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水电、风电等)、输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上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均简称《标准》。
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第五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其中,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标准化三级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标准化三级以上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第六条 电力企业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称号。
第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二)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
(三)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
(四)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
(七)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四)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五)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 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电监会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组织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人员和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责人员的培训;
(三)组织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四)统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并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指导、协调达标评级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事宜;
(六)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审查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
(二)组织对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三)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组织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训;
(五)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称号,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对标准化三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消称号:
(一)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
(一)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一)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二)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三)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对于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退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一)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发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降级或被撤消称号后经整改符合条件的,以及申请高于已取得级别的,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达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第十九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可将辖区内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向所在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办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数。
(二)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
(三)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四)施工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五)评审机构,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的第三方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电力工程安全环境健康管理及文明施工策划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人人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每个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施工管理人员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环境保护目标
1建立并保护环境管理体系;
2严格遵守环境法规,实现污染预防和达标排放;
3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消耗,对水、电、纸张等的使用实行重点管理;
4加强对废物的分类管理,减少发生量并尽可能的提高其利用率;
5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对相关方施加影响,全员参与保护环境。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林木砍伐;
2植被和自然生态的破坏;
3生活污水的排放;
4施工固体废弃物;
5汽车尾气超标排放;
6施工噪声污染;
7施工原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浪费。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1林木砍伐、生态环境的控制
倡导绿色环保施工,避免过量砍伐树木,土石方开挖、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2扬尘的控制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3汽车尾气控制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控制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第3篇 电力建设分包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卷
一、填空题(共5题,每题5分)
1、认真贯彻“、、”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 ,具有
及。
3、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
和的安全生产管理。
4、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事故和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 事故和事故。
5、专业分包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同意,由施工承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
二、判断题(共5题,每题5分。对的在括号里打√,错的打*)
1、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承包商提交自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施工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2、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3、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在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商组织或者督促专业分包商组织对参与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参与交底人员签字认可。()
4、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成立分包应急组织机构,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施工承包商应急组织机构。()
5、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派员全过程监督其严格实施。()
三、单选题(共5题,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促进建筑业建康发展。
a、正常施工 b、节约开支 c、 质量和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b.2年c.3年
3、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人员是:()
a、主管工长 b、项目经理 c、上级检查人员 d、专职安全员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a、50%b、60%c、100%d、95%
5、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元。
a、100—500 b、1000-5000c、500-1000 d、1000-2000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
1、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2、什么是安全施工保证金
五.论述题(共1题,15分)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答案
一、填空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营业执照,法人资格 相应资质
3、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较大人身伤亡重大质量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二、判断题
1、√2、√3、√4、√5、√
三、单选题
1、c2、c 3、d4、c5、b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
1、答:(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答:是指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为对分承包商进行经济考核所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约定的金额。
第4篇 完善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摘 要〕 介绍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与安全性评价作了分析比较,阐述了公司系统推行oshms的必要性,提出了如何推行oshms的建议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关键词〕 oshms;安全管理;建议;构想
2001年以来,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相继推出“同业比较”、“国际比较”,拓展了干部员工的管理思路。在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瞄准国际一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最新动态,寻标杆、找差距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公司的管理体系。通过推进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培养和锻炼了管理队伍,为实现公司“四化一先”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不断实践事故预防和超前控制的管理方法,树立了“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公司安全理念。在“同业比较”、“国际比较”中,围绕这一安全理念,重点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取得了实效。
在跨入新世纪之际,一个继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0)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之后的新的管理体系——oshms,引起国电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的关注。
oshms产生到现在,不过10多年的时间。自1996年,我国对外贸易业务较多的部门,就已经开始推行oshms。199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制订了3个有关石油工作的oshms行业标准。1998年,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1999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下
发了在国内开展oshms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00年成立了全国oshms的认证指导委员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及审核员注册委员会。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我国的一些电力企业,包括江苏省的一些电力企业,出于自身的需要,积极推行了oshms,并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评审认证。还有些电力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所属电力企业推行包括oshms在内的“三标整合一体化”贯标工作,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认证。
1 oshms的管理要素及运行过程
1.1 oshms的管理要素
oshms是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将oshms按功能分为17个体系要素。每一个要素都具有其独立的管理作用。17个体系要素包括:
(1)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2)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 目标;
(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6) 机构和职责;
(7) 培训、意识和能力;
(8) 协商和资料控制;
(9) 文件化;
(10) 文件和资料控制;
(11) 运行控制;
(12) 应急预案与响应;
(13) 绩效测量与监测;
(14)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5) 记录和记录管理;
(16) 审核;
(17) 管理评审。
它们严格规范了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建立和保持oshms应遵循的原则与基本要求,是各类用人单位获得认证的必要条件,也是审核员进行审核的基本依据。
1.2 oshms的运行过程
oshms依据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由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管理评审五大核心要素构成五大基本运行过程,推动体系循环运转。它是一个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具有灵活性、兼容性和三级监控(绩效测量与监测、审核和管理评审)机制的特点,并突出强调了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责任,以及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2 oshms与安全性评价的比较分析
2.1 主要共同点
(1) oshms与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核心都是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2) oshms与安全性评价产生的年代基本一
致,它们的产生反映了人类对安全的认识上升到了本质化的阶段,体现了超前控制的时代特征。
(3) oshms与安全性评价的循环周期也基本一致。oshms的认证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其间定期进行监督审核。3年后重新进行认证,基本程序和初次认证程序相同。这和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的运转规律是基本一致的。
(4) 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着眼于系统风险的评价和控制,并且其理论都源于风险管理。
(5) oshms作为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独立存在,是一个管理体系。oshms在各管理要素的推动下循环运转并持续改进,以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电力企业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个体系与oshms的基本原则是相符的,并且依靠其推动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正常开展,从而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从这个角度分析,安全性评价和oshms是相通的、一致的。
(6) 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具有灵活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内容,尤其是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部分,就是针对职业安全、劳动保护而设置的,完全可以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而oshms是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不能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其它管理割裂开来。相反,应当使它与用人单位的生产、供销、行政、质量和环境管理相一致,且尽可能结合起来。
2.2 主要差异
(1) oshms是一个管理体系,它需要经过建
立,并依靠体系的保持和持续改进,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安全性评价不是一个管理体系,而是一种方法,它是依靠电力企业已经具有的一整套管理体系来推动其运转而发挥作用的。因此,从管理这个层次上来分析,oshms层次较高,而安全性评价还没有达到oshms标准所要求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 职业安全健康的定义是指“影响作业场所
内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健康的条件和因素”,因此,oshms旨在对作业场所内、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而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不仅包括该项内容,还涉及对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保护,其涉及面广,内容更全面,充分体现了“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行业特点。
(3) oshms使用审核规范进行内审和外审;而安全性评价使用评价标准和依据进行自评价和专家组评价。因审核规范适用于任何行业的oshms,所以其针对性较差;而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针对性很强,但只适用于电网和发供电企业。
(4) oshms的内审和外审都是对用人单位的
oshms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的判定,找出体系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的目的,因此oshms更侧重于体系的运作与管理因素。安全性评价的自评价和专家组评价,直接面对管理、设备系统和环境,更侧重于查找现存的隐患和问题,进而提出整改建议和控制措施,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因此,发
现问题和隐患更全面、更深入细致、更直截了当,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5) 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在
oshms中是依靠“策划”这一管理要素加以实施和展开的。“策划”是oshms建立和运行的基础。“策划”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有效地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这个角度分析,oshms蕴含着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成分,或者说oshms与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不是一回事,是有区别的。
(6) 由于oshms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因此对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只能提出原则性的要求,致使oshms的评价方法因行业和用人单位的不同而不同,而不能事先确定某个用人单位应采取的具体评价方法。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已经比较成熟固定,即采取在安全检查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逐项赋值评分法。这种评价方法的特点是按照事先编制的有标准要求的检查表逐项检查,按照规定的赋分标准打分,评定安全等级,具有系统化、完整化,不致于漏掉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的优点。
(7) oshms更侧重于将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评价用人单位风险的主要依据,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程序,保证需遵守的法律、法规的信息为最新,而且要形成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但对行业方面的要求有所弱化。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管理2个部分,对国家和行业提出的要求都很重视,但评价内容对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引用,与oshms相比不够完全,如还缺少噪音、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伤害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8) 在风险控制方面,安全性评价更侧重于电网、设备事故方面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人身伤亡和职业危害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响应程序相对要弱。oshms则正好相反,从应急预案及其响应程序的文本来看,按oshms的要求去做更规范一些。
3 推行oshms的必要性
(1) 推行oshms是省公司“四化一先”战略
目标的定位所决定的。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公司最终要发展成国际知名的一流电力企业,就必须放眼世界,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保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安全顺利运行,并注意安全生产,强调对员工的劳动保护,确保安全工作与国际接轨。
(2) 推行oshms也是省公司安全理念所决定
的。公司的安全理念,即“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决定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必须永无止境,预防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不断提高。推行oshms是拓展预防和超前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
(3) 推行oshms是在市场经济和电力体制改
革形势下,国家、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推行oshms的过程,也就是全体员工学习和遵守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过程。此举必将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4) 推行oshms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章制度,也有利于公司培育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长期坚持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推行oshms的建议
(1) oshms的认证是一个新生事物,要走向规范和成熟,尚需经历一个过程。从省内一些获得oshms认证的电力企业来看,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效果不很明显,主要因为与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得不好,有流于一般性认证的倾向。因此,电力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将具有电力企业咨询的实际业绩作为一个必备条件,是非常明智的。
(2) oshms将审核(用人单位内审)与管理评审(中介机构外审)作为体系中的要素,并且将管理评审作为五大核心要素之一,即oshms非常注重强调评审认证。但评审认证一次动辄几十万费用,并且实际效果也未必如愿。因此,国电公司并不提倡发供电企业一哄而起,搞大规模的oshms认证。一切都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同时也应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省公司系统发供电企业没有必要非得聘请外面的中介机构认证。
(3) 目前在省公司系统推行oshms是可行的,特别是近几年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为推行oshms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一方面不必非要请中介机构进行认证,另一方面,也要在企业内部认真开展oshms的贯标。可以讨论研究一个推行oshms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部署开展这项工作。然后开展培训,主要是对企业领导层的oshms贯标培训、内审员的专业培训和企业全员动员以及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积极而稳妥地推进oshms的实施。
(4) 鉴于电力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以通
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后,在江苏省电力行业的社会团体或学术团体中成立中介机构,担负江苏省发、供电和基建企业的oshms认证工作。这样既能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又不致于花费太大。
5 进一步完善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推行oshms不能简单地照搬,而应借鉴
oshms这一比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为我所用,整合和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要结合发供电企业的特点,将oshms拓展到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领域。为此提出构想: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纳入到oshms的运作之中,实现oshms与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有机结合,最终形成省公司特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其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符合国家、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还能够始终将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作为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的重点。
由于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具有兼容性的特点,互不排斥,完全可以将安全性评价纳入到oshms中运作,实现的难度不大。具体的做法是:
(1) 在oshms“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这一体系要素中,移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的评价方法,使oshms的评价方法在发供电企业中的应用更全面、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防止oshms在电力企业流于一般性的认证。同时,依靠“策划”这一体系要素的功能展开,推动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正常规范地开展,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2) 在oshms“绩效测量与监测”这一体系要素中,也同样移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以便更好地监测风险控制的效果,检查oshms的绩效,促进oshms的持续改进。同时,“绩效测量与监测”这一体系要素要求“主动测量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及其绩效对其适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这样又反过来促使用人单位不断检查、修改和完善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3) 实现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与
oshms结合的关键在于省公司必须制定自己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目前江苏省《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试行)》已经出台。《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试行)》已经完成编制工作,待评审验收后出台。借助于oshms的运转,将不断完善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oshms、iso14000一经实现与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有机结合,就不再是简单的oshms,而应该称其为电力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
第5篇 反形式主义是电力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盘锦电业局,辽宁 盘锦 124200)
目前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较严重的形式主义,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着力抓好反形式主义工作,对预防安全事故,提高班组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危害
1.1 形式主义直接诱发事故
近年来,电力企业发生的事故有80%以上是习惯性违章所引起的,究其根源,在于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例如监护制是预防各种习惯性违章的可靠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监护工作流于形式,让习惯性违章有机可乘,导致事故。
1.2 形式主义败坏班组作风
在一些企业中,形式主义比较盛行,致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事故较多。工作作风对班组工作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如果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盛行形式主义,就会带坏企业的风气,严重削弱安全管理。例如有些管理人员对班组安全活动的管理仅限于定时查看职工的安全学习记录,在记录簿上签字了之,而对学习细节则不闻不问或只在口头上稍做要求,导致班组职工'见样学样',在安全活动中,只泛泛地读读有关资料就算完成任务,甚至编造学习记录让管理人员签字。长此以往职工的安全意识自然淡薄,安全形势也就可想而知了。
1.3 形式主义导致渎职犯罪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人往往图名图利,刻意为自己制造出一点'政绩',在安全管理上搞形式主义,在没发生事故时,表面看上去风平浪静,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果严重。有些单位由于抓安全工作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纠实质,导致企业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也因此受到上级的查处,受到行政、党纪处分,有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形式主义的错误认识
2.1 与己无关论
有些职工认为班组只要按要求执行生产任务就行了,反形式主义是管理人员的事。实践证明,形式主义无孔不入,有些班组正是扮演着既是形式主义的受害者又是形式主义的执行者的双重角色。
2.2 上级责任论
有的职工认为班组存在形式主义主要是上级造成的,班组没多大责任。其实班组存在的形式主义有些是源于上级,上级应该承担责任,但班组并不能因此而一推了之,置之度外,更不能因此而认为班组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合情合理。例如,有的上级领导在检查班组《安规》学习情况时只看考试成绩,而班组在组织考核时就弄虚作假,漏题作弊。严格规范地执行《安规》是安全生产的可靠保障,无论上级用什么方法检查,基层班组都应本着对工作,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学习,严格接受考核,如实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所以,在查找导致形式主义的根源时,应进行客观分析,属于哪一级的责任就归于哪一级负责,做到有错必纠,知错必改。
2.3 片面表象论
有些职工认为在班组中存在的问题仅仅是一些生产实践中的错误做法,却没有意识到这些错误做法正是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造成的。所以必须正本清源,自觉纠正不良思维定势,充分认清反形式主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地投身到反形式主义的活动当中来。
3 反形式主义的主要措施
3.1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上有所为,下必甚焉',如果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搞形式主义,身后就会有人盲目效仿。你搞一次形式主义,他就会搞许多次。因此,反形式主义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稳重务实的工作作风,影响和引导班组职工,去除虚浮、松散的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与传统。
3.2 正确认识企业利益与职工自身利益的关系
无论是促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开发和利用电力能源,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为班组,那种只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应付差事的做法既是对企业不负责,也是对自身的利益不负责,它违背了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在技术培训中流于形式,人为地制造学习记录,就达不到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的实效;在安全活动中不认真求实,就会冲淡职工的安全意识;隐瞒工作中的各种缺陷与失误,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留下安全隐患。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职工应该认清自身利益的根本所在,认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摆正工作中'名'与'利'的关系,积极地做好反形式主义工作。
3.3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在电力企业中,形式主义的作风使健全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充分有效地执行。因此反形式主义就必须在执行规章制度上下工夫。首先要强化实行标准化管理,使班组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让职工明确应当做什么?怎么做?出了问题应该怎么办?由谁负责?从而使每个人的行为受到制度的约束与规范。其次,要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不能'重罪轻判',切实起到惩罚与警醒的目的。
3.4 抓好反形式主义的系统工程
形式主义是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顽疾,因此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所以要坚持经常抓、反复抓。要把反形式主义当成一项系统工程,采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工作方式。
所谓全员,就是全班组每一个职工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严格把关,实行'安全联保';全方位就是指同时加强基础资料管理、设备管理、职工业务培训学习及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等多方面的工作;全过程是指从布置工作开始到开展工作,直至工作结束都要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估。同时对出现的各种反复现象也要报以极大的耐心与热情,及时给以纠正和制止。
第6篇 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建立与执行
1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建立
通过抓好安全管理标准化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设备设施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才能够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达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1.1 安全管理制度化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是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的重要保证,是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依据。通过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确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求电力企业的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运行,从而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其内容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的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安全管理文件闭环系统,把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检查考核全部纳入闭环管理,使安全工作成为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进行一项工作都严格执行安全程序,每项工作结束时都有细化、量化的安全情况总结,可实现安全工作的封闭化管理。
1.2 设备设施标准化
现场安全管理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标志标识等是安全管理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不断发生,其根源在于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标准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因此,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同时结合电力企业实际进行设计,将设备及安全工具标志、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规范,实现设备设施的标准化。
通过缺陷管理、检测与跟踪等手段加强设备管理,可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洁、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要搞好设备设施标准化工作,必须从严从细入手,凡整治都要力求彻底、规范,通过不断的整改完善,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1.3 岗位作业标准化
电力企业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无票工作、安全措施不当或习惯性违章等行为所造成。因此,通过岗位作业标准化,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就可大幅度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使整个作业的全过程处于受控制的状态,每次作业都能保证在周密的安全措施下进行工作。
岗位作业标准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安全措施;第二,对高危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即实现作业过程的控制;第三,提出对现场人员作业行为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作业环境中的警示标志要求以及机构、人员、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的控制程序要求。
另外,电力企业在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中,还应建设完善的安全文化体系,使企业内部真正形成一种安全职业道德气氛,使全员深刻理解和把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内涵、意义和方法等,逐步实现“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安全理念转变。
2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执行
目前,很多电力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标准,但是安全管理绩效往往不尽如人意,问题的关键是标准的执行力没有最终解决。如何实现标准从上至下、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实施,这是解决安全管理标准化的一个关键环节,即标准的执行也要实现标准化。
关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的标准化,可采用“4r”管理模式建立一套独立的执行系统[8-9]:
r1——执行的驱动系统。确定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并将执行标准目标需要计划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标准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与具体行动上。员工在执行之前,应明确每一个标准目标的执行者追求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结果,而不是含糊的人物安排。
表1 r1——执行的驱动系统
执行主题 | 内容 | 工具 | 关键成果 |
r1——可执行的安全管理标准 | 制定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员工,还包括完成标准目标的关键措施、时间表盒责任人。 |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 | 完成标准目标的计划;关键行动措施,资源要求与风险分析。 |
r2——执行人的职责系统(kpi)。根据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目标进行角色定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责、权、利,识别关键绩效(kpi),并提出一整套绩效标准。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其绩效标准不能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应该对预防性的基础工作提出绩效要求。
表2 r2——执行人的职责系统
执行主题 | 内容 | 工具 | 关键成果 |
r2——岗位职责系统为标准目标执行人进行角色定位 | 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明确岗位权责,根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 | 主要岗位工作职务权限模板;关键岗位标准模板;岗位职责说明书(每个岗位的责任、汇报关系等);岗位考核指标模板。 | 岗位说明书;关键业绩指标体系;工作责任书。 |
r3——执行效果的检查系统。通过制度化的质询会议或定期的内部审核方式,在事实和数据基础上将各个层次的行动过程纳入电力企业目标管理系统。
表3 r3——执行效果的检查系统
执行主题 | 内容 | 工具 | 关键成果 |
r3——标准执行跟踪系统,对标准的执行进行有效控制 | 制定对标准执行的监督和指导体系,针对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出原因,改进行动,优化管理。 | 标准执行跟踪报表体系(标准完成情况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重大措施的实施情况表等);制度化的质询会议;标准执行改进系统(包括标准改进表、标准改进监督工作单)。 | 标准执行跟踪报表;质询会议;标准改进计划。 |
r4——执行结果的考核系统。通过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化的考核方案,将标准执行情况与薪酬挂钩,并奖励绩效好的员工,惩处或淘汰未达目标的员工。
表4 r4——执行结果的考核系统
执行主题 | 内容 | 工具 | 关键成果 |
r4——标准执行考核系统将个人利益与标准执行情况完全挂钩 | 根据安全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 短期激励体系;长期激励体系;标准执行矩阵。 | 绩效评估方法;不同序列员工的收入;标准执行矩阵。 |
3 结语
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电力企业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化的工程,此处我们提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化、设备设施标准化和岗位作业标准化,但安全管理需不断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需要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武汉博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构建的安全标准化提到安全技术标准化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这也是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科学方法。因此,推行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对电力企业安全基础的夯实及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起到十分的重要作用。 武汉博晟安全 提供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核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400-886-7376
第7篇 如何搞好电力企业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
作为电力基层单位的一名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如何搞好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呢?长期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搞好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建章立制是搞好单位安全管理的关键
常言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几十年来,我们电力企业在国家的大政方针指导下,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沿阵地的基层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只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实现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要求。
二、把脉开方,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更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人是最宝贵的财富”这一人本主义管理理念出发来讲安全,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管理。在搞好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要使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确保生命安全、提高生存质量、保障家庭幸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自觉行动。
三、安全管理无小事,现场管理过程中,既要保西瓜,又要拣芝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既要抓住大事、管好管实,同时又要咬住小事严抓细管不松劲。管理上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既要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要防止因人为的因素而导致的责任事故。所以,管理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岗位人员的素质人手,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管理措施上要有超前意识,提高对各种事故的预见性和防范能力,切忌懒惰观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法。
四、安全管理工作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既要根植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又要从企业的大局出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
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宏观方面要注重目标的制定,制度和责任的落实。硬件上要舍得投入,软件也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微观上要虚观实做,从研究人的心理、生理因素和社会文化背景人手,强化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实践,探索本行业不同岗位、不同时间安全生产的特殊规律,从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的角度出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诱因,使员工的参与意识得到更好的激发。我们要从多方面、多渠道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做到抓安全“草木皆兵”、“三违”层层设防、堵漏洞严格把关、查隐患一丝不苟,尽一切力量为安全生产清除障碍、保驾护航。
第8篇 电力安全管理要五防疲劳
电力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多项高、险、复杂的工种。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安全管理“疲劳”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共同行动,是大家习惯称之为“人命关天”的大事。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来不得半点马虎,更容不得掺假。要谨防安全生产管理上出现“疲劳”现象,时刻长鸣安全警钟,这就需要电力企业全体员工具有锐利的眼神和一颗高度的责任心,共同参与防范和有耐力地培育管理,全员推进和完成安全管理“疲劳”预防工作。
思想意识上要谨防“疲劳”。若仅仅靠形式主义,下一个文件,用空洞的说教、硬性的灌输,安全教育的效果将势必走过场。长此下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就必然会削弱,以至出现“疲劳”。我们应该做到,上至各级领导,下到每一位基层员工,都要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思想意识上堵漏洞,防止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以自觉意识和科学的方法,以身作则地抓好安全意识教育。
管理措施上要谨防“疲劳”。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办事,在生产中应严格遵照执行一、二种工作票程序和对现场危险点的分析,并填写危控卡。开工前应做好“两穿一戴”、“三措”、“三交待”和“三查巡”等工作,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防止习惯性违章作业,逐步细化每一项施工的“危险点”分析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可控”、“在控”管理措施,防止管理过程中的缺项或漏项,不给事故隐患造成“可乘之机”。
监督检查上要谨防“疲劳”。安全监督要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思想到位、职责到位、监督到位。监督检查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秉公执法”。要大力提倡施工人员相互关心、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精神。要结合春、秋季检查和安全性评价活动,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班组,监督检查到每一个施工场所和角落,监督检查到每一个易发安全事故的隐蔽环节,真正做到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和疑点。
制度落实上要谨防“疲劳”。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电力行业都是用血和泪编著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规》制度要严,考核制度要细,小环节不能放过。奖惩制度要做到人人平等,有诺必践,赏罚严明。然而,时有发生的安全事故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在落实规章制度的绝对执行力上还有待加强,要切实加大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力度,要用“三铁”反“三违”,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生产的井然有序。
责任追究上要谨防“疲劳”。事故出现后,无论事故大小,无论是直接或间接,不能一味地姑息迁就,“助纣为虐”,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罚上要触及到“痛处”,要有警示和教育作用。同时,要对以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检查,看违章责任追究了没有,该教育处理的有关人员接受教育处理了没有,确定的安全整改措施落实了没有,事故教训该吸取的吸取了没有,真正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真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共同肩负起安全责任。
第9篇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措施
引言
当前,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
1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1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1.2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1.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1.4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2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分析
2.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第10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公司、分公司、工程处有关职能部门
l)安全文件发放登记台帐;
2)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4)安全考试登记及合格证发放登记台帐;
5)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6)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8)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
9)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10)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2)工伤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15)严重未遂事故登记表;
16)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17)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登记台帐;
18)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表;
19)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20)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含购买、申报、领用登记表):
21)职工体检表(含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
22)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23)工器具、安全装备新品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2)工地
l)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工器具、安全装备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事故处罚登记台帐;
7)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8)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9)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3)班组
l)安全日活动记录;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3)安全会议及事故分析记录(含事故登记台帐);
4)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5)安全奖惩记录(含违章、事故罚款);
6)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第11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
(2) 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的周期规定:
1) 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
(3) 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 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压器履历卡片;
2) 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
3) 交接试验的记录;
4) 历次干燥的记录;
5) 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6) 油的试验记录;
7) 滤油和加油的资料;
8) 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9) 其它试验记录;
10) 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
11) 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
12) 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
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1~6项即可。
1. 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
1.1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
1.2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
1.3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
1.4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1.5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1.6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
2. 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
2.1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
2.3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
3.监视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3.1 变压器用熔断器做保护装置时,其熔断器的性能必须满足极限熔断电流、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
3.2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及主要的厂用变压器,应安装测量上层油温的温度表;
3.3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在冷却器的前后,应各装水银温度表;
3.4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应装设指示给水中断、油循环停止和油温过高的信号装置。
4.电气部分
4.1 检查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象现;
4.2 变压器外壳的接地应良好;
4.3 击穿保险器应配备合理并完好;
4.4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的漆应清洁鲜明;
4.5 装有瓦斯继电器油浸式变压器,其顶盖沿瓦斯继电器的方向应有(1~1.5)%的升高坡度;
4.6 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表到控制电缆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无耐油导线时,应在离瓦斯继电器0.5m以内的导线用白布带扎紧,并涂上耐油的绝缘漆。
5. 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
5.1 变压器的外壳上应标明厂(所)内编号,单相变压器应按相涂色(一般可按最高电压一侧的相别涂色);
5.2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的引出线上应按相涂色;
5.3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室外变电所,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事故蓄油设施。
6. 技术资料应齐全
第12篇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 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 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元的安全资质审核。
(5) 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 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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