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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超限主要措施(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2

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超限主要措施

第1篇 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超限主要措施

1.0102102工作面初期生产时配备2名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工作面回顺以及上隅角,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抽采巷以及六个联络巷的瓦斯抽放情况、气体情况以及观察瓦斯抽放管阀门打开情况。通风一队每班值班领导必须到工作面,负责解决工作面开采期间的通风瓦斯问题。

2.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白芨沟井2023年度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瓦斯超限的规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3.坚决执行集团公司瓦斯升级管理规定:上隅角、工作面按≥0.8%报警,≥1.3%断电,<0.8%复电;回风≥0.8%报警,≥0.8%断电,﹤0.8%复电。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26℃。

4.根据采掘生产情况,如有串联通风系统时,在运顺风流混合下风侧10米内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复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电源。

5. 0102102综采工作面必须设2名专职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检员按规定配带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氧气两用仪、严格执行瓦检员的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虚检、假检。

6.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井工通风科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井工调度室与井工通风科汇报,并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瓦斯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

7.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设计配足风量,测风人员对工作面风量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每三测定一次,以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8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9.当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井工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上隅角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一是在上隅角设砂袋墙或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瓦斯稀释器,稀释上隅角瓦斯,三是利用上隅角预埋的瓦斯管、瓦斯抽采巷埋管通过抽放来解决上隅角瓦斯。(抽放负压、流量可以根据上隅角瓦斯情况来调节)

11.上隅角每次放顶、回柱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正常后方可施工。

12.通风一队按瓦斯检查点计划在工作面中部设两处瓦斯检查点,并悬挂瓦斯检查牌版并每班三次检查瓦斯。

13.上隅角每班由工班长或安全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侧帮≥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氧气浓度≤18%时立即停止工作处理。

14.进入支架后部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打开正常使用,随时监测瓦斯、氧气变化情况。

15.工作面生产期间要严格控制产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当瓦斯浓度≥0.8%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16. 井工通风科加强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17. 0102102综采工作面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进行管理,开采前由通风一队编制重点瓦斯管理区域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8.经理、各副经理、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瓦检员、监测工、流动电钳工、独立的放水工、安检员、通风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检员还必须根据现场气体情况携带相关检测仪。井下按规定上齐上全安全监测设备,加强维护,定期进行校验,确保数据上传准确,报警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19.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第2篇 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超限的主要措施

1.0102102工作面初期生产时配备2名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工作面回顺以及上隅角,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抽采巷以及六个联络巷的瓦斯抽放情况、气体情况以及观察瓦斯抽放管阀门打开情况。通风一队每班值班领导必须到工作面,负责解决工作面开采期间的通风瓦斯问题。

2.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白芨沟井2023年度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瓦斯超限的规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3.坚决执行集团公司瓦斯升级管理规定:上隅角、工作面按≥0.8%报警,≥1.3%断电,<0.8%复电;回风≥0.8%报警,≥0.8%断电,﹤0.8%复电。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26℃。

4.根据采掘生产情况,如有串联通风系统时,在运顺风流混合下风侧10米内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复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电源。

5. 0102102综采工作面必须设2名专职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检员按规定配带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氧气两用仪、严格执行瓦检员的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虚检、假检。

6.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井工通风科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井工调度室与井工通风科汇报,并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瓦斯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

7.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设计配足风量,测风人员对工作面风量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每三测定一次,以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8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9.当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井工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上隅角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一是在上隅角设砂袋墙或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瓦斯稀释器,稀释上隅角瓦斯,三是利用上隅角预埋的瓦斯管、瓦斯抽采巷埋管通过抽放来解决上隅角瓦斯。(抽放负压、流量可以根据上隅角瓦斯情况来调节)

11.上隅角每次放顶、回柱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正常后方可施工。

12.通风一队按瓦斯检查点计划在工作面中部设两处瓦斯检查点,并悬挂瓦斯检查牌版并每班三次检查瓦斯。

13.上隅角每班由工班长或安全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侧帮≥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氧气浓度≤18%时立即停止工作处理。

14.进入支架后部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打开正常使用,随时监测瓦斯、氧气变化情况。

15.工作面生产期间要严格控制产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当瓦斯浓度≥0.8%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16. 井工通风科加强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17. 0102102综采工作面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进行管理,开采前由通风一队编制重点瓦斯管理区域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8.经理、各副经理、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瓦检员、监测工、流动电钳工、独立的放水工、安检员、通风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检员还必须根据现场气体情况携带相关检测仪。井下按规定上齐上全安全监测设备,加强维护,定期进行校验,确保数据上传准确,报警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19.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第3篇 加强瓦斯治理联络巷埋管抽放安全管理措施

1.在工作面开采前,由通风一队在瓦斯抽采巷口,各设一道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在工作面开采前由瓦抽队按照瓦斯治理方案内容形成各联络巷的抽采系统,并在每一条联络巷口安装一组三通和阀门,与井下移动泵站形成抽采系统。

3.在工作面开采初期,由于第一个联络巷距切眼40m,为了解决上隅角瓦斯,在安装通路埋设一趟dn450mm的抽放管,与瓦斯抽采巷管路搭接。

4.当工作面正式回采后,在采过3~5m时,瓦抽队安排人员先将安装通路密闭碟阀打开,做为第一个联络巷抽放采空区瓦斯。当工作面推进至瓦斯抽采巷第一条联络巷口三通时,瓦斯管已埋入采空区内3~5m时打开联络巷口控制阀门。

5.当工作面推进至下一条联络巷抽放管三通处时,接替埋入联络巷的抽放管口已经埋入采空区内3~5m时,打开下一条联络巷埋管段的控制阀门,在工作面采过一段距离后,上一条联络巷距工作面采空区100m时,再将上一条联络巷的控制阀门关闭。以此达到利用瓦斯抽采巷埋管不断抽采采空区瓦斯的目的。

6.当工作面推过瓦斯抽采巷联络巷后,瓦抽队要安排测流工对联络巷埋管内的抽放浓度、流量、负压等参数进行测定,并根据测定情况和工作面推进情况,随时调整管路抽放负压。

7.通风一队瓦检员每班负责对瓦斯治理联络巷密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的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及密闭前管路阀门完好情况、密闭变形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给井工调度和通风调度。

8.当班瓦检员在检查密闭时,发现闭内一氧化碳、温度呈上升趋势有自然发火征兆时,要立即将阀门关闭,停止抽放,并汇报给井工调度和通风调度室,采取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

9.井工生产科安排人员在瓦斯抽采巷顶板、巷帮安装离层位移装置,随时对巷道顶板、巷帮来压情况进行监测。

10.在工作面回采时,井工生产科安排专人对瓦斯抽采巷进行检查,当发现联络巷和瓦斯抽采巷变形后,要立即制定专项的支护措施,防止瓦斯抽采巷冒顶。

11.在工作面采到瓦斯抽采巷前,综采队安排人员在瓦斯抽采巷与回顺贯通口处施工木垛,进行支护,增加瓦斯抽采巷的支护强度。

12.在工作面回采后,为了防止瓦斯抽采巷密闭变形,影响抽采效果。要求通风一队提前在瓦斯抽采巷口准备一定量(备用量的的1/3)的快速密闭材料,当发现密闭变形时要立即安排人员用快速密闭材料进行喷涂,增加密闭的强度。

13.当工作面回采时,瓦抽队要在瓦斯抽采巷施工高位钻孔和拦截顺层钻孔,在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14.瓦抽队每班进入瓦斯抽采巷施工前,必须由当班瓦检员对瓦斯抽采巷的瓦斯浓度等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气体正常时,方可充许瓦抽队打钻人员进入,在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对左右、前后顶板的支护进行检查,当支护完好后方可开钻。

15.凡是进入瓦斯抽采巷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当发现瓦斯浓度≥0.8%或氧气浓度≤18%、一氧化碳浓度≥0.0024%时立即撤出,并立即向井工调度室与通风调度汇报。

16.瓦抽队打钻人员,必须按上述要求携带各类仪器,并将瓦斯报警仪、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悬挂在打钻的下风侧,随时进行监测。

17.在工作面回采后,如果瓦斯治理联络巷密闭变形严重,无法用快速密闭等加固材料进行加固时,通风一队立即制定专项的封闭措施。

18.在工作面回采后,瓦斯抽采巷如果受顶板来压影响,巷道变形严重,随时有冒落的危险时,要立即撤出人员,井工生产科制定专项的支护和防护措施。

19.瓦斯抽采巷要求设1名专职瓦检员,负责瓦斯抽采巷以及六个联络巷的瓦斯抽放情况、气体情况以及观察瓦斯抽放管阀门打开情况。

20.瓦斯治理联络巷用井下移动泵抽放,泵站司机要密切观察泵的负压、流量、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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