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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1 热度:46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第1篇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公司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争创国内电力工程建设一流安全施工工地,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承担*******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管理。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的各级领导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施工,并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但不代替各施工单位的正常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程,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各单位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亦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3.1.1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1.2 《中国*******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及管理要点》;

3.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1.7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监理管理;

3.2.3 档案管理;

3.2.4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安全目标

*******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合约。本工程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6.1.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1.2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1.3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6.1.4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6.1.5 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6.1.6 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6.1.7 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6.1.8 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6.1.9 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率不超过1‰,负伤率不超过2‰。

6.1.10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

6.1.11 创全国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安全监督

6.2.1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监理公司和各主要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参加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监理公司和各施工单位主管工程的副职、安监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

安全委员会成员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应在安委会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安全施工检查活动和安全监察工作。

6.2.2 安全委员会职责:

6.2.2.1 全面负责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应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明确目标和责任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

6.2.2.2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6.2.2.3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

6.2.2.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研究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清退出场等处理。

6.2.2.5 安全委员会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权,经济处罚指令权。

6.2.2.6 参加施工现场的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各单位发生事故情况,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制定措施,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6.2.3 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6.2.3.1 日常的安全施工管理,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牵头,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参加进行工作,*******项目公司安监部参加协调小组的工作和一些较大的协调工作会议等。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报告本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

6.2.3.2 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6.2.3.3 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监督各单位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

6.2.3.4 具体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2.3.5 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3.6 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6.2.3.7 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6.2.3.8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施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2.3.9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6.2.4 职权

6.2.4.1 *******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长、付组长和*******项目公司安监专职、监理单位安监专职有权对违章现象与整改工程随时下发罚款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

6.2.4.2 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奖罚只对各单位,对具体人员的处罚由各单位进行落实,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有权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6.2.4.3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单位写出奖励工程及有关情况,报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安监部,确认后核定奖励金额,经安全委员会批准,给予奖励。

6.2.4.4 安全委员会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违章、违纪及影响安全施工的各种现象,有权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2.4.5 安全委员会在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根据工程建设和试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可分别进行批评、通报、经济处罚、扣留工程进度款或停工整顿、终止施工合同等。

6.2.4.6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安监部会签后,才能支付尾款。

6.2.4.7 享有《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

6.2.5 监理单位设立安全组,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并兼顾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管人。

6.2.6 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监察科(或相应机构,人数不少于5人),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外协队伍设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设置兼职安全人员。

安全管理

6.3.1 工程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按施工管理程序办事。

6.3.2 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实现快速、优质、低耗、达标投产。

6.3.3 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三项机制。

6.3.4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负责制订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安全管理并贯彻落实。

6.3.5 企业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工程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6.3.6 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在组织施工中树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积极抓好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3.7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稳的工作作风。

6.3.8 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在施工中认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6.3.9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标准和台帐,认真填报帐、表、册、卡,作到记录及时准确,有据可查。

6.3.10 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形成以工程*******项目公司为中心,以*******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体系;以书记为首的政治思想保证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保证体系;以安监部为首的安全监察体系。做到各尽其责,共同负责。

6.3.11 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6.3.12 认真抓好劳动者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全员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必须培训合格,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员工岗位专业安全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还要利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简报等对员工进行典型事故实例教育。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3.13 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结合施工生产任务,认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对大型工程、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工程,*******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部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把措施的编、审、交底和签字关,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对进入或涉及发电生产区域的施工作业,必须到发电运行单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在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费中预扣总价的1%作安全施工保证金。

6.3.14 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同正式职工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和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各单位在*******项目公司安监部指导下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按安全管理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归口*******项目公司安监部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调规”规定履行手续,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杜绝民工和临时工的伤亡事故,切实实现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全员的安全零目标。

6.3.15 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立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6.3.16 坚持安全例会标准,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工作会和安全专业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6.3.17 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认真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严格执行班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和“三交” (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 (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标准。

6.3.18 加强对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习惯性违章,以违章零目标确保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6.3.19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升降电梯及大中型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劳动与安监部的规定,将其台帐报*******项目公司与监理公司,随时接受查验;各种吊装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搅拌机、木工机械的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

6.3.20 加强工程的开工管理。对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示符合要求,施工人员配戴上岗证,安全帽应按单位统一编号,并对安全帽颜色作统一规定。所有工程开工报告须经中国*******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会签。否则,工程不能开工。

6.3.21 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必须设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有证电工操作;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6.3.22 认真落实*******公司《火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

6.3.23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6.3.24 企业应对参加施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6.3.25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6.3.26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6.3.27 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6.3.28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6.3.29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6.3.30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6.3.31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6.3.32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6.3.33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6.3.34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6.3.35 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3.36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6.3.37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6.3.38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6.3.39 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触电和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3.40 严格事故统计报告标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6.3.41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3.42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3.43 严格执行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表”,强化对现场的安全检查,搞好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6.3.27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符合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施工总平面划分及管理规定

6.4.1 划分原则

6.4.1.1 按施工合同范围划分,凡是合同范围内的,其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由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机具布置严格按*******项目公司批准的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安排。

6.4.1.2 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施工生活区由各自施工单位负责。

6.4.1.3土建与安装按交安时间范围划分。交安前由土建单位负责,交安后由安装单位负责。

6.4.2 管理办法

6.4.2.1区域总负责制,谁的责任区由谁总负责。

6.4.2.2 施工单位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场手续。

6.4.2.3 进出场手续由进入单位填报施工内容、施工区域、场地情况、材料、机具的堆放布置和退场恢复情况等。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和安监部,未办理手续,责任区单位有权报*******项目公司的工程和安监部不承认其工程量,直到责任区单位同意为止。

6.4.2.4 土建交安时,必须填报交安范围区域,由安装单位签字认可,交安区域移交给安装单位负责。

6.4.3 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6.4.3.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挂置安全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

6.4.3.2 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

6.4.3.3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6.4.3.4 施工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主要安装施工单位还应布置必要的消防管道。施工单位必备需要的消防器材。

6.4.3.5 开挖区和施工区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执行封闭式管理。

6.4.3.6 建筑、安装工程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6.4.3.7 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6.4.3.8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栏杆或盖板,临时性栏杆和栏绳应是红、白相间隔的标示,并挂有安全警示牌。

6.4.3.9 经常开展各级安全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6.4.4 启动阶段的安全管理

6.4.4.1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对整套启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6.4.4.2 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启动试运前必须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启委会,审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未达到启动试运必备的安全条件不许启动。

6.4.4.3 主厂房和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己能正常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4.4 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要符合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的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规定

6.5.1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

6.5.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6.5.3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施工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先送监理单位审查,再报*******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备案,并接受*******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5.4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6.5.4.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严禁布置施工,否则,视为违章施工。

6.5.4.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工程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6.5.4.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6.5.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6.5.5.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6.5.5.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6.5.5.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5.6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6.5.7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8 对相同施工工程的重复施工,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6.5.9 坚持班前安全会,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

安全例会

6.6.1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6.6.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6.6.2.1 及时传达上级及*******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6.6.2.2 了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6.2.3 查找各施

第2篇 古建筑油漆彩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 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 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此项工程现场不设职工食堂,不允许住人。(值班、保安人员除外。)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做好保卫检查工作。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1 不在施工现场熔副沥青或者焚烧油漆以及欺附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2 对于室内废弃物与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均采用密封式的容器和纺织袋装运,以防尘土污染。

11.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以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白杰腻子粉等,装袋入库保存。

11.4 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不鸣笛;

切割磁砖、花岗石、龙骨类设置专供切割房间。并将门窗口封闭,减少降低噪声。

遇切割物品发生噪声时,操作人员戴好防护耳塞。

12 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程,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方施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第3篇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 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 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 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 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第4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5篇 工程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要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3)要经常检查,定期分析安全工作,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

(4)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在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对调入部门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6)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工作地点及生活用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组织整顿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时,要迅速采取暂时控制措施,并报告上级。

(7)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8)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遇重大事故,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

(9)进行伤亡事故调查、登记,拟定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事故责任者,应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10)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1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发放标准。

(12)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6篇 新村改造项目工程概况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一、工程概况:

本方案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zz新村改造项目'施工图纸,结合我司计划投入的物质资源数量、技术力量。为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而进行的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筹划工作。

'zz新村改造项目'工程由深圳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以北,常兴路与南山大道之间,环境舒适、交通方便。

本工程地上为4栋高层建筑:t1、t2住宅、t3商务公寓、t4酒店及办公;地下两层为停车库、设备用房;t1住宅及t3商务公寓裙房为二层商铺,t2住宅裙房为四层集中商场,t4酒店及办公四层裙房为集中商场、餐饮、酒店配套用房等,总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t1地上31层,主体高度为99.00m;t2、t3地上32层,主体高度99.00m;t4地上25层,主体高度为97.80m。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特点为:建筑物高度较高、地处繁华的闹市区,安全防护难度较大、安全管理任务较重、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本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我司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并制定以下目标指标:

1、安全目标: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施工管理,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消防设施齐备,安全管理到位,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微工伤发生率保证在15‰以下。

2、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深圳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实施管理,保证文明、卫生设施齐备;努力创建'市双优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周项目部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对班组进行班前活动,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并作好班前活动记录。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按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并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第7篇 关于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小型工程是电力建设市场(包括其他工业与民用基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许多系统内的直属施工企业承接系统内外的小型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由此发生了一些事故和隐患,施工文明程度和管理状况也很不尽人意。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历次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有:

(1) 小型工程项目点多面广,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时承建10余个小项目,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机制僵化,不能适应市场多变的状况和小型工程的特点。管理模式已由管理层对作业层面对面的管理变为矩阵式控制,但管理方法和手段陈旧,不能与之配套,规章制度也不能及时出新。

(2) 施工承包商法人代表与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项目管理层的职责不够清楚,责、权、利不够明确。有少数项目经理虽有责任而权力不明,连劳动力调度和奖励分配之类的具体事也难有自主权;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如哪些该由工程公司管理层去做,哪些该由项目部去做,没有明确区分;安全经费投入没有分级核算办法,使项目管理层产生依赖、观望的心理,影响安全标准化和劳动防护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3) 小型工程安全经费严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单位获益很少,举步维艰;二是业主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多方克扣压缩安全费用。系统外的某些工程业主甚至不承认、不执行关于安全措施补助费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经费不足,安全物资匮乏,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足,安全隐患迭出。

(4) 项目经理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因人而异,参差不齐,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项目经理从原来专管一个部门或一个专业到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其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均有一个提高和适应的过程。有些项目经理匆匆到任,未经过系统培训与考核取证。这些都直接影响项目安全管理的好坏。

(5) 小型项目技术管理存在漏洞,技术措施的编审交底、安全作业票(工作票)的执行以及如何明确相关的责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6) 小型工程项目发承包关系及工作关系复杂,在有些施工项目合同中,对各方的安全责任界定不清,该签安全协议的(如在运行区内施工,涉及施工与运行接口的)却没有签。有些合同订得不规范或不严密,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特别是对工作内容和合同标的量不大的项目,更容易掉以轻心,一旦出了问题责任难断,将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2.1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按照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参照建设部系统内关于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长期管理和施工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设想,拟订了“关于加强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其一般要求为: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国电公司有关基建的安全制度规程,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都应与大工程一样,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搞变通。

(2) 施工承包商(或工程公司,下同)必须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成立项目部(或分公司,下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运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为适应施工项目点多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施工承包商应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对于较大的项目或比较重要的工程,应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经常深入施工点帮助解决安全等有关问题。

(3) 为明确项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责、权、利等事项,项目经理必须与工程公司签订包括安全工作在内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直接承担包括安全在内的现场管理责任与风险。企业与项目层的关系是服务与服从、监督与执行的关系。另外还有些很小的单项工程或送变电工程,若不设项目部,则项目部职责应由主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处担任。

2.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2.2.1 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要求

(1) 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培训和考核,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资质证书。

(2) 项目经理有权对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技术、资金、环境六大生产要素统一调度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应有如下权力:

① 有权决定项目经理部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管理模式,有权选聘有关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落实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

② 有权决定与安全有关的分配、计酬和奖惩办法;

③ 有权对本项目安全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措实施作出决策;

④ 有权制止违章,并有安全管理紧急处置权。有权拒绝影响项目安全管理决策和实施“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外的指令。

(3) 项目经理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的决不贸然开工。遇到重大、危险的施工项目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施工。同样,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对频发性事故的预防,抓好事故和违章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安全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 项目经理抓安全必须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没有一套符合本工程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章法和规矩是无法使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因此,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制定一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要制定将岗位安全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奖惩制度,还应严格考核,切实兑现。

2.2.2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与交底

小型工程项目同样要贯彻“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交底”的原则,但在具体运作和具体分工责任方面与集中管理的大工程相比,有其特点。

(1) 工程项目部必须执行工程公司关于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审程序,将本项目所有作业应编措施分类列表,落实具体安全措施编审的相关责任。谁编制,由哪一级审批都要搞清楚。

(2) 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工程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未组建前也可由相关专业工程处负责),并交由工程公司组织审查。工程上所用大中型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以及负荷试验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由机械专业工程处负责编制,工程公司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无权作鉴定结论。

(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项目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在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亲临现场监督。一般性施工作业措施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送变电由施工队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认真交底。

送变电施工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以及危险性作业施工措施,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编制,经施工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编制人进行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4) 对于不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小型单项工程,作业安全措施和安全作业票由工程公司及承接任务的专业工程处负责。

2.2.3 安全设施的制作、维护与经费控制

(1) 安全设施要按国电公司电源建设部统一要求制作。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呼吸自救器、带电作业屏蔽服等特种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检测工具(如验电手表、测爆仪等)、安全工器具(验电器、接地线、速差自控器等)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的可靠产品。由各项目部申报计划,工程公司统一采购、检验、调拨、建卡。

施工承包商对调入项目施工点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应进行保养维修和检查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加强安措经费管理。凡电力系统投资与控股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有关安措费用的规定。对本项目列出的安措费用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上缴,要确保安措费用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施工承包商自筹。施工承包商在竞标报价时,不得压缩安措费用,业主也不得任意压价。

(3) 施工承包商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区分安全设施制作、维护和费用投入的管理权限,凡属固定资产性质的永久、半永久设施(如电焊机集装箱等)由工程公司投资制作维护并调度周转,其余低值易耗性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制作维护。这样做,避免了“大锅饭”和项目部对公司的依赖思想,使得财尽其用。

2.2.4 安全监督检查

施工承包商和项目部都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但应有分工和侧重。

(1) 施工承包商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所属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是督查违章违纪。

(2) 为区分检查及督促整改责任,避免检查内容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工程公司与项目部在检查内容上应有所区别。

工程公司应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运转和安全责任制到位情况;生产调度会和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技术措施贯彻与技术管理情况;职工安全教育与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控制情况等。

项目部自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安全防护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反违章违纪情况;施工工序与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班组及作业岗位“三查三交”及互保情况;文明施工“五清”情况;中小型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压力容器安全情况等。

(3) 项目施工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其中,每日作业前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操作班组进行;每月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督促协助;每年度全面安全检查和定期情况检测以及新装或大修后负荷试验均由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 安全检查应建立隐患登记、整改、检查、验证程序,起重机械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试验应记录在运行记录和单机技术档案中。

(5) 对工程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目部应认真整改,并服从工程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

2.2.5 安全教育

由于小型工程项目分散,缺乏对职工集中进行安全教育的便利条件,因此教育的形式应因地制宜,并应与工程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侧重点有所区别,使各级安全教育串成一个完整的链环,防止因人员流动而使安全教育脱节。

(1) 项目部应抓好本部职工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① 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安规》考试;

② 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中的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③ 临时招用的民工安全教育;

④ 督促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

⑤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危险性作业的针对性安全教育;

⑥ 安全月活动;

⑦ 班组安全站班会、安全日活动和班组互保活动。

(2) 工程公司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部颁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如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者安全教育及应急安全教育等。

2.2.6 安全信息工作

项目部应通过安全简报、旬报、工程简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工程公司、业主、上级主管部门传递施工安全信息。

项目部还应通过安全例会、生产调度会等形式沟通与业主、分包单位、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关系,及时研究、协调安全工作。

2.2.7 安全监督

小型工程也要建立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两个体系。项目安全监督体系和专职安监人员,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公司安监部门双重领导。专职安监人员由工程公司派遣,有权直接向工程公司反映安全情况,有权处置违章,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再作处理。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安监人员必须富有施工经验并专业对口。

凡配有大中型机械的项目部,应配备机管人员,并接受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

2.2.8 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

目前,由外包单位切块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情况比较多,使用民工的项目和施工单位很普遍。由于民工进场时间短、素质参差不齐,出事故的几率较大。抓好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的要点是:

(1) 项目部必须在确保自行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外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层层分包。单项工程一般不得再外包。

(2) 选择外包单位的程序要严格。项目部受施工承包人(工程公司)委托,必须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业绩,并实行归口管理,由上一级工程公司安监、计划等部门审查把关,签订安全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项目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动态管理与奖惩考核,对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 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临时工(农民工),但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对他们进行体检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应由正式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范围。

总之,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其自身特点,必须在管理模式和具体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黄文鼎)

第8篇 挖孔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1.总则

(1).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无人身死亡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3).本细则适用于宜凤高速公路项目

2、工程概况介绍

3、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挖孔桩基是一项危险性工程,为施工安全起见,在施工前务必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布置、人工开挖桩基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围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时安排专人看管,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及无相关的机械车辆靠近挖孔桩基附近。

(2)、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做相应的环境及地质情况做专项调查研究,并有检查报告,经审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3)、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临近水边、沟、坑边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围栏强度和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夜晚在水边、沟、坑边缘设置红灯进行安全警示。

4、施工人员的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手套、防毒防尘口罩等。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人员不能上岗。

(4)、每天上班前要进行一次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对当天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技术交底。

5、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单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安全规程制定安全作业指导书热,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参加检查人员、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明确工程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及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方法、检查次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要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落实到人。

各种安全检查每次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求特殊情况记录。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5)、机械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所持操作证不符合的机械,不得将自己所操作设备交给没有本机械操作证人员操作。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所操作机械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前的设备检查制度;工作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后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必要保养。

工作前对设备的检查内容:

1) 工作场地、周围情况,障碍物情况。

2) 油、水、电及其它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装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敏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情况,是否正常。

5) 油温、水温是否正常。

工作中应观察的内容:

1) 指示灯、仪表、操作机构运行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3) 设备运行声响有无异常。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1) 工作机械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和其它故障。

2) 按照保养规定进行设备保养。

3) 做好下一班工作准备

4) 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6、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自离岗。

(2)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应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放乱丢。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3)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6)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7)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② 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③ 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④ 装好的药包严禁投掷或冲击;

⑤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契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8)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9)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0)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同一爆破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② 破网络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③ 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④ 破网络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⑤ 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别人;

⑥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1)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闭风门。

(12)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13)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1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

(1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7、空气压缩机安全注意事项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重点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③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积水;

④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4)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④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剧烈火花。

(6)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8.管理措施、要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开挖前承包人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批。

(3).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逐孔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做好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都得到落实并经监理检查同意后才可开工。

(4). 墩台各桩孔开挖顺序: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双排桩(群桩)按梅花形分布开挖;单排桩按间隔桩顺序进行。开挖桩孔应从上至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面尺寸。桩孔开孔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巡视检查施工情况,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孔深挖至超过人身高时,在桩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半圆形的防护板或防护网,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或护网下面。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严禁一人单独井下作业。

(5).桩孔5m半径内严禁堆放孔渣和排放废水,成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浇筑砼,正在浇筑砼的桩孔10米半径内其它桩孔严禁有人作业。

(6).下孔作业前必须先用空压机进行一定时间的通风换气,因为挖孔工作停置一段时间后,孔内可能积累了超量的co2或有毒气体,可能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孔深超过10m时,孔底空气流通条件变坏,空气中co2的含量逐渐积累,当达到3%时,就会引起人的呼吸紊乱、头痛、呕吐等症状,故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连续通风;并经常检查co2的浓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备用发电机。.孔下作业必须在交接班前用钻或不小于直径16的钢钎对孔底作不少于三点的品字型插勘检查,正常施工时每挖深50cm应进行一次插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继续施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

孔内爆破后,消耗了孔内大量的氧气,产生了大量的烟雾、有毒气体、co2。为预防缺氧和毒害气体,每次爆破后须迅速通风排烟15min,并经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行人工井下作业。排烟后测定孔内有毒气体浓度,无仪表测定时,可用将小动物吊入孔内,若小动物在15分钟内未出现异常反应,施工人员才能下孔作业,否则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防毒害处理。

(7).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时,必须在孔的周围安置不低于1.2m 高的牢固护栏。在孔口盖钢板并使之与井口锁住。

(8). 孔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作业人员下孔作业时必须要系安全带。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的吊笼上下,或 上下孔必须使用软梯,严禁爬踩孔壁和乘吊渣桶上下。当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应先在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水泵抽水。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9). 凡在孔内抽水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严禁带电操作。孔下作业人员必须与孔上人员保持有效联系,配置可行有效的联络方法。

(10). 电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器必须配置地线和漏电保护器,每桩孔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低压电灯(小于36伏)。现场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

(11). 挖孔中如遇到岩石等坚硬地层需进行爆破时, 应采用浅眼爆破法, 严格控制用药量, 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 防止震塌孔壁。在离设计桩底50cm时严禁爆破,以免扰动桩底持力层。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接线,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带防尘口罩。

(12). 爆破器材的采购、使用、存放均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程。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人专管。

(13). 每桩孔必须设置锁口,高于地表20~30cm,护壁砼厚度、强度必须满足安全需要,护圈的壁后只能大不能小。当天挖完的该段扩圈,必须将混凝土浇注完,不应放在第二天。在遇到渗、漏水或特殊地质情况护壁厚度要增加或增设钢筋,砼强度也需相应提高。

(14). 在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进行人工挖孔作业,还必须防护桩孔上方和桩孔旁边岩土坠落伤人,应搭设可消除隐患的防护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5).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减速器、钢丝绳、绳卡、吊钩、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

(16)、工作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7)、护壁砼强度应达到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后,挖孔桩人员

可下到孔内作业。

第9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10篇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n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监督检查

水利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水利生产的全过程,融入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涉及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方方面面。因此,安全管理不是靠单个人或单个部门能完成的,它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来保障。

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n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

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应督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因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首先应是相关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各项责任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具有明确具体的职责。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应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步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主要为:

(1)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

(2)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3)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年度检查、除险加固等,对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技术责任人。

(4)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

ü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的要求

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应适时修订。

(2)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本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保障。

(5)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此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当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1)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纵向方面至少应包括下列几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人员。

(2)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体现,因此不仅要制定内容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际的安全生产活动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主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调查、人员询问等方式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n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

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点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和实践经验总结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劳动操作的安全要求所作的规定,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全体职工安全方面的行动规范和准则,同时,也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辅相成,也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设备管理、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ü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6)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9)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制度;

(11)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2)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ü  安全技术方面制度

(1)重大危险因素监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5)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ü  设备管理方面制度

(1)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场(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设备操作规程;

(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ü  环境管理方面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3)工业卫生制度;

(4)作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不仅要按规定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规章制度,还要将这些制度付诸实施,才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人员询问等方式发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意见。

n安全投入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措施经费。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主要通过抽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现场、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文明生产(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购置和配备情况,员工工伤保险和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n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规章进行了修订,这一系列的文件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对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对培训材料、记录等的检查,主要监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以下几个方面。

²安全培训的内容

ü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内容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ü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²安全培训的时间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n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是督促相关单位有效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促进其依法开展各项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²水利安全生产常见职业危害

水利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主要有粉尘、毒物、红外辐射、紫外辐射、噪声、振动及高温,这些职业危害因素可以多种并存,加重危害程度,如振动与噪声的共同作用,可加重听力损伤;粉尘在高温环境下可增加肺通气量,增加粉尘吸入,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

²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7)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

(8)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10)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11)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n作业安全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运行场所的作业安全至关重要,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要点如下。

²调度运用

(1)是否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并按控制运用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操作运行是否规范。

(2)操作人员是否固定,并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²度汛管理

(1)是否按规定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和应对超标准洪水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防汛指挥机构。

(2)是否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正确执行上级洪水调度指令。

(3)工程险点隐患是否清楚,有险点隐患度汛措施和预案,并落实险情抢护措施。

(4)是否严格执行防汛物资(防汛器材、料物、抢险设备等)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设备、料物等日常管理,记录规范。

(5)险点隐患的度汛预案或险情抢护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

²安全监测

(1)是否对土工建筑物和重要建筑物进行日常观测、监测。有记录、分析和报告,并符合有关编制规定。

(2)是否对影响工程安全的结构、主体建筑物等进行安全鉴定或评价,未除险前是否有保证安全运行的应急措施或预案。

²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

(1)是否有相应的除险加固规划及实施计划。

(2)是否有更新改造规划及实施计划。

(3)工程除险前是否有安全度汛措施。

²安全生产检查

(1)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经常性、假日前后、极端天气前后等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2)是否保存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3)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有及时处理。

²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1)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工程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是否到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n其他安全保障监督检查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还应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11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筑规模急速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契机,促进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增加了极大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危险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极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其意义十分深远。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地施工的最大特点是:点多、面广、分散,高处作业多,危险性高,且流动性大。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1 。 1 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重经营轻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注重突击,轻视长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不少工地还存在着上级检查时靠突击应付,检查结束后迅速回潮,长效管理水平差。

1 。 2 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落实不到位企业新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该说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法规具有他的严肃性(工地的任何人不得修改并认真执行),但有部分企业组织编制的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形成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而且照搬规范规程的用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指导施工生产,导致了施工的习惯性,无序性,盲目性,使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1 。 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在工地使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工地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任意发包给无资质拆除队伍,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

2 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2.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动力,人的行为是安全控制的关键。人与人之间有不同,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他的劳动状态、注意力、情绪、效率也会有变化,这就决定了管理好人是难度很大的问题。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技术条件的支配。所以,要管好人,避免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应从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来分析人的行为;必须结合社会因素和环境条件对人的行为影响进行研究。

2.2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项目领导者不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长期以来,在生产管理中往往出现生产任务重,事故就多。

2 。 3 安全管理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范围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后,各级部门和领导对质量管理都非常重视,抓质量的力度很大,要求很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而安全管理却主要靠施工单位一家孤军奋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上是不管或很少过问,导致安全工作在不少工地应了这句老话,即讲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未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3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3 。 1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未主

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否则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话,这也是在实践中所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3 。 2 加强教育培训, 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12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建设工程是指: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设施安装、拆除;建筑装修及房屋拆除工程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2、安全管理属地化原则;

3、企业主体责任原则;

4、安全分级管理原则;

5、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建筑施工、在市内工程项目(产品)总承包和承租单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责任单位的认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主责单位:

1、企业自建并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

2、集团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功能性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公司为主责单位;

3、承租单位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等建设的,业主单位为主责单位;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资产出让单位为主责单位;

5、由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建设项目,委托集团所属公司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单位为主责单位;

6、其他情形者。

(二)有下列情形者,认定为次责单位:

1、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为次责单位;

2、其他情形者。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一)主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1、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须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负责;

2、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要求,并负责贯彻落实;

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必须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确定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必须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5、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建设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各项报批、审核等手续的,必须办理;

7、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安监中心审核备案。

8、必须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

9、必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10、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落实检查和指导意见;

11、每星期召开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12、在施工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不报。

(二)次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有事前告知和审查的责任,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并对中标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督促和协调的责任。

第三章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对投标方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后进行公开招标,建设主管部门须通知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部门负责人对投标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投标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与其签订施工协议,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金额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

2、承租单位建筑施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施工申请,并同时提交建筑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业主书面同意,其请施工单位必须报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承租单位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向业主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风险抵押金,方准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情况必须由业主报安监中心备案;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事前告知审查,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在招投标中,资产出让单位对受让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须“一票否决”;

5、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将工程项目分包的,必须负责对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安全主责单位须对分包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准施工。

第八条   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内容(标前审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安全诚信情况(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7、 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主责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九条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实地审查):

1、项目经理持证情况(原件);

2、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4、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6、从业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情况;

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劳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现场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1、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报送建设方、业主方安全部门备案;

1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3、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14、施工单位或承租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不许施工。

第十条   现场安全管理

1、 安全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2、对现场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5)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落实情况;

(6)危险性作业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情况;

(7)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按国家标准制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8)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方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置和使用情况;

(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机具检测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1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5)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物资等落实情况;

(16)施工单位各类安全记录情况。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一条   若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则可予以责令整改、通报、约见谈话、投标限制、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等。

1、未按规定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而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安监中心将开具黄色整改单,令其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开具红色整改单,并在集团内通报批评。

2、未对建设工程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把好准入关,施工队无资质、违法转包、或挂靠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经发现将开具红色整改单,责令停工整改;对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并纳入主要负责人年中安全绩效考核。

3、对违反本《办法》,未尽监管责任,造成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对主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对次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则减半处罚。

4、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同样隐患被开具整改单二次以上的,该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评比该年度各类先进。

5、施工单位在集团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内的招投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安监中心将在每年12月底前公布事故单位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电气集团总公司安环委会批准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集团)总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本标准

施工单位按项目合同款向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本标准:

1、风险抵押金最低为2000元。

2、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为项目款的1%。

3、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缴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4、1亿元以上的项目,缴纳50万元以上,最多不得超过100万元。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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