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阜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联合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并实施'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和联合应对突发事件'的五联合工作措施,为用路人提供一个安全、畅通、便捷的通行环境。为确保路警联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阜新管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管理、执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路产、维路权'为工作目标,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实现路警联合管理协作机制的新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路警联合工作的领导,双方共同成立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滨 周海波
副组长:郝居广 赵 鑫
办公室主任:郝居广
成 员:李连军 杨凤久 王凤洲 白雪飞
三、联合目标
1、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连续 辆机动车追尾事故以及因管理不当引起的超过 小时的交通堵塞、堵道事件发生,车辆严重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非机动车、行人上路控制都在每天 人(车)/ 公里以下,全年万车次通行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 以内,千车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 以内,超限率控制在百分之5以内。
2、确保高速公路路产案件、交通事故破案率达98%以上,结案率、索赔率达到97%以上,建筑控制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违法跨穿越缆线;执法档案、文书合格率达到100%。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速公路合法权益。
3、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出警,接警后保证执法人员5分钟内出警,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清障施救服务10分钟出动,45分钟到达现场。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疏导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4、确保服务便民措施具体,执法管理优质高效。整合执法资源,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管理流程,实现路警'一个声音'指挥、'一个流程'办案、'一个窗口' 服务、'一个程序'审批的服务新格局,合力为用路人提供便捷服务。
5、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车匪路霸案件,积极做好预防和打击车匪路霸工作。
6、确保无因重大执法过错和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无公路'三乱'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共同塑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好、反应快、效率高、廉政、阳光的执法队伍。
四、联合内容
1、联合指挥机制。统一认识,明确目标,构建工作整体框架,完善组织体系,建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制度、人员和物资落实。建立路政科和交警大队的联合工作联系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沟通信息,协调工作。
2、联合巡逻机制。建立联动出警制度、联合巡逻制度、协同配合管理。共同加强对道路安全畅通、保护路产路权、交通事故处理、施工安全监管、超限超载超速处罚、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管控等问题的管理。
3、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联动执法制度、联合普法宣传制度、联合便民服务制度、联合信息互享制度、联合约束监督制度和廉政监督制度。
4、联合施救机制。建立联合清障施救,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应急处置的施救机制。
5、联合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简化办事程序,实行联合办公,落实执法为民 。
1、建立路警联合执法室。为方便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和办理占道施工审核、审批,路警双方实行'一个窗口'办案。一是在各交警大队建立路警联合执法办公室;二是双方互设办案席位,并为对方提供办公条件;三是联合印制'服务指南',提供联合办案咨询服务。
2、路警联合办案。路警双方采取定时、通知和预约等方式在联合执法室对涉及路产、路权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联合办案。
(1)规范联合办案程序。一是当事人在路政办案席位办理路产损失赔偿手续,凭路产赔付发票在交警办案席位办理交通事故处理手续;二是由双方出具结案证明后,放行事故车辆。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及时结案的,双方要互通情况,成立督案组,共同敦促当事人及时结案。
(3)交通事故当事人长期不结案的,双方要加强协作,共同采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利益。一是交警部门暂扣车辆时间届满之前,应提前五天通知路政科,由路政科继续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对于当事人无能力结案或弃车不结案的交通事故,双方应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司法手段,保护合法利益。
3、路警联合审批。对长深(g25)高速公路的k293到k449、阜锦高速的k0到k35+682和新鲁高速的k30+655到彰武县的阿尔乡收费站施工申请实行'一张表格' 审核、审批,共同负责阜新管理处管段内行政区划为阜新市的高速施工安全的相关工作。
(1)制作统一的施工路警联合审批、审核表,表格样式包含各自工作内容。
(2)对已制订的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实行施工申请'首问制',即申请人只须向路警任一方提出申请,接到申请的一方,负责组织双方共同审核申请内容,联合签署意见和进行施工许可。
(二)统筹双方资源,路警联合互动,提高管理效益
1、建立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在阜新东站交警二大队建立路警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着力规范并整合现有的交通信息,建设一个通用规范、实时、简捷、高效、安全可靠的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交换、融合、发布与诱导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提高生产力和战斗力的支撑与工具。一是建立指挥调度中心联合值班制,确保阜新管段全天候的指挥调度;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指挥中心工作管理和考评制度,确保指挥调度工作有效进行。
2、建立共用的通信网络。以高速公路的监控体系和交警的指挥中心为依托,建立联合通信网络,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无误。
3、建立立体管理防控网络。以管理处、交警大队、养护单位和当地的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建立阜新管段高速公路控管网络卡点,对涉路案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它违法行为实行有效控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建立互动体系。以联合指挥调度中心为依托,统筹双方资源,建立各类互动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一是建立交通肇事逃逸和刑事案件查堵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整体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互动机制。
(三)联合管理,确保阜新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共同做好路面巡查。采取路警错时段巡查为主与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联合巡查为辅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巡查责任,合理利用双方人力和物力。通过错时段巡查,及时互通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缩小管理盲区,保障高速公路良好行车秩序;针对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路段和其他重要时段进行联合巡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整治力度。
2、共同预防交通事故。
(1)加强事故'黑点'统计与分析。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档案,召开专题会,对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对事故多发路段分析成因,研究对策。
(2)采取工程技术手段预防事故。根据统计分析结果,运用路面铣刨、增补标牌、警示标志、标线等工程技术,不断完善道路状况。
(3)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监管力度,共同做好信息沟通、事故预防和信息发布工作。
3、联合执法办案。
(1)健全接、处警互动机制,一方接到报警后必须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联合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调度快速出警,及时处置事故现场。
(2)高效处置事故现场。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双方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开展现场勘验。
(3)快速恢复交通。双方勘验工作结束后,交警应尽快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应通过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及时调度双方人员、装备和社会力量共同、快速恢复交通。
4、联合实施养护、施工安全监管。
(1)共同建立养护施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施工行为互通情况,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工和吊销施工许可证。
(2)实行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完工结算时,根据交警和路政部门的施工监管记录相应扣除保证金。
5、建立阜新高速公路紧急情况防控体系。
(1)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阜新高速公路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确保在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危险品起火爆炸、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群体性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双方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处置。
(2)建立紧急情况预警体系,依托'警路地一体化'联防网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等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收集民情、社情,对各种涉路事件进行前期处置和协调,积极争取主动将一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社会互助联动网络,针对高速公路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与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紧急情况社会联动救助。
(4)制定冰雪雾恶劣天气下分级交通管制的可行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
6、定期召开交流会议。为了推进路警联合模式长效发展,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实现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制定高速公路路警联合会议议事制度。
7、联合实施法制宣传。制定路警联合宣传制度,采取媒体宣传、走访宣传、展板宣传、卡片宣传、影视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大范围的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进人民群众的守法护路意识,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的效果。
8、共同做好交通保卫工作。接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由交警部门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保证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阜新管理处根据警卫方案,做好开设专道、道路清障、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等相关配合工作。
六、相关要求
1、要统一认识,迎难而上,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此次活动应将重点放在实施阶段的落实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切实做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同时要兼顾日常工作常抓不放松,切实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2、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建立路警民联动机制。路警双方要做到齐抓共管,信息互通,闻警即动,接警必出,快速反应,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3、在执法活动中路警双方要做到着装整齐、仪容严整、举止文明、说服教育有理、严惩处罚有据,充分展示良好的执法形象。
4、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及时反映情况、通报工作、及时总结、指出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促使联合活动不断完善。双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方案开展有序,落实到位,路警联合情况每半年要有一份总结和交流材料。
5、联合活动期间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加大对内宣传的同时,还应积极加强对外宣传,对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及时推广和报道,树立先进典型。
附件:
1、联合指挥制度
2、联合巡逻制度
3、联合执法制度
4、联合施救制度
5、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制度
6、联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会议交流制度
8、联合宣传制度
9、警卫联动工作制度
10、领导小组通讯录
一、联合指挥制度
第一条 联合指挥中心六项权力:
1、信息管理权 2、先期处置权 3、直接指挥权
4、装备调用权 5、检查督导权 6、信息分析反馈权
第二条 联合指挥中心职责:
1、接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和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调度;
2、负责收集、管理、报送各类重大、紧急交通信息;
3、综合高速公路路况,根据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向联合指挥小组领导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完善工作预案;
4、联合指挥中心协调路政、交警、养护、收费、监控等部门,跨区域封路、分流等的紧急行动;
5、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查处;
6、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指挥抢险救灾;
7、在联合指挥小组领导的授权下,发布各种级别的预警、预案的启动、预警的解除和对外的信息。
8、组织开展路警联合报警服务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参与推进社会服务联合行动;
9、组织督导管段各相关单位值班备勤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联合指挥:保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第四条 联合指挥是依托省高速局监控指挥中心及各处分中心和阜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由交警、路政部门运用现代的管理设施及时采集路况信息,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各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确保高速公路畅通,是'六项联合'工作的中心环节。
二、联合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阜新高速路警联合工作,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现有执法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力度,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实行联合巡逻。
第一条 阜新高速公路联合巡逻执法力量由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各大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路政科巡逻力量组成。
第二条 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巡逻采取错时段巡查为主与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异向巡逻、交替配置同车联合巡查等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各项违法、违章行为,保证高速公路良好通行秩序。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以便及时解决。
第三条 实行联合巡逻的高管大队、路政队应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联合巡逻时间、人员表,报各自主管机关和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备案。出现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联合指挥中心报告。
第四条 执法人员在联合巡逻执法时应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确保自身执法活动安全。
第五条 联合执法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执法人员之间不得擅自交换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联合巡逻的执法人员有义务共同保护携带的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安全。
第六条 共同加强对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黑点路段的排查整治。保证每季度统计一次事故多发地段,针对不同的事故多发点和黑点路段,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督促尽快整改。
第七条 参加联合巡逻的高管大队、路政队领导轮流担任联合巡逻长,负责联合巡逻的组织、业务管理。
第八条 路警双方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联合管理、联合整治,保证施工现场正常通行秩序。
第九条 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力度,共同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信息沟通、信息发布和秩序维护工作。
第十条 针对高速公路不同时期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章行为,以专项活动的形式联合开展整治,积极消除道路隐患。
第十一条 积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用路人自觉遵守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路面联合巡逻工作规定:
1、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着制式服装,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
2、联合巡逻执法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各种装备齐全有效
3、一般情况下,巡逻车应在右侧车道行驶,车速应控制在60-80㎞/h之内。
4、巡逻车在执行职务时,白天应开启警示灯,夜间和恶劣天气时应开启警示灯和应急灯。
5、巡逻车不得逆向行驶、不得穿越中央隔离设施掉头。
6、巡逻车停车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开启警示灯、应急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反光警告标志牌。
7、巡逻中遇行人上高速公路的,应立即靠边停车,执法人员下车进行教育驱逐。对行人易上路的路段可派车辆短程巡逻或停驻监控。
8、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高速公路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发动沿线群众爱路、护路。
9、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障碍物,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0、巡逻中发现涉及路产损失的情况时,路政执法人员应下车调查取证,公安交警负责现场的交通安全。
11、除对违法停车、违法掉头、逆向行驶等严重危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违法机动车和有明显肇事逃逸痕迹的机动车应果断采取措施予以截停处置之外,巡逻人员原则上不在高速公路拦截违法车辆,执法人员应采取照像、录像、出入口交易信息对比等办法固定证据,通知前方站口执法人员查处。
12、除打击重大暴力犯罪需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追赶违法车辆。
13、当遇交通事故、火灾、危爆品、其它群体、刑事、偷盗路产设施、治安案件时,联合巡逻执法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现场防控、伤员救护、调查取证等工作。
14、维护收费站的正常工作秩序。
15、查处控制线范围内侵犯高速公路路权行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对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严重地段实施联合整治。
16、处理其他突发事件,路警统一口径,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7、路警联合对各收费站的超限超载和伪绿色通道车辆进行整治。
18、路警联合对假军、警车辆进行处置。
三、联合执法制度
路警双方采取定时、通知和预约等方式在联合执法室对涉及路产、路权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联合办案。
第一条 接、出警。
双方联合向社会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先接到报警电话一方,迅速通知另一方,保证5分钟内出警,迅速赶到现场。赶赴现场人员保证着装规范、整齐,勘验装备齐全。
第二条 事故现场处置。
先赶到事故现场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疏导现场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并积极抢救伤员、财产,若发生火情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双方人员赶到后,共同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按各自职责勘验事故现场。
第三条 事故现场撤除。
事故现场勘验完毕后,由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解除,必要时路政部门予以协助。现场解除完毕后,双方共同对事故现场废弃物进行清理。
第四条 联合办案。
为保证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及时索赔,路警双方应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合办案,保证事故未处理完毕车不动、人不走。具体操作程序为:
1、当事人凭路政部门开具的《高速公路路产赔偿通知书》到路政部门缴纳赔偿款,再凭路政部门开具的赔款发票到交警大队办理事故处理手续。
2、对当事人不能及时处理的交通事故,警路双方应加强协作,上门走访,敦促当事人及时处理。
3、对当事人无能力赔偿的,双方应加强协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4、发生逃逸案件的,双方加强配合,共同侦破,并设立奖励基金,凡提供有效线索,促使案件及时破案的,对当事人视案情大小予以奖励。
四、联合施救制度
整合施救力量,加快施救队伍的现代化建设,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为用路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救援服务。
第一条 整合社会力量实施联合施救,解决原事故现场存在着的'处置现场难、联系设备难,救援到位难,恢复通行难'四难问题。
第二条 实行'三联合'的施救运作模式,即'联合路政部门、联合有施救资质能力的社会企业、联合交警大队自身现有装备',由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公路阜新管理处进行业务指导,以阜新市永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彰武治珩清障救援有限公司为施救主体,
第三条 在施救中实现'统一力量、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发挥各方面可利用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快速处置现场,防止高速公路恶性交通事故及二次事故发生,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四条 施救队伍保证正常状态下的值班备勤,人员、设备24小时待命,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在4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第五条 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根据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按照'先人后车'的原则,及时抢救伤员,确保用路人的生命财产。
第六条 到达事故现场后路警各负其责,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快速恢复交通。
第七条 处理完事故现场后,路政监督养护工区收回安全警示标志,交警负责疏导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第八条 根据管段内车辆通行、肇事、自然灾害等情况,合理部署救援站点和人员、设备等。
五、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制度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包含恶劣天气下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事件、群体性阻断交通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偷盗高速公路设施案件、车匪路霸案件等。
第一条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路警双方应建立以下3种机制:
1、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机制。
2、建立快速反应、紧急救援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机制。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指挥小组,快速出动,迅速赶赴现场,对需要施救的,要动用双方一切施救设备,加大施救力度,施救采取就近、快速反应原则,施救设备距离现场近的先行施救。
3、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救助联络机制。针对高速公路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建立社会互助网络。
第二条 处置措施:
1、恶劣天气
恶劣天气是指大雪、路面冰冻、浓雾、暴雨等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的天气。
出现恶劣天气结合不同情况,按照《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定》实施不同交通管制措施。
2、路警双方应按以下预案要求确保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和通行秩序:
①出现恶劣天气时,应联合及时做好恶劣天气下路段天气情况的预告。
②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及时掌握道路情况,严厉制止各种违法行为。
③在出现道路冰冻、桥涵结冰、因暴雨天气造成道路大面积塌方、坍塌以及桥涵坍方等重大险情时,路警双方应积极配合养护部门共同做好道路抢险、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指挥小组应积极联络社会力量共同参加抢险。
2、重、特大交通事故
路警双方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故报警后,应立即互通信息,并及时调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应首先疏导现场交通,抢救伤员及财产,快速、有序进行施救,同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护区域白天不少于150米,夜间不少于300米。指挥小组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3.群体性阻断交通
(1)发现群体性阻断交通事件或接到报警时,现场人员应稳定局势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指挥小组获取信息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协助作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路警双方在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疏导滞留车辆,制定分流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受阻车辆有序分流。同时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初步查清事件原因。
(3)在发现组织者和违法分子后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控制,与当地公安机关一道采取强制措施。
(4)及时向各自上级部门报告。
4.重、特大刑事案件
协助缉捕通缉在逃的重特大刑事犯罪分子
①接警后,路警双方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人员进行跟踪,及时报告跟踪情况。
②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在主要收费站口设卡堵截,疏散围观群众。
③双方人员积极与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密切联系,协同作战。
5、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的,参照以上措施执行。
六、联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路警双方严把施工审批关、进场关和安全关。路警双方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双方联动配合实行24小时监管,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督促及时整改。
第一条 高速公路上的养护、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养护、施工审批手续。养护、施工手续由路政和交警部门联合办理。
第二条 养护、施工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后,其施工人员应接受交警、路政部门联合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对于需要封闭交通、改道施工作业的,还需对外公告,方可进场施工。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按规定的施工现场作业封闭图,在警、路双方的指导下,规范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第四条 施工人员应穿着统一安全标志服,施工车辆应按要求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否则将按行人违法上路、车辆违法作业处理。
第五条 路警双方共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违法行为,互通情况,联合整顿,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吊销其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施工期限等项目的标牌,挂牌施工。
第七条 施工需要延期的,施工单位应提前7天到路政和交警部门办理施工延期手续。
七、定期会议交流制度
为推进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模式长效发展,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实现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制定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会议议事制度。
第一条 议事会议分年度会议、季度会议、月度会议、专题会议等。联合领导小组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和会议内容和形式。
第二条 年度会议主要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制定本年度联合工作计划、研讨联合工作模式,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召集。
第三条 每季度由双方主要领导召开联合工作部署会议,对本季度双方各自工作的重点进行通报,小结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对下季度工作安排、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对双方联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
第四条 每月由双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召开联合工作总结会议,对上月在联合工作的有效工作方法、先进经验进行交流传达,对在联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找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切合实际的补救方法。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内,各高管大队负责人轮流召集。
第五条 专题会议主要是针对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专题研讨等召开的会议,召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参加,确定会议议题和内容。
第六条 不定期召开路面情况通报会,对路面上出现的突发情况及道路设施情况进行相互通报,并共同组织人力、物力问题进行快速解决。
第七条 各类会议均实行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并汇编成册存档备案。
八、联合宣传制度
路警双方采取媒体宣传、走访宣传、展板宣传、卡片宣传、影视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大范围的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的效果。具体如下:
第一条 阜新高速公路宣传制度工作实行联合、统一、控制、审批原则,所有涉路信息均由路警双方共同发布。
第二条 联合宣传包括对沿线群众、学校、企业等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通过媒体对社会发布信息。路警双方每月共同选定一所学校、一个大型运输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第三条 路政和交警人员定期联合深入到高速公路沿线村(组)、学校、企业和客货运单位,采用上安全课、散发传单、扶贫助学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每月共同选定一个村庄进行上门宣传;每年六月开展一次宣传月活动。
第四条 路警联合与新闻媒体联系,制作一些主题宣传节目,宣传高速公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第五条 大型宣传活动应提前制定联合宣传方案,经双方领导批准后,由路警双方同时配合实施。
第六条 开展大型活动前,联合在收费站口向用路人散发交通管理宣传单,并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每季度路警联合在大型收费广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大型宣传活动。
第七条 突发事件、紧急状态信息发布由路警双方协商指定相关负责人发布。信息发布前须经双方领导签批。禁止未经审批的信息发布行为。
第八条 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路警双方必须统一宣传口径。
第九条 各种宣传活动均要以路警一体的形象出现,在一个载体中要整合公安、交通的内容。
第十条 各种联合宣传活动由路警双方共同组织实施,经费由路警共同承担。
九、警卫联动工作制度
接到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由交警部门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路政科按照管理处的统一安排,根据警卫方案的部署内容,做好开设专道、道路清障等相关配合工作,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
第一条 接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路警双方要立即召开警卫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双方人员的安排调度工作。
第二条 依据警卫级别、对路警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1、对于一、二级警卫任务:高速交警负责警卫车队行驶方向道路内车辆的清空,根据车队行驶的速度、出发时间合理控制、分流车辆;设置前导和后卫车辆,保证领导车队的绝对安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安排民警指挥警卫车队快速通行;与路政部门一起组成路面清障机动组,负责道路清障工作。路政部门负责专用车道的开设,在规定时间内对车队行驶方向的入口车道进行暂时关闭;与高速交警一起做好对其他车辆的分流工作,在警卫车队通过后负责入口车道的开放及控制恢复交通后车辆的车速控制,禁止其他车辆超越警卫车队。
2、三级警卫任务:高速巡警负责开道车辆及人员的安排;路政部门负责专用车道的开放工作。
3、外事警卫根据级别比照一、二、三级警卫任务合理分工。
第三条 为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路警双方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采用定点、定人、定责的原则,明确岗位,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所有任务有方案,有总结。
10.领导小组通讯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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