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破土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管理措施
破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破土作业包括在生产厂区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由上述定义和适用范围可见,破土作业危害因素包括:如果开挖时造成埋地电缆、电信、生产工艺管道等地下设施损坏,可能会引发装置停工、电缆短路和断路、触电、介质泄漏等事故;在交通道路上破土作业时,可能会引发坠落伤害事故;在消防通道上横向破土施工时,如果没有采取“一半开挖一半恢复”等措施,可能会影响消防救援的进度;在开挖的基坑、管沟内用火用电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在进行深挖土方、管沟等破土作业时,可能会引发坍塌事故。
破土作业危害因素较多、较复杂,作业人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破土作业要取得的许可证
作业人员需要先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破土作业许可证》才上岗,这对规范作业安全,避免作业人员因不清楚、不熟悉相关安全知识而发生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破土作业的单位要先从相关部门处领取《破土作业许可证》,填写相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然后施工单位要填写相关内容并交回申请单位,再由申请单位交回相关部门,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审批人员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破土作业许可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破土作业许可证》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侍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并完善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破土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破土作业许可证》才上岗。
破土作业工人在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过程中,要遵守以下规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能堵塞下水道以及窨井。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要符合《便携式木折梯安全要求(gb 7059)》和《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要依预定使用中的最大工作载荷选择适当额定载荷的梯子,并确保不会过载。在攀登时,作业人员要靠近踏板(或踏棍)中部攀登或工作,不能踏在或站立在高于梯子标明的最高站立平面以上的踏板(或踏棍)上,不能踏在或站立在折梯顶帽和折梯或支架梯顶部踏板或梯子的桶架之上及单面折梯后部横杆上。当发现结构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的缺陷时,应将梯子报废或由具备资质的技术人员维修。
作业时,破土作业工人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的要求,应接受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的冲击吸收性能测试,还需具备良好的、合规的耐穿刺、防静电、电绝缘和阻燃等性能。作业人员不能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的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所挖出的泥士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在坑、槽、井、沟内休息。特别是雨雪天气后和解冻时期,要加大巡查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的密度和力度。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坑、槽、井、沟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在危险场所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要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在预期的环境条件、满足预期的机械性能要求、可预见的过载等情况下,不能危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用电产品的绝缘要符合规定,对危及人和财产的各种危险要采取足够的防护。这些都是首先要遵循的用电安全基本原则。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选择、安装与使用、维修都要遵守相关标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破土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不能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第2篇 破土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及管理措施
破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破土作业包括在生产厂区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由上述定义和适用范围可见,破土作业危害因素包括:如果开挖时造成埋地电缆、电信、生产工艺管道等地下设施损坏,可能会引发装置停工、电缆短路和断路、触电、介质泄漏等事故;在交通道路上破土作业时,可能会引发坠落伤害事故;在消防通道上横向破土施工时,如果没有采取“一半开挖一半恢复”等措施,可能会影响消防救援的进度;在开挖的基坑、管沟内用火用电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在进行深挖土方、管沟等破土作业时,可能会引发坍塌事故。
破土作业危害因素较多、较复杂,作业人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破土作业要取得的许可证
作业人员需要先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破土作业许可证》才上岗,这对规范作业安全,避免作业人员因不清楚、不熟悉相关安全知识而发生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破土作业的单位要先从相关部门处领取《破土作业许可证》,填写相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然后施工单位要填写相关内容并交回申请单位,再由申请单位交回相关部门,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审批人员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破土作业许可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破土作业许可证》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侍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并完善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破土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破土作业许可证》才上岗。
破土作业工人在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过程中,要遵守以下规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能堵塞下水道以及窨井。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要符合《便携式木折梯安全要求(gb 7059)》和《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要依预定使用中的最大工作载荷选择适当额定载荷的梯子,并确保不会过载。在攀登时,作业人员要靠近踏板(或踏棍)中部攀登或工作,不能踏在或站立在高于梯子标明的最高站立平面以上的踏板(或踏棍)上,不能踏在或站立在折梯顶帽和折梯或支架梯顶部踏板或梯子的桶架之上及单面折梯后部横杆上。当发现结构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的缺陷时,应将梯子报废或由具备资质的技术人员维修。
作业时,破土作业工人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的要求,应接受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的冲击吸收性能测试,还需具备良好的、合规的耐穿刺、防静电、电绝缘和阻燃等性能。作业人员不能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的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所挖出的泥士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在坑、槽、井、沟内休息。特别是雨雪天气后和解冻时期,要加大巡查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的密度和力度。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坑、槽、井、沟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在危险场所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要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在预期的环境条件、满足预期的机械性能要求、可预见的过载等情况下,不能危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用电产品的绝缘要符合规定,对危及人和财产的各种危险要采取足够的防护。这些都是首先要遵循的用电安全基本原则。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选择、安装与使用、维修都要遵守相关标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破土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不能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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