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责
1.1反事故演习制度是提高运行人员对事故的分析判断处理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正确的处理事故,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1.2消防演习是提高职工的消防能力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2细则:
2.1反事故演习计划由生产部或发电部提出,并由生产部进行技术保证。并报安监科备案。消防演习计划由安监科或部门提出,各车间专业组织人员参加。
2.2成立反事故演习领导小组,由生产厂长或技术科主任担任组长。
2.3由生产副厂长负责主持组织生产技术、物资、人员、消防、医院等部门进行审核,落实项目和资金。
2.4各车间反事故演习应在车间主任、专工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车间应拿出预案,演习时安监人员应全过程跟踪。
2.5批准的反事故演习计划所需经费,应由技术改造、大小修成本费中列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2.6反事故演习计划的内容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在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有可能威胁机组安全为主,结合上级领导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有关事故通报。
2.7针对演习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及不安全现象,由生产部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2.8演习进行时,生产部门和各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参加。
2.9演习过程中,生产数门和各部门技术人员对演戏的进行和效果进行监督,发现不利于演习的因素,及时向事故演习小组汇报
2.10反事故演习由于未按期完成或质量不良的,酌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11反事故演习的效果由生产部进行分析整理,相有关领导汇报并备案。
2.12 消防演习要求各车间、班组防火第一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必须参加,
请消防器材专业销售员现场指导,使全体队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演习前管理办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大厦现有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1、报警程序(保安组负责)
(1)发生火警,首先把火警地点报告消防监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巡楼保安或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同时将监控镜头定在火警楼层进行监控。
(2)一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保安组组长或消防中心负责人,按计划迅速召集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尽快赶到火灾现场。
(3)总负责人指挥到场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
(4)根据总负责人的命令,消防中心用紧急广播通知需要疏散的业户或按警铃报警。
疏散抢救(管理办负责)
(1)负责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然后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着火房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2)疏散次序。先从着火房间开始,再到着火层以上各层。安抚着火层以下暂不需要疏散的业户和顾客,使其不到处乱跑。
(3) 引导自救。组织员工引导业户和顾客沿着消防通道冲过
烟雾下楼梯。派人带领不能从预定消防走火梯疏散的人员登上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喷射掩护。
组织灭火(保安组及义务消防队员负责)
(1)启动消防水泵,备足着火层以上各层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3)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和上下层的房间通道,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须书面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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