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说明
一、受考核单位是指集团公司直属各生产性单位,股份制单位参照执行。
二、本考核标准供集团公司年中、年终安全检查使用。
三、各单位在受检查前,进行自评、填报。
四、本考核标准部分条款不适用受检查单位情况时,该部分不作考核,不扣分。
五、各项目考核累记扣分不得超出该项目的标准分。
六、各项目是否考核请在备注栏内说明,考核项目第20项由考核组负责填写。
七、本标准考核项目14、15、16、17、18也适用于受考核单位相关方,扣分记在受考核单位。
八、受检单位实际得分计算方法:考核得分=(实际考核项目总分—扣分)÷实际考核项目总分×100。
九、安全管理级别:达标:90分以上,基本达标:80-89分,未达标:65-79分,差:65分以下。
十、考核组成员应熟习负责考核部分项目各栏目内容,认真、如实、公正地填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安全生产目标方案
1.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
1.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实施部门、协助部门、实施时间、完成时间;
1.3与各单位/部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书);
1.4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记录应说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未按计划实施/完成的工作,重点说明未按计划实施/完成工作的原因及该项工作计划更改情况。
3分
查文件和记录:
⑴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或未将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的,全扣;
⑵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全扣;
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不符合1.2要求的,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⑷未签订责任书,每缺一个单位/部门扣0.5分,扣完为止;
⑸未进行半年考核的,全扣;考核记录不符合1.4要求的,每项不符合0.5分。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络,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2.2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为主任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2.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达到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汇总表;
2.5配有安全生产信息员,每季度能提供2条安全工作信息。
5分
查文件和记录:
⑴无三级安全网络结构图,全扣;未及时更新相关资料,扣1分;
⑵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全扣;不符合2.2要求,扣2分;
⑶查机构设置或聘任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不符合2.3要求,扣2分;
⑷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文件,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⑸无安全生产信息员的,扣1分;未按规定向集团劳动安全部提供安全工作信息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2安全检查制度;3.3安全教育制度;3.4安全奖惩考核制度;3.5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7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管理制度;3.8安全会议制度;3.9事故管理制度;3.10事故应急救援管理;3.11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3.12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13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14各类港口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程;3.15各货类作业工艺规程;3.16其他应建立的制度等。
7分
查制度文件:
⑴应该制定而未制定的,每缺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⑵有制度但不健全/完善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有制度但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安全会议、安全活动
4.1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部署;
4.2每半年召开安委会会议不少于一次,总结、分析和部署本单位安全工作;
4.3及时传达、布置集团司务会、安委会、安全科长例会等会议要求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4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4.5各单位/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方案,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4.6各班组应每月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有活动内容和记录,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4.7作业前应召开工/船前会,交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4.8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参加安全活动的次数不少于规定的要求。
4分
查记录,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安委会委员缺席达30%,本次会议无效;安全活动指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日等活动,第一责任人不少于三次,重要责任人不少于四次,直接责任人不少于八次。
5、安全月、季报书
5.1安全部门必须及时按要求规范填写安全月报书,及时报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签名;
5.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每季度按要求规范填写安全季报书,及时向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签名。
2分
查月/季报告书,每缺一份或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1 年初应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计划所需的资源、责任部门/人、协助部门、完成期限、验收部门及时间等;
6.2单位的主要领导应负责提供实施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及人员等资源保障;
6.3每半年对安措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按计划实施;
6.4对已完成的安措计划应进行验收。
3分
查资料, 每缺一项或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7.1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复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内容、学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7.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
7.3集团内部培训考核发证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
7.4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5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
7.6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
7.7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为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率不低于90%;
7.8新工艺、新技术、新工属具、新设备投产前,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分
查资料、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 分,扣完为止:
查教育档案
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第一、直接责任人安全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证件、危险货物管理、申报员与操作人员证件等资格证与实际从业人数核实
查年度教育计划及进度情况,查证件年审情况
查“四新”培训记录。
8、“三同时”与“五同时”
8.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三同时”,建立“三同时”工程项目档案;
8.2生产/调度等部门在计划、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安全工作,下达的作业计划、库场/单船等作业命令书应列明执行的工艺规程、作业安全要求、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8.3评先方案要有安全标准;
8.4工作检查要有安全项目及内容或标准;
8.5工作总结要有安全分析。
4分
查资料和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9、职业卫生
9.1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9.2员工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妥善处理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性重点监护对象及禁忌症者等;
9.3定期监测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等,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4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设置相应的设施。
3分
查资料、查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 分, 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0、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的管理
10.1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按照集团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4分
查资料台帐及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0.2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单位依法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按期进行安全评价和年审;
10.3建立健全危险货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制度,实行危险货物网上动态报告制度;
10.4对进港提运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和司机、押运人员的资质证照进行查验、登记,并核准装载;
10.5危货物库场安全设施及配备的应急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按要求进行维护与保养,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
10.6根据危险货物种类及其理化性质,制定并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措施,作业前向参与作业人员说明;
10.7参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符合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有关要求;
10.8参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操作规范,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相关应急器材;
10.9库场管理人员按规定对储存的危险货物进行巡查,掌握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4分
查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资质证件,查年度审核情况
查文件
查申报单
查问负责报告的人员
查评估报告
查登记台帐
查记录
11、相关方的管理
11.1禁止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及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等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11.2承包方或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应符合《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设置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承包方或承租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工艺规程;
11.4承包方或承租方的从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对其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1.5承包方或承租方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按标准为其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筑施工单位还应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1.6发包方与承包方、承租方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承包方、承租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程序;
11.7各方应至少指定1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和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11.8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外来进港作业/施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应遵守的有关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3分
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查合同、承租或承包方资质等资料;
对承包单位、承租方的管理、检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记录;
查相关培训记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2、事故管理与应急管理
12.1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
12.2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发生了死亡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向集团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12.3及时通报集团范围内或其他相关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2.4建立事故台帐、事故档案,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12.5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12.6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培训,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价记录应规范填写;
12.7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职责;
12.8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12.9配备必需的应急器材设备,有毒有害场所应配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6分
查资料、台帐,各类事故超过集团公司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扣3分。发生了死亡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向集团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的,扣2分。其余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3、安全检查
13.1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及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隐患,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应规范,并及时归档;
13.2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属重大事故隐患的,除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应书面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13.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并书面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13.4隐患整改应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期限、责任部门/人,整改完成后必须复查,复查人员应签名;
13.5各项事故隐患整改资料应及时归档,单位应每半年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对策措施;
13.6职业安全体系运行正常、规范,内/外审不合格项能按要求整改,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13.7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5分
查资料,查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分, 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4、电气安全
14.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老化现象,用电设备按要求正确设置漏电保护器;
14.2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配电设备、用电设备严格执行检修制度;
14.3手持电动工具按规程使用和管理,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并有检测登记,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拖板;
14.4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14.5电气设备选用和布置符合电气规程标准,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及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4.6电器带电点裸露及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要设置安全屏护装置和安全警告标志;
14.7电工绝缘工具定期检验合格并有检测登记;
14.8无违反相关电气规范、用电规范的其他事项/行为。
6分
查现场和记录台账,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机械设备安全
15.1机械设备外露旋转传动机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15.2可能产生碎片、屑末或液体致人受伤的设备应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15.3起重、吊运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并标明起重负荷,应有超负荷报警等装置;
15.4流动机械的灯光、喇叭和刹车等装置应齐全、有效;
15.5各种机械设备的附属设施如金属架、操作台、平台、脚手架、梯、防护栏杆、绳、网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5.6机械关键部位(如轮胎、吊钩、制动器、报警器、限位开关和连锁装置、钢丝绳)应保持完好;
15.7不准擅自调整、短接、拆除机械上的超负荷限制器、限位装置,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
15.8大型机械防风装置应定期检查、保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5.9操纵车床、钻床、铣床、镗床等旋转切削机床,禁止戴手套;
15.10大型机械安装、拆卸或整机移出路轨作业前要制定施工方案;
15.11无违反相关机械技术要求或标准的其他事项/行为。
6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12特种设备应期检验检测、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3分
查资料每项不符合扣1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6、现场安全
16.1有较大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6.2落地电风扇无安全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罩起不到防护作用;
16.3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不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其失效、缺损;
16.4不正确穿戴使用安全帽、救生衣、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16.5砂轮机安装不当、砂轮侧磨、无防护罩、无托架、间隙不够、无安全站位;
16.6电气设备、设施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使用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
16.7生产场所内各种坑、壕、池、排水沟不按规定设置盖板或护栏,升降口、工作平台、走台无防坠落护栏;
16.8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与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两气瓶离明火距离不足10米、处于曝晒状态,没有防倾倒装置,胶管老化、破损;
16.9竹梯未包脚或包脚磨损严重;
16.10在航船或待航船没按规定留足船员;
16.11不按规定在船舶上下梯口挂设安全络,不及时调整上落船舷梯的高度到安全位置;
16.12移动式配电箱(板)和开关箱用一般电线(花线)代替橡皮绝缘电缆作电源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
16.13电焊机的焊钳、电源线、焊接电缆破损或带电点裸露、焊机的接线柱未装防护罩;
16.14超装卸机械、工属具负荷作业;
16.15冒险进入密闭空间等缺氧场所;
16.16装卸作业未做到“两起”、“两落”、“六不吊”、“三不准”、“四标”、“五清”;
16.17建筑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栏,与其他区域未分离;施工作业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
16.18 港口建筑设施达不到相应等级的技术状态要求;
16.19其他“三违”行为。
10分
查现场,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7、交通安全
17.1港区道路的交通设施应齐全,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有效;
17.2港区道路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国家执法人员除外;
17.3占道装卸作业应设立临时交通标志;
17.4人、车按规定通过港区铁路平交道口;
17.5渡车船不超载、不偏载,禁止超载车辆上船;
17.6交通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客运码头、渡口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救生设备设施完好;
17.7进港提货车辆装载货物不超限不超载;
17.8无其他违反交通法规及相关标准的事项/行为。
4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扣完为止。
18、消防安全
18.1动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
18.2码头禁烟区域严禁吸烟,防火防爆场所执行严格的防火制度,配备灭火器材;
18.3港区内无“二合一”、“三合一”场所;
18.4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有关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18.5无其他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的事项/行为。
3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扣完为止。
19、连带考核
受到政府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书面整改通知书。
10分
每受到处罚一次扣2分,每被下发书面通知整改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考核结果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标准分
3分
5分
7分
4分
2分
3分
5分
4分
3分
4分
4分
3分
6分
5分
6分
9分
10分
4分
3分
10分
100分
扣分
是否考核
自评得分:分,考核得分:分,安全管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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