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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1 热度:48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第1篇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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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目标:对噪音源进行控制

环境保护指标:场界噪声白天 65db,夜晚55db

项目控制的环境因素种类:噪声

项目主管部门

生产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综合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下生产任务单

项目完成日期

产品完成

管理方案:

1、生产部在接到每个生产任务单之前,组织本部门的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环保知识的教育,包括:噪声的危害及预防的办法。

2、生产现场可能造成噪声及治理措施如下:

产生噪声部位

治理措施

生产中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汽车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点焊机

车间主任对生产的有关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对设备做好清洁、润滑、维护工作,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必要时,对产生噪声的部位进行隔离或围挡;附近单位对噪声有反映时,应避开上班的休息时间,进行生产。

3、质量技术部定期请环保部门对生产现场进行噪声检测,若噪声超过本企业的控制标准,立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质量技术部负责对生产部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指导。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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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指标: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率100%;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收集处理100%;一般废弃物集中存放,运到指定地点率100%。

项目控制的环境因素种类: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管部门

生产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技术质量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初

项目完成日期

年末

管理方案:

1、生产部在每年年初组织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环保知识的教育,包括: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及预防的办法。

2、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如下:

序号

产生固体废弃物部位

治理措施

1

办公室作废纸张

可回收的集中卖给回收站;不可回收的倒入小区垃圾站

2

打印机的磁鼓、复印机的墨盒

由供应商统一处理

3

废旧钢铁、木材、包装材料、塑料袋、电线电缆、电器等

集中卖给回收站

4

电池

制作电池回收箱,集中统一处理

5

生活垃圾

倒入小区垃圾站

6

7

3、质量技术部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审核批准和验证;并对生产部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指导。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no:03页码1/1

ehs一体化方针:顾客至上、优质高效、全员环保、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障健康安全、减少风险、遵纪守法、持续改进(公司目标)

项目控制的环境因素种类:能源消耗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初

项目完成日期

年末

管理方案:

1、质量技术部在每年年初组织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环保知识的教育,包括:能源消耗控制措施。

2、公司能源消耗控制措施如下:

序号

产生能源消耗的部位

控制措施

1

办公室使用的电灯、办公设备、风扇、纸张等

及时关闭耗能的办公设备、风扇等;照明灯的使用,做到人走等灭;纸张尽可能双面使用。

2

生产耗能设备

耗能设备减少空载运行;及时修理有故障的设备,防止加大设备的载荷,增加耗能;及时关闭无生产任务的耗能的设备;生产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用电器具;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灯。

3

水、电能的控制

凡是耗用水电能源的部位,要安装能提供核算依据(或提供其他核算的的办法)的水表、电表;每月抄表,进行耗能对比;发现耗能异常,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4

汽车燃油

运输汽车燃油,要节约使用,避免泄漏和做无用工。

3、质量技术部负责对能源消耗的统计;并对公司各部位耗能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指导。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no:04页码1/1

ehs一体化方针:顾客至上、优质高效、全员环保、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障健康安全、减少风险、遵纪守法、持续改进

项目控制的环境因素种类:火灾、爆炸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初

项目完成日期

年末

管理方案:

1、质量技术部每年年初,组织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环保知识的教育,其中包括进行防火、防暴、消防知识的教育,必要时进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的演练。

2、生产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生产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生产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用电器具;对所有的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从事电气焊操作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电气焊操作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远离操作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的接地线。

4、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消防设施、火灾、爆炸的隐患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5、紧急情况执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no:05页码1/1

ehs一体化方针:顾客至上、优质高效、全员环保、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障健康安全、减少风险、遵纪守法、持续改进

项目控制的环境因素种类:汽车尾气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初

项目完成日期

年末

管理方案:

1、质量技术部每年年初,组织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环保知识的教育,其中包括进行汽车尾气达标排放知识的教育。

2、使用环保清洁燃料或加入汽油添加剂,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更换机油,更换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

3、定期对本公司的机动车进行排放尾气检验,不合格不准许上路。

4、企管处负责办公车辆尾气排放的定期检测的检查,生产部负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的定期检测的检查。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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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全年重伤死亡事故指标为0, 轻伤负伤率小于8‰

项目控制的危险源种类:触电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月日

项目完成日期

管理方案:

1、每年由质量技术部组织生产部的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和本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的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购置合格的漏电保安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并安装在用电设备接线的初级。

3、电气设备开关相应一机一闸,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三米,移动式箱体底要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分开。各种箱体的金属外壳、底座必须作保护接零。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好接地(即设备金属外壳与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接零(即设备金属外壳与系统零线或专用零线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

5、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来完成,并在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按电气操作规程来工作。

6、室内导线必须采用绝缘线,采用瓷瓶敷设,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2.5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

7、所有用电力拖动的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不得违规操作。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配置漏电保安器。

10、用电部位要有警示标志。

11、电焊作业不要在潮湿的场所进行。

12、经常检查电焊机和其他设备的电源线,发现外皮损坏,立即更换。

13、手持的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14、质量技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漏电保安其及其他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纠正。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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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全年重伤死亡事故指标为0, 轻伤负伤率小于8‰

项目控制的危险源种类:机械伤害

项目主管部门

机加车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月日

项目完成日期

管理方案:

1、制定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对从事设备维修、操作的员工进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新设备或或维修后的设备进入生产场地前,必须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吊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所有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4、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使用中的各种设备,都要定时进行检查、清洁、润滑,及时排除故障。

5、所有设备都要定期进行检修,及时更换磨损的部件(必须使合格的部件),如断丝超标的钢丝绳、失灵的漏电保安器和老化破损的电缆等;并做好维修记录。

6、设备在进行检修前,必须采取断能措施(必要时要断能上锁),在检修中要遵守必要的检修程序,检修完毕,无关人员站开后,再接通能源试运行。

7、所有的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并具有维修技能,才能从事设备维修工作。

8、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到位,如转动部位必须要有防护罩、超高限位部位的传感器必须灵敏可靠、运输车辆的制动器必须安全可靠等。

9、质量技术部和采购部对设备的使用、维修及安全运行负有指导、检查的责任。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no:03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财产损失<500元。

项目控制的危险源种类:火灾、爆炸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初

项目完成日期

年终

管理方案:

1、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防火、防暴、消防知识的教育,必要试进行“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对公司的防火、防爆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的责任。

2、从事电气焊操作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电气焊操作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远离操作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的接地线。

3、生产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生产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生产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用电器具;对所有的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库房物品要分类储存,主要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并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保管员要熟悉物品的性质及灭火方法;库房内的照明灯不得超过60w;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no:04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病发病率为零,无人员伤害。

项目控制的危险源种类:粉尘、噪声、电焊弧光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项目起始日期

年月日

项目完成日期

年月日

管理方案:

1、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职业病预防和粉尘危害、噪声危害以及电焊弧光危害知识的教育,对公司的职业病预防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的责任。

2、公司采购部负责推广使用环保型的涂料、油漆等先进的材料;同时负责推广使用自动、半自动、操作人员可以隔离操作的设备;用以从根本上解决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3、对从事冲床、板材切割、喷涂、油漆、涂料操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他们在进行相关操作时,一定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防尘口罩)。

4、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调换他们的工作内容,以保护他们的健康。

5、建立员工档案,对在我公司工作时间较长的员工,必要时进行体格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记录到员工档案中;如发现确因工作原因患有粉尘职业病,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支付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及相关费用。

6、对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给员工发放护耳器和耳塞。

7、电焊工操作时,要带好防护面罩。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第2篇 钻孔桩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1 安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钻孔桩的施工安全,我项目经理部设立如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钻孔桩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 钻孔桩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目标实行'五无一杜绝、两控制、四消灭、一创建'

2.1 五无一杜绝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杜绝民用爆破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2.2 两控制

员工年负伤率小于10‰,员工年重伤率小于0.3‰。

2.3 四消灭

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消灭自然灾害事故。

2.4 一创建

创建广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3 钻孔桩施工环保管理目标

严控重要环境因素,施工污水排放,有毒尘烟浓度排放,施工噪声排放,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其它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

第3篇 施工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报告书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测。未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制订安全监测方案的,属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

第四条 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安全;

(二)工程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

(三)施工方法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市政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

(四)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是否合理,且应符合城市环境要求;

(六)施工现场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等重大危险源对周边建(构)筑物、电缆、通讯、居民、行人、道路、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程度;

(八)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情况。

第五条 安全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

第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评估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 安全评估人员必须依据现场周边环境状况、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勘察报告及有关设计文件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做出安全评估结论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八条 安全监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开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拍照和记录。同时,应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作好基坑以及周边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为地下暗挖工程和深基坑支护设计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并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负责。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提交支护设计文件,且须经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认真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九条 安全评估报告书和安全监测方案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经专家论证评审报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及时组织环境评价、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落实开发条件论证、规划会审、扩初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各项与施工现场环境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安全评估以后提出的措施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关施工单位或专业单位实施,费用按规定另行计算,严禁要求或暗示施工企业降低安全防护标准,严禁强令施工企业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冒险施工,严禁压缩合理造价、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的现场实际执行情况负监理责任。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不按照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执行的,监理单位应予以制止,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对相关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的落实负责。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进行全面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管人员应对防护方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因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使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得不到落实,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开工,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及行业部门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情况和安全监测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未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作安全评估、安全监测或安全评估、监测情况和制定相应措施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视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处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本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评估机构、监测机构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评估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未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或因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措施不落实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破坏或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停工、罚款、停业整顿、降级、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暂停、吊销个人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

第4篇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规范对承/分包商的管理,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降低公司属地事故率,提高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造、设备维修和船舶修理的所有承/分包商,以及我公司外租的各类船舶等的其他性质的承/分包商。

3.0 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承/分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质,负责颁发《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

经营市场部、装备设施部及其它各发包单位负责查验投标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承/分包商不得参与投标和合同立项;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前的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颁发“作业许可证”。

各属地管理单位见到承/分包商出示的“作业许可证”后,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施工场地临时胸卡”或“登船证”并对承/分包商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财务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负责查验承/分包商提交的安全保证金申请表,无该申请表的付款申请,不予付款。

4.0 控制程序

4.1 管理办法

4.1.1 所有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取得“安全资质证”。未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单位不能作为公司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

4.1.2 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取得作业合同后,工程开工或船舶调遣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及“施工场地临时胸卡”(仅指进入预制场地和修船作业的承/分包商),以便公司掌握承/分包商动态和方便外来人员的管理。

4.1.3 所有合同其合同金额的10%将作为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的“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分公司、项目组和健康安全环保部将随时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场地和船舶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事故或环境污染和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单位,将首先扣除(或部分扣除)其“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按照合同条款对乙方责任的追索。

4.2 对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认证

4.2.1 承/分包单位欲取得“安全资质证书”,须向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写出书面申请,领取《分包项目作业申请表》填写后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同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 营业执照及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 单位资质证书(修船单位还应提交港务监督的认可证书);

c) 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和管理手册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承诺。

4.2.2 健康安全环保部在审查确认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时,如需要应派人前往分包单位所在地对其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4.2.3 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根据承/分包单位填报的“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申请材料”对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确认,经确认合格发给《安全资质证书》。

4.2.4  “安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4.3 施工前的作业申请

4.3.1 为有效控制我公司范围内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作业的安全情况,特要求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分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分包商)在拿到分包作业合同之后,工程开工前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证”。

4.3.2 承/分包单位在向健康安全环保部申请作业许可证之前,除提交申请外还应提交下列各项证书和(或)资料:

a) 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书;

b) 作业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时间、地点、合同号、资质证书编号、安全作业承诺、安全协议);

c) 参加作业的员工名单、员工操作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d) 施工所携带设备合格证书或安全证书;

e) 对较大规模(50人以上)的承包商还应提交项目组织机构表和应急反应程序;

4.3.3 健康安全环保部按照4.3.2中的要求对承/分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将向承/分包商颁发“作业许可证”。承/分包商在未获得“作业许可证”之前,不得实施承包作业。

4.3.4 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或增加主要作业人员和设备时,应及时书面报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

4.3.5 对于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如需进入我公司施工场地施工,必须持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

4.4 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4.4.1 施工前,项目组或承包/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向承/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有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程序和规定、与承/分包项目有关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4.4.2 安全教育组织单位负责填写《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并由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4.4.3 项目组或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在安全教育后,联系属地管理单位给承/分包商施工人员发放“预制场地入场证(或登船证)”。

4.5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

4.5.1 在承/分包作业过程中,工程发包、属地主管单位要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派安全监督人员随时进行抽查。

4.5.2 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承/分包商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b)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c) 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及作业设备安全运转情况;

d) 作业隐患、险情存在情况;

e) 其它认为必要的安全检查。

f) 安全监督针对检查结果应建立记录,发现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害环境的隐患、险情时,有权要求承/分包商立即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g) 安全监督在执行公务中具有如下职权:

要求承/分包商报告有关安全情况,回答有关安全问题;

要求承/分包商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或查看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

可要求承/分包商对作业的有关设备和安全系统进行测试、检验。

承/分包商在接受健康安全环保部按本规定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期间,应如实提供资料和陈述情况,应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供积极的协助与方便。

4.6 承/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6.1 承/分包商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进入公司属地(包括预制场地、船舶、海上设施等),必须遵守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并对其提供服务的设备、配件、工具质量和操作安全负责。

4.6.2 承/分包商的作业人员应熟悉现场周围环境,并了解工作位置存在的潜在危险。5人以上队伍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佩带明显的标志,要保证随时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应佩带符合公司规定的胸卡上岗,无胸卡者将停止其工作。

4.6.3 承/分包商对其人员在作业中的“三违”行为负全责,对由“三违”原因造成的工程、设备、人员事故负全责。

4.6.4 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作业中被查出隐患、发生各类事故的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保部或主管分公司将对其进行批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经济处罚(酌情扣除安全保证金: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的严重不符合情况,扣罚安全保证金20%;违反安全管理及质量承诺书,发生各类险情、事故并影响甲方声誉,造成甲方经济财产损失的视情节扣罚安全保证金20%-100%)、直至取消其承/分包商资格。

4.6.5 承/分包商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属地前,必须持有“作业许可证”和“入场厂证”/“登船证” ;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涂装工、架子工,潜水员、射线作业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的有效的操作合格证书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海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海洋石油总公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培训认可的“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证书。

4.6.6 承/分包商应穿戴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劳保服装,执行我公司各项有关劳保方面的规定;

4.6.7 承/分包商有责任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防止伤亡和智力、体力伤害的安全作业条件;

4.6.8 对危险及有毒有害作业,承/分包商应根据情况可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和适宜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并应撤离多余人员,采取防止侵害人体和污染环境的措施;

4.6.9 作业中发现可能有发生伤亡事故危险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须发出警报,以便尽快停止危险作业。

4.7 完工后安全考核及年度资格复审

4.7.1 在合同履行后,由承/分包商提出申请,填写安全保证金付款申请表,由合同规定的验收单位确认后,未经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财务部不予支付安全保证金。

4.7.2 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必须由承/分包商提出安全资质证复审申请,到健康安全环保部进行复审,否则取消其承/分包商的资格。

4.7.3 复审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年度内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状况等。复审合格后换发下年度的安全资质证书。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

承/分包单位监督检查记录

项目安全环保协议书(包括书面安全环保防范措施)

第5篇 生产车间副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管辖技术、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2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1.1.3 经常组织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及生产现场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1.1.4 发生事故、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报告,严格执行改进措施;

1.2 工具库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检查。并建立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1.2.3 组织设备检查和设备评比时,应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列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督促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1.2.4 组织设备招标采购时须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各种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

1.2.5 组织设备外委、外包检修项目招标时,严格执行公司对承包作业单位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制度;

第6篇 xxx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率:3‰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创优达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xx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标职责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何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员——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资料全面负责收集、整理、建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验、监督、复查事故隐患处理。负责对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及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班组长——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环境、安全指标分解

班组名称重伤死亡千人负伤率重大环境污染安全培训率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率
项目部机关
凝土组
瓦 工 组
架子工组
木 工 组
钢筋工组
机 械 组
电管焊工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 月 日

第7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1、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负总责,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部及项目部负责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在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下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关体系表格。

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正常运行,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体系相关的工作内容,并将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违者罚款50元/次。

4、管理方针及管理目标实施挂牌制,项目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实行上墙制。

5、每月一次组织各部门对各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验收。

6、如果管理体系通过运行出现有缺陷部位应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修正内容及时下发到各部室、项目部。

7、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审核内容;召开首次会议;组织内审人员对公司、项目部进行内部审核;召开末次会议;制定管理体系评审报告,对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限期封闭。

8、组织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及时传达审核组检查内容,公司各部及项目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9、项目部在参加内(外)审核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10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将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收集、整理、装订后同竣工资料一起上交综合部,存档三年。违者罚款100元/天。

11 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对程序文件进行一次修订。

第8篇 发电厂扩建工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电危害●' 三相五线'2002 年使用率100%

● 漏电保护使用面85%以上● 加强教育,非专业人员不进行引接线路, 专业人员按规范合理引接电源线路

●操作电动工具时个人防护到位

大临建设期 全过程 工程部 安环站

2电磁辐射● 划定作业界限,控制现场人员● 个人防护到位作业时 全过程 工程部综合部 安环站

3设备、设施缺陷● 重大设备事故为0

● 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更新缺陷无法弥补的设备、设施

● 对在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每月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在起重设备、安全设施

●增加人员意识,自觉做好防护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工程部综合部 安环站

4防护缺陷● 整改率100%

●' 四口'、' 五临边' 防护合格率100%● 按规范完善存在缺陷的防护, 特别是主厂房主体施工过程中各层平台临边、洞口,● 高空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作业平台防护● 对防护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督促、教育,杜绝'三违'行为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综合部 安环站

5作业环境不良●' 四口' 防护合格率100%●按**《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工作指导意见》规划生产、生活、办公环境

● 加强教育,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加强管理,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

● 硬化路面,夜间照明充足

●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洪抗涝工作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安环站 相关职能部门

6运动危害● 运动部位防护

● 运动物检查

●个体防护到位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物资部 工程部

7信号缺陷●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信号到位,监护到位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安环站 物资部

8标志缺陷危险源点标志设置率100%● 检查标志缺陷部位,标志设置合理

●对标志进行维护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安环站 物资部

9负荷超限● 昼夜施工时实行三班工作制

●加强检查,身体状况处于低谷时,不安排危险性大的作业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工程部 物资部

10指挥错误●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 指挥到位,监护到位

●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安环站 综合部

11操作失误安全教育覆盖率、交底率100% '三宝'防护率100%●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安全技能、操作技能

● 防护到位

●监护到位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综合部 安环站

12监护失误●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 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配备足够的专职、兼职安全人员,增强安全人员责任心

工程开工时 全过程 综合部 安环站

第9篇 总师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1.1.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1.1.3 在组织新厂房、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1.4 负责指导、审核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1.1.5 检查现场作业的同时检查安全、环境管理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及时指导、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环境管理技术问题;

1.1.6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1.1.7 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第10篇 车间主任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车间主任的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车间主任、副主任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的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把安全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2 负责车间的安全环境教育,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学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环境教育和班组安全环境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环境活动, 检查、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境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 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处理员工提出的各种意见。

3 组织车间每周一次的安全环境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设备, 确保设备的安全环保设施、机械和电器联锁装置, 通、抽风装置、防护器材、应急器材、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 正确使用。

4 在签定生产承包合同和安排生产任务时, 要明确安全要求。

5 建立本车间的安全环境管理网, 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完善车间安全环境资料和档案.

6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并立即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汇同安技部门, 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 采取防范措施。

7 组织制定本车间临时任务和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生产部安技员审查后执行, 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8 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 做到每班有人管生产, 管安全。

第11篇 工人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三、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认真参加安全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2篇 机械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机械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

1.1.2 认真抓好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规程的编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预测工作;

1.1.3 掌握区域内机械设备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

1.1.4 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达标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

1.1.5 考虑和规划技改、技措、大修项目中的机械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未来设备检修中的安全;

1.1.6 当安装或调试现场发生机械安全事故时,负责向协调办公室出具事故前现场的状况证明,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1.7 负责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2 电气安全小组安全职责

1.2.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电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

1.2.2 认真抓好各类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的编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预测工作;

1.2.3 掌握区域内电气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正确使用各种电气设备;

1.2.4 负责组织对电气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达标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

1.2.5 考虑和规划技改、技措、大修项目中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未来设备检修中的安全;

1.2.6 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1.2.7 当安装或调试现场发生电气安全事故时,负责向协调办公室出具事故前现场的状况证明,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1.2.8 负责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3 防火防爆安全小组安全职责

1.3.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1.3.2 负责公司内易燃易爆危险品(部位、点)的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管理;

1.3.3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1.3.4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

1.3.5 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3.6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1.3.7 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1.3.8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1.3.9 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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