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动车辆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运行,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
2、所有上路司机均有有效、合法的行车证件,应经常组织司机进行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路。
3、所有机动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转,做好日常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
4、运输超长、超宽、超重的材料、设备时,事先对既有公路的现状进行调查,需要加宽道路和桥涵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车辆通过后恢复原状。
5、上班期间司机禁止喝酒,行车期间禁止与司机聊天。
6、尽量避免司机带病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7、上路行车禁止超速行驶。
第2篇 关于加强团雾及雾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路网不断加密,互通性不断增强,交通流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我市高速公路里程已达275公里,拥有3个互通,23个出口。然而,高速公路在发挥巨大社会经济效益、缩短城市间时空距离的同时,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其现场之惨烈、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深远,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所不能比拟的。雾天是高速公路的'第一杀手',这已经成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者的共识,加强团雾及雾天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团雾及雾天发生的特点规律
(一)雾天的形成与特点。雾是在水气充足、风力微弱及大气稳定的情况下,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到一定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形成乳白色天气,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能见度低于1千米时,气象学称这种天气现象为雾。大雾天气具有先薄后浓、弥散蔓延、连续性强、面积大等特点。
(二)团雾的形成与特点。团雾,气象用语称之为辐射雾,是由于夜间地面辐射冷却,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团雾的形成条件有三大要素:晴夜、微风和充足的水汽。团雾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大雾天气有所不同,呈块状,控制范围比较小,就象一大堆棉絮飘落在地面上,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能见度极低。团雾具有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
(三)团雾及雾天的规律。经过对我市雾天情况的统计分析,呈现以下规律。
1、从季节分布看:暮春、初秋季节,昼夜温差较大,夜间容易起雾;深秋和初冬季节,冷暖空气交替频繁,如果连续几日气温偏高,风力不大,夜间就容易起雾,只有当北方冷空气俯冲南下,刮起强劲的东北风或西北风,雾才会消散。但当冷空气消退,气温逐渐上升,雾又开始占据上风。
2、从发生时段看,一般生成于夜间的后半夜或者清晨,日出前最浓。多发时段一般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特别是秋冬季节尤为严重。
3、从区域地形看:一般出现在地势低凹、河网较多、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南通滨江临海,河流纵横,水系发达,地表湿度相对较大,因而容易产生大雾天气。且高速公路两侧多为河流、水塘和芦苇,因此在局部路段团雾“魅影”频现。
二、团雾及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
从全市范围来看,各高速公路路段雾情不同,团雾分布不均,再加上雾情的突发性,不易从全局上掌握。大雾的发生尤其是团雾的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路面能见度下降。由于雾气使光线发生散射,并吸收光线,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估计车距、车速不准确,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导致驾驶人产生犹豫、疏忽、甚至是错觉,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当遇到前方堵塞,由于雾气阻碍视线,目标轮廓清晰度下降,大部分驾驶人往往采取措施不及,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此外,由于受到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高速公路,不同路段的雾气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路面附着系数下降。大雾通常发生在夜间后半夜和清晨,这一时段气温较低,空气湿度较大,入夜后路面与空气之间形成温度差,使得路面上凝结一层薄薄的水层,如同铺垫了一层薄膜。再加上雾水与积灰、尘土、油污等混合,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明显减小。尤其在冬季,雾水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使行驶车辆的抗侧滑能力、制动能力都较平时大为降低,容易出现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
三是雾天行车压力大。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更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据报道,今年12月13日上午8点40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坨坨雾'袭击了成都绕城高速文家场至双流路段,能见度不足5米,造成137辆车连环追尾。由于团雾具有控制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所以很难使驾驶人能够提前发现和掌握行踪,特别是在视线不良的后半夜和清晨,驾驶人在远处根本无法发现前方的团雾,等行驶到近处发现后,想减速已经来不及了,汽车一头扎进了能见度极低的雾中,四周白茫茫,就像掉进了牛奶中,想减速怕被后面跟车追尾,不减速又怕与前面减速的车辆或事故、抛锚车辆相撞。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心理压力增大,有的过度紧张、产生恐惧感,导致驾驶动作变形,惊慌失措而引发交通事故;有的想快速通过雾区继续高速行驶,如果前方有减速车辆或者事故、抛锚车辆停放在路中,那么一起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四是缺乏雾天安全驾车意识。由于大雾影响范围广、面积大,有些驾驶人急于赶路,易产生烦躁心理,情绪急躁,就会不自觉地加快速度,高速行驶,同时心怀侥幸,试图在通行条件进一步恶化前通过发雾区域。当汽车高速行驶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遇到紧急情况更是难以及时处置,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引起火灾。还有一些驾驶人缺乏在雾中行车的安全意识,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不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外,而是留在车内或在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结果被后车再次撞击而造成更大的伤亡。
三、加强团雾及雾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应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勤务安排、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
1、密切跟踪天气变化,牢固树立预警意识。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雾天等恶劣天气信息沟通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切实做到天气变化“早知道”。同时,要根据辖区雾情的一般性规律特点,在季节交替、昼夜温差大的时段,在沿线河流、水塘较多的路段,定时派出警力上路巡查,巡逻民警要牢固树立预警意识,做到“勤巡、细察、快报”,坚持路巡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雾情发生的迹象,必须快速上报信息,达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防范的目标。
2、加强路况信息发布,提示注意行车安全。加强雾天天气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制作一批有关雾天安全行车的宣传资料、光盘,向广大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声讯查询、手机短信、互联网、交通广播实时播发;利用交通诱导屏在城市主要道路、路口、出入口、交通集散地实时播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摆放雾情标志、标牌等方式,实现远程发布高速公路交通信息,让驾驶人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提前调整出行时间和选择合理线路,提示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3、结合雾情变化情况,科学调整勤务方式。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雾情变化情况,加强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加强值班备勤。在大雾多发季节要以巡逻为主、定点值守为辅,加强夜间后半夜和清晨的巡逻密度和频率,同时协调路政、清排障等部门实行错时巡逻。发现雾情,巡逻警车要通过警灯、车顶上显示屏显示字幕、喊话提示、带路通行等方式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或者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将快速行驶的车速迅速降低到安全时速。同时,根据雾情的变化情况以及封道、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要求,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合理安排警力,果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4、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健全多方联动机制。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根据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辖区大雾天气发生的规律特点,在原有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创新,使工作预案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符合实战需要。同时,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大队之间、与高速公路相邻路面大队之间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路政等部门的多方联动联勤机制。高速公路大队之间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沟通交流,精诚团结,互帮互助,共保路面安全;与相邻路面大队之间要加强配合,做好交通疏导、分流衔接工作,确保雾天等恶劣天气分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分流车辆及时安全的驶入其它道路,同时路面大队要协助做好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宣传和提示工作;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路政部门之间,要通过'一路三方'联席会议,实行联勤机制,强化路面管理,提高管控能力,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5、强化交通科技建设,不断提高管控效率。尽快建设覆盖我市沈海、沪陕、启扬高速公路的电子监控系统,逐步建成集管理、调度、监控为一体的电子监控系统,积极研发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沿线多雾段的起点、中点和终点安装气象检测器,实时检测高速公路路面能见度、风速等天气情况,并实时将信息传输至管理部门,从而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雾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提高高速公路管理的针对性。同时,装备除雾车,喷射液态二氧化碳使雾凝结成水滴,以达到除雾的目的。
6、增加驾驶培训项目,提高紧急处置能力。改革现有驾驶人培训模式,增加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技能的考核内容,同时要求驾驶培训学校对驾驶人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模拟训练室和考试室,使驾驶人身临其境,从而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必要的安全驾驶常识,炼就从容应对的心理素质,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第3篇 关于进一步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十一五”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到2023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400公里,到“十二五”末,通车里程将达50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将成为连接省内外的重要交通通道。随着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冰雪大雾等极端气候影响以及交通事故引发的大面积、长时间、长距离的堵车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出行,影响到陕西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的要求不适应,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疏导等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高速公路不是区域公路,是跨市、跨省交通大通道,主要特征是直通性、封闭性、跨区域性和网络化,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事权统一,各区域、各环节、个层次须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统一指挥。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的是以块为主、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交通安全执法、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管制在公安部门,且以块块管理为主,属道路所在地管理;公路路政执法、道路养护、收费管理在交通部门,实行的是条条管理。这种管理机制势必形成各自为战,缺乏与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指令的管理机制。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是跨区域的应急救援时,难以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高效运行和有序、安全、畅通,经常出现另一个事故点而引发十几公里、几十公里的大堵车,有时一堵十几个小时。据调研,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堵车占高速公路堵车的70%以上,拒不完全统计,2023年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中断1200多起,且这种现象在进一步加剧。
建议在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把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管理,进一步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不涉及公安、交通部门管理职能调整和维持交警、路政人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对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交警、路政联勤联动的执法合力,建立起以条为主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命令的交通安全管理新体制,达到快速调动、快速出警的目的,实行联合巡逻、联合施救、联合执法,确保高速公路的高效、安全运行。
一是,对现有的路政、交警人员实行整合。3400公里高速公路堵车里程,按公安部规定每公里0.5~1.2人警力配置标准要求,每公里0.5名许配交警1700人,每公里1.2名需配交警4080人,目前全省现有高速公路交警670人,每公里有交警0.2人,警力严重不足。目前全省现有高速公路路政人员1450人。实行整合后,路政、交警共计2120人,每公里0.62人,可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每公里0.5~1.2人的警力配置标准。这样,就能较好的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在现有交警、路政力量的基础上,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共同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畅联合支队,两家在原隶属关系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情况下,由省政府指定一家牵头单位,委托执法职能,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联合保畅队进行日常管理。
三是,交通安全联合保畅支队按照高速公路“一条线管理”的模式,对现有路政人员和交警统一调配使用,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管理所成立交通安全保畅中队、大队、形成与高速公路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交通安全保畅的组织格局,真正把交通安全执法、公路路政执法融为一体,体现路警联勤联动、联合施救。
四是,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房屋、分公司清障设备,沿线光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实行资源共享,不足部分再由高速公路部门补充,同时,由高速公路部门承担交警的执勤补助,这样也可减轻财政负担,确保公安交警装备。这样整合联合,不仅为快速提高事故的处理应急能力,且交通路政部门的道路收费站口、大型机械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均可为公安部门执法、破案、追讨等提供更大的便捷。
按照以上思路,可选择在我省境内的连霍高速、包茂高速两条主干线高速大通道上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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