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水煮食;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赌博和酗酒、睡觉等。
2、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并需每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严禁易燃、易爆的物品在铺内过夜(无人施工时需带离现场)。(徐莹:可否量化消防器材)
3、临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临时电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执证电工完成。
4、临时配电箱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临时电线需使用护套线或电缆,严禁使用花线;走地时应采取防机械损伤。
6、临时电源线不允许有裸露的线头,破损的临电设备及时更换,严禁用金属导线代替熔体。
7、按照规范和要求使用临时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8、严禁使用150w以上的灯具(经申请允许除外),移动式的照明灯具需使用行灯。
9、严禁私自拆装消防设施,如防火卷帘、消火栓、烟温感、破玻、警铃、疏散指示灯、紧急广播喇叭等。
第2条:日常用电的安全管理
1、严禁使用微波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燃油炉等(餐饮租户、大厦租户除外)。
2、微波炉不使用时必须与电源断开。
3、严禁使用单体功率超过150w的照明灯具,以及其它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灯具、电器设备等。
4、不能在未经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批而在租赁单元内私自加装用电设备。
5、电源开关箱的门盖、门罩应齐全,正下方至少50c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操作通道的畅通,须保留至少50cm的通道。
6、电源开关必须工作在正常温度(55度)范围内。
7、不能使用带开关的电源插座。
8、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不能乱拉接电源线,没有外露的带电体(点)。
9、取电不能使用电源拖板接电源拖板(拖上拖)。
10、走地的电源线应加套管保护。
11、配电房外通道宽度不应少于80cm。
12、铺内仓库不能设置用电设备。
13、收市后铺内所有的电源开关要关闭,特殊要求24小时通电的电器设备除外,如电冰箱、电冰柜等。
第3条: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1、临时施工动火必须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时必须人证相符。
3、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的规定。
4、气焊、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
5、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
6、氧气胶管、乙炔胶管应分为不同的颜色,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为黑色。
7、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少于10米。
8、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热体物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34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