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范例
嘉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rh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园服务处
乙方:
为保证房屋共用部分、公用设施的安全使用,维护房屋装修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110号令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对乙方的装修施工进行现场管理,制止乙方的违章施工;
1.1.2.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
1.1.3.为乙方提供临时水电接驳
1.1.4.将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告知乙方;
1.1.5.审核乙方装饰装修方案。
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嘉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2.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临时水电的接驳;
1.2.3.在获取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合理使用共用部位;
1.2.4.到甲方办理装饰装修手续;
1.2.5.接受甲方到现场进行施工监督;
1.2.6.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
1.2.7.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1.2.8.乙方装修完毕后,告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2.装修开工申请
2.1.乙方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应提前到甲方申请登记,办理装修手续;
2.2.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装修房屋,须提供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3.装修禁止事项
3.1.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3.2.搭建建筑物;
3.3.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窗、开门‘
3.4.增加楼面负荷,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
3.5.拆改供水、供电、燃气及智能系统路线;
3.6.向卫生间内大便器及各种排水通道丢弃杂物;
3.7.装修施工时,向窗外、楼道抛物,以及将装修材料堆放于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加工、制作。
3.8.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末严密包装或随地倒垃圾;
3.9.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住宅外装立面的要求
4.1.封闭阳台所用材料的材质和颜色必须与房屋原窗户的材质颜色一致;
4.2.安装雨阳棚必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制作,并由物业公司监督安全;
4.3.防盗网必须使用不锈钢或钢化塑料,且安装不能超出墙体
4.4.空调机必须安装在预留位置,冷凝水必须接入下水管道集中排放;
4.5.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盗进户门,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门,改变进户门外颜色;
4.6.不得更改窗户玻璃的颜色及阳台造型。
5.装修安全
5.1.施工人员进入大门,须佩带出入证。进出材料,接受门卫检查;
5.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串楼、串户,不准留宿非施工人员,不准高声喧哗,吵闹斗殴;
5.3.施工现场必须注意防火,建议配备灭火器;
5.4.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5.5.室内装修实行关门作业;
6.装修施工时间
6.1.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中午装修不能影响别人休息;
6.2.装修垃圾每天下午5:00~7:00置于楼外水泥地,每次搬运完毕,将楼道清理干净;
6.3.施工时间为90天以内,如需要延期,请到服务处办理手续。
7.装修服务费用
7.1.乙方进户装修办理手续时,须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
7.2.装修保证金退还原则
7.2.1.装修完毕报物业服务处约定时间初验,一个月后通知服务处复验,验收合格,扣除装修期间损坏公共部位修复费100元,其余予以退还。
7.2.2.如未按装修管理要求进行装修,对本体造成损坏或对相邻房屋造成损坏的,按实际损坏价值进行赔偿,赔偿金在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请与爱损方协商赔偿方式或金额,确认后按协商结果进行处理;
7.2.3.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1元,拆墙按每平方米5元另计收取;
7.2.4.装修服务费每天每平方米0.01元,按申报装修天数预收
7.2.5.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20元,工本费5元(装修完工后凭票凭证退还押金)
8.违章装修、违章施工的处理
8.1.责令恢复原状;
8.2.责令停工;
8.3.赔偿经济损失;
8.4.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
8.5.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其它未尽事谊按市房产局有关规定执行。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年月日
第2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范本-10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范本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康___居___幢___室的业主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8:00-11:30,13:30-19: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贰仟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不计息),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50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
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十六、本小区内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闭阳台(包括使用无框玻璃);小高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设施;不得封闭或改变露台天沟,不得封闭阳台雨水管;安装空调必须在原设计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现场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对于易燃品,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十九、乙方施工中损坏小区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使用厕所依照管理处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十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第3篇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规范:
对所属各机构进行全面管理;对不合格的施工队予以整顿/清除;对不称职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二、工程巡检岗位职责及规范:
负责所辖工程的质量、工期管理以及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协调客户、施工队、家装管家之间的工作关系。对设计图纸不全的工程有权不予开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工艺符合公司标准要求但客户未交中期款,工程巡检有权予以停工。
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队整改直至更换新的施工队。有权行使合理的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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