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投入管理办法
一、乙炔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二、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焊工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广西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全省统一印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2、焊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为了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制度。
三、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
1、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一类动火,一类动火多数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或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称为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本单位批准。
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或区域的动火称特殊动火,如在煤气柜、合成塔、汽油库、氢气站、乙炔站、炸药库、苯贮罐等附近动火,特殊动火除按一类动火项目办理手续外,还必须上报企业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消防部门。
4、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或重复使用,动火人员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处理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强制动火。
四、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
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
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1、不得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接几个接地零点。
13、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14、电气装置在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
15、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
17、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五、火灾现场的组织实施措施与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现场的组织实施措施与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现场的组织实施措施与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现场的组织实施措施与灭火器使用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在积极采用防火防爆措施的同时,还应根据各个施工场所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器具,对一般固体可燃物质来说,水是最方便、最经济的灭火剂。目前企业、工厂广泛使用的灭火器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化学干粉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等。
1、灭火现场组织 万一发生火灾,应正确采用灭火方法,有效地组织扑救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做好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
2、发现燃烧起火时,首先应判明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镇定迅速组织扑救,同时用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详细说明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以及自己的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3、在消防部门到达前,扑救人员应根据不同起火的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切断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和贵重物品等等。
4、起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现场混乱,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在火场自由行动,如果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减少伤亡。
5、灭火中要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人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灭火人员要在上风头灭火。
6、为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一定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的一切物品及痕迹。
7、灭火器具应由专人检查、保管,不能擅自移动。
六、安全网技术指标安全网技术指标安全网技术指标安全网技术指标、、、、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 1、同一张网上的所有绳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的湿干强力比不得低于75%。
2、边绳与网体连结必须牢固,边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0mm,平网系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750kgf),立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300kgf),网目绳断裂强力一般要在(150-200kgf间)。
3、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
4、采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检查,确认无失误后,方可安装,检查网的标牌与自己所选用的网相符,外观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疾病。
6、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
7、安装时,在每个系结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结,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8、有筋网安装时,必须把筋绳连结在支撑物(架)上。
9、当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采用防触电措施。
10、网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主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避免大量焊接或其它火星落入网内、人跳入或把物品投入网内。
12、必须经常清理网内上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清洁。
13、网拆除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防火、 的库房内,按规格、网样,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保管。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内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2、企业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安全是质量效益的前提,没有安全意识,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必然会影响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益,影响企业的发展,年终要进行考核,合格者要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在录用。
3、企业内的全体职工,由各项目部组织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为主要课题,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水平、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每个职工都应该记录笔记。
4、各施工项目部要求各个工种、班组,要做到开工前现场教育及班后总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5、职工分三级教育 由于建筑企业根据工程量招收一部分工人,所招收的职工进场后,首先要集中培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概况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次是分配到各项目部的职工要集中教育,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介绍施工现场曾经发生的事故简况、事故原因、经验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第三是班组教育,新职工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现场教育,介绍施工现场的特殊危险部位及本班组的生产任务,生产工序和从事本工作的安全知识,三级教育都要考试,并填写三级教育卡片,由安全技术科管理。
第2篇 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不断改善生产与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时有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井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由矿长负责。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统一足额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做到统筹专款专用。
第三条 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安技措资金项目主要用来保证新增和更新安全系统,设施设备、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危害等。各单位一把手对编制、审批和实施本部门安技措计划负责。
第四条 对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应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从安全投入资金中列支。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对安技措资金所列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安技措资金用于推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必要投入。
第六条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与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资金的立项、实施、竣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审查通过,由综合科下发各单位的安技措资金项目计划,对项目开工、实施和完成,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保证安技措资金投入及时、快速实施、效果显著。
对列入计划的安全技措项目,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都必须按期完成,对调整计划或更新项目,也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第八条 生产、机电等部门负责技术业务保安范围内的安全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查工作。
第九条 综合科负责安全资金计划的前期调研与编制下达工作,保证对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计划周全到位。
第十条 综合科协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督促各具有安技措资金项目单位,组织加快项目进度,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安技措资金计划所列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采购、验收、发放工作,并对数量和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保证安全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结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生产投入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及统计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帐户,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统计分为自营工程和分包工程二大类。自营工程安全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归集方式可分为:发票式、工程量式两种。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
第四条 各单位要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的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分包工程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具体明确安全费用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标准,并按需要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责任。各单位在市场开发中不得删减安全费用。
第五条 投资开发建设项目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按《暂行办法》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额的2%时,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七条 各单位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个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安全投入及统计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工程费用。指单位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各单位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预案编制费用、应急救援设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七)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十条 各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做为安全费用投入统计范围。
第十一条 各单位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 各单位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四章 安全投入的统计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的安全投入按支付金额直接进入总包单位的安全投入,但总包单位应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用于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 自营项目的安全投入统计分为发票式和工程量式两种。发票式以实际所发生的费用凭发票到财务按实核销进帐;工程量式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工程项目进行认定。
(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工程量进行认定。
(三)生产调度部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零星工程量、人工、机械台班费进行认定。
(四)机电物资部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折旧等进行认定。
(五)经营部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项目的工程价款进行计算。
(六)实施单位负责填报工程量单并经有关部门签字认可。
(七)财务部门负责依据经各有关单位认可的工程量单分类进入安全投入台帐。
第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十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管理、生产调度、经营管理、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海外业务的安全投入统计由股份公司海外事业部参考本办法统筹安排。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以项目部为基础制订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自下而上,汇总编制。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主要责任人批准后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并组织实施。
项目部根据项目生产任务制订年度和月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项目部主要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明确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职责。计划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明确安全费用投入及统计责任人。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内容相关的凭证应及时收集保存。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安全投入及统计工作,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各单位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统计。(见附表)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及时将半年和年度安全投入统计报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产权部。
第4篇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质量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5篇 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投入管理办法
1、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施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2、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须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3、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支取计划,报项目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结理室审批后,由财务科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部位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制定,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费用。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语)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墙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时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救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按国家、施工所在地、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度统计上报。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有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额定率累计费方式计取。
5、公司各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目将做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此管理办法即日起实施,望各项目部认真严格执行。
第6篇 施工项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做到规范、标准、齐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1、以发文起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中明确,保证该工程有合同总价的6%~8%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上。(含原可利用的防护设施费)
2、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支付于该工程所发生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上。
3、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上不到位,该增加的防护设施及时添置,如发现项目部在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上整改不力者分公司将有权直接支配该工程安全生产资金,所发生的费用由该项目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7篇 路桥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全分局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状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投入管理。
第三条 分局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各项目部负责安全投入基础统计工作,并统计汇总报分局财务部及工程管理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
第五条 各单位要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完成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分包工程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具体明确安全费用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标准,并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六条 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按《暂行办法》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单位上年度营业额的2%时,经分局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同意,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八条 各项目部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 统计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主要领导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统计口径,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十三条 各经营管理、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四章 统计范围
第十四条 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 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 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各单位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 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暂行办法》的规定,各项目部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做为安全费用投入统计范围。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五章 统计要求
第十八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明确安全费用统计责任人。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内容相关的凭证应及时收集保存。
第十九条 各项目应认真做好安全投入统计工作,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各项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统计。(见附表)
第二十条 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年中7月5日前和次年元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上年度全年安全投入统计报表上报分局工程管理部,及财务部。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分局在每年组织年度综合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时,同时检查评比安全投入统计工作,并对各项目的安全投入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项目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投入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分局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实行。
2023年4月22日
第8篇 安全投入管理
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工作程序
2.1本公司属归工贸企业。应当按照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2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支出范围:
①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预防事故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维修、更新,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测,通风排风系统维修、更新,防腐、防渗漏设备维修,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费用预算。
②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消防、技防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维护、更新,防毒、防灼伤卫生防护用品,冲淋洗眼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费用预算。
③安全评价、隐患评估,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的费用预算。
④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费用预算。
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的费用预算。
⑥应急救援资源和演练的费用预算。
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预算。
⑧其他直接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费用预算。
2.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整改所需支出。
2.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要列入企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单列财务科目。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建立专户核算,加强财务管理。
2.5公司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并进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生产安全部门。
第9篇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 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人货梯、塔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第11篇 施工企业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现场安全施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用好安全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第三条 安全专项费是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清单中列计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而投入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安全专项费是在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和业主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及业主的要求,建立物资储备、设备配套及人员组织台帐,根据台帐进行计量支付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安全专项费的使用必须通过现场计量确定,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控制,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双重控制,项目办批准使用,按照计量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第七条 安全专项费的计量支付控制,按照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10%。为了资金周转,第一期计量时支付30%的预付款,在三分之一工期完成前通过计量顶冲完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计量。
第八条 安全专项资金的计量凭证,为材料采购发票,设备租赁合同、台班结算单,安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单,临时工程的结算单等,所有凭证都必须通过监理安全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 安全专项费的用途主要是:
一、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主要包括: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④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交底制度等管理制度;⑤各种危险品的管理办法;⑥各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安全预案,包括防汛防洪、防爆、临电、消防等等;⑦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需要的资料。
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固定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三、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施工机械安全作业等的标志牌、报刊、宣传书籍、文字材料的购置。宣传标语横幅在项目部驻地、施工驻地、施工现场均要悬挂,为保证标语的醒目、完整,每一个月更换一次。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
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指: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共计6人。教育培训费主要包括: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2、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共计培训150人,主要费用为: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参加项目部组织培训的费用;③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3、其他参建人员
范围包括全部参建人员,尤其是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
培训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在在合同工程完成50%后一次性计量。
五、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项目部驻地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试验室配置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包括项目部施工驻地、预制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3、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六、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1、保健、医疗器材
2、保健、急救药品
①急救器材主要包括急救包,急救担架、氧气袋、卫生箱等;
②急救器材的使用与保管由专职或兼职医疗保健人员负责。
主要包括防暑、防冻伤、食物中毒、以及机械碰伤等的应急救助药品。为安全专项费用的1%,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七、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及三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3、施工现场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设置三处以上。
八、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1、全线的施工围挡
①项目施工时对过往行人有安全要求的地段需要考虑采用的混凝土立柱和铁蒺藜或铅丝网围挡等,基坑维护采用的彩钢板围挡;
②基坑维护可用彩钢板围挡。
九、高空作业防护费用
1、安全网、安全挡板购置安装
该项费用含安全网的购置和安装
2、上、下通道的安全防护
十、主要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费用
1、施工便道、行车安全防护
(1)交通指挥人员费用
(2)净泥防滑碎石带
碎石带的费用中含基本的维护费用
2、强夯施工安全防护
(1)噪声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2)震动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3)减震沟 含修建和维护费用
十一、主要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安全帽
2、安全带
3、绝缘手套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4、焊工面罩
5、施工防护面罩
主要用于强夯施工
6、水鞋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7、绝缘雨鞋
主要用于电焊工作业
8、雨衣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9、铁锹、镐头、大锤
10、施工用帆布手套
11、防冲击眼护具
以上为易损用品,每人每周更换一副。
十二、防汛、避雷设施的费用
1、临时排洪沟
施工现场排洪用,设置在低洼地段。
2、其它防汛设备、材料
主要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发电机、运输车辆等,按台班计
主要材料包括水管、钢管、木材、片石、水泵、电缆、编制袋等
3、避雷装置
十三、交通安全费用
1、交通疏导人员及必要器材
部分疏导人员由具有专业疏导知识或经验的安全巡查人员,主要针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
2、警示灯、警戒标志等设施费用
包括警示灯、警示旗,路堑工程用的警示立柱
十四、奖罚专项费用,分为项目部内部奖罚费用和项目办奖罚专项费用,所占费率分别为本合同段安全专项费用总额的4%和6%。
十五、其他安全支出费用
第九条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奖罚制度。对于安全制度和办法不能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能到位,安全预案不落实不演练,或者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将予以处罚,罚金从安全专项费中支付,对于安全工作扎实到位,安全目标全面实现,将予以奖励,从被罚单位的罚金中支付。
第12篇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办法
为规范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符合《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施工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特修定本办法。
1.职责
1.1工地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2工地计划营部负责“自行制作”安全设施费用的核算统计。
1.3工地物资公司负责提供直接购买的安全设施明细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1.4工地安监部负责工地各单位安全设施费用的汇总、统计和分析。
1.5公司安监部负责分别按工程或年度对公司安全设施费的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公司领导。
2.程序
2.1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
2.1.1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分类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分为“直接购买”、“自行制作”、“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三类。
2.1.2统计范围
(1)直接购买: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绳)、速差自控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宣传标识牌、漏电保护器、标准化配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安全隔离电源防护措施、警戒绳、软爬梯、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等安全生产设施。
(2)自行制作:安全围栏、活动支架、高空摘钩走台托架、高空厕所(含附件)、孔洞盖板及临时围栏、垃圾通道(含垃圾箱等附件)、安全隔离层、压力气瓶专用箱笼、电动机械防雨棚、现场饮水棚、安全设施试验设施等。
(3)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措施、各种抢险、保健、急救措施费、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费用、文明施工管理及用工费、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4)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安全管理费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安全奖励经费、安全应急费用、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费用等
2.1.3统计方法
(1)对分包工程中安全措施费的统计:
①对实行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的施工项目,由各施工处(专业公司)进行统计。
②对实行独立承包的施工项目,计经部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按公司的经营承包办法规定,在合同中确定安全措施费的金额进行统计,工地安全管理部门以此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设施投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直接购买的安全设施费用统计:
由各工地的物资公司机械管理部对各自采购的安全用品费用进行单列,并复印相关发票送交安全监察部, 安全监察部负责将发票复印件统计汇总。
(3)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费用统计:
由工地安全管理部门下发委托单,制作单位制作完毕后交计经部对材料费(含租赁费)、人工费等进行核算,凡有安全管理部门签字的委托单,由计经部门单独进行统计。
(4)文明施工费用统计:
由工地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发生的文明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单独统计,并送交安全监察部。
2.2 安全设施的周转、处置
2.2.1工程结束后,项目工地可将工地和各施工单位退下的安全设施进行按质核价,已确定周转或就地处置。
2.2.2对由调拨周转价值的安全设施,可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安监、计经和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按照安全设施的新旧程度进行估价后,由项目工地统一回收,回收的款项由计经部负责冲抵施工单位的成本,周转的交租赁公司管理。
2.2.3项目工地回收的安全设施,由项目工地负责组织维修和性能检验,并将安全设施的回收清单报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将根据其他项目工地的需用情况,通知需调出安全设施的项目工地将安全设施运往需要的工地。以所调安全设施的现值冲减调出项目工地的成本。
2.2.4各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自行调入工地的安全设施,在投入使用前须到工地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3 安全设施费用分析
2.3.1计划经营部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出公司与业主(或总承包方)所签订合同中的安措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劳保费)。
2.3.2公司安监部将根据统计结果,分别按工地、工程或年度对公司安措费的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公司领导。
3.在本办法实施之前购买、制作、调拨的安全设施,应尽可能的按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统计,自本办法实施之后,购买、制作、调拨的安全设施,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4.有关安全设施的其他事项仍按公司《管理作业程序文件》执行。
5.每季度末,项目部各单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资金发生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统计报项目部安监部,由项目部安监部汇总后报公司安监部。
6.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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