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厦安全服务管理指导书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集安全防护、管理、服务于一体的警卫队
伍,强化警卫工作管理,维护社区治安及公共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部安全事务组对大厦进行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事务组经理负责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安排、检查、督促及考核。
3.2 安全事务组教官负责岗位值勤情况的督察及培训。
3.3 安全事务组各班班长负责警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4.程序
4.1 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 警卫人员按《**大厦来访须知》对来访人员进行管理。
4.1.2 当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时,不得当场与之发生争执,由带班班长请来访人员到安全事务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4.2 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公司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大厦。
4.2.2 警卫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认真核对照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施工地点等项目。
4.2.3若施工人员出入证丢失,应责令其限期补办证件,无证施工人员不准进入大厦。
4.3 车辆的管理
4.3.1 车辆驶入大厦时,门岗登记车牌号、车型及进入大厦时间,发放“**大厦通行卡”后放行。
4.3.2 车辆出区一律凭入区时发放的'出入通行卡',并于放行时做出区时间记录。
4.3.3 车辆驶入停车场时,由车场岗负责查验车辆外部状况,并在《车辆管理登记表》上予以记录,对于入场时已有的划伤等损坏现象应当场请车主签字确认。
4.3.4 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警卫人员应先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带班班长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3.5 车场停放的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岗或巡逻岗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处理,若车主联系不上,须将情况上报带班班长以上人员处理,并请指挥中心调派保洁员及时清理现场。
4.3.6 按《**城市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实施使用管理。
4.4 安全防范及消防管理
4.4.1 巡逻岗严格、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班长报告,带班班长处理不了的事项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
4.4.2 每日早6:00--8:00,安全事务组巡逻岗负责对大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在《大厦安全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交当班带班班长报指挥中心分解处理。
4.4.3 依《消防管理制度》和《***大厦消防管理规定》进行消防管理。
4.5 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5.1 会影响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热力交换站、指挥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档案室)、会议室及总经理室等。
4.5.2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责任人批准方可进入。
4.5.3 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极强责任感,认真学习岗位技术和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5.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要害部门(位)。
4.5.5 按《消防管理制度》对要害部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管理,保持其完好,严禁私自移位或挪做它用。
4.5.6 对于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公用设施和设备,按《公用设施管理制度》实施维修保养及使用管理。
4.5.7 要害部门(位)的钥匙管理须按照《钥匙管理制度》进行使用管理及控制。
4.5.8 部门经理每月对责任范围内要害部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6 突发事件的处理
4.6.1 出现异常情况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执行处理。
4.7物资出区的放行管理
4.7.1 携带物资出区时,由当事人到客户事务组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手续:先由客户事务组签发《携物出门条》,出区时门岗处核验实物。
4.7.2 客户事务组签发《携物出门条》时要详细填写搬运人资料、搬运物品名称、数量等内容。对于贵重物品,必要时要与业户联系确认,以保证业户的财产安全。
4.7.2 对于办理退房手续的离住业户,客户事务组要在核对、追收该户尚未缴纳的各项费用后,方可签发《携物出门条》。
4.7.3 门岗放行时,先逐项核验《携物出门条》上登记内容与实物,确保两者一一对应无误,同时补填《携物出门条》上所有空白内容(尤其是车辆牌号和驾驶员证件号码)后方可放行。
4.7.4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小区会见客人时,先请来访客人在《外来人员(车。
4.8 内部员工的管理
4.8.1 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警卫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合作。
4.8.2 内部员工离开工作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4.8.3 内部员工在工作区内的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警卫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内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及行为,并对上述行为有责任报告和追查。
4.9 拾遗物品的管理
4.9.1 员工在大厦(或所属范围内)内拾获任何物品都必须交到保安部处理。
4.9.2 指挥保安部值班人员对交来的拾遗物品要详细记录。
4.9.3 保安部负责拾遗物品的临时保管,发招领通告,以便于失物尽快返还原主。
4.9.4 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应交人事培训部报请管理者代表决定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人事培训部决定处理并抄报管理者代表。
4.9.5 客户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地点等特征,最好能够出示失物有效证明,保安部登记有效证件后方可签字认领。
4.10 各类违章的管理
4.10.1装修违章按《***大厦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10.2其它违章按《业主公约》进行处罚。
4.10.3《违章通知单》由专业经理以上签发。
5.监督执行
物业管理部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bvpqs4.
9-d-02《调度事务组管理制度》
bvpqs4.9-d-03《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bvpqs4.9-d-04 《钥匙管理制度》
bvpqs4.9-a-03 《消防管理制度》
bvpqs4.9-w-02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
《**城市花园业主公约》
《**城市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城市花园消防管理规定》
《**城市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7、质量记录及表格
《车辆管理记录表》
《警卫交接班记录》
《携物出门条》
《拾遗物品登记表》
《来宾(车辆)登记表》
《违章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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