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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4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8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 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第七条 管理职责

(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三)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第三章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化要求为工程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

第一节 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

(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

第十三条 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十四条 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录。电源线、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

第十五条 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变电工程高处作业应使用梯子、高处作业平台,推荐使用高空作业车。

(三)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四)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实施有效隔离,并与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休息棚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存放处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消防器材应使用标准的架、箱,应有防雨、防晒措施,每月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定期检验,保证处于合格状态。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一般防护

(一)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坑井、深沟下作业的施工人员时应配备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电、安全绳等。从事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胶鞋(或绝缘鞋)和手套(或绝缘手套)。

(四)从事水上运输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线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雨期施工应为室外作业人员 配备雨衣、雨鞋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防护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在杆塔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宜(全高超过80m杆塔应)佩戴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攀登自锁器,高处短距离垂直移动或水平移动应配备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和水平安全绳。

(二)带电和近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从事高压电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必要时配备防静电服(屏蔽服)。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在高处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四)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尘口罩、密闭式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第三节 现场布置

第二十四条 总体要求

(一)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规范、整洁、朴素、美观的效果。

(二)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人员住所和材料站应远离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灾害影响的不安全区域。施工作业场地应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分为施工作业区、混凝土搅拌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等。

(三)施工作业现场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划、绘制平面定置图,规范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堆(摆)放。

第二十五条 现场办公区布置

(一)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应独立设置,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临时建筑设施主色调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二)变电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临建房屋,宜设置在站区围墙外,并与施工区、生活区分开隔离。线路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场所可租用民房,并应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墙体无污物。

(三)施工项目部在办公区或施工区设置“四牌一图”。设置会议室,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应急联络牌等设置上墙。适宜位置设置宣传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

(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应用工程现场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利用电子邮件、传真、无线通讯等方式实现图文、声讯信息的即时、可靠传递。

第二十六条 现场生活区布置

(一)包含分包的所有施工人员宿舍应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室温适宜。现场生活区应提供洗浴、盥洗设施和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部生活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缺水地区可采用旱厕,并保持洁净。

(二)食堂应配备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应根据现场人员民族构成,单独设立小餐桌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员工用餐方便。炊事人员应按规定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二十七条 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实行封闭管理,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封闭,有条件的应先期修筑围墙。开工初期应首先完成站区环形道路的基层路面硬化工作。道路两旁应设置公示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应搭建临时大门,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二)工具间、库房等应为轻钢龙骨活动房、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式房屋。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结构,上铺瓦楞板。

(三)材料、工具、设备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设置材料、工具标识牌、设备状态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

(四)作业区应进行围护、隔离,设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等内容。

(五)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在适宜区域设置饮水点、吸烟室。

第二十八条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友情提示牌、 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联络牌等,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机械设备等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标识清晰,主要机械设备应设置设备状态牌和操作规程牌。

(三)基础施工场地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外来人员流动频繁的杆塔组立现场、张力场、牵引场等,应采用提示遮拦进行维护、隔离,实行封闭管理。牵、张场应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挥台,设置临时厕所。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尽可能少占耕(林) 地等自然资源,严格控制基面开挖,严禁随意弃土,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导引绳技术,减少对跨越物的损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降低噪声污染。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尽力保持地表原貌,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冲沟,防止发生环境影响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应采用彩条布铺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设置废料垃圾分类回收箱。

(二)混凝土搅拌和灌注桩施工应设置沉淀池,有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

(三)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施遮盖、封闭等措施,减少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第五节 作业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一般要求

施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五)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第三十二条 特殊作业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不得失去保护,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坠落的措施。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提醒和警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专人监护。

(二)进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高处落物、防人员坠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业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起重臂、抱杆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内角侧,应正确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机械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半径内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电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接近带电体。在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原带电体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挂接工作接地线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停电作业。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原带电体即视为带电,严禁施工人员靠近作业。

(五)施工用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维护管理,布设时应由专业电工指导监督,严禁私拉乱接。

(六)车辆运输作业,车况应良好。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重运输,载物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自卸车载人。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行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 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2、本规定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全公司各级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规定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项目部应正确使用合格的钢管、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型钢挑架。凡新开工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文明施工“三类”管理(省级标化为a类、市级标化为b类、区级标化为c类),未按公司规定及 “三类”管理要求的,不得申报标化工地。

4、本规定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质安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次。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l、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公司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公司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公司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司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l、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大、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小型机械公司可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实施。大中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发证。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

l、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质安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的高度不低于2.5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并登记交底),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头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搭设高度在24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3、搭设高度超过24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4、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5、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二)立杆基础

1、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2、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 * 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3、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物,小于50m的采用三步三跨,大于50米的采用二步三跨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50米以内不大于三步,50米以上不大于二步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加密设置。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四)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1、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2、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3、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

4、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建筑物的外脚手架各层均应满铺脚手片。

2、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4、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6、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5m,坡屋面高于1.8m以上。

(六)交底和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脚手架搭设后先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公司质安部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小横杆设置

l、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2、小横杆应设置在大横杆的下方。

3、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八)杆件搭接

l、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紧固。

2、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九)架体内封闭

l、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十)脚手架材质

l、钢管脚手架应选用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十一)通道

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连接。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5、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栏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十二)卸料平台

l、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5、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m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文撑杆件的受力计算),有针对性较强的、较具体的搭设拆卸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

2、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挑架外挑梁或悬挑架必须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悬挑型钢或悬挑架通过预埋与建筑结构固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3、挑架立杆与悬挑型钢连接必须固定,防止滑移。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三跨、垂直方向等于层高设一拉结点,架体边缘及转角处1m范围内必须设拉结点。

(三)脚手板

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四)荷载

施工荷载均匀堆放,并不超过2.7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五)交底与验收

1、挑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搭设。实际搭设与方案不同的,必须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及时做好方案的变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每段挑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内容量化,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存档。

(六)杆件间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m,纵向间距不大于1.5m。

(七)架体防护

1、挑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安全网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且应将安全网挂在挑架立杆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外侧。

2、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cm处,铺设站人片。除挑架外侧、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杆外,挑架里侧遇到临边时(如大开间窗、门洞等)时,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

(八)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和底层应用合格的安全网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九)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型钢宜采用a3号槽钢或工字钢。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使用条件

l、必须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和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证,且经当地市(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颁发准用证方可搭设。

2、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搭拆方案),并经搭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认可。

3、制定并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设计计算

1、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并经生产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装图。

3、主框架、支撑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于一点。

4、架体设计荷载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

5、架子压杆长细比不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体构造

1、架体应由主框架和支撑桁架构成,主框架必须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架体,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支撑桁架(桁条)。支撑衍架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载通过脚手架立杆传递到支撑桁架,再由支撑衍架将力通过主框架传递到建筑物上。

2、架体必须按支座安装图和有关规定及构造进行搭设,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1/3或4.2m。

(四)附着支撑

1、主框架必须按方案要求与每个楼层设置螺栓式连接点。

2、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必须牢固,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也必须牢固或符合规定。

3、螺栓式钢挑架的焊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升降装置

1、必须安装同步升降装置且确保能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

2、当有两个节点升降时,应采用电动式升降,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式(导链)。升降时架体至少有两个附着装置,且架体上严禁站人。

3、非升降状态时,索具、吊具应呈放松状态。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必须两处以上设置灵敏有效的防坠落装置,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严禁将防坠落装置设置在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

(七)分段验收

1、首次搭设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和部门签字盖章,做好验收手续。

2、每次提升前,均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点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设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验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检查,均应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八)脚手片

1、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2、架体每步离墙空隙均应安全可靠地封闭。

(九)防护

1、架体外侧用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式围护,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的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

2、架体操作层、外侧以及遇到大开间窗洞处的里立杆均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

3、除每层满铺脚手片外,架体作业层和底层下方还应围设安全网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体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

2、搭设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须对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架体操作人员先培训,再持证定岗上岗。

4、安装、升降、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明现场的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架体上荷载堆放均匀,升降时架体上不得有重量超过2kn的物体。

吊篮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严禁使用无证土制吊篮脚手架。

2、吊篮脚手架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吊篮和挑梁锚固、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的设计计算以及挑梁的锚固施工详图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能够指导现场施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制作组装

1、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符合要求。吊篮组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使用前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3、电动(手板)葫芦等辅助动力设备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产品。

(三)安全装置

1、吊篮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作保险绳,升降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吊钩必须有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2、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严禁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4、两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时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装置。

(五)交底与验收

1、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后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六)防护

吊篮四周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封闭护板。

(七)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和说明书的规定,并应均匀堆放。

(八)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和漏电保护,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护

(一)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护

l、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l、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五)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l、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七)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公司质安部门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九)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2、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四)施工荷载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五)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七)模板验收

l、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强度

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运输道路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有专用运输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十)作业环境

模板作业面的须留孔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垂直作业采取上下隔离防护。安全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三宝”“四口”防护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二)安全网

1、施上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日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三)安全带

1、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2、电梯井口设置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20cm为踢脚板。

3、电梯井内自二层楼而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平网。

4、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l、1.5m2以内的预留洞门、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20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栏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2、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护。

(六)通道口防护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l、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m、0.6m、0.1m三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2、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677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5、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l、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三)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干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四)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五)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六)电器装置

l、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七)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八)用电档案

l、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公司(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6、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物料提升机

(一)架体制作

l、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产品使用前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认可。

2、物料提升机应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

(二)限位保险装置

l、物料提升机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2、井字架断绳保护装置宜采用夹轨式,安全停靠装置应使用方便并宜与吊笼安全门联动,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宜采用机械式,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3m,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当提升机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三)架体稳定

(1)缆风绳

1、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30m设二组。

2、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一60度,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栓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53)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4、缆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2)与建筑结构连接

1、高架提升机必须使用连墙杆稳定架体,低架提升机宜采用连墙杆稳定架体。

2、连墙杆间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焊接(建筑结构内预放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连墙杆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具体做法应进行设计并有相关图纸。

(四)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钢丝绳检查孔。

3、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合格证。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五)楼层卸科平台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高于1.2m防护栏杆和0.3m高踢脚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

2、各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开的措施。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在架体三面设置(除进料面外),宽度:低架提升机不小于3m,高架提升机不小于5m;防护棚应设置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六)吊笼

1、提升机吊笼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两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挡板或挡网,上部应有防护顶板,其强度应能防止上部物体穿透。

2、吊笼应装设防止物料在运行过程中从吊笼内滚落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3、吊笼必须采用滚轮导靴,导轨每侧为两根。吊笼提升必须使用动滑轮。

4、吊笼与提升机架体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5、严禁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

(七)安装验收

1、提升机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公司质安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2、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划立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存结论,数据量化。

3、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4、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架体

1、架体安装、拆卸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土层承载力不小于80kpa,面层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3‰,并不得超过200mm;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mm,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mm。

4、提升机不得装设摇臂把杆。

5、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架体外侧应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6、提升机架体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脚手架相连。

(九)传动系统

1、提升机必须采用可逆式卷扬机,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扬机。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干燥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并应分别在卷扬机前后设置夹桩和拖桩,锚桩采用脚手钢管(φ48—53),打人地面深度不小于2.0m。因施工条件限制安装位置靠近作业区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3、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4、卷筒上钢丝绳应缠绕整齐,当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5、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从卷筒中心到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低架提升机应不小于25;高架提升机应不小于30。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撑,滑轮组与架体(包括吊笼)必须采用刚性连接。滑轮应转动灵活,翼缘不得破损。

(十)联络信号

1、卷扬机操作棚与提升机卸料平台之间视线应良好,司机应能清楚地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提升机必须采用提升机电视监控系统,防止误操作。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2、提升机装设合理、准确的信号装置,方便卷扬机司机与各楼层之间可靠联络,高架提升机还应有通讯装置。

(十一)卷扬机操作棚

1、提升机必须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防护。

2、操作棚应能保证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l0ω。

2、提升机避雷针高度应为l—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一)安全装置

1、吊笼应设有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量,安全后应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当悬挂或支撑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或吊笼失控、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能够将吊笼制停。

2、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3、安全装置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具有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安全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必须厚实牢固、铺设严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

2、各楼层调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肋lal开的措施。非工作状态时,应关闭防护门。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应沿架体三面设置(除出料面外),宽度:高度低于30m的电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应搭设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三)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试车。

3、应建立司机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荷载

1、应设音起重量限制器.当重量或人数超过规定时,起重量限制器动作自动停止提升。

2、载人外用电梯必须设置平衡重,严禁未加配重载人。

(五)安装与拆卸。

1、外用电梯必须制定详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有施工详图。

2、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资格证书。

(六)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拆卸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电梯安装后必须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中有关数据量化。

(七)架体稳定

l、架体的垂直度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2、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装置应符合说明书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八)联络信号

外用电梯必须有可靠准确的的上下联络信号,启动或制动前必须鸣音示意。

(九)电气安全

1、外用电梯的控制箱、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绝缘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控制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电梯金属结构、设备外壳必须做好保护接零,架体重复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十)避雷

l、当外用电梯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外用电梯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减幅运动。

(二)限位器

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起重臂变幅限位和起升起高限位,各限位装置灵敏司靠。

(三)保险装置

l、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2、卷扬机卷筒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滑出的防护保险装置。

3、当爬梯高度超过5m时,从2.5m处开始应设置直径0.65—0.8m,间距为0.5—o.7m的护圈;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并且与结构的距离小于1.2m时,可不设护圈。

(四)附墙装置与夹轨器

1、塔吊高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自由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须安装防风夹轨器,保证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静止。

(五)安装与拆卸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等级证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

(六)塔吊指挥

1、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七)路基与轨道

l、路基应坚实、平整,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无积水。固定式塔机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枕木铺设符合要求,枕木之间应填满碎石,不得松动。道钉坚固,道轨接头螺栓齐全,接头下垫枕木。

3、道轨轨距误差不大于1/1000,并不得超过±6mm,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1000,接头空隙不大于4mm,高差不大于2mm。

4、道轨应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

(八)电气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兼避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九)多塔作业

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

(十)安装验收

1、塔吊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中数据必须量化,验收责任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验收资料中必须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十二、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l、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招硼6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杠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干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家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量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2、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十三、施工机具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公司质安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一)平刨

1、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平刨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二)圆盘锯

1、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圆盘锯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三)手持电动工具

1、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四)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五)电焊机

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六)搅拌机

l、搅拌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离合器、制动器保持正常状态,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3、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量,以防误动作。

4、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间。

5、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好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6、搅拌机的传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

(七)气瓶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围和安全防护帽。

(八)翻斗车

1、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应保证灵敏有效。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九)潜水泵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十)打桩机械

1、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2、打桩机应装设超高限位装置。

3、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时应铺设厚度30mm以上的钢板。

4、打桩作业应有详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5、打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第3篇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 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第七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及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三)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第八条 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二)依照本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三)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反馈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考核建议。

第九条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工程项目足额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二)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购置、制作、统一配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以及试验、检验和日常维修、保管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完善或研发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开展进场施工人员(含分包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交底,督促、检查作业现场落实。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保证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治理。

(四)考核评价工程项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撤换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处罚相关责任人及分包单位。

第十条 设计单位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需要,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为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创造条件。

(二)及时交付地下电缆、管道、接地网等地下设施图纸,保证变电工程“四通一平”工作开展,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

(三)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章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化要求为工程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

第一节 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

(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

(六)交叉施工作业区应合理布置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十四条 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录。电源线、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

第十五条 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变电工程高处作业应使用梯子、高处作业平台,推荐使用高空作业车。

(三)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四)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实施有效隔离,并与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休息棚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存放处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消防器材应使用标准的架、箱,应有防雨、防晒措施,每月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定期检验,保证处于合格状态。

第十八条 架线跨越作业防护设施

(一)架线跨越作业应搭设跨越架或承力索,跨越架搭设高度、宽度应满足要求,搭设强度应能承受发生断线或跑线时的冲击载荷。

(二)带电跨越时,跨越架或承力索封顶网应使用绝缘网和绝缘绳。

(三)跨越架需经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搭设,验收合格后使用。架体上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护。跨越铁路、公路时,跨越架应设置反光标志,跨越公路时,还应在跨越段前200m处设置限高提示。

第十九条 预防雷击和近电作业防护设施

(一)杆塔和构架组立后、牵张设备放线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带电设备区域的施工机械和金属结构、钢管脚手架、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放线滑车等应装设工作接地线。

(二)牵张设备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上应装设接地滑车。附件安装时,作业区两端应装设保安接地线。

(三)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和绝缘棒对停电设备或导线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装设工作接地线。

第二十条 有害气体防护设施

(一)在存在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深基坑、地下隧道和洞室等,应装设和使用强制通风装置,配备必要的气体监测装置。人员进入前进行检测,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防尘面具。

(二)地下穿越作业应设置爬梯,通风、排水、照明、消防设施应与作业进展同步布设。施工用电应采用铠装线缆,或采用普通线缆架空布设。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一般防护

(一)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坑井、深沟下作业的施工人员时应配备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电、安全绳等。从事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胶鞋(或绝缘鞋)和手套(或绝缘手套)。

(四)从事水上运输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线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雨期施工应为室外作业人员 配备雨衣、雨鞋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防护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在杆塔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宜(全高超过80m杆塔应)佩戴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攀登自锁器,高处短距离垂直移动或水平移动应配备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和水平安全绳。

(二)带电和近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从事高压电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必要时配备防静电服(屏蔽服)。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在高处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四)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尘口罩、密闭式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第三节 现场布置

第二十四条 总体要求

(一)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规范、整洁、朴素、美观的效果。

(二)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人员住所和材料站应远离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灾害影响的不安全区域。工程参建人员要集中住宿,驻地要尽可能选择人口密集、治安良好、交通便捷、通信畅通的社区;在偏远农村地区,施工驻地要尽量靠近村委会、治安报警点,并在驻地醒目位置张贴就近派出所联系人和报警电话。

(三)施工作业场地应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分为施工作业区、混凝土搅拌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等。

(四)施工作业现场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划、绘制平面定置图,规范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堆(摆)放。

第二十五条 现场办公区布置

(一)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应独立设置,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临时建筑设施主色调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二)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与施工区、生活区分开隔离,并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墙体无污物。

(三)施工项目部在办公区或施工区设置“四牌一图”。设置会议室,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应急联络牌等设置上墙。适宜位置设置宣传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

(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应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利用电子邮件、传真、无线通讯等方式实现图文、声讯信息的即时、可靠传递。

第二十六条 现场生活区布置

(一)包含分包的所有施工人员宿舍应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室温适宜。现场生活区应提供洗浴、盥洗设施和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部生活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缺水地区可采用旱厕,并保持洁净。

(二)食堂应配备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应根据现场人员民族构成,单独设立小餐桌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员工用餐方便。炊事人员应按规定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二十七条 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实行封闭管理,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封闭,有条件的应先期修筑围墙。开工初期应首先完成站区环形道路的基层路面硬化工作。道路两旁应设置公示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应搭建临时大门,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二)工具间、库房等应为轻钢龙骨活动房、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式房屋。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结构,上铺瓦楞板。

(三)材料、工具、设备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设置材料、工具标识牌、设备状态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

(四)作业区应进行围护、隔离,设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等内容。

(五)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在适宜区域设置饮水点、吸烟室。

(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现场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状况,具体实施中应考虑永临结合,节约费用。

第二十八条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友情提示牌、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联络牌等,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机械设备等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标识清晰,主要机械设备应设置设备状态牌和操作规程牌。

(三)基础施工场地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外来人员流动频繁的杆塔组立现场、张力场、牵引场等,应采用提示遮拦进行维护、隔离,实行封闭管理。牵、张场应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挥台,设置临时厕所。

(四)有条件的线路工程,可在高风险作业施工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尽可能少占耕(林)地等自然资源,严格控制基面开挖,严禁随意弃土,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导引绳技术,减少对跨越物的损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降低噪声污染。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尽力保持地表原貌,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冲沟,防止发生环境影响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应采用彩条布铺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设置废料垃圾分类回收箱。

(二)混凝土搅拌和灌注桩施工应设置沉淀池,有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

(三)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施遮盖、封闭等措施,减少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第五节 作业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一般要求

施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五)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第三十二条 特殊作业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不得失去保护,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坠落的措施。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提醒和警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专人监护。

(二)进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高处落物、防人员坠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业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起重臂、抱杆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内角侧,应正确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机械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半径内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电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接近带电体。在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原带电体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挂接工作接地线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停电作业。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原带电体即视为带电,严禁施工人员靠近作业。

(五)施工用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维护管理,布设时应由专业电工指导监督,严禁私拉乱接。

(六)车辆运输作业,车况应良好。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重运输,载物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自卸车载人。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工作策划

(一)业主项目部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要求,并向参建单位交底。

(二)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控制措施、要点。

(三)施工项目部按照业主项目部编制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列与提取

(一)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编制估算、概算书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列要求,按照规定的科目和费率计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对环境复杂、“急、难、险、重”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二)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在招标、合同签订时,应依据相关规定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竞争报价。

(三)建设管理、监理等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四)建设管理单位在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按照工程现场投入计划和实际情况,单独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建设初期,可适当超前支付先期布置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三十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与使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使用应立足满足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和环境改善需要,优先用于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和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所需的支出,具体使用范围见附件3。

(二)施工企业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拨付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专业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劳务分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使用,确保相关费用全部用于分包人员和分包现场的安全生产。

(三)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所需费用,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同意,履行签证手续纳入工程结算,在总体施工费用中予以落实。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补充资金,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超出部分从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施管理

(一)施工项目部分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报审计划,明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区域和计划费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二)施工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计划,选配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进行设施和用品的采购、制作,提交施工企业统一配送。

(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进场前,应经过性能检查、试验。施工项目部应将进场的标准化设施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

(四)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安全装备设施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领用发放台账和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五)施工作业前,施工班组应按要求布设安全设施,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施工人员。

第三十七条 教育培训与交底

(一)施工项目部应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向有关人员培训交底,明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标准化布置要求以及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区域和配置标准。

(二)施工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应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分专业、分工种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作业行为规范。

第五章 检查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和管理评价工作,并根据检查和评价情况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工作均可采用《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表》(见附件4)。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工作

(一)省级公司、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检查可结合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等活动组织开展。

(二)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布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配置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照标准化布置和配置要求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施工项目部负责整改落实。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应每天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施工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检查,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提出改进措施,保持安全常态化。

(四)监理项目部应对重要设施、重大工序转接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对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旁站,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一)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阶段性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评价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单位共同开展。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管理评价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在建工程总数的10%。

(二)110(66)kv及以上新建变电工程在土建及构架安装初期、电气安装中期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三)35kv新建变电工程、110(66)kv及以上变电改扩建工程,在电气安装中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四)施工周期超过5个月且线路长度大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和架线施工初期,应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五)施工周期少于5个月,或长度大于5km、小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或架线施工初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评价工作;长度小于5km的线路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六)当一个变电工程配套的多条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同属一个项目部管理时,可作为一个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第四十一条 检查和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单位(部门)应及时公布检查评价结果,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工作完成一周内,按《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5),将整改情况报建设管理单位。

第四十二条 对检查和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短时间不能完全排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对检查和评价结果及整改闭环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十三条 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执行不力、评价为“较差”等级的工程项目,检查组织单位(部门)应责令停工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检查和评价结果纳入对监理、施工项目部综合评价内容,在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总部将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省公司级单位将建设管理单位评价结果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40号之国网(基建/3)187-2014)同时废止。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形象组织管理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2.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4.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4.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4.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4.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4.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4.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责任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6、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4.17、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4.1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五、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5.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5.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5.7、奖罚资料;

5.8、伤亡事故档案;

5.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六、安全检查

6.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6.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6.3、公司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七、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7.1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围档外墙抹灰刷白,在围墙外部上书标语“******工程由湖南省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工地大门上方做成拱形灯箱,上设“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标志,给人的视觉效果要典雅、美观、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作业,将钢管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标记,用于“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搭设符合规范,检查符合要求,围护要处于正常的安全状态。

7.2、施工标牌管理

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7.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7.4、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7.5、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

7.6、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7.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7.9、生活设施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和墙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2个2号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7.10、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7.11、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8.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8.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8.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8.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8.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8.1.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8.1.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8.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8.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8.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8.2、脚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8.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8.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8.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维护脚手架:

8.2.2.1立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8.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8.2.2.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8.2.2.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8.2.2.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8.2.2.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8.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8.2.4、脚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8.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8.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8.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8.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8.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8.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8.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8.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8.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8.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8.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4.2、临边作业

8.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8.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4.3、洞口作业

8.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8.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8.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8.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8.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8.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8.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8.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九、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1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9.5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9.6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9.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9.8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9.11工人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0.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10.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10.3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10.4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10.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11.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11.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11.7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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