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工艺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施中严格遵守。

2、坚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团员安全监督岗的积极作用。

3、实行安全否决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广泛开展安全的预测预控活动和“三不伤害”活动(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5、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搞整改,消灭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竣工验收阶段

1、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验,对于好的经验措施和办法在下一项目建设中推广运用。

2、找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安全事故的原因,改进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十条制度保证

承包人必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下列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会议制度;

三、安全三级教育管理制度

四、安全技术方案逐级审查制度。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七、每周一安全活动制和工地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八、火工产品管理制度。

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

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班每天自检,专职安检员每周专检,项目每月系统检查)。

十一、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十二、安全生产操作挂牌制度;

十三、环境保护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经济保证

在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奖惩措施,实行层层包干负责,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

第五章安全防范重点

第十二条本项目建设工程安全防范重点:

一、严格控制路基土石方爆破,防止飞石伤害事故。

二、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三、土石方开挖、填筑及隧道施工中防止塌方事故。

四、隧道控制爆破中防止爆破伤害事故。

五、加强隧道通风、挖孔桩基通风、防止瓦斯爆炸,防止缺氧窒息事故。

六、防止机械设备伤害、触电事故。

七、规范施工场地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伤害事故。

八、防止火灾、洪灾事故

九、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伤亡事故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伤亡事故:承包人必须用电话2小时内报建设指挥部,并在12小时内书面形式建设指挥部。

第十四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五条重大伤亡事故由其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报请地方相关部门参加,进行调查。事故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伤亡事故,在上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一并报建设指挥部。

第七章文明标准工地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是施工企业生产活动的集中场所,也是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开展工地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紧紧围绕施工现场这个重点。针对施工中安全的难点和事故易发点,以及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文明工地建设及环境保护实施细则,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施工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文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方针,以建设文明安全标准工地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重大职工死亡事故,惯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文明安全生产。其目的是通过开展文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运用经济与行政手段,将文明、安全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实现文明、安全科学管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八条文明施工管理

1、实行责任承包制,将文明施工与各作业队的管理人员工资考核挂钩;

2、现场场容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施工场内的所有临时设施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施工机械、料具、设备、材料等堆放整齐有序;工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围蔽外,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

3、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必须佩带证明身份的有效标识牌;

4、施工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要建立驻地文明、文明、防火责任制,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并落实相关人员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和宿舍及食堂的整洁卫生;由保健医生定期消毒;

5、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

6、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和《水土保持法》,并按照地方环境保护规定认真执行,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置;

7、做好季节性防病卫生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8、定期举行文明施工管理活动,检查前期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9、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及时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用最快的方式通知经理部,避免人为破坏;

10、标识标牌和施工作业程序见《云南广砚高速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八章考核及奖惩

第十九条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有力度,调动参加广砚高速公路建设的广大职(民)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条奖励

一、指挥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工地考评,由施工单位自评,驻地办严格按照考核评分细则标准审核推荐上报,指挥部进行综合考评、审定。考评按一定权值纳入季度和年度综合考评,奖励办法见《云南富砚高速公路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安全标准工地考核评分细则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安全标准工地的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评定。

一、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杜绝责任交通重大、特大事故。

三、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爆炸事故。

四、控制重伤以上年负伤频率2‰以内。

五、安全生产达国标。

第二十二条违约处罚

一、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生产责任事故者,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后果处以警告、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1、承包人必须充分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制订符合本工程实际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落实到施工现场。否则,将每次处以10000元的罚款。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各种安全标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否则,处以承包人每处每次3000元罚款;爆破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必须按有关规程操作,否则处以每处每次5000元的罚款。

2、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齐规范,无乱堆乱放,现场排水畅通,否则每处(次)处以500元罚款。

3、承包人应协调好与地方、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不得寻衅闹事,否则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元/次罚款。

4、在施工过程中驻地办应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安全事故,视其损失金额大小对监理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三、违章违纪处罚金必须在指挥部的处罚通知单开出后五天内如数上交指挥部财务部,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

第2篇 z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我市水利安全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要统筹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按照条块结合的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根据分工,将所分管的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能分工将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职责业务范围内及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各单位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涵盖到每个点,各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的责任人。

四、实施方法

1.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为基本单元,结合基本单元承担业务、职责的安全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划分并建立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区。

2.每个安全管理责任区要确定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全面掌握责任区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积极部署、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区的安全工作,并对责任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

3.编制基本单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等。

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抓好责任区的安全工作。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安全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本局、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局长为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并负责监督指导所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和各自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领导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统筹安排,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报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3篇 工程建设部工程管理专责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基建和改造工程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掌握各专业工程情况、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技术管理,及时消除工程中出现的危及安全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

(三)安排工程项目和进度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上级和本公司下发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件、通报、指令,要结合基建和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本专业分工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

(六)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活动。

(七)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4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xx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xx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xx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xx公司接受集团公司、xx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要求,制定xx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xx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xx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xx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xx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xx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xx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xx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xx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xx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乡(镇)农村电网改造前电力设施基础薄弱,配电变压器不在负荷中心,低压线路过长或走向不合理,不能实现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而且,漏电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网改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有所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也随之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农网改造后收归直管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原用电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下,不安全因素很多,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二是由于村电工的取消,新聘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三、四台农村公用变,工作任务重,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随时随地处理一些供用电上的突发性问题。为此对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组织人力对农网改造后接管直供直抄的农村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线路走廊,查电线杆、导线、绝缘支撑物,陈旧的用电设施以及不规范的用电接线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力、物力,分先后缓急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实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三级保护。首先应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总保护实行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程》,台区电工要定时进行测试并填写记录;对二、三级保护要经常不定点地进行模拟试跳,要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切实把住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保障关。

三、建立农村变压器台区、线路设备台帐和用电情况档案(包括用电各典型时段负荷、电流、功率因数及谐波情况),定时检测并形成报表资料,通过资料进行定量分析,求出各台变的最高负荷、三相不平衡度、线路终端压降情况以及进行线损的理论计算,准确评判供电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台区供用电设备的巡视工作,要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切实做到设备的'一、二、三'巡视制度,即对一般用电设备每月巡视一次,对特种杆等设备每月巡视二次,对配变、表记、配电盘等主要设备每月巡视三次,发现缺陷要及时整治,保证供电主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对各变压器台区实行低压无功补偿。实施无功补偿时建议采用在变压器变台上设置轻载定量固定补偿,在无功需求最大的用电线路分支点附近及靠近低压线路末端杆处设立自动投切装置,并实行分相补偿,根据实测无功负荷,合理地确定补偿容量和分组数,实施最优补偿方案,提高线路电压质量。

六、应及时对聘用农电工进行一次较全面的电工基础培训,使他们具有用电线路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电工常用技术和个人职业道德素养,懂得安全用电常识,并具有较好的线路设备安装使用技术。这样,可以让农电工及时处理线路设备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六个方面,若能认真完成落实,将是巩固和延伸'网改'工作效果,加速发展农村生产和生活电气化的稳妥而有效方法,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建设,保证农村电网安全,杜绝农电伤亡事故的有力保证。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科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技能、质量知识培训,设备管理技能、设备使用技术的培训;协助办公室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组织安全、质量、设备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副总经理做好对事故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工作。

5.在新工程开工时,力求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技术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力求做到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经常到工地调查和了解工地的安全生产状况,设备使用状况,工程质量的情况。督促并协助项目经理解决有关安全、设备、质量问题,检查、指导各工程队的安全施工、安全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检查和指导各工程队的设备、质量的运作。

7.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受伤员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协助公司办公室做好上级部门对公司的安全、质量、设备检查等工作,取证、复证工作。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和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依法按时交纳从业人员参加工伤和意外伤害的保险费。

9.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工作、质量工作、设备工作的考评,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开展安全、质量、设备技术的研究,推广安全、质量、设备管理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现代技术管理的经验和方法。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备管理网络、质量管理体系,指导和协助基层做好安全、质量、设备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质量、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质量、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总结经验,以更好的开展工作。

11.按时做好公司设备管理台账,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汇总工作。检查督促各分公司、工程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认真抓好设备的日常维修。

12.做好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年审,定期交纳保险费、养路费。

13.做好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质量检测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配合各工程队做好工程检测的归档总结工作。

第7篇 局部通风机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局部通风机每班由风机管理工专人负责。

二、熟练掌握局部通风机的操作性能。

三、负责检查风机及相关机电设备的完好,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四、经常检查风机的完好情况,确保风机正常运转,发现停风及其他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处理。

第8篇 中钢投资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记录表

重庆中钢投资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安全负责人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备注

一、各单位及料场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正式颁布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

第九条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正式颁布

检查下发文件和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2)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并正式颁布

检查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抽查各单位相关检查记录或询问一线员工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各单位及料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

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记录

抽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记录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三条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记录

2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二条

(2)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查教育培训记录

3

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1)

是否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登记备案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四条

(2)

重大危险源是否有安全应急措施

查应急措施文件

三、岗位操作人员与应知应会工作情况

1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抽查作业人员并进行询问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二条

2

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七条

3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

抽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五条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字):

处理结果

出具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限期改正日期

备注:1、“检查结果”根据“检查内容”填写有、无或是、否;

2、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安保科存档。

第9篇 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

生产管理部为公司安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1、 负责每月的安全例会纪录,整理归档。

2、 负责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和督察。

3、 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4、 收集整理各方面资料,建立完善各种台帐。

5、 负责下达公司级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隐患整改进度。

6、 落实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督促“三废”治理工作。

7、 负责职工安全操作证的发放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

8、 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取(换)证和各种安全附件的检验。

9、 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总经理与( ** )工程项目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管线、设备、火灾事故;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3、《**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贯标并通过认证注册;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5、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等社会投诉;

6、创上海市标准化达标工地;

7、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1、公司授权(**)同志代表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安保体系贯标指导与管理;

2、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收集外部信息,传达(转发)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

3、根据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2)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4、适时组织观摩典型工地,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岗位培训(复训)工作;

6、每月对工地安全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作好复查验证和记录工作;

7、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8、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安保计划审批;

9、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合理配置安全施工资源;

11、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安全重大问题;

12、对项目部安全业绩考核、奖惩。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6)组织制定并演练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服从、支持公司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所开展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3、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组织建设:

(1)按建设部(2000)10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时,设2~3人;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各分包单位、各栋号长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

5、教育培训:加强对工人包括合同方、租赁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落实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和继续教育。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6、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危险源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对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告知工人和严格监控。

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其中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装拆,并经有关机构检测,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和及时向工人提供、(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

11、专项施组:由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保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12、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13、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4、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5、会议:定期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6、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痕迹,做到可追溯。

17、配合执法:积极支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强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18、合同管理:凡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含设备装拆)或设备租赁,都必须报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落实专人对合同方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19、管线保护:认真贯彻市建委(98)331好《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施工中遇有市政管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

20、事故管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四、奖惩兑现:

1、为保护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按合同造价4%提取安全保证金。

2、日常公司安全处罚从保证金中按月扣除。

3、受到市、区安全通报批评,每次处罚伍万元。

五、其他:

1

、本责任书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时一并签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监督部各执一份,项目部发至各职能岗位、栋号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第11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 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 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 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外包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2、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

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

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发包单位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发包单位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

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

9、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

1、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取证上岗;

2、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服从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

4、自觉执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整改隐患;

5、承担因自身责任或违章作业导致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

6、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伤亡事故,具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7、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8、具有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权和紧急避险权;

9、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管理制度的行为,具有批评、检举、控告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5日起实行。

第12篇 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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