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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8 热度:40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

第1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

据统计,全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生触电死亡事故占事故总数8%左右,但上海市2003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生触电死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5.4%,触电事故已是建设工程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我们必须充分重视,通过强化现场管理来降低触电事故的发生。

1、健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网络,落实岗位责任制

为适应专业化施工及加快工程进度的要求,一个工程项目一般均有多个施工企业参与,在施工现场各施工企业交叉作业;部分工程项目经过多次分包,施工人员受聘于无资质或低资质的企业,总承包单位则顾此失彼,对各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松懈,以包代管,施工人员进场无实在的安全教育,电气基本知识缺乏。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来看,能基本懂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知识的人员很少,对其又不够重视,日常安全检查由工地电工进行,使得作业与检查为同一人,缺乏对工地电工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电工责任性不强,对配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缺乏维护、检修,这是项目部对电工制约管理不力的表现,也是导致用电不安全的重要因素。

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总承包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知识的普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对作业人员应针对环境(高温与潮湿)等因素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应在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设立意外伤害急救人员,急救人员须经过触电后急救等方面的培训,并根据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对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进行定期演练,熟习急救程序,以减少触电死亡事故的发生。

第2篇 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优质的完成,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至关重要。施工用电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无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有深远的意义。针对施工现场具体实际用电安全问题,并结合国家建设部强制推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用电策划要到位

按jgj59-99标准规定,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施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施工、维护记录以及相关的用电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 接地与接零系统要符合规定

按jgj59-99标准要求,工程现场要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施工现场不允许同时存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系统共用现象。接地与接零系统要采用黄、绿线。避免施工现场的接地及接零线混乱,随意乱接,有的根本就没有接地,即使接地了,也没有用黄、绿线。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十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3 严格按规定用电

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利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施工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没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施工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施工现场按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如:

l 刀闸的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电焊机需另配置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搭铁线严禁采用钢筋或扁钢代替;做好电焊机以及其它电动工器具使用产生火花的防火工作。

l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户外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支线架设绝缘要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应绝缘胶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l 现场照明

a 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 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 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同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l 架空线

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l 设备投产后,从变电所内接引临时电源时的用电审批程序:施工用电单位必须详细填报接引电源负荷,提供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表计。经以下部门领导批准:

a 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

b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

c 业主单位安全监察部、生产运行部专工、主任

d 业主单位主管副总

e 由生产部专工核算负荷后,指定接引地点,方可接引。

4 采取防范措施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测,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视、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普及用电知识,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止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

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

6 施工用水管理

l 为加强施工用水(兼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提供施工用水而制定本制度。建设单位的工程、安监、计划、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执行本制度。

l 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兼消防)主管道及供水井由建设单位设置。

l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所承担的工程量,分别提出施工用水接引方案(附图、用途、用量、压力、接引点)及管理办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施工单位如新增施工用水要提前三天报建设单位,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公司自行负责的临时用水管道施工要严格按国家验评规范验收。

l 施工用水井正常运行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委托土建施工单位运行及维护管理。

l 施工用水管路布置应服从总平面布置图。

第3篇 某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

室外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

室外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

、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第4篇 施工现场用电火灾成因及防火管理措施

本文分析了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重点剖析了造成施工现场用电火灾的成因,同时提出相应的施工现场电气防火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分析

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与一般居民住宅、厂矿、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其特点主要体现为“三多”、“两大”:

1.易燃、可燃材料多。建筑施工现场存放着大量的可燃材料,如木材、油毡纸、沥青、汽油、松香水等。这些材料除部分存放在条件较差的简易仓库内,绝大多数都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此外,现场还到处可以看到工程遗留的废刨花、锯末、油毡纸头等,都是易燃、可燃材料。

2.易燃临时建筑多。工地的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临时设施,多数是用可燃材料搭设而成的易燃建筑。同时,因为施工现场面积相对狭小,上述临时设施往往相互连接,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一处起火,很容易蔓延扩大。

3.临时电气线路多。随着现代化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墙体、楼板为中心的预制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和施工现场机械化得到普遍的采用,施工现场的电焊、对焊机以及大型机械设备增多,再加上施工人员多吃、住在工地,这些使施工场地的用电量大增,常常会造成过负荷用电。另外,因为是临时用电,一些工地用电系统没有经过正规的设计,甚至违反规定任意敷设电气线路,常常导致电气线路因接触不良、短路、过负荷、漏电、打火等引发火灾。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建筑施工的工艺特点,各工序之间往往相互交叉、流水作业,施工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各作业工种之间相互交接,容易遗留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较多,经常出入工地,乱动机械、乱丢烟头等,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不便,往往会因遗留的火种未被及时发现而酿成火灾。

5.维修改造工程火灾危险性大。维修、改造施工工程一般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作业,场地狭小,操作不便。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墙体、顶棚构造往往因缺乏图纸资料而搞不清楚,如果用焊、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极易因火种落入房顶、夹壁、洞孔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中埋下火灾隐患。

二、施工现场用电火灾成因分析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原因较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电、气焊施工中火星、焊渣等落入可燃材料引发火灾;二是喷灯、熬炼、化胶、熔铅、锅炉等用火作业,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对影响范围内的可燃、易燃材料防护不当、加料过多、温度过高、膨胀外溢,或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使加热炉的火星飞出,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三是易燃、可燃材料储存不当,因化学反应生热、积热不散自燃起火;四是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如炉灶、取暖设备等使用不慎,或因吸烟乱丢烟头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五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当,乱拉乱接电线或电气设备造成火灾。

分析近年来的施工现场火灾,“电”始终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肇事者,原因主要是电焊、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等。

1.电焊。施工现场因电焊造成的恶性火灾事故最多。典型的火灾事故有:唐山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烧死80人,伤53人,直接财产损失401.2万元;北京市居然之家家具城特大火灾,烧死2人,过火面积60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80万元等等,案例不胜枚举。

电焊发生火灾,原因主要有:一是电焊的金属火花喷溅引燃周围可燃物;二是电焊产生的高温因热传导引燃其他房间或部位的可燃物;三是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接头或焊接导线有接头处理不当,松动打火;四是焊接导线(焊把线)选择不当,截面过小,使用过程中超负荷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打火;五是焊接导线受压、磨损造成短路或铺设不当、接触高温物体或打卷使用造成涡流,过热失去绝缘短路打火;六是电焊回路线(搭铁线或接零线)使用、铺设不当或乱搭乱接,在焊接作业时产生电火花或接头过热引燃易燃、可燃物;七是电焊回路线与电器设备或电网零线相连,电焊时大电流通过,将保护零线或电网零线烧断,造成烧毁设备、电器等引发火灾。

2.电气线路短路打火。施工现场线路短路的原因,一是使用绝缘电线、电缆没有根据具体环境选用,也没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使绝缘受高温、潮湿以及腐蚀作用的影响失去绝缘能力;二是线路长期受风吹日晒,维修管理不善,绝缘陈旧老化或受损,线芯裸露;三是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或者现场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在电线上等。1995年4月24日,乌鲁木齐市水产蛋禽副食品公司的凤凰时装城装修工地特大火灾,就是因为电气线路短路打火引起的,造成52人死亡、6人受伤。

3.过负荷。导致施工现场电气线路过负荷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选择不当,实际负载超过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在线路中擅自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配电线路的负载能力;电气线路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导致绝缘损坏,绝缘能力降低,当电路中通电流时,部分电流从导线之间或导线与大地间(接地金属物)通过,造成线路过负荷等。

4.接触电阻过大。主要是因为在敷设电气线路时,违反接线规范和连接方式,安装质量差,造成导线之间、导线与电气设备衔接点连接不牢或连接处沾有杂质;或者在铜铝混接时,接头处理不当,未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方式连接,以至受到电腐蚀作用等造成接触电阻过大,产生过热、打火等引起火灾。

5.漏电。漏电电流的热效应是引起火灾的起火源,漏电电流的电阻性发热和击穿性电弧作用,常常会引燃其作用点处的可燃物造成火灾。施工现场漏电的原因主要是电气安装不当,电气设备装备不当,线路缺乏维修保养而使绝缘老化,或长期受到雨水、腐蚀气体的侵蚀、机械损伤等。如施工现场的输送机等大型露天用电设备、室外敷设的配电盘、电源开关、插座、电气线路等都容易发生漏电情况。

此外,建筑工人食宿在施工现场,且这些人员多为民工,安全用电知识相对匮乏,往往会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用于照明、取暖、烧毁做饭等引发电气火灾。

三、施工现场的用电防火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虽然是属于临时暂设,但不应有临时的观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正规电气设计,加强用电管理。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要求敷设电气线路,严防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情况的发生。选择导线要充分考虑用电负荷、机械强度和使用环境等对线路的要求;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等要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损伤措施;要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电气防护装置,对配电装置和配电线路实行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电气线路连接接头要牢固,防止接触面松动氧化导致接触电阻过大;室外架空电气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房屋、脚手架以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严禁成束架设,保证线路架设所要求的档距、线间距以及最大弧垂处与地面的距离等等。

2.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易燃物品的管理。如实施电焊作业时要清除现场的可燃、易燃物,电气线路下方、照明灯具周围等不应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防止因电焊高温焊渣、高温照明灯具或线路因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原因打火引燃可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

3.开展经常性的电气电路检查、维修。施工现场用电工程运行环境相对较差,长期经受风吹、日晒、雨淋、机械磨损等,容易造成线路老化、绝缘破坏而发生短路、漏电。因此,应对整个用电系统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电气安全运行。同时,电工应做好电气维修工作记录,对现场安全用电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深化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加强用电人员管理。由于施工人员多数为民工,缺乏用电知识,且吃饭、睡觉都在施工现场,应经常对其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如教育他们不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电热器具时要与可燃、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电完毕要注意切断电源等。其次,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三是要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防止因外来人员乱动电气设备、机械、电气线路而形成电气火灾隐患。

第5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1) 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 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舱护。

③ 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 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 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 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⑧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6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5105130170

室外959595115135175265450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54065105

室外3030305070110190270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⑨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第7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舱护。

③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⑧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8篇 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优质的完成,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至关重要。施工用电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无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有深远的意义。针对施工现场具体实际用电安全问题,并结合国家建设部强制推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用电策划要到位

按jgj59-99标准规定,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施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施工、维护记录以及相关的用电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 接地与接零系统要符合规定

按jgj59-99标准要求,工程现场要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施工现场不允许同时存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系统共用现象。接地与接零系统要采用黄、绿线。避免施工现场的接地及接零线混乱,随意乱接,有的根本就没有接地,即使接地了,也没有用黄、绿线。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十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3 严格按规定用电

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利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施工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没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施工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施工现场按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如:

l 刀闸的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电焊机需另配置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搭铁线严禁采用钢筋或扁钢代替;做好电焊机以及其它电动工器具使用产生火花的防火工作。

l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户外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支线架设绝缘要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应绝缘胶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l 现场照明

a 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 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 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同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l 架空线

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l 设备投产后,从变电所内接引临时电源时的用电审批程序:施工用电单位必须详细填报接引电源负荷,提供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表计。经以下部门领导批准:

a 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

b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

c 业主单位安全监察部、生产运行部专工、主任

d 业主单位主管副总

e 由生产部专工核算负荷后,指定接引地点,方可接引。

4 采取防范措施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测,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视、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普及用电知识,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止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

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

6 施工用水管理

l 为加强施工用水(兼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提供施工用水而制定本制度。建设单位的工程、安监、计划、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执行本制度。

l 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兼消防)主管道及供水井由建设单位设置。

l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所承担的工程量,分别提出施工用水接引方案(附图、用途、用量、压力、接引点)及管理办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施工单位如新增施工用水要提前三天报建设单位,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公司自行负责的临时用水管道施工要严格按国家验评规范验收。

l 施工用水井正常运行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委托土建施工单位运行及维护管理。

l 施工用水管路布置应服从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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