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标准
1、本厂因工作需要,雇佣民工、临时工从事生产和非生产劳动,其工作活动范围在生产现场的应对这些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应由用工部门填写使用申请登记表,将用工任务、范围、人数、期限及带领人等填写清楚报劳资部门审批,严禁私雇劳务。
3、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民工、临时工必须由安监部门和用工部门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才准予进入现场劳动。在工作开始前,负责人必须对民工、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交代任务的同时,应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危害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及紧急处理措施,在工作中要对民工、临时工的行为经常检查,纠正其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停止其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应交代工作注意事项,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4、在生产现场的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厂规、厂纪,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操作和乱动设备,严禁流动吸烟、动火。本厂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运行值班员,有责任制止民工、临时工的不安全行为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5、对在生产现场的零散民工、临时工,使用部门或承包单位应按需要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6、对从事非生产劳动的民工、临时工的工伤事故统计,按劳动部的规定办理,不统计为生产事故,但安监部门有责任参加事故调查。
7、在生产岗位使用民工、临时工,其工作范围仅限于技术性不高的辅助岗位。
8、禁止安排民工、临时工在集控、输煤、除灰主控等重要设备运行岗位上独立操作和顶岗工作。
9、禁止安排民工、临时工在主要的堆取料机、堆煤机、扒煤机等大型机械上操作和顶岗。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者,须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0、对分散到部门班组等从事检修工作的民工、临时工应按厂规定进行三级教育,不允许担任检修项目的负责人。
11、对安排在生产岗位及分散到班组从事检修工作的临时工,在工作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做为本厂电业生产事故统计上报。
第2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初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活跃的热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建筑队伍中来,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受到农村自由经济的影响,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他们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下面谈谈笔者个人的一些浅见。
一、切实抓好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做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如何做好培训工作。笔者认为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要将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落实;要为培训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确培训的内容,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主,同时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四是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五是要长期坚持培训,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企业将会从培训中获丰厚的回报。
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
四、采取激励措施奖优罚劣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法。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
第3篇 农民工和外包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农民工、外包队安全管理,保护他们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我公司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有关劳动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公司使用农民工、外包队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农民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收农民工(包括各种临时用工,以下同),要注重农民工的素质,把好“源头”关,坚持杜绝私招乱雇的现象。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与本企业职工同等对待,同考核、同奖惩,纳入企业正常管理范围。
2、项目部要对农民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各工种操作规程、基本安全常识和要求,以及有关的事故案例等。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操作层)制度,由公司、项目、操作层负责统筹安排,凡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由公司统一办理“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3、农民工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对使用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复训,并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现场指导。
4、项目部对招收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其施工操作行为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一经发现有“三违”现象,立即停止该工种作业。
5、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和管理的各种用工形式的农民工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要按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报告、统计、处理。
二、外包队(包括劳务分包队)安全管理
1、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和从业条件的外包队承担部分工程施工后时(或虽没有上述条件,但经考核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纯劳务性服务组织),项目部与其签订外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的内容及承、发包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有明确的安全控制目标和具体安全措施、奖惩办法等。在外包合同签订后,外包队必须交纳安全保证金。
2、外包队必须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
3、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外包队搞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使其在安全管理上逐步走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要坚决扭转“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分包”等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督促外包队安全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要求分包队保证其员工按国家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各项安全整改资金的落实,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5、要将外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之中,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为其提供图纸、合同规范的同时,要提供清楚明了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按工程进展情况指出安全生产的关键控制点,让其了解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标准。并安排有责任心的工长、技术管理干部现场监督安全工作。派去指导、监督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外包队的安全情况挂钩。
6、要将外包队的安全检查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部分,并本着经常查和查重点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外包队的负责人参加,以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整改治理。查重点就是查“三违”、查事故隐患、查现场文明施工、查安全制度落实及外包队负责人安全意识状况及实际工作情况。检查后发通报,对重视安全抓出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具备相应素质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要加强对外包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奖惩规定。
8、严格执行职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处理规定,抓好事故防范。外包队发生的重伤和死亡事故,除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外,同时还应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报项目,以利项目部对外包队的安全监督和指导。项目部要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将外包队所发生的重伤和死亡人员,暂填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中的非本企业人员栏内上报,并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第4篇 农民工、外包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农民工、外包队安全管理,保护他们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我公司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有关劳动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公司使用农民工、外包队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农民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收农民工(包括各种临时用工,以下同),要注重农民工的素质,把好“源头”关,坚持杜绝私招乱雇的现象。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与本企业职工同等对待,同考核、同奖惩,纳入企业正常管理范围。
2、项目部要对农民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各工种操作规程、基本安全常识和要求,以及有关的事故案例等。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操作层)制度,由公司、项目、操作层负责统筹安排,凡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由公司统一办理“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3、农民工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对使用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复训,并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现场指导。
4、项目部对招收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其施工操作行为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一经发现有“三违”现象,立即停止该工种作业。
5、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和管理的各种用工形式的农民工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要按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报告、统计、处理。
二、外包队(包括劳务分包队)安全管理
1、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和从业条件的外包队承担部分工程施工后时(或虽没有上述条件,但经考核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纯劳务性服务组织),项目部与其签订外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的内容及承、发包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有明确的安全控制目标和具体安全措施、奖惩办法等。在外包合同签订后,外包队必须交纳安全保证金。
2、外包队必须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
3、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外包队搞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使其在安全管理上逐步走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要坚决扭转“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分包”等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督促外包队安全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要求分包队保证其员工按国家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各项安全整改资金的落实,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5、要将外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之中,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为其提供图纸、合同规范的同时,要提供清楚明了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按工程进展情况指出安全生产的关键控制点,让其了解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标准。并安排有责任心的工长、技术管理干部现场监督安全工作。派去指导、监督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外包队的安全情况挂钩。
6、要将外包队的安全检查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部分,并本着经常查和查重点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外包队的负责人参加,以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整改治理。查重点就是查“三违”、查事故隐患、查现场文明施工、查安全制度落实及外包队负责人安全意识状况及实际工作情况。检查后发通报,对重视安全抓出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具备相应素质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要加强对外包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奖惩规定。
8、严格执行职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处理规定,抓好事故防范。外包队发生的重伤和死亡事故,除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外,同时还应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报项目,以利项目部对外包队的安全监督和指导。项目部要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将外包队所发生的重伤和死亡人员,暂填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中的非本企业人员栏内上报,并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第5篇 民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标准
1、本厂因工作需要,雇佣民工、临时工从事生产和非生产劳动,其工作活动范围在生产现场的应对这些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应由用工部门填写使用申请登记表,将用工任务、范围、人数、期限及带领人等填写清楚报劳资部门审批,严禁私雇劳务。
3、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民工、临时工必须由安监部门和用工部门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才准予进入现场劳动。在工作开始前,负责人必须对民工、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交代任务的同时,应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危害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及紧急处理措施,在工作中要对民工、临时工的行为经常检查,纠正其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停止其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应交代工作注意事项,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4、在生产现场的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厂规、厂纪,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操作和乱动设备,严禁流动吸烟、动火。本厂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运行值班员,有责任制止民工、临时工的不安全行为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5、对在生产现场的零散民工、临时工,使用部门或承包单位应按需要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6、对从事非生产劳动的民工、临时工的工伤事故统计,按劳动部的规定办理,不统计为生产事故,但安监部门有责任参加事故调查。
7、在生产岗位使用民工、临时工,其工作范围仅限于技术性不高的辅助岗位。
8、禁止安排民工、临时工在集控、输煤、除灰主控等重要设备运行岗位上独立操作和顶岗工作。
9、禁止安排民工、临时工在主要的堆取料机、堆煤机、扒煤机等大型机械上操作和顶岗。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者,须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0、对分散到部门班组等从事检修工作的民工、临时工应按厂规定进行三级教育,不允许担任检修项目的负责人。
11、对安排在生产岗位及分散到班组从事检修工作的临时工,在工作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做为本厂电业生产事故统计上报。
第6篇 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农民工宿舍安全用电一直是工程项目部管理的难点,也是事故易发区,冬季某市发生多起农民工宿舍失火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结合事故发生原因谈谈工地日常管理中农民工宿舍用电常见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常见问题(1)宿舍内电线没有穿线管,乱拉、乱扯电线现象严重。(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现象严重,而且人不在室内时,仍旧处于工作状态。(3)在宿舍内做饭。(4)农民工对宿舍内只设安全电压供电线路抵触情绪大,致使供电管理困难。二、应对措施(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2)敷设双电压供电线路,电线全部穿管。36v安全电压必须铺设,作为宿舍照明使用,可以全天24h供电。铺设220v电压专线作为夏季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根据日常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应允许工人在夏天使用一台电扇,冬天使用一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采暖器(落地式),每季度每人合计负荷不超过100w,每间房屋按12人计,总负荷每季度不超过1.2kw,每张床铺沿墙板安装一个插板,插板后与墙板之间隔上一层阻燃绝缘垫,每间房屋线路单独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 <>事故 <>发生。
5、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施工队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7、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8、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9、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10、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11、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2、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3、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 <>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来自:)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14、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5、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6、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17、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8、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事关重大。为防范项目职工及农民工宿舍发生用电事故,合理、有效地规范用电,杜绝私设电器造成触电惨剧和诱发火灾,近日,中建七局华北公司秦皇岛明佳山海雅居项目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用电安全,合理、有效地规范用电,有效防止职工宿舍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该项目部要求,搭建职工宿舍建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a级防火岩棉夹心彩钢板建成,通过在配电箱加变压器,宿舍上下铺情况下满足照明电压不大于36伏的标准要求;限制使用220伏用电设备。职工宿舍根据职工正常使用情况设置220伏插座,插座采用“微电脑时控开关”限时供电,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职工上班由时控开关控制宿舍区自动停电,职工下班时间由时控开关自动恢复供电。时控开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调整通、断电时间,为用电安全增添一份保险,还为项目部节能降耗作出大的贡献。在宿舍配电箱中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为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为0.1秒的标准漏电保护器。同时,安装过载保护及短路保护装置,以减少民工使用超额大功率用电设备造成的用电隐患。
做好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工作,首先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单位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火患自查,责任自负”。农民工在哪个单位工作,就由哪个单位负责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生问题由该单位承担责任;同时积极推动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岗前消防知识培训,督促指导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单位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切实有效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对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行灭火逃生自救演习,是提高农民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又一个办法,组织了消防安全宣传大篷车,把火灾警示展图板、火灾事故光碟等,在农民工聚集区展播,让广大农民工认识到火灾就在身边,防患于未“燃”的道理。
本报讯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将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并从本月起全面推行建筑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制度。此举有望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置建筑工人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通过在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质量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化,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新开工的工程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行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工程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对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建筑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在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凭已录入其接受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奖惩等信息的实名制管理ic卡进出工地,其刷卡考勤记录将作为持卡人员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区域安装刷卡设备,用于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上岗情况,并对其出勤刷卡记录进行公示,核对相关信息,信息记录有问题的,应及时核对校正。实施“一卡通”管理制度的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不得雇用未取得“一卡通”的特种作业人员。
据悉,目前延边州已有州检察院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了建筑安全“一卡通”管理系统。
在推动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明确了奖惩机制。凡评为省、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予以加分。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或同一企业有两个以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地,对责任企业通报批评,对企业、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参加年度评优评奖,暂停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3至6个月。对于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所有外地入延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应达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标准,且每年度创建不少于1个州级及以上示范工地。
第7篇 谈如何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行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建筑队伍中来,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下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
1重视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作业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企业而言尤为重要。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安全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生产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农民工进城务工高峰期经常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处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过场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
各级安全部门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检查密度要增大,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监督和督促项目部及班组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将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对重要环节,检查人员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或给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使整改能够有效的落实。项目部或班组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必须经过复查验收。
4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
5采取激励措施,奖优罚劣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安全条例和违章操作人员一定要处罚。但不要以罚代管,避免出现抵触情绪而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纪。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
第8篇 地质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探讨
“安全管理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界最流行的一句话,已被大家视为真理、名言、经典.
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因为一次生产实践活动,不可能穷极世界真理,需要我们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数次循环,才有可能接近世界的真理.
为了加强地震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就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保障、身体健康、用电、用煤用气、住宿、饮食管理、工余管理、驻地安全保卫等七个问题,与单位背线、铺线简单劳务分包者小药进行了深入交流.
小药,单位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个临时工,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司机,曾从事过单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地震勘探背线、铺线、查线、炸药运输、包药、放炮等多项工作.对地震勘探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规程比较熟悉.在工作上,他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多年跟随单位干活,目前他已具备一个班组长的管理能力.
九十年代末期,三维地震勘探的引进,开辟了矿山采区地震勘探的新纪元,使地震勘探单位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过去仅有的3000-4000或者接近10000个地震物理点的年度任务,发展为每年要完成30000-40000个地震物理点,并且排列的加长,八线六炮制的勘探方法,使一个地震勘探项目需要约200多人的简单劳动体力工.劳动力需求的迅猛提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摆在单位工作日程上.
在农民工的招聘问题上,单位首先想到的是让长期跟随单位干活的临时工回家乡招聘农民工.小药就是这个时期的招聘人.他每年要为单位招聘200-500人次的劳力工.在农民工的管理上,采取谁招工,谁负责,自治式的管理.
从1997年-到现在,我们在农民工的管理上,已经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其中的酸辛苦辣,不再细说,就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就走了相当长的弯路,出现了许多意外事件,有突发疾病死亡的,有走路不小心摔伤的,有具有癫痫疾病半夜跳崖身亡的,有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提起农民工,有这样词汇来描述他们:自由、散漫、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差,但是,农民工是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离开农民工,80%的企业生产就无法开工,每年年初企业的用工荒,也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农民工虽有自由、散漫的灰色外衣,但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仍是我国当前农民工精神形象.
下面是我与小药就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交流的七个问题.
一、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你们自己主动进行过吗?
在谈论这个话题前,单位前一段时间在开工前将放线工岗位作业指导书下发到每个民工手上,并且让他们签了字的.当时在发放会上明确表示,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是每个项目开工前安全培训的主要教材.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单独举行过培训,期间,我们参加过你们单位三次安全会议,都要求每个人认真阅读这本教材.虽没有举行过正式的培训,但是,我每天出工前都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回顾上半年,林区施工,我们把严禁吸烟,监督检查他人吸烟,作为林区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了落实.尤其是工区外围火灾发生时,我就给大家交代过,如果你在林区没有吸烟,按照规定也没有带烟,你的心就不会发慌.
谈到上山严禁带烟时,我插了一句话,就是对每位职工是否进行检身,小药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吧.我说,其实大家有这个权利,检身只是履行工作职权的一种方式,他不侵犯个人权利和隐私.它不同于公安系统的搜身.
我的感想:当前在没有对小药进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之前,他能做到这一步确实不容易.他有想法,但没有培训的具体办法,他已经潜意识地把安全培训纳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就像出工前的安全提示,出现事故时,安全警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安全培训.至于培训没有系统化,可操作,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在他那儿.
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应主要有发包方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由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至于安全培训能否达到效果,关键在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
所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仍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就是职业健康问题.
我说,小药,你每次给单位招收农民工时,你注意过他们的身体健康问题吗?地震勘探虽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登高、临边等危险作业是有的,职工若有高血压、冠心病、恐高症,是不能胜任这个工作的,这属于职业禁忌症.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注意过,我只是注意农民工的年龄问题,对于超过55岁的人,我不再要求上山了,在后勤上或夜间里,我让他看场子,看院子.
关于农民工身体健康问题,我插了一句话,目前农民已参加了合作医疗,国家规定每年给他们体检一次身体,你可以趁这个机会要求他们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照体检建议和说明,查看他们身体健康状况,凡事有高血压、冠心病、传染病(肺结核、肝炎)、职业病(尘肺病)、癫痫等疾病史的人,就不再招收、录用.
小药,这个问题,我下一次一定履行这个手续.把好农民工身体健康这个关.
我的感想:职业健康问题不仅仅属于农民工招收前的问题,这中间还有个农民工健康生活问题,即健康饮食问题、健康起居问题、劳动超负荷问题.
这个健康饮食、起居和劳动超负荷问题,我单独做了分类,在下面具体详述.
三、健康饮食、起居问题.
古人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地震勘探职工野外饮食,我有具体的体会,大家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吃饭,七点半左右准时出工,期间由于山区作业,给大家不能送饭,大家只好带上一些干粮和鸡蛋、方便面上工.
我的疑问是,一个人每天要肩负50-60斤重的的大线、器材和检波器上山,中午会不会感到饥饿,会不会因饥饿,产生低血糖,发生头晕、眼花,出现事故.
小药,早上吃干面,大家不习惯,为了给大家安排好早餐,我们采取花样式饭菜,有稀饭、馒头、汤面、炒菜,任大家自己选,中午大家带上饼子、馒头、咸菜、鸡蛋和热水.
我说,有肉吗?必须保证每个人一天要有2两肉食.大家上山干活才有足够的能量或体力干活.
小药说,这个差不多,具体也没有称量过.
关于起居问题,我的意见是,每天晚上10-11点必须休息,保证每天有6到7个小时睡眠时间.
我的感想,健康饮食和充分的睡眠,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合理可口的饮食,能够提高大家的食欲,充分的睡眠能够保证大家有足够的精力.农民工的健康管理应把饮食和起居这两项工作做好.
四、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全保障问题.
我说,小药在你们铺线过程中,你们设立班组长了吗?八条线你们是怎么管理的?有查线工吗?一个人是否负责一条大线.这些问题是劳动组织管理问题.如果劳动分配不合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如一个人能干了的事,结果让两个人干,属于人浮于事,存在相互扯皮.如果需要两个人干的事,结果你让一个人干,存在疲劳作业,超负荷劳动,容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很重要.
小药,八条线设立了八个班组长,每条线都有一个查线工.查线工负责插接线路,比较辛苦.班组长负责照前顾后.一条线带检波器大概有50-60斤重,工人们属于负重上山.根据这几年的经验,一条线带检波器,不会让工人超负荷劳动,也不会产生疲劳作业.
我说,一个人背负50-60斤重的东西,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的确不超负荷.但是遇到陡坡、岩坎,一个背负大线上坡或上岩坎,恐怕就够呛.这个时候,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小药说,我们定的规矩是,当一个人做不了时,要求他们暂时停止作业,用电话向班组长反映问题,当协作人员到位后,再进行作业.
我说,这是一个办法,但是他没有时效性.如果陡坡作业出现危险,如人员下滑,摔倒,你们怎么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危险情况.我的意见是,让背线人员自由组合,两个人或三个人一组,相互协助上山,遇到陡坡、岩坎,他们可以采取相互协作的方式,如一个背线,一个人拿检波器,相互搀扶上山,是不是更安全.
我的感想:劳动任务的分配,人员的合理组织,危险作业的相互监护或者叫相互协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这一点非常关键,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存在疲劳作业或一个人单独冒险作业.
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我说,你们有几辆车?运输100-200人,需要几辆车?怎么才能保障交通安全运输.
小药,我们自带两辆车,在给配两辆车,基本上满足人员、器材运输问题.
我说,山区弯道多,陡坡多,你们如何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小药,谨慎驾驶,车速不能太快.
我的感想:山区交通安全运输属于地震勘探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山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0公里/小时,遇有弯道、陡坡出现盲道,要鸣笛慢行.另外车辆马槽中间应用钢筋扎进,预防运输途中马槽开裂.人员乘坐一律坐下,不许站立.这些都是交通安全运输应采取的措施.另外车辆要按照岗位指导书车辆保养表所列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六、职工住宿、生活用电、用煤安全问题.
我问:职工住宿是大同铺吗?是简单的地上铺草垫吗?职工因地面潮湿引起颈椎疾病怎么办?
小药说,当地有床铺的房子的确不好找,我们选房的原则是干燥透气坚固,为了预防地面返潮,我们在地面上先铺一层厚塑料布,再铺一层厚塑料拼图板,再铺一到两层硬纸板,然后让职工普自己的行李.
我说,冬天怎么取暖?
小药,居住人多的地方冬天不用生火,夜间给大家用电暖器和电褥子取暖.为了预防电褥子夜间漏电,我们在铺设线路时采用两套线路,实行电器专线,白天拉闸,晚上合闸.夜间电器供暖不超过12点,电气设备都是质量过关的品牌产品.
我说,用煤取暖的宿舍怎么办?
小药,买烟筒,窗户留有天窗.
我的感想是:职工住宿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的重要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选取有床铺或火坑的房屋,电器安全和用煤安全应采取专线管制,线路铺设要合乎室内用电标准,沿墙铺设线路,不准乱拉电线.用煤取暖一定要预防煤气中毒.职工驻地夜间要有人值班,发现刮风天气,一般都要夜间查看职工宿舍内有无煤气.
七、职工驻地、设备场地和职工工余安全管理.
驻地安全、野外设备场地安全主要涉及到当地治安保卫安全,工余安全主要涉及到工余期间职工交通安全和饮酒安全.
小药,驻地、设备场地安全,我们都有专门的看守人员,白天驻地关门,不让闲人进院.工余期间有人外出我们都要登记,主要登记外出职工要去的地方,一般要求两个人相伴而出,以免发生不必要冲突和意外事件.要求职工外出乘车、行走都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酒采取个人自愿,不劝酒,严禁酗酒.
通过深入交流,我感到,安全管理是一个无穷尽的管理,只有深入细节进行论证和相互印证,我们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创出最好的安全业绩。
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急需细化和提升,强化过程细节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唯一有效的途径,自身不安全,再多的保险也无济于事!
2015-12-02
第9篇 如何抓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湖南怀化化肥厂有农民工170人,占职工总数的38%。他们主要从事原煤加工、产品包装和基建施工等工作。
以前进厂的农工,大多凭私人关系,来去不定,流动性大。年纪小的才14岁,年老的60多岁,有中小文化程度的,也有一字不识;有耳聋眼花的,也有精神有毛病的;有县里的干部家属,也有本厂职工子弟。一段时间内,厂里认为这些人不好管,也管不了,就干脆听之任之。
放不放弃管理由人来决定,但是造成的后果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全厂发生的43起事故中,竟有29起是农民工,其中还有1起是重伤。仔细一查,这个数字还是掺了水的,因为农民工怕罚款,不少轻伤事故就互相隐瞒了。
这个教训纠正了领导的认识。为了解决农民工事故多的问题,在全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讨论。在职工积极建议的基础上,从几方面抓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从农民工进厂抓起
厂里制定了招收农民工的条件是: (1)初中文化程度以上;(2)年龄18~45岁;(3)身体符合招工标准;(4)缴纳60元押金工作不满1年和私自离开者,不发当月工资,不退押金;(5)进厂农民工先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凡考试不及格者,一律辞退。原来的农民工重新登记,不合条件者劝退。新进厂的农民工由厂劳动、安全部门组织,集中进行厂规厂纪教育,特地安排他们观看本厂历年来的事故照片和实物。有的农村小伙子听了本厂三位老工人手指被切掉几节的事故经过,感叹地说:“到化肥厂乱来不得。”具体、生动、形象的事故案例教育,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二,固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农民工上班,给他固定工种和岗位,指定老工人传帮带。厂里还选派技术素质好的老工人当燃料加工、基建队的班长兼安全员。厂里明确规定,谁安排农民工的工作,谁就对他们的生产、安全、工作质量全面负责;农民工班组同样实行班前布置、班后总结安全生产的制度;重新设置了安全标志,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气氛。
第三,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消灭事故苗头
以前,农民工只要求完成生产任务,至于他们上班穿什么,怎么干,一概不过问。现在,在执行企业安全制度上,对农民工、正式工一样严要求,一样实行奖罚。车间每班负责安全自检,安全员巡查,厂领导重点抽查。去年春节,一个农民工刚喝了酒又要上班,被安全员发现,立即责令回家休息。今年夏天,有5个农民工赤膊赤脚上岗,每人被罚款3元,当天停工,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补课。有个农民工拿了一支烟,站在合成车间门口想吸,立即被制止,并罚了款。由于全厂上下认真安全检查,把不少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在2002、2003两年中,农民工总共发生4起工伤事故,事故起数下降86 . 2%。
第四,生活上关心农民工,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以前,有的农民工发牢骚:“农民工,不是人,吃不好,住不好,脏活累活都是我们搞。”要使他们安全生产,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对此该厂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努力:
(1) 盛夏严寒串岗。以前,每逢盛夏严寒,为了乘凉或取暖,农民工中有许多人串岗,形成隐患。从1986年以来,厂里尽了很大的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安排了农民工体息室。在他们集中工作的地方,夏天装电风扇,冬天装暖气管。高温季节,车间有凉开水,每人每月发90支牛奶冰棒。
(2) 待遇平等防思迁。坚持农民工和正式工在福利、医药、营养费、加班费等待遇上一律平等。工厂按规定给他们发防护用品;遇有天灾人祸,工厂照样给予补助救济。
(3) 新春佳节防涣散。逢年过节,工厂抓好节日物资采购,分到大家手中,每个上班工人都有一份,使上班工人集中精力上班。节日之后,按时定点派车接送农民工上班。
(4) 农忙季节防疲劳。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农村农民工家中都有责任田。过去一到“双抢” 、“早插”,农民工“回家拼命干,到厂当神仙。”农活的过度劳累,上班不但出不了力,还容易出事。对此采取协商换工,互相帮助的方法解决;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值班。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农民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2003年年终,有13位农民工评上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还有3人通过职代会批准,上浮一级工资;有的还走上了重要技术岗位,成为出色的生产能手。
农民工不“临时”了。他们开始把化肥厂说成“我们的厂”,把安全生产当成份内的事,使该厂的安全生产面貌焕燃一新。
第10篇 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管理
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亦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呐的农民工目前约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工的现状足以说明,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一、文化素质较低。建筑市场的农民工主要来自偏远的农村,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有90%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当前,很多工程项目要求二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时说“普通话”,中标后则讲“本地话”,用工基本上是在本地劳务市场招聘。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
三、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力合同,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行业管理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十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首先我们要了解农民工的特点:文化程度普遍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能吃苦耐劳。然后我们应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抓落实。
一是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劳务培训基地的建立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较为严格,同时国家审批的数量有限,我们可以从实际出发,组建劳务培训公司,以协会牵头,企业合办,招聘骨干教师,依法提取承包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统一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程和规范,然后经鉴定站考核合格后发证。
二是企业应加强岗前的安全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做好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首先要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
三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根据建设部《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建人教[1999]139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意见》(建市[2005]1131号)精神,结合农民工现状,建议从(下转第5页)(上接29页)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①引导组建培训机构,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同时也可以从事有关其它咨询等工作。②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验。③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④与劳动部门联系,利用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补充措施,将因种种原因(如:季节性农民工、临时性零散农民工)暂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工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培训,保证其有序流动。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规范建筑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从而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发展的轨道。
第11篇 对工程项目农民工安全管理措施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施工作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总从业人数的80%以上,达到2800万人。随着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加速,大量的工程开工,建筑施工企业原有的技术力量、劳动力严重不足,因此,农民工随机大量加入,参与工程施工,并逐年增加。同时,由于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知识偏低,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劳务输出单位培训 <>不到位,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使建筑施工企业成为继煤炭、交通之后的第三大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从有关统计数字表明:建筑施工企业超过95%工伤事故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些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有75%是农民工自身。
在国家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各种媒介的广泛介入,工伤补偿标准的逐年提高。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风险越来越大,安全投入成本越来越高。为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安全风险和管理成本,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新形势下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此,笔者就工程项目农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谈几点认识:
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及农民工人身伤亡事故高发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层的原因
认识上有误区,当施工企业承包到大量工程任务时,由于自身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从管理成本上考虑而压缩项目部编制定员,导致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并且配备人员大多专业不对口、无执业资格证书,从而淡化、弱化了安全管理的职能;
忽视 “安全是第一生产力”的管理要素,当施工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往往轻安全质量,重进度和效益;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加剧,迫使施工单位竞相压价,多数工程都是低价中标。企业要想赢得利润,只有通过降低劳务、材料等成本费用来争取效益,往往在安全经费投入上,能省就省,导致安全措施不力,施工安全无保障;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职工上岗前都要经过劳动技能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由于受工期和管控不严等因素,致使岗前培训不是走形式就是根本未培训就上岗,特别是劳务队、工班自聘人员;
检查监管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由于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能力权限受制约,致使现场监控不力,现场不按规范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禁而不止,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
安全预案不健全,应急措施不当,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存有侥幸心里,当遇到突发事件时,手足无措而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2、施工作业队的原因
现场管控乏力,违章指挥现象突出。目前大多工程项目的分(单)项工程都是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 “包工头”,这些 “包工头”基本都是受劳务公司派遣或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由于工程项目部管理力量的不足,对劳务队的监管上难以到位,而作业队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技术规范知之甚少,只凭经验指挥,导致现场“三违现象”突出,安全隐患增多;
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劳务队为承包到任务,往往只计算工费成本,不计算安全措施的投入。为追求利润,不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成了一纸空文,安全防护措施要不没有,要不就是一个摆设无防护作用,工人安全培训走形式或根本不培训,安全检查走过场或现场根本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由此,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3、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自身素质的原因。目前,施工作业人员大部份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他们普遍文化知识较低,有的甚至是文盲,因此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从农村庄稼地简单的手工劳动到建筑工地复杂的工序活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作业环境的改变和劳动方式的转变。加之施工队或作业班组对他们上岗前的教育培训不及时、培训时间不够、培训方法不当或根本不培训,导致他们对施工中的安全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基本不了解或了解甚少,而只凭体力干活,致使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现象时有发生。
心理准备不足。施工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面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农民工普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心理准备不充分,表现在作业过程中漫不经心、精力不集中、麻痹大意,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马虎、侥幸,视而不见,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面前麻木不仁、我行我素。特别是当遇到突发事件时手忙脚乱,导致乱中出错或根本不知所措;
自身身体的原因。大多数农民工对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建筑工地高强度的劳动和作业环境认识不清或根本不了解自己身体状况,而工程项目部和劳务队往往为节省开支不愿为参与施工的农民工进行上岗前的健康体检。在施工过程中,个别劳务人员(农民工)在明知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带病冒险作业,导致突发性的非因公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措施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降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是每个工程项目部的首要职责。根据工程项目农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原因分析,针对农民工特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已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时候。如何加强对工程项目农民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民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呢,本人认为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对农民工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劳动力基本上都是农民工,管好、用好农民工,降低安全事故、保障他们的安全,是项目管理的一件头等大事,是保证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作为施工企业各级领导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消除麻痹、侥幸的思想。要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安全专栏、宣传画、黑板报、警示标语、警示标牌、典型案例剖析、安全知识竞赛、预案演练等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实行扁平化管理。建立工程项目部、施工队和作业工班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分管、安质部门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环境,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取得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人员主管安全工作,杜绝非施工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机构任职;施工队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一个作业场所应有一名安全员现场值班;每一个作业工班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按照职责权限,各负其责、各把其关,上下联动、全体参与,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预防管理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其现场实际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的原则下,建立一套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构建符合现场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定期进行考核,兑现奖罚。为避免安全管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成为摆设。项目部必须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考核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应放在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现场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施工人员有无违章操作、作业上,考核结果必须及时通报,兑现奖惩。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培养施工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常识教育。对农民工上岗前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是施工企业招聘劳务工后的一项首要任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危险因素的存在,机械设备运行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构成的影响,作业环境如高空、井下、隧道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天气气候如高温、寒冷天气施工对人员的影响以及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对施工安全的影响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如用电、防火防盗、饮食、交通等安全事项等。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方式方法上应言传身教,力求多样性、生动性,避免空头说教。可利用职工夜校、班前5分钟讲话、“三工”制度(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一法三卡”、警示标语、标识,宣传画、宣传栏、黑板报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月、文明施工工地评选活动等多种途径广泛进行教育;教育培训要以施工队、作业班组为主,做到经常性、不间断,一个不漏,教育培训活动必须有考核、有记录,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常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操作技能培训。针对各工种特点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是培养农民工专业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对象一般应针对农民工中的一般技术工种,培训应以机械常识、性能、操作规程、触电等安全注意事项入手,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社会培训力量培训,并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可上岗,坚决杜绝无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爆破、炸材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起重运输设备操作等技术性较强、安全风险大的项目作业。
安全意识、应急措施培训。针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是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培训应以提高作业人员防患意识、应急响应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入手。教育应以应急预案演练、事故案例剖析、现场隐患后果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的报告、紧急救护、自救措施等。用现身说法进行启蒙式教育, 达到提高施工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劳务用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各工程项目的一个薄弱环节,大多劳务分包队伍挂靠施工单位资质或受劳务派遣,而农民工进场基本不签劳动合同,这种现象极易引发劳资纠纷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处理起来十分麻烦,为降低项目管理风险,农民工进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在公司授权下,可由项目部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劳务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要跟踪检查,登记造册、做到一个不漏。禁止“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健康证明、无用工合同)进入现场,以降低合同管理和安全管理风险。
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为减少意外事故和非因公伤亡事故的发生,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企业管理规定,建立参建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台账(档案),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健康合格方可进场作业,项目部必须建立好台账,对劳务分包队伍要检查、督促,未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要督促体检,对不愿接受体检的人员坚决劝其退场;对从事高危作业、特殊岗位人员如隧道施工,井下作业,高温、粉尘环境等,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并不宜安排此类人员长期从事同类工种作业,以降低职业危害,同时健康档案中应注明在该工种工作时间、环境条件等。
5、强化现场规范化施工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规范制定方案、布置现场。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其作业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指示标志和标识、标牌,必须设置安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跟班指导,项目部必须加大现场管控力度,及时检查、考核评比,对现场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违章蛮干,强力推进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保证安全措施费的合理投入。施工现场有效的防护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离不开资金的投入。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清单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经费开支计划,合理安排,重点要保证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经费的投入和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的开支,避免挤占、挪用。
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统一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严禁穿戴影响作业安全的如拖鞋、高跟鞋、裙子等。施工现场的便道、管沟、电线应布设合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应安装、固定可靠,性能稳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符合安全规范,并在合适位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积水。停放在现场的车辆、机械应按指定场地停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停放后必须进行安全掩挡,防止溜滑。
加强对职工生活区管理。职工生活区选址应通过安全评估,避免发生地质、洪涝、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房屋结构应坚固,布局合理;生活用水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供电线路、配电设施必须满足负荷要求;职工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应编制防火预案,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同时,应加强职工伙食、食品的安全管理,把好食品采购、加工、保管三个环节,杜*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保障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损失以及工程项目管理风险,是我们每一位企业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长效的预防和管控机制,全面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的施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未雨绸缪,警钟长鸣。
第12篇 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
(1)凡有民工施工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生产、基建、行政管理部门,民工队长(负责人)均应把对民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管理范围内,大力宣讲安全生产的意义,宣传中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管理,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哪个单位雇用的民工发生伤亡事故,指标算在该单位的伤亡指标内,并按规定实行扣罚。
(2)民工队进场施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与单位共同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和要求,民工队长对全队安全施工负具体责任。单位应对民工队介绍有关施工工作的环境条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实施安全监察检查,积极帮助民工队解决困难。
(3)民工队长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应模范带头遵章操作,定期组织民工学习有关的安全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确认,解决安全存在问题。发现民工违章,除扣罚违章者本人外,还可对队长酌情进行罚款。
(4)民工施工队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技术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及所在施工点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制度,严禁乱闯,乱摸,乱启动,乱拉接电源线路,要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工作。
(5)焊工,爆破工,起重工、电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一律凭证操作,如本队无领证人员,应由厂、分公司派人负责进行。
(6)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对民工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者,必须依法惩办,公司有关部门有权依法提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责任和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与职工同等对待执行惩罚,违章罚款从施工队应得施工费中扣除,屡教不改的,要取消施工合同或责令违章者辞退离开公司,对给公司的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负责赔偿。
(7)施工队对工程必须保证施工质量,由于施工质量差,偷工减料造成事故,由施工队负责应有的赔偿和负有关刑事责任。
(8)对违章的民工除进行罚款外,公司将组织办班安全教育,每人次收安全教育费50元。全队违章严重,可以责成停工,全队集中办班,每天收取安全教育费500元。
(9)各民工队要实行奖优罚劣,也可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对队员内部评定分成报酬。
(10)各民工队长应按通知依时参加召开的民工安全会议,不参加者要进行适当罚款,补课按违章办班办理收取安全教育费,也可指令全队停工。
(11)发生事故(已遂、未遂)均需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公司的安全部门,以便抢救,分析吸取经验教训和进行“四不放过”。
(12)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13)不得雇请使用十六岁以下的童工,也不得雇请使用患有禁忌症和身体、年龄条件有明显严重不适的人员充当民工。单位发现上述人员,有权给予辞退。
第13篇 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矿山采掘业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现有煤矿和非煤矿山近5000家,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农民工近40万人。由于矿山行业是高危行业,矿山企业劳动安全条件差,加上相当部分的农民工上岗前未得到有效的安全技能培训,因此农民工在各类矿山事故中成为受伤害的主体。要改变这种现状,除了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促使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外,强化矿山企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也是势在必行的。
一、福建省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状
按国家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强制培训,持证上岗外,其它从业人员由企业负责组织培训。
根据调查,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领导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水平较高,能够坚持对入矿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再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因此大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普遍较好,有的矿山企业如福建水泥厂石灰石矿几十年来,从未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但是我省大部分民营矿山企业,由于业主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薄弱,“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使得大部分农民工进矿后未得到有效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就上岗作业。这些农民工有的是刚从农村来,放下锄头,戴上矿帽,就上岗作业;有的是从别的矿山由于各种原因流动到这个矿山;有的是曾干过矿山,但“春来秋回,经常离岗”;有的是工作岗位不断变换,变换工种前又未经过安全培训与教育。可见,农民工培训工作不仅存在着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薄弱,还存在着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量大、制度难落实等等问题。
二、加强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与途径
1、加强矿山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农民工安全教育的主体。要落实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首先要提高矿山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矿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认识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加强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工作。
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要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矿山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山应急救援、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安全法律法规等。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师资力量。没有师资力量的企业,要聘请外单位有关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作为师资力量,把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变换工种安全培训和上岗再培训等制度落实到位,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2、委托具备培训能力的矿山企业进行培训。针对福建省相当部分民营矿山不具备培训能力的现状,民营企业可以与具备培训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署协议,委托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入矿岗前培训,充分利用和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培训的师资力量,教学场地、教学仪器、教学装备等培训资源。根据委托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和教育的方式,不仅能较全面地掌握矿山安全基本知识,同时也能了解学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应该积极予以推广。
3、建立矿山的安全培训基地,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目前,福建省一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取得四级以上培训资质。应该充分发挥这些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矿山农民工安全培训基地。对那些不具备自行培训能力的企业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引导,由取得四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农民工安全培训。原则上,矿山数量较多的县(市、区)都应当建立矿山安全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设施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装备,与安全条件好的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使安全培训教育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为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保障
法律法规制定的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一方面要靠企业自身的遵守和落实,一方面还要靠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在目前矿山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面临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安监部门应加大对矿山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与管理。结合福建省目前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一是把安全培训工作列入矿长考核、复审的重要内容。二、制定相关政策,对矿山企业的从业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避免未经培训教育、未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农民工盲目冒险上岗作业。三、是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执法力度,对未能按国家规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矿山企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总之,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探索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与途径,把矿山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有效地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水平,才能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14篇 使用民工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述的范围仅包括零散使用、人数少于10人且时间少于一个月的民工,其他按照厂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民工必须经过厂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选择有资质的民工队安排民工。严禁车间或科室私自使用民工。
车间或科室对安排去的民工,必须安排专人带领工作,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民工必须严格遵守《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工作中按照有关规程执行。
进入车间或工作场所,必须严格按照检修工劳保用品的穿戴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严禁民工使用本厂的工具从事所有的特种作业。需要进行特种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厂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长期(时间超过一个月)使用的民工,使用单位必须安排其参加相关班组的周五安全活动,或每周五自己组织安全活动,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15篇 如何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是企业领导为人民着想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技术性较强,危险程度较高,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提高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尤为重要。当前,在建筑施工生产中,民工的伤亡事故高发现象,给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有75%是发生在民工身上。虽然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未从根本上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仍存在着不少事故隐患。我市近年来通报的几起施工生产中的人身伤亡事故,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对此,我认为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改革改制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根本上缺乏对安全事故危害性的认识,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弱化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甚至把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缩小,合并于其他部门,一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责任制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和落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放松了对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到位。由于近年来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实行项目承包制,为此,个别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想方设法减少支出,必须的安全设备得不到购置,尤其未能为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不少民工在“三无”——无安全帽,无安全带,无安全网防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一旦失控就很容易引起伤亡事故。
3、忽视了对民工的安全培训。随着用工制度的改变,建设施工现场的上岗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施工现场70%以上务工者都是临时雇来的民工,昨天还在农田工作,今天拿起了砖刀,他们对安全生产缺乏相应的知识,上岗前又未经任何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自我防护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对施工生产中的操作规程又不熟悉,在施工中又不易发现事故隐患,以致造成了人身伤害事故。
4、忽视了督查整改。有些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工作不深入检查,不认真对待,没有长效的安全检查措施,有的要应付上级要进行的安全检查,就临阵磨刀应付一下,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不能进行及时整改。对不安全的防护用品,“三宝”、“四口”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和更换,给安全埋下了隐患。
如何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民工伤亡事故的高发现象呢?
1、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问题人人皆知,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各有不同,关键在于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施工企业领导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的超前意识。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和生产者,安全生产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加密切,没有理由不重视,要清除麻痹、侥幸和消极无所作为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小处做到,营造人人事事讲安全的企业氛围,把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每一天的施工生产任务重。
2、对新招雇来的民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特别是特殊工种,一定要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不要随意调民工从事较危险的作业,调换工作时必须先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还有组织民工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民工的文化技术素质。
3、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预防措施,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要对民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以确保民工施工的安全。企业的领导、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等有关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同时,应该及时总结经验,使安全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管理者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民工,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应同其他工人一视同仁。要在民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必须增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检查规章制度执行和实施的效果,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中的诸多隐患,往往在于检查不及时,不深入,因此必须以安全制度为标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对发现的问题要以抓到底,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力使安全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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