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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办法范本(十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热度:60

仓储管理办法范本

第1篇 仓储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节 仓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对办公用品、生产加工设备及用料和经营服务器具器材等实行集中存放,并配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现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安全

仓储物资既是生产经营的物质来源,也是×××的财产所在,所以仓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仓管)既是生产经营的参与者,又是财产的守护人,因此保证仓储物资安全是仓管的第一要务和首要职责。

仓储安全工作包含防火、防盗、防害(虫蛀、鼠咬等)和防止变质等方面的内容。对此,首先仓管要熟悉仓储环境,要经常对仓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管理人员反映以得到及时排除;仓管对仓储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其次,仓储是×××财产集中的场所之一,非好知味相关管理人员不得入内,仓管也不得在仓储内接待外来人员。第三,仓管要熟知仓储物资的特性和特殊保管要求,如易碎、易燃、易过期、易挥发、易污染或者相互冲突等,要区别管理,避免其在仓储期间发生坏损、损耗和污染。第四,仓储属于非生活区,应严禁烟火,仓管不得在仓储内抽烟和生火取暖、煮食等。仓管要了解仓储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并能熟练的使用。第五,仓管要经常检查仓储物资,

发现虫蛀、鼠咬等要及时作处理,并有计划地进行灭鼠灭害工作。最后,如仓储发生被盗或火灾等安全事故,仓管要挺身而出采取必要的措施捍卫仓储物资安全,并根据情况果断及时地作处理: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呼救或者直接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

二.服务

仓储是×××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必需,因此仓管的工作应无条件地适应并服务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要求,全天候地为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报表

定时向财务部门报送仓管报表是仓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仓管报表是物资购进、消耗和储备情况的真实记载,它动态地反映了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情况,是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是经营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

第二节 仓储管理工作的工作程序

一.进仓

是指办公用品、经营服务所需的器材和用具、生产加工的原料和设备等物资采购回来后纳入仓储管理范畴的过程。它包括了:验证、签收、入库、制单、入账等内容。

1. 验证:仓管在接到采购人员或者售货单位交来的货物后,应根据供货单、证书、报告以及合同对照货物就品名、包装、产地、规格、型号、等级、计量、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进行检验;没有固定规格、型号和包装的,以重量为记价的要称量检验;需要用感官进行检验的,还要根据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进行检验;需要借助其它设备进行检验的,要使用相关设备作检验;如需要送往专门检验机构检验的,要及时送往专门检验机构检验。

2. 签收:验证结束后,仓管要针对符合要求的商品,在来货随单简单签注验证结果表示接收。签注的内容包括:验证结果、仓管姓名、验证时间。签收是以后财务部门支付货款的依据,也是来货纳入仓储管理的起点,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不符合要求的来货应拒绝签收。通常完全符合要求的,签注仓管姓名和时间即可;部分合格或者来货短缺,即应签注实收多少多少,等等。

3. 入库:来货一经签收即被纳入仓储管理的范畴,因此仓管应立即将签收后的商品组织进入库房妥善放置。放置入库的商品应注意区分不同用途、种类、品种、品牌、产地、品质、等级、价格、规格、型号、保存期限等,要顾及商品的易碎、易燃、易过期、易挥发、易污染或者相互冲突等特性,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等条件保证合理、规范和整齐。

4. 制单:商品物资完成入库手续,仓管应及时填制进仓单。进仓单要详尽记载商品物资的入库时间、品名、产地、品质、等级、规格、型号、价格、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最后还要经送货人和仓管签字。进仓单是仓管建账和制作报表的依据,一式多份,其中一份以后并来货随单作为报表的附件,报送财务部门。

5. 入账:进仓单填制结束后,仓管即在进销存账本上按种类分品种建立起商品物资的账目,准确反映库存物资的现有数量及金额;已经建立的,则在相应品种账目的收入栏下填写当日当次入库的数量,结存栏下填写入库后该品种物资的最新存量及金额。

至此,物资进仓的过程全部完成。

二.出仓

仓储物资是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的必要的物质储备,是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物质来源和保障;也就是说,仓储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需要。因此,仓储物资必然地要向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部门输出,为之使用。出仓则是指仓储物资经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领用,由仓管认可、发放,最后脱离仓储的过程。它包含:领用申请、制单、点发、下账等内容。

1. 领用申请:物资的领用由部门发出,领用物资的部门必须先填制领料单,并经部门的负责人核准签认,然后向仓管提交。厨房领料单由厨师长核准签发;楼面领料单由楼面主任核准签发;办公用品由总务主任核准签发。领用单应载明申请领用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数量以及领用经手人等内容。

2. 制单:仓管接到领用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即按照领料单的内容要求填制出仓单,出仓单最后须领用经手人和仓管共同核实签字。出仓单一式多份,一份交领用经手人,一份以后并领料单作为报表的附件报送财务部门。

3. 点发:出仓单填制完成后,仓管即将领用物资向领用经手人当面按领用的品种逐一地点发,经领用经手人查点无误后搬离仓储。鉴于×××经营管理和生产加工的特殊性,仓管在点发同类、同品种物资的时候应遵从先入库先出库的顺序。

4. 下账:点发完成后,仓管在进销存账本上相应品种账目的发出栏下填写当日当次的出库数量,结存栏下填写出库后该品种物资的最新存量及金额。

至此,物资出仓的过程才告完成。

三.盘存

因为账实相符是仓管的基本要求,所以盘存是对一定期间仓管工作的检验和肯定;通过盘存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仓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所以盘存又是仓储物资使用安全的保证。盘存是指仓管在相对固定的日期,周期性地对一定期间后仓储物资的实际存量,对照账面记载自己或者在其他人的参与下进行逐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等盘查、核对、清点的过程。盘存也可以因为应财务监督要求,或者经营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

盘存事前要准备好盘存表,盘存表包含时间、地点、品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盘存商品的账面数和实有数、盘存结果(升溢、缺损)、价格、金额、盘存参与人、监督人、复核、主管等栏目。

盘存以填写所有盘存对象的账面实有数开始,以提交盘存报告书结束。盘存报告书述及盘存的时间、对象、参与人、过程和结果,以及库存物资升溢或缺损的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盘存结束后所有盘存参与人均应在盘存表上签字,盘存表一式多份,其中两份作为盘存报告的附件分别报送财务和主管领导。

四.报表

报表是指仓管在相对固定的日期,周期性地以表格的形式向财务和主管部门反映该期间各品种仓储物资进出总量的行为。因此仓管报表包括物资进仓报表和出仓报表两类,通常按月、按年度和盘存工作相继进行。进出仓报表各一式多份,报送财务部门的进仓报表要附进仓单和来货随单;报送财务部门的出仓报表要附出仓单和领用单。

第2篇 金融仓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以实现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结合国内外通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理念,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公司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二)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操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责任与义务;

(二)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风险预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优化等流程组成的pdca管理过程。

(三)职能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风控部),专职对各种风险履行日常检查、监控、评估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 制衡性原则:公司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科学规划业务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  主要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根据业务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五大类风险。

第七条: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法律缺失或合同条文不合理可能导致业务开展面临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经营战略、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操作流程等不完善、不科学,或者由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第九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的价格波动和金融汇率的变化,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质押物价值损失及变现能力改变。

第十条:环境风险,是指监管环境的改变,给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出于自身利益,或是自律性差、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损害公司及金融机构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由总经办、风控部、业务部、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总经办是公司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担负公司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

(二)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批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

(三)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控制现状,对公司所有风险控制活动进行整体监督和全局指导;

(四)决定公司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五)决定公司风险处理方案;

(六)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具体负责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报总经办审议和批复;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衡量、风险应对、风险监测、风险报告的循环处理程序及反馈流程,并协助总经办将其整合、落实到公司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之中;

(三)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识别、分析各个岗位和流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向总经办报告;

(五)组织业务部和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六)对监管项目的操作风险进行独立核查,具体职责包括:

1.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通过突击巡查和日常抽查,掌握监管点风险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2.参与项目立项会、风险评估等会议,对拟开展项目进行风险调查,为相关决策提供风险评估意见;

3.对《监管协议》、《租赁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进行风险评估;

4.对项目后续管理进行风险监控;

5.对项目退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七)传播公司风险控制理念,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八)研究公司风险处理机制的建立,在出现风险事件时拟定处理建议、方案,报总经办审议;

(九)办理总经办授权的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是项目开展的具体负责部门,也是监管项目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其在项目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项目开展前负责行业研究、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全面识别和评估项目的各种潜在风险;

(二)在项目谈判、组织实施、后续管理以及退出阶段,勤勉尽责、密切跟踪、积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风险并如实报告;

(三)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对项目的风险履行核查、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是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终落实部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

(二)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定期进行本部门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风险点的识别、分析以及评估;

(三)定期总结本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总经办和风控部提交反馈意见;

(四)协助风控部,在部门内倡导风险管理文化;

(五)办理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 风险控制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流程如下:

(一)目标设定及制度制定:总经办负责设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据此决定公司基本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督促管理层及风控部制订、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预测、识别和评估: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在风控部的组织下,定期对部门内各个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三)制订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风控部应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各个部门、岗位应当严格执行。

(四)监督与检查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风控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经办汇报检查评估结果。

(五)反馈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业务部、监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及时总结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总经办和风控部提交反馈意见;风控部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图表 1 风险控制流程图

第五章  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收集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的实际操作环境,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包括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操作方案的事前风险评估。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持续收集与本公司风险相关的内外部相关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数据,并进行整理和记录,并报送风控部风险评审专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人员应在获取重要风险信息后立即将信息逐级传递至总经办。

第二十条:风控部应对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报送的风险信息进行统一的筛选、提炼和规范管理,补充风险事件库。通过专业分析、评价、诊断,对重大风险进行提示,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应对方案。

第二十一条:风控部负责从风险事件库中整理重大风险事件列表,制定风险评价的统一标准,并根据事件的来源、影响范围、管理需要等确定参与评估的范围。通过对各类风险的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确定重大风险,报送总经办审核。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制订的操作方案和业务计划应包含业务部门自身对于项目方案的风险判断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由风控部对计划、方案的市场风险、合约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确认,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产生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对计划、方案中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进行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责任部门、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债权人、客户、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针对本制度第二章所列各类风险,结合业务实际情况,采用第四章所列风险控制流程,持续不断地研究和推出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为控制项目风险,公司应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确定科学的风险控制策略,明确业务开展中的各项风险指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控制结构,实现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监督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流程和项目管理办法;

(四)完善监管协议的设计,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

(五)对己开展的项目密切跟踪、积极管理;

(六)加强研究支持,团队经验共享,提升公司整体风险控制水平;

第二十六条:为控制环境管理风险,公司应树立持续发展的经营战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结构、激励机制、监督和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为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应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为项目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八条:为控制法律风险,公司应随时跟踪、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及时调整业务方案以适应政策变化。

第二十九条:为控制操作风险,公司应强化道德教育和员工自律管理,并提高道德违约成本。

第三十条: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应通过专业的服务、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来取得客户信任,当发生风险事件时应做出积极和恰当的反应,以维持客户信任,降低信用风险的损失。

第七章  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

第三十一条:风控部负责设置各类业务的风险控制关键指标。

第三十二条: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对其管理的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开展风险监控时需要对以下风险信息予以持续关注:

(一)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

(二)新出现的风险或原有风险的重大变化;

(三)既定风险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对风险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风险变化的原因、潜在影响、变化趋势以及对跨部门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建议等,各职能部门及驻场监管人员应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风控部上报本部门及监管项目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当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中关键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值,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以《风险预警报告》形式立即向风控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将实施结果及时提交风控部。

第三十五条:风控部根据提交的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以及《风险预警报告》,对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包括年度重大风险的变化和应对情况、风险承受度的执行情况、风险排序的变化情况等,并将以上信息归入风险库存档。同时根据风险的重大变化提出跨部门的风险应对建议。

第八章 突发风险事件应对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风险,相关部门应立即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并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当风险已经发生,任何第一手接触或认知到风险的人员均必须向其上一级管理者报告,同时报送风控部。

获得报告信息的上一级管理者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哪一级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重大风险或风险处理应对程序:

(一)成立风险处理小组

该类危机发生后,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成立风险处理小组;对于极其重大的风险,该小组应由总经办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监管部、风控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制订风险处理计划

风险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公司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风险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风险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风险处理行动。

(三)风险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明显影响的事件,在对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司制度,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明显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风险事件相关当事人的关系,及时协调,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风险处理小组均应与金融机构、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总结与责任认定

风险事件处理完成后,风险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发生。把所处理风险事件过程方法记入公司风险事件库,为以后经营业务提供经验。

第九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风险监督与考核机制。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指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持续监督与考核评价,包括对公司各部门及现场监管员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监督或考核的结果,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升。

第四十条:风控部对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向风控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控部报备,风控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四十一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控部可以决定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对不方便检查或无法检查的事项,风控部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四十二条:风控部负责风险监督与评价。监督与评价分为日常监督与评价、专项监督与评价。

第四十三条:日常监督与评价是指风控部对建立与实施风险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对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状态和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十四条:专项监督与评价是指风控部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风险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员工,有权对涉及所属岗位的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自我监督和对下一级员工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制度缺陷、流程缺陷和执行缺陷。

第四十七条: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向总经办报告。

第四十八条:风控部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有权向公司提请追究相关部门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由风控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第五十条:公司建立多层级风险责任机制。

(一)公司为第一级风险管理单位,总经办为风险责任承担人,全盘负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

(二)各部门为第二级风险管理单位,每个风险管理单位的负责人为风险责任人,全盘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三)各部门必须评估每一个操作程序所遇到的风险,再把每一个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的相关人员,真正做到风险控制到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或部门风险管理流程的建设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二)对公司或部门的重大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或预防的情况;

(三)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部门有关风险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及实施的情况;

(四)对公司或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清晰的界定和落实的情况;

(五)风险相关报告和预警工作的及时、有效性情况;

(六)超出预警范围的重大风险发生并对公司经营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十章  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环境,将风险管理文化融于公司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在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道德风险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全员的道德观、责任心和风险意识,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培养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将对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各类风险案例教育,和公司操作制度的教育,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和上岗后的持续性风险管理培训。

第五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和强化对风险管理考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风险考核体系,引导员工逐步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运用到工作当中。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对于员工违反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行为,风控部、监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均可提出处理建议,报请总经办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落实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违规违法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的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可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责任人的态度给予处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总经办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3篇 仓储物资安全管理办法

仓储物资的安全管理

仓库是分公司物资的贮存基地,也是仓库职工的劳动场所,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使分公司物资不受损失。为使分公司所有仓库的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仓储物资安全的基本要求

1)对物资的搬运,当单件重量(毛重)不超过30公斤时,可以采取手提,当单件重量为30公斤时,可采用扛抬,当单件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应用车辆搬运或机械作业;

2)为确保人身安全,一般不采取使物资直接接触人身的操作方式,如背负,肩扛,手抱等;

3)对长型钢材,超过100公斤以上的,须用工具或机械作业,100公斤以下的可二人顺肩后抬,翻运钢轨时,不要以撬杆插入钢轨眼内以免脱手伤人;

4)桶装液体,单件超过35公斤的不要肩扛,须以绳索扛抬或手推车作业;

5)包装物资单件超过50公斤的,应有专人搭肩,并进行答应,扛者不答,搭者不松手;

6)危险品物资的作业,使用机械设备时,其荷载应降25%,使用人工作业时,应穿戴专用防护用具,作业场地、车辆等要有检查,清扫不留渣、残液,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敲打、撞击、滑滚,需轻拿轻放,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盖不要对准面部,瓶盖必须拧紧;

库房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7)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破坏”的四防工作,库房内的物品要严格按照库房物品存放的要求进行堆放,保持整洁、通风和通道畅通,保证足够的防火通道宽度。

8)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生火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9)在油库、化工库等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吸烟,设有“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

10)严禁无关人员在气体、化工、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场所出入,因工作关系入库房内,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11)定期做好检查,检查危险(点)源是否处于在控状态,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12)认真执行库房门卫制度,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仓库,物资出库必须有出门证;

13)仓库人员下班前,应在库内外四周巡查一遍,并将仓库门窗关好,切断电源,大门加锁,钥匙存放妥当;并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库房安全。

14)仓库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各类单据凭证,防止丢失;

15)仓库人员要严格遵守仓库有关保密规定,并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16)节日期间,门窗均须粘贴封条,上班前须经过检验后再启封;

17)每年雨季之前和雨季之中,对库存物资要进行事前检查和期中轮番检查,对库房屋顶、屋檐、落水管、以及内外排水是否畅通,是否有漏雨、漏水等现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18)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处,并保证人人会用,不得任意挪动或挪作他用。

19)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知识以及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20)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日常安全工作由仓库管理员、兼职安全员负责开展。仓库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由安监部、物资管理部主管、兼职安全员负责开展。

2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22)物品入库前应当仔细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2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物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2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计和安装的有关规定。

25)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相应资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2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禁烟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4篇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机构和地方储备粮油承储单位(以下简称承储单位)。地方储备粮油按权属分为省级和市(州)、县(市、区)级。

第三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承储单位是本办法的执行责任主体,必须具备地方储备粮油承储条件,负责所存地方储备粮油日常仓储管理。承储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仓储管理规范、标准和制度,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第二章出入库管理

第五条

承储单位应制定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要按规定期限完成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并及时、准确上报实际出入库情况。

第六条

地方储备粮油入库前,要进行人员培训,仓房、油罐、设备、器材、用具要进行检修、清洁和消毒灭虫,使之符合粮油入库和储存的要求。

第七条

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时,承储单位要对粮油质量进行综合扦样检验。出入库的地方储备粮油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第八条

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必须准确计量,制作计量凭证。计量人员应确保出入库粮油数量真实、准确。

第九条

不同品种、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地方储备粮油要分仓(罐)入库存放。

第十条

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必须凭据齐全,及时登记帐目,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一条

地方储备粮油除按规定轮换出库外,未经所有权属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自行出库。

第三章库存管理

第十二条

承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延缓地方储备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十三条

地方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即:

(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总帐相符,保管总帐与分仓保管帐相符,分仓保管帐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二)“四无”是指储粮及仓房达到“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的要求,储油及油罐达到“无混杂、无变质、无渗漏、无事故”的要求。

(三)“三专”是指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地方储备粮油实行专仓(罐)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油混存。承储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地方储备粮油保管,保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地方储备粮油要采用专门的保管帐记载,与其他性质粮油保管帐分设。

(四)“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库点落实。

第十四条

账、卡、牌、簿的管理。

(一)地方储备粮油要做到“专账、专卡、专牌、专簿”管理。地方储备粮油账、卡、牌、簿统一格式,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二)保管帐和专卡所填内容要详细、准确、真实,能够及时反映地方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发生变化时要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专卡和有关账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旧帐、旧卡由承储单位按有关规定存档。

(三)储存地方储备粮油的仓房和油罐应在仓(罐)外醒目处设置地方储备粮油专牌,同一库区内专牌的设置方式要统一,储存其他性质粮油的仓房和油罐不得使用地方储备粮油专牌。如需调整地方储备粮油专仓(罐),须报粮油权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四)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库,应配有“四簿”即检查记录簿、熏蒸登记簿、机械通风登记簿、工作日志,如实详细记载粮情检查、熏蒸通风作业及日常工作情况。

(五)储存地方储备粮仓库的帐、卡、簿必须统一悬挂和放置于仓库操作间的醒目位置。

(六)地方储备粮油实行单仓(罐)档案管理。档案中含仓库(油罐)的基本情况、有关单据(出入库通知单、过磅单、验质报告)和有关记录(历史检测记录、熏蒸记录、机械通风记录等)等。

第十五条

承储单位应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所存地方储备粮油的粮情,认真分析粮情变化趋势,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粮温(油温)、仓温和气温。

(二)仓内、仓外空气湿度和粮食水分。

(三)害虫种类、密度。

(四)粮油储存品质。

(五)粮食返潮、结露、霉变,油脂渗漏、变质,库区环境卫生、鼠害等情况。

第十六条

粮油储存区应保持清洁,并与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进行隔离。在粮油储存区内开展活动、存放物品,不得对地方储备粮油造成污染或对储存安全构成威胁。

承储单位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要保持库区整洁卫生,仓内干净整洁,粮面平整;仓外不留粮粒、杂草、垃圾、污水和堆积物等。

(二)粮食在保管、搬运、倒仓、整晒等各个环节中,防止混入尘杂、感染害虫和吸附异味。油罐应防止通气孔等部位混入雨水、灰尘等异物。

(三)粮油储存区域严禁饲养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

第十七条

承储单位应不断提高粮油仓储管理条件,逐步建立计算机网络技术仓储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

承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统计工作的原始记录,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地方储备粮油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

第十九条

承储单位应按《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粮油储存损耗。

第四章仓储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仓储设施主要包括仓房、油罐、罩棚、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机械设备等生产设施及生产附属设施。

第二十一条

承储单位的仓房和油罐条件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位置及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和油罐建设标准。应配备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和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防雷设施。储存地方储备粮油的仓房和油罐必须通过地方储备粮油承储条件认定。

第二十二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规定对仓房(油罐)编排号码,配备必要的仓储设备,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承储单位应建立仓储设施档案。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承储单位应经常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仓房、油罐等主要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保养。

第五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二十五条

承储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机械、电器、登高作业和化学药剂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库区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器材完好。储粮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药剂和包装物领用及回收进行登记。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时,应在距离熏蒸仓房20米以外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安排专人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第二十七条

承储单位应当按照仓房(油罐)的设计容量和要求储存粮油,不得超装。

第二十八条

承储单位应注意防雨、防洪、防雷和防冰雪等灾害,加强与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早做好准备。

第二十九条

承储单位应建立值班、夜间巡逻、门卫、出入库人员登记、粮食和物资出入库签证等制度。

第三十条

承储单位应严守国家机密,对仓库(油罐)容量、储备粮油库存数字以及重要文件等有关机密事项,一律不准泄露。

第三十一条

地方储备粮油发生降等、损失、超耗等储存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承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置,避免损失扩大。发生重大及以上储存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及以上储存事故是指储存过程中,一次造成100吨(含)以上粮食或20吨(含)以上油脂损失的事故。

重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是指因盗窃、火灾、水灾等,造成地方储备粮油以外的其他财产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重大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储粮和生产过程中,死亡1人或重伤2人(含)以上的事故。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三十二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储单位,提出书面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一)未执行保管专帐专卡、库存台帐、统计报表制度的。

(二)仓储管理未达到“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标准的。

(三)检测仪器不齐全或发生故障不及时修理而影响粮情检测的。

(四)未按要求检查粮情或粮情记录不全的。

(五)不同品种、不同收获年度、不同质量和品质的粮食未分开存放的。

(六)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

第三十三条

存在上述问题而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改观的,以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储单位,取消地方储备粮油承储资格。

(一)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储存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推陈储新,造成粮食品质劣变的。

(三)发生自然灾害,抢救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

(四)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

(五)虚报库存的。

(六)拒绝检查或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第三十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的人员违反本规定,对承储企业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监管不力,给地方储备粮油仓储管理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5篇 仓储分公司油库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目的

为规范自营油库设备管理,明确责任,以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周期,依据《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和《石油库检修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仓储分公司所属各自营油库。

3、权责

3.1 油库设备管理岗位: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保养、正确操作及状态监控。

3.1.1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3.1.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

3.1.3 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1.4 按标准做好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建设标准化岗位,做到文明生产。

3.2 分公司设备管理岗位:每月至少一次对油库设备保养、维修、巡检、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设备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依据设备稽查结果对油库予以相应奖惩。

4、处罚

4.1 设备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石油库检修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发现一例罚款100-500元。若因为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则根据损失情况由分公司决定其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2 设备管理实行 “四定三包一挂”,各油库须对设备责任人及其职责予以明确。未明确或执行不到位,发现一例罚款100元。

4.3设备责任人须按照《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做好各种设备的日常保养,随时保持设备的清洁、无渗漏及良好的润滑,各联结螺钉紧固、无锈蚀。发现一例设备保养不到位,如:脏污、或润滑不良、或螺丝松脱锈蚀等现象罚款100-500元。

4.4设备操作人员须爱护所操作的设备,及时发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状况,预防非正常的意外损坏和人为损坏。若发生非正常的意外损坏一次罚款100-500元;若发生人为损坏一次罚款100-1000元,若因非正常的意外损坏或人为损坏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5 油库须保管好所使用的设备,预防丢失。若出现整台/件丢失,则按现价赔偿,同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各油库同样须做好保养,并注意防潮、防腐、防脏污及防盗。若出现暂时不用之设备乱丢乱放,或未做好保养及防潮、防腐、防脏污和防盗,则对油库处以 100-500 元罚款。

4.6油库须做好备品配件的保管及防护,若出现丢失或因防护不当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甚至损坏,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油库须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设备信息准确、完整,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若出现一例设备信息账实不符或未按要求制作设备卡片,则处以100元罚款。

4.8油库须建立、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巡检人员须认真、仔细,设备故障及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若发生因巡检不认真、不仔细,易发现的故障及事故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而导致故障及事故扩大的,一 次罚款 200-1000 元。若因此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励

5.1 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将每月的检查、奖惩情况以检查通报形式下发。

5.2分公司每季度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评比,从罚款中抽取一定比例对当季度检查中发现问题最少、整改落实最到位的前三名油库予以奖励。

5.3 分公司年终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评出设备管理先进油库和先进个人,并从当年所余罚款中予以奖励。

6、附则

6.1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粮食仓储管理百分制奖罚办法

粮食仓储管理奖罚办法(百分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按照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的要求,以人为本,细化、量化保管人员考核指标,把责、权、利有机地结合。对保管员实行责任目标分别考核,分别奖罚,以奖为主。达标的,按考核得分予以奖励;没达标的,适当予以处罚。每季度一次。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履行职责:(10分)

服务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工作记录3分、熟悉储粮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3分、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吃苦耐劳,配合协作2分、对仓情、粮情心中有数,对答如流2分。

二、储粮数量级:(10分)

有与原始检斤票汇总核对记载2分、有实物测量记录表2分、保管帐与储粮卡记载清析、准确、规范2分、账卡数量与保管总账、统计帐核对一致,与实测数量相符4分。

三、储粮质量:(10分)

储存粮食质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下的质量要求并与入库时质量基本一致3分、能按规定及时抽样进行了质量和品质检验并准确在储根卡登记3分、没有因发热霉变等而影响质量4分。

四、储粮安全:(10分)

保管员能够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粮情1分、粮情稳定没有发生粮食发热、霉变、结露等储粮安全隐患,符合“四无”要求,或保管员能及时发现储粮安全隐患、妥善处理3分、粮情记录认真、完整、规范、粮情分析准确、全面2分、能够根据季节变化适时通风密闭,达到低温或准低温储粮2分、储粮化学药剂审批领用手续完备,使用规范、安全2分。

五、设施器材(10分)

仓房没有漏雨和返潮现象,若发现能及时报告予以处理2分、门窗密闭严实2分、储量器材放置整齐有序,与单仓设施器材登记卡核对数量一致,无损坏、无丢失3分、定期对仓房检温设备、仓内机器设备进行检测3分。

六、坏境卫生:(10分)

门窗、扶梯、无污垢库区卫生清扫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2分、粮面平整无土,踩粮板横竖成线,下面无灰尘2分、仓顶、墙面、窗框、装线盒无尘土、无卫生死角2分、储粮器材放置合理整齐2分、规范化用品悬挂整齐有序2分。

七、水份减量:(10分)

在降温过程中粮食水份减量、要保证小麦在一年轮换同期内水份减量控制在0.5%以内10分、每超过0.1%扣1分。

八、科学保粮:(10分)

通风、降温效果明显,操作安全2分、熏蒸杀虫彻底,无残留,合理用药,安全有效5分、门窗密闭严紧、密封条粘贴整齐,无漏气现象5分。

九、费用管理:(10分)

多领、损坏、丢失等超出统一核定所需器具数量的3分、非正常工作需要,如长明灯、过度通风等发生的电耗3分、超出定额以外使用的药剂4分。

十、现场管理:(10分)

出入库前能够及时做好仓房机械设备、地上笼的准备工作2分、作业时,机械设备能够严格按照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2分、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仓房设备和物资2分、现场作业时输送机、损粮机等不得长期空转2分、作业结束后,不得遗留工具、器材、散落粮、下脚粮能够及时清理2分

每季度检查考核分数都在85分以上者,平均每超出一次,奖励现金100元;一次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要提出批评警告;累计两次考核不达85分者,扣除一个月的岗位补贴;累计三次考核不达85分者,扣除两个月的岗位补贴。综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得分在90分以下者不得评为本加当年的优秀员工。

第7篇 某金融仓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以实现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结合国内外通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理念,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公司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二)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操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责任与义务;

(二)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风险预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优化等流程组成的pdca管理过程。

(三)职能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风控部),专职对各种风险履行日常检查、监控、评估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 制衡性原则:公司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科学规划业务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 主要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根据业务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五大类风险。

第七条: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法律缺失或合同条文不合理可能导致业务开展面临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经营战略、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操作流程等不完善、不科学,或者由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第九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的价格波动和金融汇率的变化,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质押物价值损失及变现能力改变。

第十条:环境风险,是指监管环境的改变,给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出于自身利益,或是自律性差、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损害公司及金融机构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由总经办、风控部、业务部、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总经办是公司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担负公司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

(二)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批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

(三)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控制现状,对公司所有风险控制活动进行整体监督和全局指导;

(四)决定公司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五)决定公司风险处理方案;

(六)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具体负责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报总经办审议和批复;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衡量、风险应对、风险监测、风险报告的循环处理程序及反馈流程,并协助总经办将其整合、落实到公司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之中;

(三)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识别、分析各个岗位和流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向总经办报告;

(五)组织业务部和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六)对监管项目的操作风险进行独立核查,具体职责包括:

1.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通过突击巡查和日常抽查,掌握监管点风险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2.参与项目立项会、风险评估等会议,对拟开展项目进行风险调查,为相关决策提供风险评估意见;

3.对《监管协议》、《租赁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进行风险评估;

4.对项目后续管理进行风险监控;

5.对项目退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七)传播公司风险控制理念,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八)研究公司风险处理机制的建立,在出现风险事件时拟定处理建议、方案,报总经办审议;

(九)办理总经办授权的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是项目开展的具体负责部门,也是监管项目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其在项目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项目开展前负责行业研究、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全面识别和评估项目的各种潜在风险;

(二)在项目谈判、组织实施、后续管理以及退出阶段,勤勉尽责、密切跟踪、积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风险并如实报告;

(三)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对项目的风险履行核查、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是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终落实部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

(二)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定期进行本部门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风险点的识别、分析以及评估;

(三)定期总结本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总经办和风控部提交反馈意见;

(四)协助风控部,在部门内倡导风险管理文化;

(五)办理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 风险控制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流程如下:

(一)目标设定及制度制定:总经办负责设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据此决定公司基本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督促管理层及风控部制订、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预测、识别和评估: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在风控部的组织下,定期对部门内各个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三)制订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风控部应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各个部门、岗位应当严格执行。

(四)监督与检查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风控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经办汇报检查评估结果。

(五)反馈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业务部、监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及时总结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总经办和风控部提交反馈意见;风控部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图表 1 风险控制流程图

第五章 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收集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的实际操作环境,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包括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操作方案的事前风险评估。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持续收集与本公司风险相关的内外部相关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数据,并进行整理和记录,并报送风控部风险评审专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人员应在获取重要风险信息后立即将信息逐级传递至总经办。

第二十条:风控部应对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报送的风险信息进行统一的筛选、提炼和规范管理,补充风险事件库。通过专业分析、评价、诊断,对重大风险进行提示,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应对方案。

第二十一条:风控部负责从风险事件库中整理重大风险事件列表,制定风险评价的统一标准,并根据事件的来源、影响范围、管理需要等确定参与评估的范围。通过对各类风险的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确定重大风险,报送总经办审核。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制订的操作方案和业务计划应包含业务部门自身对于项目方案的风险判断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由风控部对计划、方案的市场风险、合约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确认,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产生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对计划、方案中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进行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责任部门、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债权人、客户、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针对本制度第二章所列各类风险,结合业务实际情况,采用第四章所列风险控制流程,持续不断地研究和推出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为控制项目风险,公司应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确定科学的风险控制策略,明确业务开展中的各项风险指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控制结构,实现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监督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流程和项目管理办法;

(四)完善监管协议的设计,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

(五)对己开展的项目密切跟踪、积极管理;

(六)加强研究支持,团队经验共享,提升公司整体风险控制水平;

第二十六条:为控制环境管理风险,公司应树立持续发展的经营战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结构、激励机制、监督和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为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应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为项目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八条:为控制法律风险,公司应随时跟踪、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及时调整业务方案以适应政策变化。

第二十九条:为控制操作风险,公司应强化道德教育和员工自律管理,并提高道德违约成本。

第三十条: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应通过专业的服务、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来取得客户信任,当发生风险事件时应做出积极和恰当的反应,以维持客户信任,降低信用风险的损失。

第七章 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

第三十一条:风控部负责设置各类业务的风险控制关键指标。

第三十二条: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对其管理的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开展风险监控时需要对以下风险信息予以持续关注:

(一)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

(二)新出现的风险或原有风险的重大变化;

(三)既定风险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对风险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风险变化的原因、潜在影响、变化趋势以及对跨部门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建议等,各职能部门及驻场监管人员应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风控部上报本部门及监管项目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当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中关键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值,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以《风险预警报告》形式立即向风控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将实施结果及时提交风控部。

第三十五条:风控部根据提交的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以及《风险预警报告》,对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包括年度重大风险的变化和应对情况、风险承受度的执行情况、风险排序的变化情况等,并将以上信息归入风险库存档。同时根据风险的重大变化提出跨部门的风险应对建议。

第八章 突发风险事件应对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风险,相关部门应立即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并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当风险已经发生,任何第一手接触或认知到风险的人员均必须向其上一级管理者报告,同时报送风控部。

获得报告信息的上一级管理者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哪一级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重大风险或风险处理应对程序:

(一)成立风险处理小组

该类危机发生后,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成立风险处理小组;对于极其重大的风险,该小组应由总经办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监管部、风控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制订风险处理计划

风险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公司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风险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风险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风险处理行动。

(三)风险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明显影响的事件,在对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司制度,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明显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风险事件相关当事人的关系,及时协调,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风险处理小组均应与金融机构、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总结与责任认定

风险事件处理完成后,风险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发生。把所处理风险事件过程方法记入公司风险事件库,为以后经营业务提供经验。

第九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风险监督与考核机制。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指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持续监督与考核评价,包括对公司各部门及现场监管员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监督或考核的结果,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升。

第四十条:风控部对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向风控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控部报备,风控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四十一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控部可以决定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对不方便检查或无法检查的事项,风控部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四十二条:风控部负责风险监督与评价。监督与评价分为日常监督与评价、专项监督与评价。

第四十三条:日常监督与评价是指风控部对建立与实施风险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对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状态和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十四条:专项监督与评价是指风控部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风险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员工,有权对涉及所属岗位的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自我监督和对下一级员工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制度缺陷、流程缺陷和执行缺陷。

第四十七条: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向总经办报告。

第四十八条:风控部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有权向公司提请追究相关部门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由风控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第五十条:公司建立多层级风险责任机制。

(一)公司为第一级风险管理单位,总经办为风险责任承担人,全盘负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

(二)各部门为第二级风险管理单位,每个风险管理单位的负责人为风险责任人,全盘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三)各部门必须评估每一个操作程序所遇到的风险,再把每一个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的相关人员,真正做到风险控制到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或部门风险管理流程的建设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二)对公司或部门的重大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或预防的情况;

(三)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部门有关风险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及实施的情况;

(四)对公司或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清晰的界定和落实的情况;

(五)风险相关报告和预警工作的及时、有效性情况;

(六)超出预警范围的重大风险发生并对公司经营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十章 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环境,将风险管理文化融于公司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在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道德风险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全员的道德观、责任心和风险意识,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培养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将对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各类风险案例教育,和公司操作制度的教育,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和上岗后的持续性风险管理培训。

第五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和强化对风险管理考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风险考核体系,引导员工逐步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运用到工作当中。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对于员工违反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行为,风控部、监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均可提出处理建议,报请总经办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落实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违规违法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的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可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责任人的态度给予处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总经办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8篇 仓储资产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安得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库区安全作业、产品的出入库、存储所有活动的安全控制,特种产品或危险产品按照其产品及客户、行业要求进行安全存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得物流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4角色与活动

4.1品质管理部职责

4.1.1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对公司仓库资产安全负责;

4.1.2制定公司仓库资产安全管理标准,督促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跟进分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对公司资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4.2分公司经理、平台负责人职责:

4.2.1分公司经理、平台负责人为所管辖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全面统筹负责所辖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4.2.2分公司经理、平台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区域内所有仓库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输出月度安全检查通报,组织分公司主要骨干人员召开月度安全例会,推动隐患整改;

4.3分公司安全管理员职责:

4.3.1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为分公司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承担安全责任;

4.3.2跟进落实分公司资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推动整改,输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通报;

4.3.3组织分公司内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

4.3仓库主管(仓管员)职责:

4.3.1仓库主管(仓管员)是仓库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承担安全责任。

4.3.2遵循本制度规定,对仓库日常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5.流程图示与流程说明

6.管理内容

6.1分公司安全人员设置及考核

6.1.1安全员设置:有自建仓库、仓储管理面积超过10万㎡的分公司/服务平台设置专职安全员;其他单位设置兼职安全员担负危险源辨识、风险检查控制工作;

6.1.2安全员任职条件:本单位职等6等以上且安得工龄1年以上人员;安全类专业、或取得国家相关安全员资质、有安全员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6.1.4安全风险辨识频率:专兼职安全员每周不少于3次进行现场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安全员对违章违纪作业及行为采取记录、拍照等方式收集有关证据并将违反现象、违反标准、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处罚标准及改进措施登记到附件1《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内每周上报品质管理部,月度汇总上传a3系统,作为经营单位资产安全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及考核依据。

6.1.5品质管理部依据分公司安全员完成的《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对分公司进行月度排名考核评级(危险源辨识质量、评价规范性、整改措施、整改闭环情况四个维度评价),s级给予500元正激励,a级给予300元正激励,b级给予200元正激励,c级负激励200元,d级负激励500元(奖罚由分公司自行分解),年度评选考核总得分前五名授予“优秀安全员”称号,职等除正常调薪外另加一级,其中总部安全员不享受此政策。

6.4明火使用安全管理

6.4.1园区内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包括但不限于抽烟、施工动火、明火烧饭、焚烧等;

6.4.2园区内距离仓库20米以上位置设置单独封闭式抽烟区,设置烟蒂回收设施并配备消防沙、灭火器等;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仓库主管对所管辖区域内抽烟、乱扔烟蒂现象负责;

6.4.3因新建、维修需施工动火作业必须通过mip系统进行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4.4除园区内食堂外,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使用明火烧饭、焚烧;

6.3维修、施工动火作业规范:

6.3.2动火作业是指公司管理场所(含客户租用)的所有维修施工可能产生火花、明火或高温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使用电焊、气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砂轮、气割、电钻、电烙铁、明火烘烤、熔融沥青补漏等作业);

6.3.3动火审批程序:动火前,仓库主管人员(或安全员)填写动火申请表,在mip流程中第100701号流程进行报备申请;

6.3.4仓库主管(或安全员)检查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监护人到位情况,动火人员的资质、身份确认符合性和安全培训情况,动火人员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全部条件符合动火要求时,打印审批完成动火审批表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作为施工现场唯一有效凭证,方可按作业规范实施动火。

6.3.5动火现场条件及措施要求:五级风以上(含)天气,禁止露天、高空动火作业;施工如需接电必须由我司或业主专业电工(持有电工从业资格证)现场评估用电负荷、接线规范、用电计量方式,确保安全用电;地面施工现场半径5米(高空作业半径10米)之内所有可燃物(货物、托盘等)必须清空,配备不少于4个4kg干粉灭火器,施工现场使用雪糕筒或警戒线带进行隔离,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3.6动火结束后由动火人员、仓库主管(或安全员)、动火监督责任人巡视、清理拆除动火现场,切断电源,整理好作业工具,确认无残留火种、现场安全后,三方签字后方可离开;

6.3.7动火监督责任人在动火证上做出动火总结,相关动火文件和资质材料存档;

6.3.8施工动火安全防范流程

6.4消防安全管理

6.4.1 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存放家电、食品类货物的仓库按照丙类仓库消防标准设置消防器材;仓库配备不少于每2000㎡一个室内消防栓,水压喷射不低于7米;每200㎡配1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数码电子产品、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应配置卤代烷1211灭火器;

6.4.2消防器材设置规范及维保:消防器材设置位置明显、方便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禁止堵塞、遮挡;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应设置发光标志;手提式灭火器应悬挂或装箱设置。悬挂设置时保持其顶部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底部距离地面不超过0.08米,灭火器名牌一律朝外,灭火器箱不得上锁。每个消防器材设置点不得少于2个,不宜超过5个灭火器,仓库门口及保安室配备不少于2个;消防栓阀门不得锈蚀,消防水带盘卷或悬挂整齐,枪头配置完整;地面水泵接合器禁止堵塞、掩埋。自建仓库应聘请专业的消防维保单位,定期维保,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有效。

6.4.3消防器材维保要求:自建仓消防系统选定消防维保供应商并签订消防维保协议,同时自建仓单位配置专职人员进行日常消防系统管理并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仓库内消防栓进行编号(##仓库001)管理,每月5日、20日两次点检,点检记录按编号归档(入安全档案);消防器材不足、损坏要及时报修,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归位;

6.4.4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标准:库内规划及堆垛应注意安全间距;货物码放时应符合“五距”要求。即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0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0米。主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堵塞、保持畅通,并按要求设置明显的灯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灯、逃生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设置在直线通道上每隔20米一个,距离地面不超过1.0米 ,并保持视线连续,指示正确合理。

6.4.5库内办公室管理:仓库内不允许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若因硬件条件限制必须在库内设置的办公室的,设在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办公室出口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不允许与仓库同一门进出,库内货物放置用铁丝网隔开距离3米以上,设置方案需由分公司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仓库内严禁设置使用泡沫夹心板材或彩钢建设的办公室。

6.5用电安全:

6.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6.5.2仓储灯具:储存家电或食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爆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6.5.3电气线路: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气线路布线“横平竖直”,禁止随意搭接;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每个仓库使用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禁止使用简易闸刀、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仓库配电箱周围2米内、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货物。

6.5.4人员用电:配电房(箱)上锁专管、确保检查设备、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的安全可靠、不带负荷接、断线、不超负荷接线、禁止上端接线、接线规范绝缘保护、线路规整。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维护电力线路,建立安全用电档案;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库房内不准使用热的快、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和微波炉、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库内停放、充电。

6.5.5设备用电:叉车充电需在库外设专区或配置单独的充电房,若因硬件条件限制必须在库内充电的,充电区采取隔离带(网)与存储货物隔离开,距离货物距离不少于3米;充电线路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配备消防器材及排气扇等通风设施;夜间仍需充电的,需安排报案人员1-2小时巡查一次。

6.5.5临时用电: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6.5.6 用电检查:分公司各自配备一台红外热像仪,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仓库所有线路接线进行检测,检查结果报平台负责人签字备案,发现问题线路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维修、重新安装等;检修后重新检测并输出检查报告;

6.6易燃易爆品管理:

6.6.1易燃易爆品:仓库常见易燃易爆品包括各类油桶、油漆、天拿水。

6.6.1标签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内、外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应保持完好。

6.6.2易燃易爆品存放:需在库外采用砖墙和防火门建造单独的油库;库房门口设置明显的“易燃易爆品”、“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牌,油库内必须安装防爆风机,保持通风良好;油桶存放区域应设置消防沙和防泄漏设施;禁止油桶放置在仓库内。

6.6.3内燃叉车:原则上内燃叉车存放需在库外设专区或配置单独的存放库房;若因硬件条件限制必须将叉车存放在库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需经分公司经理、品质管理部审批同意;叉车库内存放应采取隔离网与存储货物隔离开,距离货物距离不少于3米,叉车停靠必须关闭电源。

6.6.4外来机动车:外来车辆不得进入仓库内;不得在我司管理的库区内停靠过夜(24小时作业仓库除外);因运作需要停靠的,必须远离仓库墙壁、雨棚等建筑物,停放在空旷地带。

6.7防火培训

6.7.1培训:各仓库(以仓库群为单位)季度举行一次消防和逃生演练(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使用、安全知识宣讲、逃生演练三项内容);消防演练应形成演练培训记录输出(演习方案可参考附件);仓库管理人员应在晨会、例会上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宣贯。

6.7.2义务消防队:各自建物流园、物流中心必须组建义务消防队(可由安保、电工、仓库主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人员组成),物流园物业主管或仓库主管担任义务消防队队长;消防队长每月组织消防安全学习、隐患排查、消防演习(灭火器使用、消防水带盘卷、连接等),熟悉库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及位置,保障事故发生时现场疏散、救援工作。

6.7.3各分公司月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分公司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宣贯,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动火、电气线路、用电安全、防盗等;

6.8防盗骗

6.8.1保安人员设置:自建仓、长期租赁仓库(面积超1万㎡)需设立专职保安(含业主代管保安),无法设置专职保安的应安排兼职保安负责人;平台需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仓库保安值班工作,确保仓库区域24小时有人值守。

6.8.2车辆、人员出入库检查: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库区必须由保安核查证件、登记《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对有携带施工设备进厂人员必须由安得人员带领进入园区并做好施工设备进厂用途登记;载货车辆出库必须出示有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的货物出库放行联(条),保安核实实物与单据无误后予以放行(业主代管保安平台需给予单证、有效签字模板由代管保安执行登记核查),放行联(条)应保管完善,由仓库主管负责回收、装订成册。

6.8.3保安值班执勤、巡查:保安执勤期间严禁睡岗、脱岗;值班巡查应按照白班3小时一次,夜班1小时一次对仓库进行安全巡逻检查;巡查范围涵盖:仓库门窗、库区秩序、安全作业等;巡查完填写《保安巡查登记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仓库主管,如有发现违反红线行为按照《责任损失追究管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建仓库、管理面积超过3万㎡的外租仓库需安装电子巡更设备,并随机抽查保安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其他仓库可参照安装。 外包保安应严格按照我司要求在外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管理、考核要求。

6.8.4仓库视频监控:对于仓库内存储的体积小、价值高产品、易携带变卖的产品需单独隔离管理,设置防盗门(网)并在主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安装及应用按照《仓库视频监控办法》执行。

6.8.5仓库门锁管理:当库门、窗不在视线之内时,应关好、锁好方能离开;库门采用双锁管理,钥匙由仓库主管向平台负责人报告审批后配制,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仓库钥匙;仓库人员下班后,库房钥匙统一交于仓库主任(主管)或晚上值班人员,仓库钥匙禁止私自带出库区;钥匙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平台负责人汇报并更换仓库门锁;长期不用的仓库、春节长假期间门窗应张贴封条,在平台负责人同意情况下方能启封。

6.8.6 单据、印章管理:各平台应加强印章管理、规范出入库单据、空白单据的使用与存档,避免印章、单据管理混乱出现假单骗货;所有仓储客户应提供标注单证、印鉴或有效签字模板留底存档,客户要求自提货要求客户出具提货人授书,提货时必须先核实提货车辆及提货人身份无误后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6.9防自然灾害(雨雪、台风、霉变、低冻等)

6.9.1防雨设施检查:仓管员应不定期检查仓库屋顶、墙壁、下水管道、门窗、下水道等设施,发现损坏、裂缝、渗漏、堵塞等现象应当日告知业主或者工程人员进行修缮,保证各排水设施正常工作;库区地势低于周边存在低洼渍水、倒灌现象仓库应配置并定期检查蓄水池及大功率抽水设备,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6.9.2防雷:各仓库在租用时应查验防雷检测合格证;自建仓库每年度需进行防雷检测,并取得防雷检测合格证。

6.9.3暴雨、台风防范:各仓库须在每年雨季前(每年的4-5月),统一组织防汛检查,要求业主全面检修库房、库区下水道清淤等工作;视仓库硬件条件在库区储备足量的沙袋或黏土、防水雨布、地台板、柴油抽水泵等防汛物资;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防风雨检查,大风天气及时关闭门窗,以防屋顶被掀,暴雨过程中,仓库主管组织人员每二小时进行一次仓库巡查;发现灾情需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施救。

6.9.4防霉变:仓库地面应保持干燥,无渗水、回潮现象,长期湿度较大的仓库可使用地台板隔离防潮,加宽跺距、墙距,晴朗天气安排打开门窗通风;配置抽湿机、强力换气扇、袋装生石灰(锯末)等抽湿、吸湿工具、物资;封箱胶纸存在露珠、包装潮湿纸箱变软是湿度过大的征兆,发现此类现象的库位应每月进行检查翻垛,盘点时予以重点关注,发现霉斑及时报告,采取晾晒、擦拭去霉措施。

6.9.5防雪安全:大雪、暴雪天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要求业主人员及时清扫仓库屋顶积雪或喷洒除雪剂;屋顶支撑结构较差(三角铁简易结构、大跨度)应采取在库内搭建临时脚手架等措施用于加固仓库支撑结构及屋顶,确保货物安全。

6.9.6防冻:对于冬季仓库储存食品货物的,需严格按照客户要求规范及时供暖,做好食品的防冻保暖措施。

6.10防虫害:

6.10.1防白蚁:每年的4-5月是白蚁繁殖的高峰期,南方地区个仓库应统一组织进行白蚁检查防治工作,对阴暗、潮湿及长期未挪动的区域要重点关注,每月检查;发现白蚁现象应及时报告平台负责人,及时通知专业的白蚁防治站,不得擅自灭治,防止灭治方法不当导致蚁患扩散;禁止感染蚁患的产品、托盘流出、进入仓库。

6.10.2 防鼠、防虫:存储食品类货物的仓库可设置灭虫灯、超声驱鼠设备,鼠患严重的仓库应请专业公司灭鼠;禁止私设药物灭鼠;有鼠咬、虫蛀痕迹的货物禁止出入库;

6.11外协单位管理

6.11.1外协单位:所有与安得有合同、劳务、合作等关系单位、个人,如客户、业主、外来司机、施工单位等进入仓库的非安得人员;

6.11.2裸租客户管理:自管客户在引进开始运作时必须召集所有进厂作业人员对我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学习,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客户自管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期验收;每月组织所有客户自管区管理人员召开安全管理例会;针对重大隐患整改到期验收未完成客户,分公司在一个月内给予清理,保障仓库资产安全;

6.11.3 业主:仓库租赁合同约定业主必须无条件配合安得安全管理工作,所有与我司租赁仓库发生关系的行为、动作(维修施工等)必须进过我司相关人员同意;同时要求业主学习我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并签字留底;

6.11.4所有人员必须遵园区内安全管理要求,严禁非指定区域内抽烟,

6.12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检查

6.12.1安全警示标志:

作业场所按照《安全标志gb2894》、《职业危害警示标志gbz158》及公司ci规范张贴或悬挂安全防护警示标示于显眼区域;基本仓储安全警示标志包含但不限于:严禁烟火、当心触电、严禁未备案动火施工、举报有奖;

6.12.2设置要求:

库房内外均应设置“严禁烟火,1000元/次罚款”安全标志牌;

园区、库房内外设置“严禁未备案动火施工,2000元/次罚款”安全标志牌;

园区大门口特设姓名标示“严禁烟火、严禁违规施工动火,举报有奖500元/次”,

配电柜(箱)设置“当心触电”安全标志牌。

6.13仓库安全档案

6.13.1按本办法规定的检查项目,各平台每月组织一次仓库安全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如实记录在《仓库日常安全管理量化检查表》上(见质量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各平台负责组织处理、整改,并将处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备查。

6.13.2 对客户确实要求使用的硬件设施、周边环境、防灾减灾条件不具备的仓库,需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对检查暴漏出来的安全隐患需业主(或施工单位)进行修缮、配备的需在三天内反馈责任方并监督整改,未及时整改的需书面通知、确认,规避责任风险。

6.13.3安全管理档案:各平台需建立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内容(见附件五)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范围概况、管理架构、各仓库负责人、安全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各仓库资质及消防布局图、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单及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各仓库风险应急预案、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安全档案由各平台监察员(安全员)或仓库主管进行整理、补充,装订成册备查;品质管理部每季度检查一次。

6.14资产安全管理红线:

6.14.1仓库区域内吸烟、点火;

6.14.2动火施工、库内带电维修未审批、无防范措施;

6.14.3私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6.14.4叉车、油桶、油漆存放库内或存放不规范;

6.15资产安全管理红线激励

6.15.1公司所有人员有义务对公司管理范围内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查,有发现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行为上报品质管理部资产安全管理处,给予违反红线责任人、责任人所属单位按照《员工激励管理办法》第4.2条上线分别给予处罚,并给予发现者按照《员工激励管理办法》第4.2条上线给予奖励;

6.15.2对因职责履行不充分、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未整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的按照《责任损失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予以降职、开除、追究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

7.附件

附件一:《仓库火灾施救及逃生应急演练方案》

8.记录

ofg07.001-01 消防器材点检表

ofg07.001-02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ofg07.001-03 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ofg07.001-04 动火安全作业证

ofg07.001-05平台安全管理档案

9.附则

9.1本标准由安全风险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和归口管理,自批准发布日起生效执行。

9.2凡违反本标准相关规定或本标准未明示但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第9篇 仓储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办法目的在于加强单位仓储安全管理,规范仓储安全设施建设,防止仓储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及盗抢案件的发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仓库:

3.2 物资存放点:

4 职责

4.1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单位综合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4.2 综合办公室仓库管理员为单位综合仓库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5 管理办法

5.1 基础设施

5.1.1 仓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库房内部装修、库房隔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5.1.2 仓库门应向外开或靠墙体外侧设推拉门。仓库门应采用乙级以上防火门。库房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处数目不得少于2个。

5.1.3 新建或租用仓库的地点,不得选在火灾危险性高于丙类可燃固体物的仓库附近。

5.1.4 库区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

5.1.5 仓库应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门窗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5.2 消防设施、器材和管理

5.2.1 库区内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必须明显划分堆放区域、作业区域,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

5.2.2 仓库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库区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仓库动火操作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5.2.3 仓库选用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并符合烟草行业实际使用要求。

5.2.4 库区周围100m内应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周边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周围杂草应及时清除。

5.2.5 仓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适合扑灭a类火灾的水型、磷酸铵盐干粉型灭火器具,每个灭火器配置点的灭火器应不少于2具、不多于5具。

5.2.6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 出入和巡查

5.3.1 仓库实行出入登记和火种收缴制度,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5.3.2 物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进行专门检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进入库区。打火机等易燃物资应单独、少量存放,不得进入仓库。

5.3.3 仓库用于装卸物品的机动车辆完成装卸工作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在库房门口停放、修理和加油。

5.3.4 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区每日巡查工作,并保持巡查记录。

5.4 灯具、线路和用电

5.4.1 库房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或其他高温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性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库房内使用移动照明灯具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具。

5.4.2 仓库内的电气设施及使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应在库房外设置独立的电源总闸,库房无人时应拉闸断电。变(配)电室应与库房保持安全距离。

5.4.3 电气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随意敷设电气线路。库房内供电线路必须穿阻燃保护管。

5.4.4 库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严禁在库房内给手机、电动车等充电。

5.5 定置管理和物资储存

5.5.1 库区内各类物资应分类、整齐堆垛,垛与垛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m的间距,垛与房顶间距不小于0.3m,垛与与墙、窗间距要不小于0.5m。

5.6 安全管理

5.6.1 仓库和物资存放点要指派专门仓库、物资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仓库、物资管理员应由机关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仓库、物资管理员要熟练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工作中火灾的危险性,懂得本岗位工作中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5.6.2 综合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仓库、物资管理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办法,“三懂三会”相关知识,仓库安全管理知识,仓库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办法等,培训应保持培训记录。

5.6.3 仓库、物资管理员应做到人走落锁、人走断电,严格巡查门窗等装置,防止物资丢失;做好物资“三防”工作(防雨、防潮、防霉变);做好仓库、物资存放点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5.6.4 仓库和物资存放点实行日巡查、周检查制度,仓库、物资管理员要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巡、检查内容包括:巡、检查日期、人员,物资“三防”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出入登记、火种收缴制度落实情况等。

5.7.5 仓库、物资管理员负责建立并完善其职责范围内的仓库或物资存放点火灾、盗窃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6 监督和考核

6.1 综合办公室对单位综合仓库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仓库及物资存放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对仓库和物资存放点的考核纳入安全工作年终考核结果。

6.2 基层单位对所属仓库和物资存放点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

6.3 对违反本办法或相关法规,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 记录与保存期(无)

第10篇 仓储作业管理办法范本

一. 目的:

加强仓库管理和场地规划,为公司财务及销售等提供准确的库存记录,确保产品生产的配套齐全,保障物资的计划管理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仓库所有物资的出、入、在库管理。

三. 职责:

3.1生产部仓库负责所有物资的入库、出库、在库管理。

3.2生产部仓库负责每月对仓库所有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帐、卡、物的一致。

四,定义:

五,入库流程规范

(一) 采购入库

1, 供应商到货,由采购或者物料计划提前2小时在erp中提交《采购到货单》(采购订单)。以便仓库做好收货准备

2, 所有供应商送货,仓库均按erp《采购到货单》及供方《送货单》确认收货。仓库收货时核对erp到货单,确认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相符合后签收。并将物品放入来料待检区。

没有《采购到货单》及供方《送货单》的到货,仓库应该予以拒收。

3, 收货确认无误后审核erp《采购到货单》,并在收货完成后1小时内在erp中报检

4, 质检合格后,仓库1小时内在erp中按质检检验单生成《采购入库单》,并按物料属性选择仓库。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入库。

质检不合格,按品质流程由采购安排退货或者品质部隔离

(二) 产成品入库

1, 产成品入库由生产部门在erp中提交《产成品入库单》

2, 仓库收到货物时,清点数量,确认无误,所有环节均没有问题的确认审核入库。有问题的予以拒收

(三) 其他入库

1, 按erp《其他入库单》,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审核入库。

2, 调拨,借用归还,形态转换,盘点,组装拆卸等其他来源的《其他入库单》均按上述要求操作

六, 出库流程规范

(一),销售发货

1,仓库发货员审核erp《销售发货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发货特殊注意事项,确认后打印发货单,严格按erp系统《销售发货单》安排发货

2,发第三方仓库的按物料调拨流程处理

3, 所有发货遵守备货--复核2个步骤,确保发货物资的准确性

4, 发货包装,严格执行发货物资包装规范

5, 所有发货记录确保erp可查

6, 特殊要求发货,按销售或者项目提供的发货要求执行

(二) , 调拨出库

1, 为了保障物资安全,物料调拨由需求部门发起,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审批。

2, 调拨单需要备注调拨原因,及调出与调入仓库

3, 各仓库负责人,负责对各自仓库物资异动进行监管。

4, 仓库审核调拨单,并按调拨单发料。更新账物记录

5, 仓库转仓,车间拨料,委外加工及第三方仓库发货。均可适用物料调拨

(三),借用出库

1,正常按erp借用流程审核出来,单据审核打印后,仓库按销售发货流程执行发货

2,特殊临时借用仓库做好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回。(只有极少特殊情况,经过领导审批后方可操作,其余必须走正常erp借用流程)

(四),其他出库

1,按erp《其他出库单》,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按发货流程仓库

2,调拨,借用归还,形态转换,盘点,组装拆卸等来源的《其他出库单》均按上述要求操作

(五),领料/拨料出库

1,生产部门按生产计划和产品bom在erp中提前提交领料单/拨料单,仓库按领料单/拨料单备货

2,其他部门领料需要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仓库方可按单发料

3,发料时当场清点,确认无误后在领料单/拨料单上签字确认发料

七,仓库日常管理规范

(一) 物资摆放

1, 仓库根据功能及划分为:收货区,来料待检区,成品放置区,原材料放置区,发货包装区,工具放置区,包材回收区,不合格品区

2, 按erp系统仓别分为成品仓,机械料仓,电子料仓,耗材仓,委外仓,pcba半成品仓,报废仓和第三方仓库。

3, 所有物资出入库及在库摆放均必须按规划区域摆放。

4, 货物摆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对库区和货架及架位进行编号。存放一目了然,简洁方便。同类物资堆放、先进先出、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划一。

5, 货架物资摆放单件重量20千克以上限高2层。所有物资摆放不超出货架。货架顶层物资限高0.5米。单件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货物禁止摆放在货架顶端。

6, 平面仓托盘物资摆放,单件超过20千克以上限高3层。所有平面仓托盘物资摆放限高2.3米。平面仓摆放确保每3米至少一个通道

7, 所有物资摆放必须确保通道畅通,遵循下重上轻原则,确保人员及物资安全。

(二) 库存账物卡及单据管理

1, 仓库管理需准确及时的登记帐、卡。帐卡登记一定要保证及时性和准确性,今日事今日毕。仓库管理员在入库和出库时一定要同时登记,填好日期、单据单号、出入库数量、结存数量等,登记的同时要做好标记以查验出入库操作人。确保帐卡物一致。如有不一致须及时查出错误原因,及时纠正

2, 仓库库存卡由理货员各自自行保存6个月以上,以备查验

3, 仓库所有出入库原始单据,必须签字完整,存档备查

4, 所有单据由收发货员按日期装订成册,确保装订有序,无遗漏

5, 仓库收发原始单据保管期限为3年

(三) 批次管理

1, 所有入库物资按入库日期在erp系统生成批次

2, 所有出库按系统指定批次发货

3, 所有批次确保准确无误,批次记录确保erp可查

(四) 物料先进先出管理

1, 仓库物资收发原则为左取右放,循环收发摆放。确保物料先进先出管理

2, 所有物料入库在系统中录入批次信息,发料严格按系统指定批次发料,确保物料先进先出

3, 电子物料按d/c先后,进行出入库管理

4, 可以扫描条码的,按条码进行先进先出管理

(五) 电子料及特殊物料管理

1, 仓库物料按规划区域摆放,做好静电防护。电子仓禁止纸箱包装进入,物料搬运临时存放必须用防静电周转框

2, 电子仓温湿度管控要求:温度为:23℃±5℃湿度为:50rh±15rh

3, 对与湿度敏感元件的管理

3.1,收货时需要检查真空包装是否完好,不得拆去真空包装

3.2,收到散料时,清点完成后。立即进行真空封装

3.3,发现湿敏元件包装破损或者包装充气时,立即检查包装内防潮卡,防潮卡正常时立即进行重新真空封装,若防潮卡出现异常,立即隔离禁止使用,并请品质判定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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