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检查管理
(一)安全检查和管理
1、安全检查
(1)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组当天的工作范围,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本班组排除不了的隐患,应立即通知安全员派人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在工地巡视检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要班组工人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学习检查制度:
a、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安全交底;
b、各班组每周星期一上午,抽1小时集中学习安全活动;
c、专职安全员,除每天巡检安全工作外,每周末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d、队长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针对近期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事项,进行总结,目的使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
2、安全管理
(1)本工程开工前,必须明确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其安全组织机构组成人员。
(2)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3)搞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畅通,电气线路应合理架设,并设立明显的道路标志、标线、警示灯等,使之达到安全、防火、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的工作人员、小孩进入作业区内,现场坑、井、沟、易燃易爆场所等周围必须挂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5)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安全员在各工序施工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时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有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在适当地点,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施工区域如有明火作业,需按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须报建设单位并得到其同意),事先办理动火证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7)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调整劳动时间(夏季要防暑降温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使职工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改善。
(8)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
第2篇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中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企业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启动前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扩建项目(包括租借):指投资金额达500万以上或项目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
(二)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三)工艺装置停车检维修项目;
(四)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
(五)其他。
第九条 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油田公司级所组织的项目和一类钻井,由油田公司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其他项目由二级单位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启动前的工艺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艺设备符合设计规格和安装标准;
(二)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三)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四)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五)所有工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四章 成立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第十二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第十三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十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区域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建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二)为项目启动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三)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的培训;
(四)审核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的解决方案,监督检查并落实投运后解决项目的完成;
(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第十五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二)组织制定检查清单,并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三)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四)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进度;
(五)监督检查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的完成情况;
(六)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公司各部门及在沙洲公司工作的外协单位。
2、管理职能
2.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领导责任。
2.2安监部是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统筹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中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裁决,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3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在安监部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日常管理,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3、组织机构与分工:
3.1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东辉 翟向阳
副组长:武国忠、季永华、胡银雷、朱世春
成员:刘鸿斌、葛拥军、赵世明、陈汀、刘 相、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3.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
组长:刘鸿斌
副组长: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成员: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季先忠、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飞、李宝利、倪健新
3.3检查与分工
检查组负责人检查成员检查内容检查时间
发电安全检查组陆志富岳利平、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发电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9:30-11:30
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组郑国良赵世明、季先忠、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维护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起重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9:30-11:30
燃化安全检查组肖 安何利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燃化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9:30-11:30
外协单位综合安全检查组刘鸿斌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季先忠、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各外协单位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9:30-11:30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4.1.1安全生产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查找生产过程中和生产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1.2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边考核”
4.1.3安全生产检查分类与管理:
4.1.3.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
4.1.3.1.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1.3.1.2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1.3.1.3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1.3.1.4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1.3.2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班组自查、本部门自查、安监部检查、公司大检查.
4.1.3.3安全生产检查管理:
4.1.3.3.1班组自查:要求班长结合本班组日常工作、班组建设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周记录一次备查。
4.1.3.3.2本部门自查:要求部门结合本部门月度工作及公司月度总体工作安排,对本部门各班组、各专业进行检查,每月两次。
4.1.3.3.3安监部检查、公司联合检查:安监部每周组织安全网络成员对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大检查由安监部牵头,每月对全厂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一次。
4.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2.1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2.2检查各种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等。
4.2.3检查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4.2.4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完善情况。
4.2.5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2.6检查生产现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2.7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监部、生技部、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检查。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3.1.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以“四查三防一提高”(即:查安全思想、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隐患及薄弱环节、防人身事故、防设备重大事故、防误操作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重点,并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安全工作。
4.3.1.2“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做好“六防”(即:防风、防汛、防台、防污闪、防暑、防雷)工作。
4.3.1.3“秋季安全大检查”中“三防”(即:防火、防寒、防风、防冻)工作。
4.3.1.4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前一天止,公司、部门、班组要结束制定、上报、下发检查计划工作,根据总公司部署精神和内容制定。
4.3.1.5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的第一天起,公司、部门、班组要在三天内做完层层动员工作。
4.3.1.6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结束的前一周,部门、班组要做完总结、验收工作,并且将总结上报;公司要在最后一周内组织全面验收总结工作。
4.3.1.7“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3月15日到5月31日,“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10月11日到11月30日
4.3.2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3.2.1机组检修前检修区域与运行区域的检查:检修作业区、大型设备存放区、专用工具区、人行通道区等区域的隔离标识、安全警示、通道标示情况
4.3.2.2现场作业监督检查:现场起重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的检查监督
4.3.2.3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检查:脚手架、起吊设备、安全工器具、动火设备、临时电源、危险品存放等的检查监督
4.3.2.4作业现场的人员作业行为检查:
4.3.2.5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及两票执行情况检查:
4.3.3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3.3.1防汛检查重点:责任落实情况、有关防汛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设施防汛能力及技术措施、防汛应急以及后勤保障等;
4.3.3.2防火检查重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完好情况以及消防应急工作是否到位等;
4.3.3.3防冻检查重点:油、水、汽系统、灰管路、开关配电箱温控器、电控柜防冻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管路泄漏或设备漏水、漏油、上霜等现象;
4.3.3.4防雷检查重点:220kv变电站、各生产房屋机、生产辅助房屋设施的接地、避雷装置测试情况,各防雷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
4.3.3.5防污闪检查重点:防污闪定期工作计划制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等(按照绝缘子清扫周期、涂刷长效防污涂料周期等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属本部门、班组自查发现的要及时组织整改;属公司、安监部门发现的要下发《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外协单位下发《罚款通知书》责任部门要按期限完成整改工作。
5.2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问题整改计划上报安监部,并按限期完成;暂时无法完成、需公司解决的,由安监、生技部进行协调,并报请公司批准列入月度生产计划或大、小修中解决,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提供书面材料,否则考核100-300元。
5.3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者、以及对重大隐患整改有功者按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5.4公司检查发现各部门、外协单位、各班组没有严格按本规定4.1.3.3条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要求进行定期自查自改工作,公司将考核相应责任部门、外协单位、班组50-200元。
5.5《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和整改通报下发后,责任部门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条考核50-100元。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则予以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任、班组和个人的责任。
5.6各单位、部门检查人员应严格要求,不能按要求参加检查应提前向检查组负责人请假,否则每缺席1次考核50-100元。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第4篇 物资采购处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1为确保物资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发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物资库房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物资采购处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称“安检小组”),组长:蔡英宝,副组长:贾国红、李从军、李永良,组员:赵天华、张凯斌、赵桂云、宋艳霞、张四本、杨德宽、顾建武、郑喜珍,其中:赵天华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兼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员,张凯斌为装卸组安全生产检查员,赵桂云为中心库安全生产检查员,宋艳霞为钢材库安全生产检查员。
1.3安检小组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检查方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1.4安检小组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违章操作;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查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查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5安检小组每月检查2-4次,每次检查需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
1.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检查小组,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关设备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1.7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点如下:
(1)库区及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
,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铲车、行车、电梯等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8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将每周的检查情况,包括各类工具设备安全检查表等报告给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
1.9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根据安检小组日常检查和各小组安全检查员的汇报,编写部门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公司生产处备案。
1.10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有无违章操作
2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
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
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安检组长:检查人:制表:日期:
第5篇 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检查的职责与管理要求,旨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检查工作重点,规范安全保卫检查人员操作行为,确保本行安全无事故。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安全保卫检查:是指本行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活动。
3.2缩写
无
3.3分类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不相容职责
分管领导
负责审批安全保卫检查方案;
负责审批安全保卫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安全保卫部门/经理岗
1)负责审核安全保卫检查方案;
2)负责成立检查组,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3)负责审核安全保卫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安全保卫检查人员
1)职责
a)负责制订安全保卫检查方案,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b)负责实施安全保卫检查;
c)负责出具安全保卫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书等。
2)权限
a)有权根据检查方案内容和领导交办的检查事项对安全保卫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对被查单位的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检查;
b)有权要求被查单位提供与安全保卫检查需要的相关资料、文件。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1)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分支机构安全保卫自查,督促安全员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2)配合上级单位安全保卫检查人员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3)及时组织对自查和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各部门、分支机构安全员
1)负责对本部门、分支机构营业前、营业期间和营业终了常规安全检查;
2)负责配合本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开展对自查和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独立性原则。安全保卫部门在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涉,独立履行检查职责。
2)全面性原则。安全保卫检查应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安全保卫检查要明确检查责任,检查人要对检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4)违规必究原则。对安全保卫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2基本规定
1)安全保卫检查要做到节假日必查、敏感时期必查、发生重大案件必查,上级有规定必查。
2)安全保卫检查要做到与消防检查相结合、与技防设施相结合、与物防设施管理相结合、与保安值勤相结合。
3)属总部组织开展的安全保卫专项检查,安全保卫部门要在进行安全保卫检查前应制定明确的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内容一般包括:检查目的、范围和对象、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依据、检查时限、检查小组成员分工、检查纪律和责任等。
6管理要求
6.2检查重点
1)库房结构(墙、顶板、底板)六面是否整体钢筋混凝土浇筑;
2)通风,防水系统是否合格;
3)金库门是否符合标准;
4)库区是否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入侵探测器是否能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
5)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库区是否安装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
6)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是否能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7)守库室出入口是否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
8)守库室内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9)守库室设置方位是否能有效控制金库出入通道;
10)无人值守的业务库是否安装声音复核装置;
11)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安防系统是否能实现远程报警以及图像、声音等信 息传输监控;
12)二级风险分支机构守库室是否设卫生设施;
13)是否执行双人守库(含远程监控异地守库)规定;
14)使用枪支守库的,守库员是否熟悉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
15)业务库清点室是否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是否清晰显示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16)消防系统是否达标;
17)是否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18)守库员对预案分工是否熟悉;
19)业务库是否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6.2检查重点
1)专用运钞车使用情况;
2)是否制定运钞车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押运员是否熟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是否规范;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6)武装押运人员是否穿着防弹衣、戴头盔;
7)押运员警戒站位是否合理;
8)长途(大宗款项)押运是否有护卫车;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是否合理;
10)运钞车停靠及交接款过程能否全程录像;
11)运钞车内有无通讯设备;
12)押运过程中司机是否中途下车,车辆是否熄火。
6.2检查重点
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营业场所门前区域、现金业务区、营业 场所内设置的自助机、非现金业务区是否安装监控没备;
2)运钞交接区、场所内人员活动情况是否在监控范围内;
3)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为数字录像设备;
4)视频监控系统能否显示变易过程中的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
5)视频监控系统能否辨别进出营业场所人员的体貌特征;
6)录像资料保存是否达到30天。
6.2检查重点
1)数据处理中心、训算机机房(室)在建筑物内是否设置为独立区域;
2)有无专人值守,人员出入是否有记录;
3)防火、防水、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是否健全;
4)系统是否具有备份机;
5)有无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有无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
7)机房工作人员是否熟知灭火、防水等有关操作;
8)有无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资料;
9)是否及时更换计算机的口令或密钥;
10)员工是否熟悉突发事件预案;
11)有无防雷接地等必要防护;
12)有无机房专用灭火设施;
13)是否成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
14)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2检查重点
1)有无员工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学习的相关记录;
2)二年内是否有内部人员职务违法犯罪;
3)员工业务是否熟练,是否能准确鉴别票据真伪;
4)是否有身份证真伪识别装置;
5)员工分工、复核制度是否落实;
6)有无防范案件预案,员工对涉及本岗位的防范案件预案是否熟悉;
7)各类案件上报是否及时;
8)各类案件是否及时向员工通报;
9)是否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的各项安全制度,业务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10)是否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奖罚是否分明。
6.2检查重点
1)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责任的划分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培训情况;
5)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登记管理情况;
6)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以及工作性能和管理情况;
7)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6.2检查重点
1)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2)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4)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5)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6)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管理情况;
8)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阶段
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风险提示
6.1检查主要内容
6.1安全保卫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保卫指示精神情况;
2)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3)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4)金库管理情况;
5)押运管理情况;
6)安防设施建设情况;
7)技防装备管理使用情况;
8)计算机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9)员工安全教育情况;
10)安全保卫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11)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12)公安部门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风险描述:
安全保卫检查人员未按照制度要求检查,检查人员工作不细致,漏查等情况,导致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排除,给员工人身和财产带来损失。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控制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前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检查人员责任心
控制部门:安全保卫部门;
控制岗位:经理岗 ;
6.2检查重点
6.2.1营业场所检查的重点:
1)二层以下窗户是否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
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是否安装防盗安全门;
3)金属防护门锁是否符合要求;
4)场所周边防护是否严密,围墙防护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高度;
5)现金业务区出入口是否安装防尾随门;
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是否符合(ga38-2004)的要求;
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是否安装透明防护板,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是否有检测合格报告;
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是否符合要求;
10)现金业务柜台台面收银槽长、宽、高是否符合要求;
11)营业场所内是否建立卫生设施;
12)计算机房(室)是否安装防盗安全门;
13)计算机房(室)是否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14)是否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有效;
15)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16)是否配备自卫器材;
17)早晚款箱交接制度及实际操作情况;
18)营业时间边(后)门开关制度落实到人情况;
19)大宗及成捆现金管理情况;
20)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场所的管理;
21)营业终了安全检查情况;
22)报警没备、监控录像使用管理情况;
23)防抢劫预案在第一时间报警的演练情况。
6.2.2金库检查的重点:
6.2.3押运检查的重点:
6.2.4技防检查的重点:
6.2.5计算机安全检查的重点:
6.2.6案件防范能力检查的重点:
6.2.7办公大楼安全检查的重点:
6.2.8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6.3安全检查频率要求
6.3安全检查频率
1)各部门、分支机构安全员每天应开展营业前、营业期间和营业终了常规安全检查。分支机构负责人每月安全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月查岗不少于2次;
2)总部安全保卫部门每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4次,每月电话查岗不得少于1次,重大节假日必须进行检查。
6.4现场检查要求
6.4现场检查要求
1)实行持证检查制度。凡外单位(公安、银监部门)需要对营业网点进行安全检查的,必须持有该单位签发的介绍信,由本行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经被查单位验证确认后,方可开门进入营业场所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需要检查金库安全的应持有本行签发的《××农村银行查库专用介绍信》(见附件一),还必须有被查单位领导在场,但夜晚不接受外单位的查库检查。
2)实行检查登记制度。检查后要及时将检查的内容、结果在《**农村银行安全保卫检查登记簿》(附件二)登记,记录要详细,整改要有明确的意见和时间要求。检查人员、补检查人员均应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属上级部门检查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以示负责。
6.4检查处理
6.5检查结果的形成和违规处理:
1)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派出单位领导汇报,对于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应限期整改;
2)属总部组织开展的安全保卫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应出具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提交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3)检查结果要向全辖通报。对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表扬,差的要给予批评。对于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理;
3)各分支机构要及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7、检查监督
牵头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报告路线
检查结果利用
内部审计部门
对安全保卫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每年不少于一次
董事长、监事长
持续改进
第6篇 机电检查管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开展工作,重点抓好采掘一线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采掘以及辅助单位的月度质量验收工作。
第二条 在科长的领导下深化开展‘亮点工程’,使亮点工程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三条 严格按照矿要求加强防爆检查工作,在全矿井下范围内杜绝失爆现象。
第四条 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步提高。
第五条 配合设备管理组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及闲置设备回撤等工作。
第六条 负责设备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七条 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配合好其它班组的各项工作。
第7篇 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项目各项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的检查。
3. 职责
3.1.安全部是项目建设期车辆检查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对各种机动车辆(含特种作业机械)进行运行前的检查,及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
3.2.安全部和hse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各种车辆、设备编制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的检查标准。
3.3.施工单位负责对车辆/设备进场前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存档备查。并上报项目部安全部备案。
3.4.施工单位应于入场前7天向项目部安全部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车辆技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部安全部审核完,上报业主hse管理人员审批:
保险证明书
年检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负责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要有记录资料。
4. 车辆检查的一般规定
4.1.凡申请进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
4.1.1.机动车辆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4.1.2. 施工单位租赁的大巴、中巴等车辆均应在车辆明显的位置显示施工单位名称。
4.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4.1.4. 工程机械(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设备均应在其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保持端正清晰。
第8篇 炼铁车间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落实,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车间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间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三、职责: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车间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班组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检查且做好记录。
四、工作程序:
1主要内容:
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3)运行控制情况。
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7)车间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9)现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10)作业环境的监测
11)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12)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13)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2安全检查类型:
1)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①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
②班组综合性安全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①工艺管理;
②设备管理;
③变配电系统;
④仪表管理;
⑤消防管理;
⑥ 岗位卫生管理;
⑦现场检维修作业;
⑧安全设施、设备(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⑨特种设备等;
e、节假日检查
f、本车间各级人员的检查;
g、不定期随机检查;
3、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车间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
(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3)车间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综合检查
(1)车间每星期五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班组长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总结进行整改,做好记录。
(2)专项检查由由车间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a、关键装置:电器设备、设施、风机房(高压配电室)、加压(助燃)风机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赵明光。
b、重点部位: 高炉本体、炉皮 、风口及炉顶设备运行状况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王自强。
c、重点部位:热风炉系统、送风、燃烧、箱体除尘、炉皮冷却、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及阀门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热风炉班班长王荣保。
d、关键装置:喷煤系统;磨机、燃烧炉(煤气检测)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喷煤班班长张世平。
e、关键装置:行车( 抓渣行车、吸铁行车);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维修班副班长马春林。
f、关键装置:煤气检测;煤气检测议、声光报警仪运行状况;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煤气检测;煤气设备、设施、管道、阀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注:每星期五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一次)
h、关键装置:应急器材;过滤式防毒面具、检测仪;急救箱或急救包、空气呼吸器、担架等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i重点部位:灭火器材;应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炉前平台、铸铁;渣、铁口及铸铁机运行状况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炉前(铸铁机)班班长吴建忠。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车间、班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车间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做好记录。
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班组各岗位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组巡回检查职责,设备、设施点检;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班组、车间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7、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消防、备用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治理通知单”,并按《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执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对所采取隐患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0、以上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监督执行。
第9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的涵义、原则、分类、内容以及安全检查表的制定和使用、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安全检查专业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检修、施工作业等场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事故隐患的检查,以及相关基础工作的检查,其目的是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行为)和管理漏洞,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检查是企业经常性的安全工作之一。
4 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装置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本装置安全检查责任,有权对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安全环保部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
4.3 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
a)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深入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检查监督整改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对票证的执行情况及现场消防、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b)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事故现场协助调查了解、处理发生的有关生产、设备、交通等方面的事故;
c)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参与各项安全主题活动的落实及检查验收工作;
d)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向安全环保部通报或报告;
e)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参与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检查的原则
安全检查应从人、物、环境、管理四因素入手,采取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5.2 安全检查的分类
5.2.1 经常性安全检查是落实公司全方位巡回检查制的重要形式,各级安全组织和人员要以现场为中心,狠抓日常可能发生事故的人、机、环境等主要因素,使安全工作从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5.2.2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公司组织的对下属各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全方位的,检查的内容是综合性的。检查可以采取自查自改或上级统一组织集中检查的方式。
5.2.3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一项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和某一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的专门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隐患和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危险性,提出预防和整改建议,督促消除和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人员为主,吸收与检查内容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5.2.4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检查,一般由安委会组织检查。
5.2.5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换季前的预防性检查,检查以安全环保部为主。
a)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构筑物倒塌等为重点;
b)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八防(防滑、防冻凝、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坠落)为重点。
5.3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5.3.1 查制度:即检查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
5.3.2 查设备:即检查各种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备,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5.3.3 查安全知识:即检查职工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3.4 查纪律:即检查职工是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5 查事故隐患: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已查出的各类问题是否落实了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5.3.6 查防火、防爆,检查内容包括:
5.3.6.1国家现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5.3.6.2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消防知识、技能等。
5.3.6.3 火源管理。
5.3.6.4 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含消防设施操作法)。
5.3.6.5 安全消防装置、生产工艺防火防爆措施。
5.3.6.6 生产工艺过程本身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及其安全保护措施等。
5.3.6.7 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和其它辅助设施的防火防爆管理。
5.3.6.8 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防爆、泄压面积、放空及防雷等。
5.3.6.9 易燃易爆危险品储运及装卸的防火管理。
5.3.6.10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完好情况。
5.3.7 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5.3.8 其他事项:其它安全基础工作以及涉及现场的其它安全问题。
5.4 安全检查表的制定与使用
5.4.1 安全检查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可以根据检查内容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
5.5 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5.5.1 安全检查要坚决杜绝盲目检查,安全检查原则上必须要有组织、有明确的目的、具体的方案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有记录、有整改落实、有复查,有信息反馈。
5.5.2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5.5.3 装置级安全检查,由装置经理组织装置工艺、运行、安全等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5.4 班组长和操作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5.6 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
5.6.1 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应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利用有效途径落实整改。
5.7 安全检查专业人员的权利
a)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处罚他人和组织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b)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c)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有关安全情况,回答有关安全问题,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等;
d)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在出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有权要求受检单位停止作业、排除险情;
e)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检查出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10篇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 1245-2009)的要求,为确保油田公司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投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
第三条 油田公司对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天然气净化(处理)及油气化工装置、油气生产场站、输油气管道的停车检维修、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等项目必须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是装置、设备、设施投运前的一个先决条件。
第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并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六条 启动前的装置、设备、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设计规范、规格和安装标准;
--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卡、应急预案等准备就绪;
--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所有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七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由单位主管领导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组员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八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1、单位主管领导:
--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组长;
--为项目启动前的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审核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跟踪落实待改项的完成;
--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必改项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2、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
--选定组员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
--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跟踪所有必改项的完成情况;
--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3、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
--参与制定检查清单,并对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
--确认所有启动前必改项和待改项的解决方案;
--确认所有必改项已整改完成。
4、安全环保专职人员:
--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
--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
--参与对安全环保专项设施和安全环保基本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第三章 启动前安全检查的实施
第九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应召集所有组员召开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介绍整个项目概况;
--审查并完善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内容;
--明确组员任务分工;
--明确进度计划;
--确认其他相关方的资源支持。
第十条 天然气净化(处理)及油气化工装置进行投料试车必要条件的检查参考(附件1)进行编制,油气站场新建、改扩建、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参考附件2进行编制,停工检维修没有变更的项目参考(附件3)进行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
检查清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人员:
--所有相关员工已接受有关hse 危害、操作规程、应急知识、工艺设备变更内容的培训;
--承包商员工得到相应的hse 培训,包括工作场所或周围潜在的火灾、爆炸或毒物释放危害及应急知识;
--新上岗或转岗员工清楚新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并具备胜任本岗位的能力。
2、工艺技术:
--所有工艺安全信息(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等)已归档;
--工艺危害分析建议措施已完成;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卡、应急预案等经过批准确认;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工艺或仪表图纸的更新,经过批准并记录在案。
3、设备:
--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制造、运输、储存和安装;
--设备运行、检维修、维护的记录已按要求建立;
--设备变更引起的风险已得到分析,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已得到更新,并得到批准确认。
4、安全设施:
--消防设备设施已按设计要求配备、安装及检查确认;
--安防设备设施已按设计要求配备、安装及检查确认;
--作业现场、安全通道已按要求清理。
5、环境保护:
--污染治理设施可以正常工作;
--处理废弃物(包括试车废料,不合格产品)的措施已落实;
--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得到满足。
6、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
--应急资源是否得到保证;
--确认应急预案与工艺安全信息相一致,相关人员已接受培训;
--针对以往事故教训制定的改进措施已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 实施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组员应根据任务分工,依据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完成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各组员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议并将其分类为必改项、待改项,形成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确认启动前或启动后应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pssr综合报告式样参见附件4)
第十三条 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在项目整体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上,应整理、回顾和确认历次启动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
第十四条 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完成及所有待改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启动。
第十五条 所有必改项整改完成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将检查报告移交给单位主管领导。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责任人审查并批准启动。项目启动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和单位主管领导应跟踪启动前安全检查待改项,检查其整改结果。
第十六条 文件整理:对于涉及变更的整改项,应将相关图纸、设计文件等进行更新并归档。待改项整改完成后,应形成书面记录,与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综合报告一并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是指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指必改项是指在做投运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待改项是指在投运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根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个结合”、“三项治理”和“四个雷打不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场地搬倒、发港外运车辆有法不依、守法不严、我行我素的现象;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行为;消防及用电等事故隐患,确保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月度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日常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双基”建设及“雨季”三防等落实情况。
2、现场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完备有效,电、气焊规范操作管理,各种用电线路、开关及插头、插座齐全完好。
3、场地搬到、发港外运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严重超载、蓬布破损封盖不严、灯光不全失效,举升报警器失灵,防护设施不全及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1、月度安全大检查:公司领导、部门有关人员及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安监科全体人员、调运科、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四、安全检查的时间:
1、月度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2、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采取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检查。其他专项检查随时进行。
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每日安全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建档。
五、参检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全彻底、按照安全管理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安全问题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
第12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本
每一个商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把关才能放到市场进行销售,而在安全检查中也得进行把关,安全检查有哪些管理规定呢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内容
3.1安全检查的类型
3.1.1综合性检查和专业(项)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成员企业/项目部对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专业(项)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设备设施/等等。
3.1.2按时间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3.2检查组织
3.2.1集团范围内安全检查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3.2.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2.3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代表/兼专职安全员参加。
4.检查内容
4.1《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3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4.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6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7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4.8现场的文明生产情况和作业环境条件。
4.9消防、用电、仓库管理、车辆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情况。
4.10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11事故处理情况。
4.12各种安全基础档案。
4.1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
5.基本程序
5.1检查计划
5.1.1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12月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检查计划。
5.1.2成员企业/项目部在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安全检查计划。
5.1.3每次检查前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5.2检查流程
5.2.1每次检查前,由主管领导提出检查目的和要求。
5.2.2确定参加检查的人员。
5.2.3编制安全检查表(内容)。
5.2.4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5.2.5检查结束后应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5.3问题处理
5.3.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2检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5.3.3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向隐患单位、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5.3.4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提出整改处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由隐患单位会同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划分隐患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5.3.5分级建立隐患档案,掌握隐患分布情况,一般隐患由隐患单位及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重大隐患同时列入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管范围。
5.3.6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5.3.7隐患整改完毕,应通知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5.4档案建立
5.4.1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5.4.2违章处罚、隐患整改等相关情况应存入安全检查档案。
5.4.3安全检查档案应分级建立,专人管理。
5.5分析检讨
5.5.1每次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的单位要组织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分析和总结。
5.5.2组织单位应提供深入、完整的检查报告,分析并检讨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以适当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下发相关成员企业。
5.5.3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检查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上报检查组织单位。
6.考核与奖惩
6.1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进行考核。
6.2安全检查结果作为上级考核下级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年内被上级单位下达两次以上重大隐患整改通知或对隐患整改率达不到___%的单位,年度安全考核不得评优。
6.3不认真执行本制度,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积极进行整改,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6.4在安全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多次排查出事故隐患或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或者挽回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干部、员工,由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复执行。
7.附则
7.1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7.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根据行业特点,在本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细则。
7.3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化工厂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检查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制造”已成为整个地球村必不可少的环节。由此带动各个行业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国的化工生产行业也跟着时代脚步不断的进步,尤其是电气设备,化工厂电气设备无论从种类还是自动化程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防爆区域的电气设备、及其电力线路检修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我国的不少化工厂电气检修、维护依旧采用定期检修加事后维修的老维护方式。即根据预定的维修周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维护,无论电气设备、线路是否需要维护;另外,在生产期间,如果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由相关人员通知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这种维护方式容易造成设备的维护不足和过度维修。维护不足,即电气设备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其容易在正常生产中发生故障,造成停产,
经济受到损失;过度维修是把不须要修理的设备修理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或者是,原来状况良好的设备经维修后却不如以前,得不偿失。鉴于此种方式的不合理性,因此化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采用预防性维护的方式对每个电气设备、线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会引起故障的因素,列出表格,然后按照所列项目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必要时,对电气设备、电力线路进行技术改造,做到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化工厂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线电缆、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电气控制柜、电机、照明灯具、电热设备等。现根据不同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广大电气工作人员的维修经验,将常见电气设备所须的预防性维护分别简述。
1电线路的预防性维护
化工厂电线电缆主要包括: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滑触线、铜铝母排、架空线路。电线路的常见故障有绝缘损坏、断线、短路、接地等。电线路的故障常导致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引起火灾、爆炸甚至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
(1)对于滑触线,应定期检查滑触线,主要检查点有绝缘、滑触线固定是否牢靠、滑触线与滑触头是否接触良好、主电源进线螺丝是否牢固。
(2)对于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应定期检查高低压室挡鼠板是否严密;电缆沟道盖板是否完好、线路与设备连接位置是否有松动迹象、绝缘是否受损、是否有热源靠近电线路,尤其是电
缆桥架与热源管道交叉处以及蒸汽管道吹扫口、是否有受到机械损伤的危险。
(3)对于铜铝母排应定期检查接点温度、固定螺丝是否松动、接触面有无异常震动及噪音
(4)对于防爆区域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将事故扼杀于摇篮中。
(5)架空线路应定期维护,检查档距、地线、周围是否有引起短路故障的异物、避雷器、拉线、杆架是否牢固。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
(6)制定不同的线路类型点检表,定期安全点检,并做好档案记录。
2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
变压器是化工厂极其重要的供电设备,变压器一旦出现故障,可能导致大面积电气设备停电、严重的还可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产生。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针对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证变压器进线避雷器完好无损,定期进行停电维护
(2)、检查变压器进出线是否连接牢靠,是否有明显噪音或者放电现象
(3)、定期检查有载调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4)、定期清理瓷瓶污物。
(4)、定期紧固螺栓,以防止漏油。
(5)、经常检查干燥呼吸器是否需要更换。
(6)、定期检查冷却风扇、声音是否异常,温度过高时是否自启
(7)、检查变压器油位、瓦斯继电器是否正常。
(8)、安全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
除以上几点日常检查外,还要每年请相关部门对变压器及变压器油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3高压开关柜的预防性维护
高压开关柜的电压高,电流大,一但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再者,大部分企业的开关柜(特别是高压开关柜)与电力网直接连接,它的故障还会对电力网造成损害。为此,电力相关部门对高低电压开关柜的设计、安装、运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并定期审查。对于高低压开关柜应当做以下预防性工作。
(1)、每日巡视、查看柜内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防鼠、防尘、防水、防潮、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污物,紧固导体连接螺栓,对断路器等操动机构加注润滑油。
(3)、每年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4)、定期检查与“五防”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5)、定期检查控制回路保险是否完好。
(6)、pt、ct是否正常工作。
4低压配电柜、直流屏
(1)、低压配电柜因操作频繁,应定期对操作把手、塑壳开关、指示灯、测控仪表、保险进行检查维护,定期采购备品备件。
(2)、定期核对配电柜抽屉标识是否完好、是否与设备对应。
(3)、定期对直流屏、电池组灰尘进行清理。
(4)、定期对电池组进行维护检查。
(5)、检查蓄电池是否正常,有无漏液,有无液位过低或超高现象,若电池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
5各种电气控制柜、检修箱的预防性维护
电气设备的控制箱、检修箱往往在车间内,车间的环境要比配电室的环境恶劣的多,因此它们的维修工作量较大,特别是化工区域要求更高。加强对车间内检修箱、控制箱的预防性维护,将大大减少停车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常见的预防性维护工作总结为以下几点:
(1)、防尘、扫尘仍然是重点。除尘工作看起来微不足道,其实它的作用很大,很多故障都是与积尘有关。
(2)、定期紧固螺丝。温度的变化,机械振动等因素都容易造成螺丝松动,螺丝松动会引起打火、控制失灵等各种故障,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等。
(3)、检查有无异常响声。电磁元件接触不良会产生噪音,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4)、检查有无异味,温度是否正常。电气元件温度过高会使绝缘材料发出焦糊或其他气味。可用简易红外测温仪检测元件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检查柜内元件是否有机械损伤,机械动作是否灵活。
(6)、检修时在检修箱接线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将检修箱私自改造,接线完毕后将箱盖恢复,防止产生明火。
(7)、防爆区域设备与线管连接必须用防爆软管连接,不得用金属软管替代。
6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据资料显示,工业生产中90% 以上的动力来源于电动机,电动机的用电量占工业总用电量的73%以上。随着工业自动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电动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又因为电动机处于生产最前线,受负载冲击大,周围环境相对较差,所以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成为一项工作量大而切重要的工作。为减少事故停车率,减轻工作负担,平时应对电动机作以下预防性维护:
(1)、经常检查电机有无振动、异响,及时更换轴承或加注润滑油。有条件的可用振动测量仪监测电动机振动情况。
(2)、检查电动机转速,可用转速测量仪测量。
(3)、检查电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如超过电机允许温升,应立即停车检修。
(4)、测量电动机运行电流是否正常,运行电流若高于额定电流应停车检查。
(5)、定期检查电机相间绝缘和对地绝缘,如果绝缘变差,必须对绕组进行烘干浸漆处理。
(6)、定期检查电机接线端子和固定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电机安全防护罩是否牢靠完好。
7发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一套有效的、预防性的维护工作能够减少发电机意外的运行中断。在运行期间维护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熟悉发电机的哪些部件需要定期校正,哪些部件易于出故障以及怎样评价这些部件的工作状况等。日常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集电环,碳刷有无冒火、刷辫是否完好,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如出现发黑、烧伤等现象,则应更换碳刷、碳刷压力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发电机测温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与其配套的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动作。定子引线接头处及过渡引线手包绝缘处是否有绝缘层松驰,肿大等现象。
(4)、在停机时应着重检查转子护环、中心环、风叶、风扇座环及集电环的紧固情况。检查和测量护环有无位移、变形。检查中心环下的尼龙导风叶有无变形、老化等现象。
8安全管理
对于化工厂的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不仅要做到定期维护与预防性维护,还应针对不同种类、不同部位设备制定不同安全管理方法及台账。要做到以下几点:
(1)、按设备定专人、专职负责维护、管理做好记录。定期进行数据汇总,针对特殊问题要研究透彻,为以后设备、线路维护提供解决方案。
(2)、针对易耗部件定期检查更换,将损失减到最小。定期采购设备备品备件。
(3)、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定期技改,使设备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将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
9结束语
本文只阐述了几类常见电气设备的一般性预防性维护及安全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各企业应该根据每台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具体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列出详细的预防维护方案,然后采取巡检、点检、在线监测、离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采用相应措施。
第14篇 江河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 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 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 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二章 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条 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下列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 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机、辅机、操舵装置等机电设备,应急电源、应急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
(二) 航行和通信设备,主要包括:甚高频(vhf)、卫星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罗经、电子航道图系统等。
(三)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及应急预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否擅自改变船舶防火分区;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四) 救生设备,主要包括:救生艇筏、救生器材。
第十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船员配备是否满足船舶最低配员要求,是否人证相符。
第十一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货物是否合理配载和有效系固,是否载有禁运货物。
第十二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航次申报的过闸方式、时间、始发港、目的港、船舶尺度、装载情况等过闸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满足过闸要求。
第十三条 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船员是否掌握船舶应变部署表内容。
第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过闸船舶还应自查本船是否向旅客宣传过闸安全及应急逃生注意事项,是否按规定对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载客100人以上的客船还应自查本船船舶保安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危化品装载是否满足隔离要求,是否随船携带本航次所载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有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随船。
第十六条 船舶过闸安检前,应按自查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规定的项目,并填写自查记录表,经船长签字随船备查。
第三章 过闸安检
第十七条 三峡局应配备与过闸安检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过闸安检工作程序和安检项目开展过闸安检工作。
第十八条 从事过闸船舶安检的人员(以下简称“安检人员”)应当通过必要的背景调查,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 实施过闸安检时,安检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查时应向船方出示工作证件,并全程视频记录检查过程。
第二十条 实施过闸安检时,船长应指派专业人员配合检查,如实回答安检人员提出的问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文书,操纵和测试船舶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安检人员应将过闸安检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及过闸安检结果书面通知船长。
第二十二条 安检人员作出过闸船舶未通过过闸安全决定前,应当听取过闸船舶的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解释,理由合理的应当予以采信。
第二十三条 安检合格的船舶,三峡局应安排过闸;安检合格的客船,应优先安排过闸。
安检不合格的船舶,应按要求整改,重新申请过闸安检,复查合格后方可安排过闸。
第二十四条 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二十五条 过闸安检中发现船舶或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三峡局应及时通报长江海事局或长江航运公安局依法调查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长航局应制定过闸安检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过闸安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三峡局应建立并实施过闸安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过闸安检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八条 长航局应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并调查过闸安检工作中的举报事件。
第二十九条 过闸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其12-24个月的船舶过闸远程申报,并列为失信船舶。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内容开展安全自查;
(二)不如实填写安全自查记录表;
(三)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过闸安检文书;
(四)提供虚假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五)谎报船名、吃水、货种、主尺度和实载运量等过闸信息;
(六)制造虚假船位信息申报过闸;
(七)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三十条 安检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三峡局应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过闸船舶,是指拟通过长江三峡船闸、三峡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的各类船舶。
第三十二条 过闸安检人员及过闸安检设备配备标准、过闸安检项目及工作程序、船舶诚信管理规定、过闸船舶自检记录表等与过闸安检相关的制度、标准和文书由长航局制定。
第三十三条 过闸安检不替代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船舶现场监督和长航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监督检查。过闸安检也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5篇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管理与考核的主导地位,深入开展基建现场安全质量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建设工程。
第二章 制定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05]4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文件。
第三章 检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检查体系按省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现场工程项目部三个层次建立。
第五条 省公司基建部作为公司基建安全质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宣贯,对重要现场的抽查和指导。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检查主体,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对所有所辖项目工程进行周期性、计划性检查指导,对施工单位整改落实进行督导。
第七条 现场工程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自检自查主体,包括项目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两部分。
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理,对施工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反馈,实现对施工安全质量的有效控制;施工项目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控制,是检查整改落实的实施主体。
第四章 检查流程及要求
第八条 检查实行公司基建部抽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现场工程项目部自查的方式。
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每月安排检查计划,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次进行检查。建设管理单位主管基建领导和基建部主管领导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检查。每月25日前各建设单位应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十条 省公司基建部针对黑龙江地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于次月安排部分在建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抽查。抽查组由基建部相关人员和临时抽调的部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重点检查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对上月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等。
第十一条 省公司基建部组织的检查反馈以两种形式相结合。一是检查后立即进行现场反馈;二是在检查后将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经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下发给现场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的检查反馈应参照省公司做法进行。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对省公司基建部或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由监理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后,添写不符合整改反馈单上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省公司基建部检查整改反馈应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确认后上报公司基建部。对整改不合格或反馈内容较差的要退回重新整改后再上报。
第十三条 从检查整改通知单下发到反馈上报时间为7天。反馈内容应包括对整改通知单所列问题整改情况的逐条描述,配以不低于200万像素不高于300万像素的对应数码照片,一张照片不能完全说明的可拍摄多张照片予以说明;对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完成时间。
第十四条 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的反馈均以电子文档形式。
第十五条 各级检查要结合当时在建项目施工季节、施工进度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检查内容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必须对工程项目各重要作业工序安排检查计划,对重大工序转接,如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应重点把关,必要时可安排多次复检。
第五章 检查标准
第十六条 检查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相关规程、规定、制度中相关安全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1997版)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2004版)4.《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
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q / gdw 248.2 - 2008)
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手册》(基建质量[2006]135号)
8.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00kv及以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系列规程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及细则编制纲要》(基建质量[2007]89号文)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各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建安全质量检查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真正起到监督、激励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主动性、自觉性的作用。
第十八条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现场,若检查后仍存在重复问题或问题未整改,省公司将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省公司基建部对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及时上报或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并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上报月度检查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条 各建设管理单位应针对省公司基建部抽查后的现场及时组织整改,省公司基建部将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考核,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反馈检查整改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一条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项目若被停工的将在质量评级考核中一次扣减5分/项目·次,并对项目所在建设单位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扣0.5分/项目·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部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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