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要求
1.保证正确可靠的接地与接零。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接地与接零,杜绝疏漏。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2.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不应大于10ω,配电箱、防护栏与重复接地线用不小于16m2的绿黄双色软铜绝缘线与其连接。(配电箱的重复接地图附后第九)。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操作、维修及维修人员都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本现场的所有供电线路均按tn-s接零保护系统敷设,保护零线的设置应符合jgj46-2005的要求。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
7.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 相配合,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其剩余电流互感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而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8.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不允许一个开关带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9.施工现场的在建工程应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0.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带电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体。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端必须作固定连接。
11.配电箱、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箱门必须加锁。
12.配电箱及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及施工材料。电气装置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13.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应停电,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检修时应有统一组织和指挥,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检修时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4.电缆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米至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5.停送电的操作顺序为:
(1)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6.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开工前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施工现场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敷设,埋入土内。
6、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7、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定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预防电气火灾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设备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积
2、配电线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熔体额定电流一定小于电缆允许载流量的2.5倍,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的火灾.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与易燃物间距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5、使用电焊机时要严格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存放在通风更好的地方.
6、存放易燃物体. 易燃物的仓库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导线与设备连线应满足有关规定.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8、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制度,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9、扑灭电气火灾时,要切断电源.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急救措施
触电者摆脱电流后,应就地立即对其进行急救,只有在触电后的危险性继续威胁着触电者或救护人员时,或该处不便于救护的情况下,才可将触电者转移到其他地方.
为了确定触电者的情况.必须使触电者仰面躺下,检查有没有呼吸和心跳是否跳动,诊断触电者的身体状况时,应当检查大拇指附近的动脉的脉搏或颈部甲状软骨的凸出部---喉结,左右两侧颈动脉的脉搏,若颈动脉没有脉搏,通常认为体内血液循环运动终止,心脏停止工作,体内有无血液循环也可由瞳孔状况判断.检查包括使他保持适当的姿势、检查呼吸、脉搏、瞳孔状况,应在15~20分钟内完成.
若触电者有知觉,但以前曾处于昏迷状态或长时间处于电源作用下时,须将他放在干垫子上,盖一件衣服,立即请医生. 只有医生才能诊断其健康状况,如请不到医生,便迅速用担架等工具将其送往医院.
若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呼吸平稳,脉搏正常,应将其平放在垫子上,解开衣服和腰带,直到呼吸.同时应保证新鲜空气流动,采用诱发知觉措施---用凉水喷脸等,并不断观察他的身体状况直到医生来.
如果触电者呼吸不正常,次数少而急促或呼吸状况恶化但还能摸到脉搏,此时必须做人工呼吸,当没有呼吸及脉搏时,疼痛性刺激也不会引起任何反应,眼睛瞳孔放大,对光无调节能力,此时必须设法使其复苏.进行人工呼吸于心脏按摩.
任何时候都不应放弃救护,不能因无呼吸脉搏而认为触电者死亡,只有当触电者致命损伤,如颅骨碎裂等才能认为死亡,在其他情况只有医生才有权验证死亡.
经验表明,当人处与诊断死亡状态时,若施行及时正确的急救,一般都能使假死者复苏;心脏停跳不超过4~5min情况下,实行复苏急救才能奏效,在医生为到来之前,急救工作不能间断,有时坚持数小时对触电者施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按摩.只有医生才有权诊断触电者是否死亡.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防护意识,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故障用电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电工须持证上岗,操作时须穿戴上各种绝缘、防电用品,不得违章作业.电气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灭火.各种机械设备额定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15ma 、时间小于0.1s,手持电动工具依照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ⅰ、ⅱ、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荷载检查,做好接零、接地、漏电保护.
值班电工岗位职责
1.施工现场电气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实习电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2.值班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冒险蛮干。
3.电工操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电气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
4.值班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国家颁布的用电法规和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止触电事故的能力。
5.值班电工对现场的配电箱和线路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把控的六个关键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实施
2、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做到一级、三级配电箱配置漏电保护器;三级配电箱应一机、一箱、一闸、一锁、一漏保。设备或设施应有避雷防护措施。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配电箱接地保护
塔吊、脚手架防雷接地
配电箱接地设施
4、漏电保护器
电工应每日检查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线路。做好日常检查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临电日常管理资料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电工检查记录
专业电工每日进行检查
5、配电箱编号、电工持证
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应分别编号,标识清楚,上锁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巡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配电箱标识牌
6、临时用电要防范的常见问题
a、无箱门跨接线,箱门跨接线材质不对。
b、一闸多机。
c、pe线未接。
d、隔离开关无可视断点。
e、电器安装间距过小。
f、进出线未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与箱体直接接触。
漏保参数不符(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要求大于30ma,大于0.1s,但乘积不应大于30ma·s。)
a、违规使用倒顺开关、刀闸式开关等国家淘汰设备。
b、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没有分设。
c、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
第3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4篇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 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 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五 处罚程序
第5篇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系统检修期间安全、规范用电,提高专业用电管理水平,根据冬季天气凝冻、多雨、湿度大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用电单位需编制用电方案到电气车间办理“用电申请单”。用电单位负责人持电气车间签发的“用电申请单”到班组方可办理接线手续。
2、严格电气停送电操作票证管理,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
3、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5、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且配电箱、盘金属外壳必须用黄绿相间专用接地线与现场接地支线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上锁,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3米。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临时用电缆线路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保护管应固定牢固。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
7、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8、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0、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电气车间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11、现场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电缆线必须使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电缆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乱拉乱扯、车辆来回碾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有防雨措施,禁止随地摆放,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严禁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扯和预约送电。
13、发现违章、违规用电的,电气车间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14、不按要求执行,每违规一项处罚200元。
第6篇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1.1概况
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根据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而设计。根据表内临时用电设备负荷统计,安装容量1250kva,计算容量1194.8kva。完全可以满足施工用电要求;另自备200kw、120kw柴油发电机各1台;为确保施工用电可靠,合理节约能源。在供电结构上合理安排。加强管理。
1.2负荷计算表
用电设备名称
数量(台)
型号及名牌技术数据
合计功率pe(kw)
混凝土输送泵
1
hbt60.13.90s 90kw 380v
90kw
插入式振捣器
5
jq221-2 1.1kw 380v
5×1.1=5.5kw
平板振捣器
1
2f112.2kw 380v
2.2kw
电焊机
6
*d1-185 12kva单380v
6×12=72kva
水泵
3
y132s1-222kw 380v
3×22=66kw
潜水泵
3
wqy4kw 380v
3×4=12kw
潜水泵
3
qy65-72.2kw 380v
3×2.2=6.6kw
闪光对焊机
1
125kva单380v
125kw
钢筋弯曲机
1
2.2kw 380v
2.2kw
钢筋切断机
1
3kw 380v
3kw
钢筋调直机
1
3kw 380v
3kw
反循环钻机
10
60kw 380v
10×60=600kw
根据上表,总计视在计算负荷(总需要供电设备容量)
spesp大
sj=1.103(k1+ k2+ k3se) =1086.3kva
cosw cosw
为了简化计算照明用电取施工用电10%,则:
sj=1.1×1086.3=1194.8kva
1.3变压器设置
根据施工用电总负荷及在考虑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钻机自备发电机供电不足及其他原因),特于阳平河特大桥设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同时供生活驻地用电。
1.4导线选择
采用2(bv-3×120+1×70)架空敷设。
1.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
(3)高空作业用电,套pvc塑料管引上,不准沿脚手架敷设。
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4、配电箱、开关箱上设危险标志。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8、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10、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
1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1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6、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8、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19、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1.6现场照明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3、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光轴方向将框轴拧紧固定。
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2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2.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 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总配电房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 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 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2.1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2)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1、现场的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地,埋地后要设标记。
2、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具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3、配电箱位置按施组设计布置,配电箱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箱门上锁。
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5、保险丝规格按计算确定,严禁用金属丝代替。
6、架空线路用木杆设置架空,杆距25~30米,高度4~5米,线路平直。
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参与,发现有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彻底消灭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各现场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管理。
2.3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现场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专职电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并防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截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不高于36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7、经常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
8、专职电工有权绝迹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行为。
3现场电工岗位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负全责。
2、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维修工作。
3、对现场用电负责分配、供给及使用的交底。
4、对管段内各施工现场的用电,负责指导、监督,对违反电气操作,使用有权制止和停止供电。
5、对违反电气规定乱接电器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现场主管领导汇报。
6、对现场所有电气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工作。
7、负责宣传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工作。
7.5安全用电措施
电气操作人员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规程、条例进行操作。
各单位对管段内的施工用电和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供电线路始段、末端作重复接地。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证漏电保护器与设备相匹配,定期检查。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使用12v安全电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和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本隧道设有斜井,施工中设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洞内配电变压器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满足规定要求。横跨通道地段,其架设高度保证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电线、电缆横穿路面的进行挖沟暗埋处理。
洞内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采用橡套电缆。36v变压器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洞内动力干线的每一个分支线,均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上加挂照明设施。洞内作业地段设置足够的照明,满足规定的照度标准。漏水地段照明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
各单位的安全用电,结合每月施工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
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高压设备或跨越拦杆工作;严禁带电搬迁。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先完成停电、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
检修、搬迁带电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电气操作设备的操作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份,设置良好的绝缘,并在使用前严格检查。
办公场所和宿舍,按规定统一配置电线路,安装触电保护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电源插座。
第7篇 风电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向阳风单场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修、技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向阳风电场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 向阳风电场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风电场相关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 向阳风电场员工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 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 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 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节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
第十六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用电单位应制定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临时用电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五)编制配电方案,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图。
(六)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七条 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及变更时,应由用电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风电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三节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八条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应采用五芯电缆。
第十九条 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第二十条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分配电箱(盘)-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小于上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盘)-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 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二条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其所属单位现场负责人保管;配电箱(盘)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三条 配电箱(盘)、开关箱装设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盘)、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第二十四条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投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 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第二十六条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应切断电源,上锁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上锁。
第二十七条 电缆线路的要求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2.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3.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4.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设,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和安全标识;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
3.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四)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二十八条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防爆区域及机械损伤等区域时,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四节 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第三十条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第三十一条 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必须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
第三十三条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第三十四条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三十五条 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第五节 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流程见附录b。
(一)用电单位持作业许可证申请用电。用电单位和供电单位共同对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相关资料、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进行风险评估,确认该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双方在确认栏签字,用电单位在“用电单位申请人”栏签字后交供电单位审核人。
(二)供电单位审核人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确认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并在“供电单位审核人”栏签字。
(三)电气主管部门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讨论安全工作方案,审核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批准该临时用电许可证,并在“电气主管部门”栏签字。
(四)临时用电许可证批准后开始接线,送电人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已办理完毕后方可送电,用电单位实施作业。
(五)临时用电工作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方案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供电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和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第三十九条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发生事故或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要求,应及时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一)第一联:保留在供电单位,保存期为一年。
(二)第二联:用电单位悬挂在作业现场。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六节 临时用电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四十一条 用电单位申请人:
(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组织危害因素辨识,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对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供电单位确认人:
(一)与用电单位共同进行危害因素辨识,确认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并对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制止、纠正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第四十三条 供电单位审核人:
(一)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审核用电单位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审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第四十四条 作业人员:
(一)持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二)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五)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四十五条 电气专业人员: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二)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三)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五)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第四章 审核、培训和沟通
第四十六条 风电场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及时组织培训,相关风电场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风电场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向阳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第9篇 工程施工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担忧。本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的较多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器设备的流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4、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而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电气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不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绝大部分用电未按照tn-s系统执行,许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转了,灯亮了就可以了,对三相五线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了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重复接地,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给安全用电留下了隐患。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致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规范操作接线,有的将电缆线绑在脚手架上,有的将电线直接放在地上,有的电缆线虽然进行了埋设,但深度不够,也没有做好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加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施工现场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熟悉施工现场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并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较多,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己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ω,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连。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点,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且证件年审有效,坚决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经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地下室和楼梯间易潮湿部位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照明,确保现场的安全用电。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要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设置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施工现场,电缆线要做埋地处理,且做好电缆线的保护,接头要加设接线盒,沿墙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公司、项目部要切实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现场临时用电违规的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第10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工程的用电安全工作。
(1)接线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如果线路为裸导线时,应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措施,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跨越建筑物时,与其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须用护套缆线。缆线易受损伤的线段,要采取保护措施。高压线路的架设委托当地供电部门施工。
(3)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应使用裸导线。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台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
(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接地和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5)采用接零线保护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6)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的设施均装设防雷防台风保护装置。
(7)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应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配电箱内所有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后固定在盘面上。导线不得过长并接牢固。配电箱、盘的操作面上的操作部位不得有明露的带电体。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8)各种开关、熔断器、热继电器等的选择,其开关接触器均应动作灵活,触点应接触良好,不得存在烧蚀等现象。在繁华地段施工,不宜采用落地式配电箱,若采用时应增设围栏。
(9)杆上或杆旁架设的配电箱,安装要牢固,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0)当采用一般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1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扩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12)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3)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第11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六关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现场施工作业中潜在危险性最多的危险源之一,因此确保临时用电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管理中要重点把控以下六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实施
2、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做到一级、三级配电箱配置漏电保护器;三级配电箱应一机、一箱、一闸、一锁、一漏保。设备或设施应有避雷防护措施。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配电箱接地保护
塔吊、脚手架防雷接地
配电箱接地设施
4、漏电保护器
电工应每日检查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线路。做好日常检查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临电日常管理资料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电工检查记录
专业电工每日进行检查
5、配电箱编号、电工持证
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应分别编号,标识清楚,上锁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巡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配电箱标识牌
6、临时用电要防范的常见问题
a、无箱门跨接线,箱门跨接线材质不对。
b、一闸多机。
c、pe线未接。
d、隔离开关无可视断点。
e、电器安装间距过小。
f、进出线未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与箱体直接接触。
漏保参数不符(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要求大于30ma,大于0.1s,但乘积不应大于30ma·s。)
a、违规使用倒顺开关、刀闸式开关等国家淘汰设备。
b、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没有分设。
c、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
夏季潮湿,如何防止触电?
为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施工用电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并由专人监护。
2、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复查验收。
3、使用电气设备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4、加强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电线和电箱,防止漏电、触电。
5、雨季到来前,应做好机具及电气设备防雨工作,配电箱尽量安装在室内,室外应搭防雨棚,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
6、遇雷雨天气,应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安全事故。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接地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用电设备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重复接地。
8、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以防发生火灾。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10、生活区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防线路过载发生火灾。
第12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的现象比较普遍,触电事故亦时有发生,因此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临时用电触电现象的发生,是广大农电工作者的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通常说的临时用电是指小型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和非正常年景的抗旱、排涝等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有集中性、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
临时用电的管理措施
搞好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不留死角。通过开设电视专题讲话、利用广播报道等大型媒体进行宣传;制作一些小册子、张贴临时用电宣传画;结合实地情况,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触电事故进行宣传。总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使临时用电知识达到家喻户晓,提高用户临时用电安全意识和依法用电的自觉性。
做好临时用电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在95598客户服务系统中增加临时用电咨询业务,提高咨询水平。公布各供电服务区电话号码,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电话叫,电工到,树立一心一意为用户着想,全心全意维护电力企业形象的理念。
使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供电企业管理体系之中,建立长效机制,列入每年春秋季安全检查的范围,在安全处罚管理办法中增加有关规定。各单位结合本地临时用电的特点,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确保各级人员责任到位,不走形式,使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对农电工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电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使临时用电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临时用电的技术措施
架空线路应采用耐气候型的绝缘线,截面积不小于6mm2,电线对地距离不小于3m,档距最大不超过25m,电线要固定在绝缘子上,线间距离不小于20cm,若采用木杆,其梢径应不小于7cm。
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箱内配置控制保护电器、漏电保护器和计量装置。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按周围环境确定,防触电类别可为ⅰ类或ⅱ类。
用电线路超过50m或有多处用电点时,在电源处设置总配电箱,在用电点设置分配电箱,配电箱高度在1.3~1.5m。
临时用电线路不应跨越铁路、公路和一、二级通信线路,如须跨越应满足有关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低压用电管理的各种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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