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和施工机具。
二、一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公司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 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1)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2)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必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标准执行。
3、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1)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2)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3)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4)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5)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一)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二)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4)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b、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c、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c、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d、利用设置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3)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a、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b、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c、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d、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e、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f、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4)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护
(1)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3)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4)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2)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4)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5)持证上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2)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4)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5)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置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6)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7)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8)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9)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10)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11、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2)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置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3)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12、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3)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4)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5)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d、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e、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f、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h、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i、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j、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k、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l、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m、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13、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1)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4)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5)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6)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2)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3)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4)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5)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7)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8)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1)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3)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1)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3)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4)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2)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4)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5)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7)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龙门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机》(jgj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等。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5)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3)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4)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5)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许可证》分为一、二两极)。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62位用户关注
17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