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管理规定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与废止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各类印章的管理。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用印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的刻制、发布、废止、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3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0程序要点
4.1印章刻制
4.1.1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请,并提供印章图案及要求;
4.1.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图案是否美观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规格;
4.1.3总经理审核后,加注审核意见;
4.1.4集团董事长审核印章是否需要并审批。
4.1.5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登记并安排刻制;
4.1.6公司行政人事部发文公布公章印模;
4.1.7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印章交给相关使用部门保管,并登记在《印章领用登记表》内。
4.2管家服务中心行政印章的用印
4.2.1填写《盖章申请单》,并附盖章文件原件;
4.2.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审核;
4.2.3盖章文件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4.2.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核对公章文件份数并盖章;
4.2.5通知部门取回文件。
4.3借用
4.3.1部门提出书面借章申请;
4.3.2部门主管审核借章用途是否属实及其可靠性,原则上公章不能携带出管家服务中心;
4.3.3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印章借用;
4.3.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收到经审批同意的申请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记;
4.3.5公章必须在归还日期前完好地交还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如果超时归还,需附书面说明并由部门主管确认后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备案。
4.4损坏、丢失处理
4.4.1印章损坏、丢失后,必须立即书面写出报告,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处理;
4.4.2行政人事部或管家服务中心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4.4.3使用部门提出重新刻制申请,并进行审批、刻制;
4.4.4印章损坏的使用部门交还旧印章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对、收回旧章,并领取新印章(丢失的直接领取)。
4.5印章的废止
4.5.1相关部门提出废止印章意见书;
4.5.2总经理审批;
4.5.3行政人事部发出收回废止印章通知并派专人收回;
4.5.4行政人事部核对废止章,记录归档。
4.6印章的保管
4.6.1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保管;
4.6.2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手续。
5.0相关支持文件
5.1文书管理规定
6.0记录
6.1qp-01-06-f001盖章申请单
6.2qp-01-06-f002公章印模登记表
6.3qp-01-06-f003借用公章登记表
6.4qp-01-06-f004公章废止登记表
第2篇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管理规定
1.0目的规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与废止工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各类印章的管理。
3. 0职责3.1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用印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 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的刻制、发布、废止、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3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0程序要点
4.1印章刻制
4.1.1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请,并提供印章图案及要求;
4.1.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图案是否美观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规格;
4.1.3总经理审核后,加注审核意见;
4.1.4集团董事长审核印章是否需要并审批。
4.1.5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登记并安排刻制;
4.1.6公司行政人事部发文公布公章印模;
4.1.7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印章交给相关使用部门保管,并登记在《印章领用登记表》内。
4.2管家服务中心行政印章的用印
4.2.1 填写《盖章申请单》,并附盖章文件原件;
4.2.2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审核;
4.2.3 盖章文件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4.2.4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核对公章文件份数并盖章;
4.2.5 通知部门取回文件。
4.3借用
4.3.1 部门提出书面借章申请;
4.3.2 部门主管审核借章用途是否属实及其可靠性,原则上公章不能携带出管家服务中心;
4.3.3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印章借用;
4.3.4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收到经审批同意的申请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记;
4.3.5 公章必须在归还日期前完好地交还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如果超时归还,需附书面说明并由部门主管确认后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备案。
4.4损坏、丢失处理
4.4.1印章损坏、丢失后,必须立即书面写出报告,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处理;
4.4.2行政人事部或管家服务中心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4.4.3使用部门提出重新刻制申请,并进行审批、刻制;
4.4.4 印章损坏的使用部门交还旧印章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对、收回旧章,并领取新印章(丢失的直接领取)。
4.5印章的废止
4.5.1 相关部门提出废止印章意见书;
4.5.2 总经理审批;
4.5.3 行政人事部发出收回废止印章通知并派专人收回;
4.5.4 行政人事部核对废止章,记录归档。
4.6印章的保管
4.6.1 管家服务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保管;
4.6.2 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手续。
5.0相关支持文件
5.1文书管理规定6.0记录
6.1qp-01-06-f001盖章申请单
6.2qp-01-06-f002公章印模登记表
6.3qp-01-06-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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