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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七篇)

发布时间:2024-03-24 热度:34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1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

第3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

第5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新疆拜城天辰矿业苏杭河煤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掘进二队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掘进队队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采掘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共产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第6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生产副总

成  员:综掘队及有关部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生产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生产技术部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地测部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一、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二、 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掘进安全可靠性。

2、加强掘进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掘进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掘进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

7、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三、 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掘进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掘进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掘进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四、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掘进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掘进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掘进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掘进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五、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掘进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六、掘进迎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掘进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七、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

采用锚杆(锚索)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新疆拜城天辰矿业苏杭河煤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掘进二队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掘进队队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采掘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共产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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