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预防汽油、柴油、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事故。
目
标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办法》进行储存、使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逐步减少事故隐患、坚持消除重大隐患。
职
责
1、项目经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负第一责任;
2、项目物资部负责对危险品的采购和储存保管、发放,并依据公司的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细则和预防措施;
3、物资部负责汽油、柴油、乙炔气瓶使用过程的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
4、班组负责按安全操作规程储存、发放、使用易燃品;
5、项目安全员负责对易燃品储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方
法
和
措
施
1、项目应对采购,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规定;
3、汽油、柴油管理:
汽油、柴油储存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使用安全合格的容器,设专人负责保管,设隔离设施,设相应的防晒、防火、防静电灭火设施,不得超量储存。储存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设醒目的警示牌。装运和加油时,必须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具,按操作规程进行。
4、油库应用防爆灯泡照明,闸刀盒要密闭;
5、氧气、乙炔等用于设备维修时,应保持气瓶间的距离大于5米正立放置,不得倒放、乱放;
6、电器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要求,并要定期检修。
适
用
的
法
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3、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
4、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6、公司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条例。
7、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8、公司“安全生产手册”。
9、公司防火防爆安全须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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